琚 亮 朱德飞
(青田中学,浙江青田 323900;丽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浙江丽水 323000)
课例探析
新、真、活、实:案例教学在法律课堂中的应用追求
琚 亮 朱德飞
(青田中学,浙江青田 323900;丽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浙江丽水 323000)
案例教学法是政治课堂普遍采用的教学方法,其课堂操作遵循“精选案例—呈现案例—分析讨论—总结评述”模式。法律课堂上的案例教学需要坚持“四求”策略,在典型性案例选取中求新,在生活化案例设计中求真,在常态化案例呈现中求活,在合作性案例探究中求实,不断打造高效法律课堂。
案例教学;“四求”策略;法律课堂
目前,如何在政治课堂上实现有效的自主、合作、探究学习,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学科核心素养,已是我们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为此,丽水市于2016年12月举行了以“深化课改背景下的高中政治课堂教学方式变革”为主题的课堂教学评比活动。其中,九位选手围绕《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积极维护人身权”与“切实保护知识产权”两课采用同课异构形式,通过案例教学演绎法律课堂,加强法治教育,培育法治意识。参赛教师的精彩展示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促使我们进一步反思和探究案例教学法在打造法律课堂中的高效应用。
典型性案例选取是实现案例教学有效性的关键所在。它有助于师生在共生性学习活动中将带有普遍性的案例事实与一般性的法律法规建立起密切的对应关联,有助于学生在自主性的启发和共鸣中,使探究活动起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作用。在自媒体时代,多样化的信息搜索和汇集渠道,使学生可以不断获得新的生活体验。所以,案例选取在突出典型性的同时,还要求“新”,即案例选取的时效性和新颖性:要紧扣时代发展脉搏,既要依托和挖掘教材中的案例,又要将时事素材、当下热点穿插其中。
有位教师在执教“积极维护人身权”时,从当前流行语——“先定一个小目标”引出案例:
2015年11月12日,韩商互联公司在其公众微信号上刊登一篇文章《王健林:淘宝不死,中国不富,活了电商,死了实体,日本孙正义坐收渔翁之利(荐读)》。王健林认为,韩商互联公司盗用其名义恶意批判、诽谤、诬蔑电商,文章中也使用了其照片,这给自己及所创办的万达集团造成恶劣影响。故要求该公众号删除侵权文章、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000万元。韩商互联公司被诉后第一时间主动在公众号致歉,但认为文章只是略作修改的转载,原告要求在六大互联网主页、全国发行并具有较高影响力的报刊上刊登道歉声明,以及赔偿1000万元,属于过度维权。
“先定一个小目标”一句流行语充分调动了学生的兴趣,学生以极大的热情参与到案例的解读和分析中,并积极探究王健林的哪些权利受到侵犯、韩商互联公司的理由是否合理等问题,在对肖像权、名誉权的法律法规学习中,体认尊重人格尊严和名誉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主体意识,促进依法维权的意识和习惯的养成。
案例教学坚持生活化素材设计,有助于贴近学生的生活世界,拉近法律课堂与生活实际的距离,增强案例教学的现场感。作为连接学科知识与生活世界的案例素材设计,需要在对教学重点和难点准确把握的基础上,围绕某个生活议题精心选择“案例串”,精心设计“真学”问题,有效调动学生在真自主、真合作、真探究中去积极地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把法律课堂构建成学生自我展示、自我构建的舞台。
教学目标是生活化案例设计的出发点和归宿。某教师在进行“切实保护知识产权”中的“专利权——市场竞争的利器”一目教学中,考虑到教材提供的案例不能有效涵盖本目内容目标,为了提高案例的针对性,突出市场竞争中专利权的“利器”作用,在对教材案例作生活化处理的基础上加以精心改编,变教材内容为学习内容,并合理设计了“真学”问题。
【情境案例1】万某于2015年研制出一种新产品并加工销售。M企业向法院起诉万某侵犯其专利权,并提供了专利证书。万某认为两家产品虽相同,但也是自己独立研制的,且M企业从未进行市场销售,故未侵犯其专利权。
问题1:M企业能否胜诉?请分析理由。
问题2:万某在哪些情况下,才可以加工销售该产品而不构成侵权?
【情境案例 2】M 企业于 2016 年发明了一种新产品并加工销售。大学生小李带领的创业团队认为该产品市场前景广阔,立即投入研发且掌握了核心技术,并进行生产销售。M企业发现该创业团队的产品与自己的产品完全相同,遂以盗取其核心技术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小李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
问题3:M企业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请分析理由。
精心设计案例要追求“真”,通过个性化的“真学”问题设计,突出教学重点和难点,激发学生围绕问题展开小组合作讨论。学生在小组活动中对“市场竞争中M企业的成败得失”进行了深入探究,理解并明确了: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经济生活中,尽管专利权是以公开发明创造为条件换来法律的强有力保护,但仍是竞争者们角逐的市场“制高点”。这进一步培育了学生法律认同和法治意识。
典型性案例选取和生活化案例设计需要最终通过课堂案例呈现来实现。呈现案例是案例教学的中心环节。呈现案例不能机械地进行案例展示,把探究问题和任务“甩”给学生 ,而 应 突 破“ 合 而 不 作 ”“ 辩 而 不 论 ”“ 感 而 不悟”“体而不验”的浅学习,合理科学地设计呈现方式以促进学生深度学习的实现。这要求在坚持常态化案例呈现中,必须增强其灵活性和创造性。
(一)在小组探究中合作
小组活动不是简单追求组内成员的合作分享与组际之间的竞争展示,而是要坚持学生多元参与合作和教师适时介入引导相结合,使小组探究更有深度与宽度。有深度的探究不仅仅是在固定或动态小组合作中寻求共识,还需要聚集不同观点、不同声音,使合作更有可延展性、可探究性和可持续性。有宽度的探究也不仅仅是对组际间竞争性展示的刻意强化,还需要由差异走向混合、由合作走向协同,使合作更有张力和融合性。
有位教师在进行“积极维护人身权”教学时,以“小黄的那些事儿”为主线,围绕“青春来了”“爱情来了”“被侵权了”“学会维权了”等 四个环节设计四个案例进行小组合作探究。其中,“青春来了”环节中小黄因维护自己的名誉权、隐私权方法不当而侵犯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学生在小组讨论中表达和分享了不同的观点,使对案例问题的探究更加深入;“学会维权了”环节中小黄积极维护了自己的隐私权,在各小组展示多样化学习成果的基础上,对维权成功的原因分析进一步完善和深刻,达成了课堂共识。
(二)在议题辩论中理解
课堂呈现一个具有争议性的现实事例,促使学生思考其矛盾性、两难性,目的是让拥有不同知识结构、思维方式、观点立场的学生对事例进行辩论,深入思考各种法律问题,从中掌握事例背后的法律基本精神与原则。教师设计难度适当的辩论案例,引导学生自主分析与探讨、陈述与剖析、表达与辩驳、碰撞与分享,加之以合理的引导和总结点评,可以使法律课堂因辩论而充满活力,使创新精神和思辨能力在凸显学生主体性、平衡学习差异性中得以提高。某教师在讲授“切实保护知识产权”时,结合学习内容拟定了“专利权保护好”与“商业秘密保护好”两个议题,让学生在自主选择、合作探究的基础上,选定其中一个进行辩论,学生在激烈的观点辩论中生成了新的认识和理解:
理解一:专利权不但可以对发明创造提供强有力的保护,而且可以激励全社会不断创新。但也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一是将创新性较强的发明申请专利,保护期较短,且期满后进入公共领域,不利于竞争力的长期保护;二是提交专利申请之时就需要公开内容,假如申请不通过,竞争对手可以对其发明内容在掌握的基础上加以改进并抢先获得专利权。
理解二:商业秘密可以一直秘密保护其发明创造,但也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一是他人以不正当方式获得技术信息构成侵权时,发明人可以受到《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保护,但维权(诉讼、举证等)的成本可能比较大;二是保密措施得当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某种程度的市场垄断,不利于全社会共享发明创造成果,也不利于社会生产力进步与革新。
随着对议题辩论的深入探究,学生辩证地认识到通过申请专利和商业秘密来保护发明创造,都存在着一定的利弊,从而促进学生在对法律知识不断延伸的理解中,发展思维品质,增强法治观念,培育理性精神。
(三)在情境模拟中感悟
模拟法庭是法律课案例教学中常用的方式。在精心选择案例素材的基础上,让学生以不同的角色(法官、各方当事人、律师等)模拟参与诉讼活动,这一方法有利于促进学生在寻求解决方案中强化法律知识,提高对法律事实的解读能力和法律知识的运用能力,增强维护法律尊严的责任感。
一位教师在执教“积极维护人身权”时,设计并展示案情,由学生自主选出三人担任审判长和审判员,再选出两人分别担任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并围绕案情展开法庭辩论(包括陈述观点、收集证据、解读法律依据、提出诉讼请求等),其他同学则旁听。模拟法庭无疑可以为学生创造情感体验的条件,提高法律素养,增强规则意识和程序意识。但从学生课堂的实际表现来看,较之情境案例讨论或视频案例观摩,模拟法庭的实际操作要求比较高。为克服课堂教学的局限性,某教师则将班级模拟成一个律师事务所,若干人组成一个律师团队来接待来访者,分别从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等模拟情境,通过学生积极进行情境角色扮演,在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也深深地感悟到:公民既要积极维护自身的人身权,也要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
(四)在社会实践中体验
组织和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助于学生提高面对未来的能力,有助于实现课堂习得与社会生活相融合。法律课教学应践行“实践性”课程理念,注重学生在社会活动的参与中形成真切的情感体验,以促进学科逻辑与生活逻辑、理论知识与社会生活相结合。
某教师在进行“切实保护知识产权”教学时,为促进教学内容与社会实践相结合,邀请律师在课堂上先是介绍律师的职业道德和经手的诉讼实例,让学生近距离地真实触摸,感知到律师的社会责任和法律的神圣权威。随后展示一则关于“著作权”案情,并将课堂交给学生探究,教师作适当引导和点评总结。法律课堂要为学生创造社会实践和体验的可能性,使学生在实践中自觉学法尊法用法护法,增强对宪法和法律的敬畏和认同。比如,除了在课堂上播放央视法制栏目《庭审现场》视频之外,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安排学生参与当地法庭的案件庭审旁听,促进学生在参与社会实践中领悟法律的基本精神,明确侵权、违约、违法的区别,理解法律的社会功能,明确证据的重要意义等。也可以邀请法官在课堂上模拟审判已经审结的案件。
(一)学习活动开展要“实”。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是对传统教学方式的超越和发展,教师也应自觉由“知识的灌输者”向“学习的引导者”转变。在某种程度上,学生的学习力取决于教师的引导力。教师的引导力不是简单体现在课堂上“我问你答”的所谓启发式教学,而是要充分激发学生在活动中提出问题、探索问题、解决问题的动力,真正让学生的思维得到发展。学生的自主学习不是个体行为,而是自主的合作学习,在师生、生生构成的学习共同体中一起探究。[1]在法律课案例探究中,需要我们重新审视和思量提高学习活动实效性的关键问题,譬如小组学习是否意味着就是合作学习,小组活动如何组建、开展更有效,固态和动态小组合作孰优孰劣,一例多用和一课多例有无模式可循等。
(二)核心素养提升要“实”。新修订的课程标准强调通过“活动”实现“内容标准”与“教学提示”的有机整合,促进学生在课堂上围绕议题开展探究性学习。[2]法 律 课堂的小组合作、议题辩论、情境模拟、社会实践等诸多活动,都应成为政治认同、理性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等核心素养培育的实现路径。例如,在《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中,“专利权——市场竞争的利器”一目的教学要求是“知道专利权的获得、专利的类型和保护”,教师可以确定“专利权有什么重要性”为议题,指导学生在课堂上组织讨论课前收集的法律案例,探究我国民法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并获得对法律制度等国家上层建筑的认可和赞同,以培养政治认同;邀请发明创造者和专业律师就专利的申请流程、资料准备、专利权的获得和保护作专题报告,并鼓励学生参与互动,以培养法治意识和理性精神;通过走访当地法院、接触法官、参与旁听等社会活动,追踪专利权侵权案件,以培养学生公共参与意识。
[1]顾明远.如何培养学生的思维[N].中国教师报,2016-12-14(014).
[2]朱志平.基于核心素养的思想政治活动型学科课程[J].思想政治课教学,20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