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慧明+孙文方
摘 要: 翻译中存在逻辑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东西方思维方式差异是造成逻辑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在翻译活动中,经常出现基于东西方思维方式差异而形成的各种逻辑问题,这些逻辑问题直接影响译者的翻译活动和翻译质量。因此,译者有必要对原文的逻辑结构进行分析、对比、思考,在必要时介入并加以调适。本文以汉语和俄语为切入语,在阐释翻译过程中东西方思维方式的差异及其逻辑调试。
关键词: 思维方式 文化差异 逻辑调试
翻译中存在逻辑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语言形成中的随意性和语言结构的歧义现象之外,东西方思维方式差异是造成逻辑问题的重要原因。这个问题已经引起翻译界的广泛关注,连淑能在《论东西思维方式》一文中分析了东西方人思维方式的差异及其对东西方语言的影响。单振英、李桂仓在《典籍英译中的逻辑调适》一文中阐述了“基于东西方思维差异而进行的介入与调适”,指出了典籍译文必须具有可读性,即关注目的语读者的逻辑可接受性。实践表明,汉俄的典籍或译文中,存在由于东西方思维方式差异而形成的各种逻辑问题。解决这个问题要通过译者对原文的逻辑结构进行分析、对比、思考,为了目的语读者便于接受,译者要对原文加以适度的介入和调适。
在翻译活动中,东西方思维方式差异及其逻辑调试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思维的整体性与分析性及其调适
东方人在思维上较注重从整体上把握事物和事物的相互联系;西方人则倾向于把整体分解为各个部分,分门别类地考察、分析。中文典籍的这种表达对于注重整体性与求同性的中国读者来说是合乎“情理”的,但在偏重于分析性与存异性的西方读者看来则会觉得难以理解。翻译中文典籍时要使概念明晰,主题突出,从而使西方读者更容易理解和接受。
2.思维的模糊性与精确性及其调适
不少汉语诗词使用的都是白描手法,例如《登鹳雀楼》(唐代王之涣)的“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中“白日”的壮丽、“黄河”的雄浑,这种景象描写对于中国读者来说一般都能接受,而对于讲求精确性的西方读者来说则未必能顺利理解。因此译者要采用“景物具象法”,适当增加描写性的词语,使西方读者如临其境、如闻其声。上述古文在译成外文时分别使用lingring(徘徊;бродить)和surging(奔腾бурлить),充实了景物形象,有利于西方读者欣赏。
3.语言上重意合和重形合及其调适
从句法上讲,汉语重意合,在意义上连贯上下文,连接词语用得少,而俄语等印欧语系语言重形合,连接成分一般不可缺少,否则句子各部分关系不清。
3.1汉译俄时增加并列连接词
4.文化上伦理型和认知型及其调适
中国人重情义,亲属称谓很复杂;西方人重实利,亲情相对淡薄,亲属称谓较粗略。例如:汉语中的伯父、叔父、舅父、姑父、姨夫,在俄语中统称дядя。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是精忠报国至上,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而在西方人心中,个人的生命价值才是最重要的。这种伦理与认知方面的差异直接影响翻译活动。
4.1采用委婉表达法进行调试
例如:李渔《避兵行》中的诗句:“先刃山妻后刃妾,衔须伏剑名犹烈。”如果完全按字面意义译,诗句所表达的“壮烈”情怀和行为是难于为西方人所认知、所理解的,他们不会对此精神产生崇敬之情。因此译者可采用委婉的表达方法,把“刃”(①刀口—лезвие ножа;②刀—меч;нож;③杀死—убить;зарубить;заколоть)译为“结束某人生命”(окончить чьи дни;прекратить чью жизнь)。又如:李渔《河满子》中的“欲使妇人不妒,除非阉尽男儿”,如果死译将失之粗俗。因此,译者将“阉”(кастрация)译为上义词“去性”(выхолощение половой страсти),这样才能方便西方人对中文典籍的理解与接受。
4.2采用模糊替代法进行调适
采用模糊替代法与采用委婉表达法一样,都是由于文化差异的原因,都是出于译语读者可接受性的考虑。
例如:李清照《夏日绝句》中的词语:“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翻译时可采用模糊替代法,把过于直白的词“鬼”(черт)的语义淡化,而使用душа(心灵;灵魂)代替。
比较俄语译文:
а.Жить,надо быть героем(или...,надо жить жизнью героя).Умирать,надо умереть тоже героем.
б.Если живёшь,то надо жить героем. Если умираешь,то надо пасть тоже героем.
译者采用意译法,把原文中的“人杰”和“鬼雄”都译为“英雄”,这样的译文更接近西方人的思维方式。
5.思维的主体型和客体型及其调适
除此之外,笔者认为有必要强调东西方思维方式差异的另一个方面,那就是东方人主体意识较强,而西方人客体意识较强。这一差异对汉俄两种语言的影响是明显的。汉语中绝大多数的语句都有主语,而俄语中则有大量的无人称句。俄语中的单部句,如确定人称句、不定人称句、不定式句,虽然客观上存在语义上的主体,但不能有语法上的主语。上述语句译成汉语时,都要把“主语(主体)”译出来,才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
翻译活动有两大基本原则,一是传意性,即力求忠实原文,传达原意;二是可接受性,即目的语读者的可读性,主要是逻辑的可接受性。因此,在翻译中逻辑问题的处理是不容忽视的,译者应对原文的逻辑结构进行分析,并在必要时加以调适。
参考文献:
[1]刘宓庆.当代翻译理论[M].北京:中国翻译出版公司,1999.
[2]连淑能.论东西思维方式[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2(2).
[3]单振英李桂仓.典籍英译中的逻辑调适[J].中国翻译,2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