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婷(南昌大学法学院,江西南昌 330000)
物权保护对茶农投资生产积极性研究
裴婷
(南昌大学法学院,江西南昌 330000)
完善的茶农投资和经营直接关系到茶叶市场的发展完善度。但是对于茶农来说,由于其缺乏必要的法律理念和内涵,因此未能对整个茶叶投资生产给与足够的信心,从而影响了其扩大茶叶市场投资建设的积极性。结合当前茶叶产业发展趋势,必须完善物权保护理念的有效实施,从而提升茶农投资生产积极性。本文拟从物权保护的概念内涵分析入手,结合影响茶农投资生产积极性的因素分析,从而探究物权保护对茶农投资生产积极性的具体影响和帮助。
物权保护;茶农;投资生产;积极性;机制建设
茶文化在我国有着几千年的传承历史,在先秦时期就已经有了关于茶的应用历史,唐朝时,随着饮茶发展成为社会大众习惯,其在传承过程中与我国传统文化不断融合,形成了具有独立文化内涵的文化体系。随着人们饮茶理念不断成熟,如今茶叶市场正在经历迅速发展的重要阶段,而这就为茶农投资生产积极性起到了重要推动力,
所谓物权保护,实际上指的是通过使用法律方法或者相关程序对物权所用人在法律规范所允许的范围内,使用或者对自身财产进行处分等一系列权利进行充分保障的制度。事实上,对于任何一部法律制度来说,物权法律制度都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保护物权也是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的重要内容。用好物权法制度是整个经济市场的重要要求,因此对物权保护的概念和内涵进行有效探究,能够为我们用好物权保护机制提供有效帮助。
物权保护机制在应用过程中,其主要存在两个特点。其一,物权保护根源极其多元。物权实际上是民法体系内的重要范畴,虽然在物权保护机制中,其更多是对私法的体现,但是物权保护机制是对人们生活等多个元素的展现。整个物权保护机制中,既有公法,也有私法体系,比如宪法,行政法,以及民法体系等,其中都有关于物权保护的约定。其二,则是物权保护方式日益多元性,实施物权保护,无论是私力救济,还是公力救济,都需要充分保护自身物权。
在物权保护的方法上,其标准不同、分类也不同,比如依赖力的不同,可以分为私力救济和公力救济,而根据物权保护的法律基础,通常也分为公法和私法保护。私力救济是当前法律规定中的特殊状况,而公力救济则是现代法制体系下国家物权保护中普遍使用的一种方法。在整个物权保护体系中,私力救济指的是在法律许可范围内,通过使用各种力量从而实施对自身物权利益实施保护的重要机制。当然,随着当前国家公力救济体系不断完善,私力救济的使用范围和影响力逐渐降低,而私力救济作为一种救济及时、物权成本低的救济方式,其已经发展成为整个法制社会体系中的重要元素和内涵。
此外,在物权保护的公力救济方面,其主要是通过使用公权力从而实现对人们物权人的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当前公力救济体系中,使用最广泛、最重要的形式就是民事诉讼。实施公力救济其实际上反映了国家通过使用积极的方式实现对物权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在现行物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中,其中由公法和私法保护体系组成,两者既能互相配合,同时也能通过提供法律支持,从而实现对物权人合法权力的有效保护。无论是公法保护,还是四方保护,实际上都是对权利人物权体系的最全面保护。在我国《物权法》体系中,其中注重阐述了四种途径,其中明确规定了保护物权的四种途径,当物权人的物权受到损害时,可以通过使用和解、调解以及仲裁和诉讼等四种方法来解决。
通过对当前茶农生产经营实践状况看,对于茶农投资生产活动来说,目前影响其生产积极性的主要因素为:茶园的面积、茶农的家庭劳动力以及茶农在茶叶投资生产领域中的时间、年限,以及茶农的茶叶生产收入在整个家庭收入体系中的比例份额,当然茶农所在的区域也是影响茶农投资生产积极性的重要因素。事实上看,茶农投资生产积极性的主要影响因素是茶农的家庭前一年茶叶生产的具体收入状况。
通过对当前茶叶生产投资过程中的主要经济效益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目前在整个茶叶生产投资过程中,其生产技术水平对茶农的收入和利润产生重要影响。茶农所具有的茶园面积,以及其茶园生产中的技术应用状况都会对茶叶生产投资的效益营销状况产生重要影响。通过对当前茶农参与茶叶生产加工的经营状况及收益状况进行分析,事实上,意愿和生产行为也会对茶叶产业的生产投资及具体效益状况产生重要影响。客观上讲,对于茶农的生产投资活动来说,其经济因素是影响投资生产积极性的重要因素。在茶叶生产投资过程中,茶农所接受的教育程度,以及其茶叶生产加工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状况,都关系到茶农的生产收入。
系统化分析,可以看到茶农投资生产积极性的影响因素,可以系统化分为:首先,茶农自身茶园的面积以及其权属关系到其投资生产的积极性,因此必须对茶农茶园的物权进行保护。其次,茶农茶园生产加工的技术以及其形成的经营经验等无形资产也是影响其生产投资积极性的重要因素。
此外,茶农在投资生产过程中,自身建立的茶园品牌实际上也是其经营积极性的关键影响因素。但是客观的说,目前对于很多茶农来说,其都不懂得对自身品牌的有效维护,尤其是当品牌成为消费者选购产品的重要影响因素时,完善品牌内涵融入,做好自身品牌建设,提升品牌影响力直接关系到茶农生产投资的积极性。最后,在茶农投资生产积极性影响因素中,对其经营效益的维护也是决定其积极性的重要原因。如果茶农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那么其很难对整个茶园生产及经营投入必要的兴趣。
事实上,茶文化就是我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在时代化成熟发展的今天,喝茶更是被当做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成为具有中国代表性的传统文化。中国人讲究礼节,重视礼节,给客人倒杯茶被当做与人交往最基本最普遍的礼节。茶文化的内涵和其中所倡导的“健康第一”理念都符合当前人们的“修心修行”思想。正是因为人们饮茶风气日渐成熟,如今茶叶产业发展正迎来全新机遇期。
在茶叶产业经营发展过程中,茶农有着重要地位和作用,茶农作为以种茶、制茶和贩茶为生的职业人,茶叶就是其事业,因此对于茶农来说,茶叶市场的快速发展,正是对茶农生产积极的最好调动。而在茶农投资生产过程中,必须对其经营权益予以充分保护,从而使得茶农能够以积极的心态参与到整个生产过程中。当然在茶农投资生产过程中,必须完善物权保护机制,通过引导和维护茶农的权益,从而让其能够稳定持续参与到整个茶叶生产经营中来。对于茶农来说,其投资生产的实际权益获取状况,对其积极性和参与性影响重大。
当然完善物权保护也是当前茶农生产经营模式转型升级的重要表现,实施物权保护将是茶农投资生产开展的基础和保障,如果离开了物权保护,那么茶农在整个投资生产过程中的积极性就大大降低。当然,客观上看,目前对于很多茶农来说,其并不清楚物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概念,因此对很多与物权保护相关的规范要求缺乏应有的了解度,所以我们必须完善探索实施物权保护机制的具体策略和思路。从而在提升茶农投资生产积极性的同时,切实维护其具体权益。
物权保护是通过法律机制对物权人合法权益有效保护的关键。通过完善实施物权保护机制,能够让茶农的生产经营权益得到有效维护。随着当前社会市场发展日益完善,完善对茶农权益的有效保护,也是目前茶叶市场不断发展过程中,对整个茶叶市场有效维护的重要要求。通过对当前茶农投资活动进行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影响其投资积极的主要因素表现为:
首先,在物权保护法律规范中对茶农的茶园及茶园产品的归属权益有了完善的界定。对于茶农来说,其自身所拥有的茶园及茶园中种植的茶树都是其经营过程中重要的产品元素。这一保护,就使得茶农能够对将更多精力投入到茶园经营和规模扩大上。
其次,在物权保护机制中,其对茶农经营的品牌及茶叶种植生产加工的各项元素给与了必要保护和明确界定,随着茶叶市场发展不断成熟,如今茶叶的品牌和其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各项技术要素也是其经营过程中的重要元素,因此通过完善对这些内容的物权保护,能够让我们对茶农的经营积极性予以充分提升。随着当前人们饮茶需要进一步成熟,如今虽然茶叶市场发展进一步成熟,但是客观的说人们对整个茶叶产品的要求也在提升,完善茶叶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品质把控,充分注重其产品品牌建设极为必要。但是以往缺乏对茶农生产过程中,其品牌形象的有效把控,因此其很难从根本上满足人们的消费需要。
最后,通过实施完善的物权保护,能够为茶农持续性投资提供重要支撑。根据茶农投资行为中的各项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可以看到稳定性、持续性投资是其整体投资行为中的重要障碍,其关键原因就是缺乏对其效益的稳定保护机制,因此通过使用物权保护机制,能够使得茶农敢于持续性扩大投资,从而实现其生产经营范围的有效扩大。目前在整个物权保护机制中,无论是公权,还是私权保护,都对整个茶农的经营收益实现了有效保护。
随着当前人们饮茶理念不断成熟,如今茶叶市场发展迅猛,对于整个茶叶产业发展来说,茶农有着重要作用和地位,其作为整个茶叶产业发展的主体,其投资生产的积极性直接影响到整个茶叶产业的发展成熟度。在茶农经营自身产业过程中,如何有效保障其参与生产活动的积极性直接关系到其具体的茶叶经营,因此完善物权保护机制中对整个茶农参与投资生产活动中的积极性有着重要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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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 婷(1992-),女,江西鹰潭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