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劳动争议问题研究

2017-01-27 00:07:34
法制博览 2017年18期
关键词:争议用人单位民办高校

邓 丽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广东 珠海 519000



民办高校劳动争议问题研究

邓 丽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广东 珠海 519000

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一方面促进了公民法律意识的提升,另一方面,劳动关系也表现的越来越复杂,尤其是在民办高校中。劳动关系复杂化的同时,矛盾也越来越突出。本文就民办高校劳动争议问题研究作简要阐述。

民办高校;劳动争议;问题研究

民办高校作为我国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人才,在改革开放后迅速发展。随着我国法律建设进程的推进,法制观念的深入,公民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也在觉醒。民办高校在培养人才的同时,劳动争议的问题也越来越多。

一、劳动争议问题的表现

民办高校劳动争议问题是指职工与校方在履行劳动关系的过程中,因为履行劳动义务与实现劳动权利存在分歧而导致的纠纷。有调查表明,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民办高校的劳动争议问题就在持续增加。从这个现象可以看出两个方面问题,一方面职工的法制观念在增强,懂得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表明我国的法制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而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作为培养人才的主要阵地,高校在劳动关系处理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同时又说明了法制社会建设工作取得成就的同时,也存在问题,工作任重而道远。劳动争议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劳动合同引发的问题。民办高校中存在大量的所谓的临时工,其承担的主要是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工作。并且,这一类工作人员文化素质水平与管理工作者存有一定差异。用人单位在管理工作中往往轻管理而重使用,在管理工作中,由于不重视,没有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在职时往往会考虑到工作方面的因素而不敢于提出维诉求。当劳动关系终止的时候,由劳动关系引发的经济赔偿问题就会出现。

第二,劳动报酬引发的问题。劳动报酬问题主要体现在某些工作岗位中,如学校的安保岗位。由于工作岗位的特殊性,不适用于标准工时。对于正常工作时间、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薪酬问题容易产生争议。并且某些用人单位在薪酬问题上,支付标准没有明确说明,造成双方在解读上存在差异,也是导致劳动报酬存在争议的原因。

第三,社会保险引发的劳动争议问题。民办高校由于要考虑到收益问题,往往不愿意为某些岗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是缴费基数不达标或漏缴。

二、争议问题背后的原因

针对民办高校劳动争议问题也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讨论其背后原因。首先是体制方面的原因,民办高校的关注力度不够,并且民办高校的发展时间较短而且非常迅速,在许多方面都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尤其是体制不健全。争议问题背后大多是由于历史遗留造成的,解决问题的难度大。

调解机制存在的问题。民办高校劳动争议往往调解无效。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主要是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来完成,且能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起到了缓和矛盾的作用。由于高校往往没有设立独立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人事部门就负责了调解工作,劳动者在调解过程中,心理上会预设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调解工作的公正与公平性无法保障,而不愿意通过调解的途径来解决问题。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对相关法律缺乏了解或者是未遵守相关法律。某些用人单位未及时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而在后期管理工作中由于疏忽也未能及时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造成在产生纠纷时,问题解决有一定难度。

三、民办高校避免劳动争议的处措施

(一)强化法律意识加强劳动合同管理

高校作为用人单位,要转变传统思想,应该及时与劳动者订立合同。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减少与预防劳动争议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作为劳动争议处理依据,同时也是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凭证,劳动合同应该是完整有效的。除此之外,也可以从其他方面着手,比如在录用人员时,将录用条件或招聘公告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避免后期在管理工作中由于员工不胜任工作需要调岗或辞退而缺少证据材料。

(二)成立专门的调解机构

要健全人事仲裁制度,推进争议仲裁工作,发挥高校内部调解机制的作用。调解机构要切实发挥作用,由于劳动争议存在对学校带来负面影响的可能性,因此当争议出现的时候,作为调解机构要及时介入,妥善处理问题,争取将争议消除在初始状态,避免将劳动争议问题扩大化。对于劳动者而言,要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在工作过程中确保个人行为在法律规定框架内,当个人权益受到损害时要积极要的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双方都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事,劳动争议出现的概率也会大大的降低。

(三)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制度是工作开展的保障,同时也是对行为的约束。劳动关系越是复杂就越是要健全相关的制度,便于在工作中尽可能的减少劳动争议。

四、结语

劳动争议出现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因此,在解决问题的时候就要从与之相对应的方面寻找方法,通过制度健全,法律知识普及等多方面入手,最大程度减少劳动争议。

[1]李春燕.民办高校劳动争议问题研究[J].科技视界,2016(14).

[2]李兵帅.转型期高校劳动人事争议若干问题研究[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01).

[3]杜玉坤.民办高校劳动争议案件若干法律问题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3(01).

D922.591;G

A

2095-4379-(2017)18-0245-01

邓丽(1985-),女,四川人,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研究方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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