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雨轩
吉林财经大学,吉林 长春 130117
税制改革与经济法的创新
刘雨轩
吉林财经大学,吉林 长春 130117
本文以探讨税制改革与经济法创新的发展现状为出发点,分别从推进经济方式转变的进程、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推动对外开放的建设发展这三个方面,对税制改革与经济法创新的重要性进行了重点探讨,从优化税制结构、宏观调控中注重税收的二次分配出发,对税制改革与经济法创新策略进行了探讨,以完成对税制改革与经济法的创新的研究。
税制改革;经济法的创新;经济发展
全球经济一体化为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更多的机遇和挑战,从外在影响因素考虑,国际经济旧秩序阻碍了我国的经济发展,从内在影响因素考虑,要想完成步入小康社会的伟大理想,我国税收改革和经济法的创新有待进一步发展。我国当前税制改革和经济发展创新存在一定的不足,只有对税制改革与经济法创新策略和重要意义进行研究,才能更好实现我国经济科学、有效、和谐发展。
为了顺应我国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税制改革得到了不断推进,企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就是深化税制改革的可观成果,与此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飞速发展,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崭新的形势,经济法的创新提升了市场发展进步空间,促进了公平竞争的稳定进行,进而促进了我国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但是我国的税制改革与经济法创新理论联系的紧密程度还有所欠缺,这就直接导致了在进行税制改革和经济法创新实践时,现有理论难以科学、高效的指导经济发展实践,为了提升经济发展进程,构建充满活力的市场竞争和稳定科学的经济发展方针,就必须要对税制改革和经济法的创新进行深入研究,并通过二者的协调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国经济发展空间,在经济全球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中站稳脚跟。
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式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经济的飞速发展,但与此同时也对我国的生态环境构成了巨大的威胁,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为了改善当前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窘境,就必须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进程,深入税制改革进行的同时,推进经济法的创新发展,不断的进行对外开放。只有通过税制改革和经济法的创新,才能加快我国财税体制的深入发展,缓解市场主体中存在的利益矛盾,增强市场公平化竞争的同时,增强社会主义市场发展动力来源,进而不断的提升我国经济转型效率,促进我国经济体制合理发展,全面推进小康社会的建设发展。
(一)推进经济方式转变的进程
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主要呈现出高输入、低输出、能源消耗大、污染排放高的特点,这对合理保护环境资源、高效推进经济发展步伐造成了严重的阻碍,极大的拖慢了我国小康社会的构建进程。只用通过税制改革和经济法的创新,才能从根源上转换经济发展方式,合理分配现有资源的同时,实现绿色、可持续的经济发展。
(二)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
税制改革和经济法的创新,合理调整了收入分配关系,在很大程度上积极缓解了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体企业利益之间产生的碰撞和冲突矛盾,确保税收的公平合理性的同时,保障了市场公平化竞争。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弥补了当前税制改革中存在的税收调节功能性差的缺陷,科学、有效的推进收入分配的建设发展,共同保障政府、企业、个体之间的利益发展,丰富市场发展动力来源的同时,促进各种产业全面协调发展,从而进一步促进我国经济体制合理发展。
(三)推动对外开放的建设发展
国际经济发展动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的经济发展,为了更好的调节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发展造成的影响,就必须考虑当前国际经济发展趋势,综合考量我国社会发展阶段,在认清当前基本国情后,合理、科学的推进税制改革与经济法的创新,进一步深化对外开放的政策,不断引进国外经济发展的精髓,结合我国基本国情,将国际经济发展理论中国化,深入进行税制改革和经济法的创新,不断完善我国当前经济体制的建设发展,在推动经济全球一体化的和谐发展中贡献出中国式力量。
优化税制结构作为我国税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必须放在深化税制改革的首要位置,经济法创新的第一目标就是丰富市场发展动力来源,增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进程,为了更好的增强市场公平化竞争,还要从宏观上合理调控税收,注重税收的二次分配,不断减小企业和个体承受的纳税压力,进而增强市场竞争活力,合理分配市场资源,化产业结构的同时,高效、科学地推进宏观经济的稳定增长。
(一)优化税制结构
为了顺应税收改革的号召,学者们对直接税和间接税哪一个更能支持国家经济高效发展进行了大量研究,对选择间接税还是间接税作为我国主要税制结构的争论至今未休。间接税和直接税各有长短,为了更好的深入税制改革的进行,就必须结合我国发展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形,结合间接税和直接税,使二者可以相互补充,并不断协调二者在组合中的应用地位,科学、有效的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如:在生产、销售环节,将间接税放在税制结构的首要位置,并以直接税为辅,确保财政收入的同时,防治税收流失;在市场资源分配环节中,将直接税放在税制结构的首要位置,并以间接税为辅,促进自由贸易的公平进行。在物价下跌,商品经济较为萧条的时候,及时的降低税收,确保企业在低利润的情况下,减小税收额度,保证企业资金的正常运转,在经济发展较为繁荣,物价上涨的时候,增加税收,控制物价上涨进而抑制总需求。因此,只有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现状以及面临的不同的发展问题,及时调整间接税和直接税在二者组合应用的地位,科学、全面的推进税制改革和经济法的创新。
(二)宏观调控中注重税收的二次分配
市场不具有自我调节的功能,必须要通过外界对其进行宏观调控,才能弥补市场失灵,进而调整产业与产业之间的失衡,为了更好的推进税制改革和经济法的创新发展,就必须在宏观调控中增加对税收二次分配的重视程度。通过政府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确保市场经济可以稳定、持续且安全的发展。
政府可以通过税收的二次合理分配,使用税收建设国防、修建公路以及公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公共基础设施;其次,国家通过实现税收的科学、合理二次分配,改善不同企业之间发展失衡的窘境,推行相应的鼓励政策,支持发展前景良好的弱势企业的建设发展,确保市场经济的多样化、全面化发展;再者,通过重视宏观调控中税收的二次分配,可以适当的控制过高收入,将税收转移支付提高和保障低收入者的收入,缩短和防止两极分化。
推进税制改革和经济法的创新的发展策略就是优化税制结构,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现状,及时调整间接税和直接税在二者组合应用中的地位,通过对税收二次分配的宏观调控,弥补市场失灵,进而增强市场竞争活力,合理分配市场资源,丰富市场发展动力来源。税制改革和经济法的创新,可以从根源上转换经济发展方式,合理分配现有资源的同时,实现我国经济绿色、可持续的发展,向社会主义小康社会不断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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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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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4379-(2017)18-0222-02
刘雨轩(1993-),女,汉族,吉林德惠人,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