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省会计工作紧紧围绕省财政厅党组和财政部会计司确定的工作重点,在宣传贯彻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建立、加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高级会计人才培训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行政审批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推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建立和实施。一是对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举办了2期培训班,分别对各市财政会计管理机构相关人员和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进行了内部控制建设相关业务培训,培训人员近300人。二是组织省直、各市财政局做好本部门、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通过用友软件公司开发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系统,组织省直单位填报基础性评价信息,了解和掌握省直单位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单位切实建立和实施内控规范,并向财政部报送了工作总结。
(二)宣传落实政府会计准则体系。一是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4项具体准则的通知》,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实施前的宣传工作。二是在锦州和沈阳举办了全省财政系统和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培训班,全省市、县(区)财政局会计科(处)长及师资120余人和省属预算单位财务负责人260余人参加了培训。
(三)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组织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8号》《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规范“三去一降一补”有关业务的会计处理规定》《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等新准则制度,不断规范企业会计核算行为;与省银监局沟通协商,联合转发了《财政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
(四)确保新修订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在全省顺利实施。联合省档案局共同转发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新旧衔接规定,联合举办了全省《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培训班,各市财政局、档案局、省直部门、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400多人参加了培训。
(五)组织开展征求意见,完成财政部交办的工作任务。一是开展管理会计案例征集活动,共征集案例25个,选择其中5个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报送给财政部会计司。二是完成《会计法》问卷调查工作。共有3.2万人参加问卷调查,取得了在全国排名第8位的成绩。三是组织部署了《企业会计准则制度》问卷调查,完成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管理会计基本指引》《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等拟发布的若干会计准则制度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一)构筑会计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参与研究制定《辽宁省财政厅失信黑名单联合惩戒实施办法》,明确列入失信黑名单的违法违规会计行为及信息披露原则,对有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会计人员通过信用辽宁平台向社会公布,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二)组织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任职资格普查工作。制发了《关于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普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发了“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普查系统”,明确了普查对象、普查内容、普查方式。共有68户一级预算单位和330家二级预算单位报送了自查信息。
(三)及时公示会计师事务所设立许可信息。通过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及时上传全省会计师事务所设立许可信息,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社会公示,实现了与工商部门企业注册信息共享共联。
(四)完善会计诚信体系建设。一是建立诚信考试制度。报考从业资格考试考生只有完成会计诚信问答和相关知识学习,方可进入报名专区完成报名;报考初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登录全国考试报名平台后,自动读取本省人员管理系统中的从业信息,完成诚信档案信息自动审核的功能。二是实行高师评审申报双承诺制度,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三是完善全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增加会计人员诚信档案功能,为用人单位提供诚信信息服务,督促会计人员诚实守信执业。
(五)增强会计人员防范电信诈骗意识。一是举办了省直单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防范业务培训班。聘请辽宁大学、辽宁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沈阳查控中心有关专家学者担任师资,就《会计法》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防范措施进行专题讲座,培训省直部门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人员200人。二是在辽宁会计网站开设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专栏。将省公安厅提供的辽宁省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片上传到该专栏,供财会人员在线观看。三是向财会人员推送省公安厅“防范电信诈骗公众微信平台”登录方式。提高会计人员识骗、防骗意识。四是向省直单位会计从业人员发送公益宣传短信,提示会计人员防范电信诈骗,保护单位资产、资金安全。
(一)规范会计人才选拔机制。对2013年印发的《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卷安全保密工作规范》等8项纸笔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制度和6项无纸化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明确划分了工作责任,将一些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通过表格形式体现出来,便于制度执行者阅读、理解和操作,进一步规范了考试考务管理工作。
(二)完成2016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2017年报名工作。一是召开考试考务工作视频会议,副厅长王玲到会讲话,对全年考试考务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明确了确保考试平稳安全的具体措施。二是会同省人社厅选派30名巡视人员赴各考区监督考试工作。全省共有32 018人报名,考试合格人数6 689人,合格率32.52%。三是圆满完成2017年度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及时发布关于2017年度初级考试工作有关事项,明确了报名时间和条件,及时解答报考人员提出的咨询,全省报名人数达4.7万人,同比增加近1.4万人,增幅44%。四是积极参加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开展的向考生邮寄考试用书的改革试点工作。
(三)实施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传统纸笔考试和无纸化考试“双轨”运行模式。一是在葫芦岛和朝阳两市开展中级无纸化考试改革试点。确保考试工作万无一失,提前一个月参与全国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统一组织的远程和实地测试。二是召开考务管理视频会议,落实各考区考试责任。三是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加强对考务各环节的指导。四是将试卷保管室设在省武警总队警卫连楼内,省市财政部门认真履行试卷交接手续,确保试卷安全保密。五是与省人社厅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选派巡视人员到各考区检查督导考试管理、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察和巡视工作。六是高标准选聘阅卷人员、规范阅卷流程,确保阅卷质量。全省有23 526人报名,考试合格人数2 044人,合格率为17.45%。
(四)在初中高级考试中全面实施“打印准考证后编排考场”改革。新的编场模式节约了人力、物力,减轻了各级考试管理机构机位租赁工作,节约了考务费用支出。初级节省6 136个机位、中级节省228个考场和296个机位,高级节省23个考场。
(五)完成高级会计师考评工作。一是成立高师考试领导小组,与沈阳大学沟通并签订了高师考场考务协议,选派责任心强的一线教师担任监考人员,考前印发了高师考务手册,指导和规范考务工作,组织37名省内高校教师严格按照评卷标准和要求完成评卷工作。有887人参加了考试,合格人数330人,合格率37.63%。二是完成2016年度高师评审工作。及时在网上通知考试通过人员进行高师资格网上申报,同时开通高级会计师网评申报系统,安排专人负责答疑。经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市级财政和人社部门审核后,共有390人提交了评审申报材料。从省内高校、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了18名评审专家,召开了评委会会议,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业绩、论文等进行了量化评审,并对评审情况进行了投票表决,通过人员的名单和学历、资历、业绩、论文等在辽宁会计网进行了7天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过评审、公示,全省有386名申报人员获得了高级会计师资格。
(六)组织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分别在厦门、上海、北京3所国家会计学院举办了三期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共计230人参加了培训。
(七)举办高级会计人才培训班。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了2016年全省高级会计人才培训班。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及财会业务骨干共计100人参加了培训。精心选聘了北京高校、国家会计学院、国家部委以及管理咨询机构的专家进行授课。
(八)组织开展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推荐工作。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训的通知,做好政策宣传和推荐工作。收到报名申报材料19份,其中企业类6份,行政事业类13份。共有18人参加考试,其中,企业类6人,行政事业类6人;选拔工作经过笔试、资料审核、面试等环节,辽宁省审计科研所田晓明入选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第六期学员。
(一)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一是组织完成各市从业资格考试计划发布和考试组织工作。全年共组织1 548个批次考试,报名人数97 447人次、考试通过32 872人,通过率38.31%,比上年增加8.5个百分点。二是进一步规范从业资格日常管理。从业资格证书调转、换发、信息变更、继续教育信息登记等日常管理事项严格实行业务办理双审制,确保会计人员从业信息真实、准确。
(二)修订《辽宁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制发了《关于修订<辽宁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规范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认定和日常管理事项,明确将驻沈省直单位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事项按属地管理原则交由沈阳市财政局负责,向省直部门、单位宣传相关政策调整事项,完成移交工作。
(三)做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相关政策宣传和咨询解答工作。及时下发《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通过辽宁会计网站向考生宣传相关政策调整内容。
(四)完成“辽宁财政会计事务管理系统”开发和验收工作。将会计从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权限向县(区)开放,切实发挥县(区)财政部门的积极性;根据辽宁财政会计事务管理系统开发合同规定,顺利完成了系统开发工作并组成项目验收工作小组,逐项审查了系统开发商提交的验收清单,通过了项目验收。
(五)依法依规完成会计师事务所设立行政审批相关工作。派驻专人在省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审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业审批事项,其中审批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4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业审批1项;定期汇总省注协、省评协有关审批工作情况报送厅办公室、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六)简化程序,优化服务。采取将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和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业审批事项纳入政府行政许可清单、制定审批服务指南、实现审批流程网络化、压缩审批时限等改革措施。
(七)修订《辽宁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印发了《关于修订辽宁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省代理记账审批工作。
(八)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全省392家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年度信息报备核查工作,报备率达到100%,并及时向财政部报告全省上年度行业管理及本年度情况总结,受理并完成终止备案3件,变更备案100余件,下达整改文书9件。
(一)注重发挥学协会影响力。一是共收到上报的学术成果5篇,其中论文4篇,著作1篇。二是组织理事单位会计人员共25人参加中国会计学会举办的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实施与应用高级培训班。三是辽宁总会计师协会组织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报送课题7项,其中立项2项,2015年度立项的2项课题获得三等奖。四是向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推荐论文8篇,其中,获一等奖1篇,二等奖1篇。
(二)指导省珠心算协会做好相关工作。一是举办第二十五届海峡两岸珠心算通信(辽宁赛区)比赛,全省共有6 042人参赛。辽宁省获全国第二大赛区组织推广三等奖,共604人获得中国珠算心算协会和台湾省商业会颁发的优胜奖证书。二是组织全省珠算珠心算论文征集活动,共收到论文14篇,其中,沈阳7篇、铁岭5篇、朝阳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