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诚
电力行业的绿色低碳发展
——兼议碳交易与绿证制度
□王诚
近年来,生态文明建设愈发受到关注,政府部门更多的选择通过市场机制来解决环境问题。其中,电力行业作为能源消费及碳排放大户,是碳交易市场的主要参与者。有关部门在研究设计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时,电力行业也成为其中的主要对象,未来极有可能对输配电、发电、售电企业的非水可再生能源配额比例提出强制性要求。同时,电力市场正处于电力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之下,电力行业如何在多重背景约束下寻求绿色低碳发展的最优解,是一个亟需思考的重要问题。
开展碳交易将促进电力行业低碳化发展。自2011年起,碳交易市场在我国7个试点省市陆续展开,并将于2017年底启动全国碳交易市场。碳交易的原理是总量控制加交易,即主管部门根据制定的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按照一定方法将配额分配给控排企业,当企业预估自身排放量将超出配额量时,可以选择减少排放或购买配额以完成履约。面对碳价,大部分企业会选择通过减排措施减少自身碳排放而非外购配额。因此,通过市场机制可以倒逼企业自发开展节能减排,实现以最低成本达成减排目标。
推行绿证制度有效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自今年7月1日起,绿证自愿认购平台正式上线,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和个人均可认购。绿证是国家向符合资格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颁发的具有唯一代码标识的电子凭证,也是消费绿色电力的唯一凭证。发展绿证制度可以缓解国家财政补贴资金压力、落实可再生能源占比目标,有助于缓解弃风弃光现象。2018年起,我国将适时启动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和绿证强制约束交易。通过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交易模式,将有效推进全民绿色电力消费,实现我国政府承诺的“2020年、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20%”的能源转型目标。
对比碳交易和绿证制度,存在一定的相似性和相关性。两者都是在控制目标约束下,通过市场化手段,最终实现化石能源消费的降低和二氧化碳排放的减少。两个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相辅相成的,推行绿证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将有助于碳交易市场的减排。
同时,绿证制度将给碳交易带来一定的挑战。目前,我国的碳市场对于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支持有限。首先,全国碳市场仅纳入火力发电,其所发配额与企业的火力发电量相关,与是否存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发电量多少均无关,发电企业很难受到激励投资新能源发电。其次,对于非发电企业来说,虽然将用电的间接排放算入企业的碳排放量,但是并不区分电力来源,使用绿色电力而减少的碳排放量在最终计算企业碳排放时无法体现。虽然在碳交易体系中存在抵消机制,即通过部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出核证减排量(CCER),企业可以自身开发此类项目或者购买CCER以抵消自身的排放量,但目前CCER在全国碳市场中的应用规则还不明朗。因此,新能源在碳交易市场竞争中的相对优势难以彰显。而绿证制度则是旗帜鲜明地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绿证市场从自愿向强制过渡,将会显著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
当前的政策体系下,碳交易和绿证市场之间相互并行、互不影响。对于非发电的控排企业来说,将没有动力购买绿证,未来绿证的主要购买者仍是电力行业,企业需要同时购买绿证和碳配额以完成履约,这将会增加企业负担。未来如果两个市场互相影响,则需要主管部门在顶层制度设计时对于互斥性作出明确限定。
总的来说,碳交易与绿证制度的并存是电力行业发展的“双刃剑”,虽然生态效益显著,但也会带来一定的市场压力。对于传统发电企业来说,受到碳交易和绿证制度的双重约束,企业可通过节能减排措施完成碳减排目标,但面对可再生能源的强制配额及绿色电力的强制交易,企业必须通过购买绿证或开发新能源发电项目以实现目标。对于新能源发电企业来说,暂未被纳入全国碳交易市场,企业无法从碳市场中获利,而目前的绿证市场仅依靠自愿购买致使市场遇冷,大量的绿色电力仍无法及时被消纳。同时,新能源发电企业未来可能存在绿证与CCER的双重补贴,这也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电力行业如何在交叉的市场中探索绿色低碳的最优发展模式,或许值得大家深思。
作者单位: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应对气候变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