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大竹县庙坝镇
庙坝镇:探索西部农业比重较大地区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道路
●四川省大竹县庙坝镇
2012年以来,四川省大竹县庙坝镇积极探索“西部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农业比重较大地区”的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道路,促进政府职能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转变,有力推动了试点镇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下放事权。按照“权责一致、依法下放、能放则放、行之有效”的原则,由试点镇先提出意见,确保所下放的权力为基层所需、到基层能用。19个县级部门共委托下放111项行政管理权限。二是提高承接能力。事权下放之初,设三个月的试运行期,由县级相关部门负责联系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指导权力下放的承接工作。三是健全管理机制。完善行政审批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等工作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做到“审批程序不增加、办结时间不延长、服务质量不降低”。
完善机构设置。根据事权下放和承接情况,庙坝镇设置“四办一所两中心”,即党政办、经济发展办、社会管理办、规划和建设管理办、财政所、农业技术推广站、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将农业、林业、水务、畜牧4个县级涉农部门派驻事业单位职能职责及人员整体划转至镇农业服务中心,以“服务外包”方式加强消防和场镇管理,精简优化政府组织结构。
一是赋予干部任免权和建议权。试点镇中层干部任免由镇党委研究决定,县直部门派驻试点镇机构的领导任免、调动必须征得镇党委同意,试点镇党委政府拥有“一票否决”权和任前建议权;对部门派驻机构一般工作人员,工作履职不到位的,试点镇有权提出调整建议,组织人社部门按管干权限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调整;二是赋予派驻人员考核权。县直部门派驻机构以试点镇考核为主,占考核总分值的60%,县主管部门仅占40%,实现了试点镇党委政府“主动管、管得住、管得好”,干部职工的干事创业热情有效激发。
一是完善“一级政府一级财政”功能。单独设置试点镇财政管理机构,实现“镇财镇管镇用县监督”和独立预决算,并对试点镇预算和年终追加逐年增长。二是提高财税分配比例。县财政按季度全额返还县级分享的试点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金,返还试点镇社会抚养费的80%、试点镇上缴国税地方留成部分25%的4个百分点、地税县级分享部分的30%,并以2010年为基数,超额部分50%返还乡镇,用于试点镇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三是创新公共服务。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外包、志愿者服务等方式增加公共服务途径,减少项目审批,精简办事流程,鼓励民间组织、民间资本进入公共服务行业,建立多元化服务体系,促进小微企业创业园的发展。
一是完善决策机制。健全党委决策、机关管理、督查督办、党建预决算机制;二是健全工作考核制度。实行业务岗位、驻村工作、重大工程“双向选择”和应急工作“三双向一全员”;三是规范村支“两委”运行。全面总结推广庙坝镇长乐华山联合党支部书记杨帮武同志扎根基层37年总结的治村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