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编办
创新体制机制 增强内生动力扎实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 湖北省编办
2012年以来,湖北省在宜昌市龙泉镇、孝感市马口镇2个中央编办确定的试点镇和湖北省自主确定的31个试点镇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在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扩大管理权限、优化服务方式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探索“镇区合一”管理体制。将11个省级开发区所在试点镇党委、政府与开发区管委会合并,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内设机构整合设置为7-8个,其中,履行社会管理职责的内设机构以镇为主,履行经济管理职责的以开发区为主,避免开发区和试点镇职责交叉重叠,促进镇区合一、功能互补。
(二)构建精简效能的组织架构和运行体系。一是按照综合运行模式设置机构。综合设置党政内设机构,试点镇可在“四办”(党政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综治办)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再设置2-4个机构;综合设置执法机构,主要在城建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集中行使上级下放的行政执法权。二是按照“一体化”政务服务模式,综合设置便民服务大厅,搭建县镇村三级综合政务服务平台。三是按照社会化运作模式,落实农村公益性服务。除卫生院和农村中小学外,试点镇不设公益服务性事业单位,农、林、水、文化等公共事业服务事项全部实行“以钱养事”运行机制。四是精干配置人员编制资源。33个试点镇行政编制平均为49名。
(三)强化集中协调的领导机制。增强试点镇党委政府综合协调和统筹发展能力。试点镇主要负责人可由上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兼任,扩大试点镇党委对乡镇干部的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加强对上级延伸派驻机构的领导、考核和管理权,对产业发展规划和整合使用项目资金的自主权,统筹调度“人财物”。
(四)整合利用政策资源。为避免上级开展的各类乡镇改革试点政策分散问题,湖北省将“四化同步”示范乡镇试点与部分经济发达镇试点统筹推进,经济发达镇试点可享受“四化同步”试点中有关规划编制、用地政策、专项资金等支持,“四化同步”试点结合实际开展扩权和体制创新,充分发挥了改革政策“叠加效应”。
(一)因镇施策,实行“精准放权”。结合湖北试点镇区域分布、自然禀赋和产业发展等特点,按照“依法下放、能放即放、按需下放”的原则,试点镇自主申请下放权限,按程序论证确认后逐一建立放权清单,采取合适方式向社会公开。33个试点镇第一批共扩权1977项,涉及干部管理、规划建设、村镇管理、安全生产、农业环保等方面。如汉川市结合马口镇纺织业发展需要,有针对性下放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技术改造项目核准”、“企业集中提取技术开发费审批”等事权,为相关企业落户创业创造了便利,马口镇2016年纺织企业产值已突破110亿元,年产涤纶纱线202万吨,占全国同类产品的3/5。
(二)加强承接,力求“有效用权”。明确乡镇对承接权限负总责,逐一确定具体承接单位,确保权力承接到位;权力下放初期,采取干部上挂下派等多种方式加强放权部门对承接部门的工作指导,确保权力运行有序;优化权力运行,通过流程重构、“一站式”政务服务、综合执法等措施,提升运行效能。
(三)顺应发展,探索“动态管权”。加强县级政府对试点镇扩权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权责一致。在放权清单运行两年后,省编办对放权工作开展了评估,将所有放权事项按“可推广事项”、“不应放事项”、“应放未放事项”和“运行不良事项”分类进行梳理分析,指导试点镇建立放权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研究完善“可推广事项”,协调落实“应放未放事项”,对“不应放事项”和“运行不良事项”按程序由县(市、区)收回。如黄梅县首批下放小池镇权限达166项,后结合实际需要,通过三轮调整,现确定为120项。
(一)整合资源,打造“服务窗口”。整合试点镇政务服务资源,33个试点镇全部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作为基层整合开展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及其他公共服务的综合平台,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第一服务窗口”重要作用,集中受(办)理人口计生、民政、财政、城镇规划建设、农业服务、户籍管理、国土资源管理、就业、劳动权益保障、社会保险、工商、税务、供电、供水、供气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
(二)明确标准,编织“服务网络”。建立以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为主体,试点镇便民服务中心为纽带,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为基础的服务支撑网络,并由试点镇所在县(市、区)制定便民服务工作规范,提升试点镇便民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效能化水平,如襄阳市吴店镇在全镇46个村(社区)全部设立了标准化的便民大厅,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医疗、养老、就业、办证等各类便捷高效的服务。推广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倡导“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理念,如宜昌市龙泉镇依托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建成了集“电子村务、电子学务、电子服务、电子商务”功能于一体的“四务通”网上服务平台。
通过改革,试点镇体制机制得到优化,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支撑和保障。近几年,试点镇经济活力不断增强,经济总量年均增长速度大多超过20%,普遍高于当地平均水平,25个试点镇公共财政收入进入全省前百强,人口吸纳能力不断提高,14个镇建成区常住人口达到5万以上,改革示范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改革总体成效初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