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王茂林 楼一涛
多措并举 确保杭州权籍调查工作顺利实施
□ 杭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王茂林 楼一涛
不动产权籍调查作为不动产登记的基础,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的重要前提,是实现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的重要保障,慎重稳妥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审核工作意义重大。
杭州市自2016年6月1日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统一基础、有效衔接,多规并行、连续稳定,合一调查、便民利民,严格要求、规范成果”的原则,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日常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核管理,确保权籍调查工作质量。
杭州市不动产中心下设两个权籍调查审核处室(权籍一处和权籍二处),日常业务主要为国有建设用地及房屋使用权权籍调查审核、国有建设用地及房屋使用权资产处置权籍调查审核和建设项目用地复核验收权籍调查审核工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籍调查审核工作下放至各个区分局负责。在管辖区域上,一处主要负责上城区、下城区和江干区,二处主要负责拱墅区和西湖区;在工作方向上,一处侧重于权籍调查政策制定,二处侧重于权籍调查数据维护。
杭州市不动产中心坚持将地籍调查作为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基础,充分利用房屋调查、登记、审批、交易等资料,开展日常不动产权籍调查。目前由于宗地测绘与房产测绘的实施单位不同等原因,造成地籍调查数据成果与房产调查数据成果格式不一致。中心在工作中已成功融合了地籍调查数据成果与房产调查数据成果,在walk软件中可以统一使用,形成 “四张表单”等简明扼要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成果形式,为房地一体化登记调查提供了数据基础。
杭州市不动产中心为保证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连续运行和平稳过渡,一方面继续沿用现行的各类不动产权籍调查标准,执行现行的《地籍调查规程》《房产测量规范》等标准规范,有序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另一方面通过边实施、边完善,不断优化对权籍调查工作具有规范指导作用的政策制度。中心根据杭州市的实际情况,自成立伊始即着手制定《杭州市不动产权籍调查操作规程(试行)》等各项权籍调查文件,细化《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前置不动产测绘工作,形成具有杭州特色的权籍调查双线流程。
杭州市不动产中心坚持培育不动产权籍调查市场,并加快健全不动产权籍调查行业的监管制度。目前已有70多家土地测绘调查单位供建设单位和个人自主选择,受委托后可主动与房产测绘成果衔接,建立健全调查机构“全程负责”“一站式”服务等措施,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方便业务委托和办理,并为后续实现房地一体化调查夯实基础。
杭州市不动产中心在认真审核确认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基础上,与相关软件公司合作,对于不需要人工检查的成果数据,开发了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质量自动检查软件,利用数据的图形与属性之间、图形与图形之间、属性与属性之间的关联性、规律性和逻辑关系,通过程序进行自动检查、发现并提示数据中存在的错误,有效避免人工审核造成的疏漏,提高成果质量审核的准确率与效率。
杭州市不动产中心在日常工作之余,根据处于不同岗位的不动产登记调查工作人员,组织了多次有针对性的权籍调查业务培训。中心内部员工有来自于国土的,也有来自于房管的,在工作领域方面各有所长,但也不可避免存在一些技术盲区及漏洞,通过互相学习。工作人员不仅懂得了地籍测绘知识,还懂得了房产测绘知识;不仅懂得了测绘专业技术,还懂得了不动产登记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掌握了各类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核的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