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彦
从“植桩”到“织网” 推进高校师德建设
◎张 彦
高校教师肩负教书育人的重要职责,师德水准折射社会文明,是一个大学的社会形象标识。面对高校师德状况的困境,应从“植桩”到“织网”,把牢着眼于主体性、传导性、复合型、规范性、艰巨性等着力点加强高校师德建设。
高校教师;师德水准;师德建设
对任何一所大学而言,师德问题都是学校领导应该重点考虑的问题。一方面,随着高等教育的深入发展,重视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大学文化建设,涵盖了对师德的关注。另一方面,新世纪、新阶段以来高校存在的道德滑坡和严重的师德失范现象被媒体曝光、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
2014年9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师范大学与师生代表座谈时提出,要积极引导广大高校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1]认真学习总书记讲话,实现高校师德的“长治久安”,是摆在高校面前紧迫的课题。深入研究高校师德问题的症结,找准施治路径,再圈“桩位”、细织“网架”,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高校教师肩负“传道、授业、解惑”重要职责,“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对师德的要求是大学开展德育教育的本质性要求;大学始终被看作文化殿堂、是社会文化高地,师德水准折射社会文明程度,标识大学的社会形象。
(一)政治态度
在我国高校,师德包括教师对社会政治的态度和遵守教学政治纪律情况。这是我们的国家性质、高校的使命和立足“中国特色”办大学的实际所共同要求的。大学教师要拥护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传播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近年来部分高校发生的个别教师违反政治纪律,在课堂、讲座、论坛等教育教学环节发表不当言论、讲授错误政治观点的现象,不仅是违反教学纪律的表现,也是作为教师的政治不道德行为,理所当然地要受到学生、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批评。
(二)学术品性
高校教师的基本工作是教书育人、开展学术研究和进行技术革新,学术品性是衡量教师思想品德的基本内容。教师的学术品性影响培养学生的质量,所谓“严师出高徒”讲的就是这个道理。诚实严谨的态度、拼搏进取的意识、创新创造的追求、独立思考与乐于合作的精神……所有这些都构成“好老师”和高水平教师的内在条件。在大学里,对教师的学术品性要求与弘扬大学精神具有内在的一致性。教师身上如果存在学术不端,影响其个人在学术界的形象,影响学校的社会声誉。不少批判大学精神缺失、教师功利主义倾向严重的文章,其中的举例多属于教师学术品性的问题。
(三)敬业精神
随着高校服务社会功能的不断增强,不少教师的精力开始“外流”,他们在校内的教学科研表现越来越受到师生的关注,教师教学的投入度、科研的专注度不时成为讨论的热点。敬业精神在任何领域和单位都是被广泛强调和推重的,作为给社会培养人才、向社会输送毕业生的大学,教师的敬业精神直接影响学生的事业观念甚至人生态度,也间接塑造学生的潜在工作形象。因此解决教师的职业倦怠问题,激发他们对教书育人的热爱,强化他们的全身心投入,不仅是对教师本人负责,更是对学生负责。
(四)社交方式
大学是学生社会化的重要场所,求学期间是学生向教师学习社会化的重要时期。老师们如何处理与同事、与集体的关系,老师们在社会合作当中如何处理与学术同行的关系、处理与经费提供者的关系、与企业等服务对象的关系,都会成为学生的学习内容和模仿对象。教师社会生活里包含着丰富的师德内容,这部分内容在很长一段时间被作为教师个人事务来对待。但如从其对学生的教育和影响的角度分析,教师的社交方式应该受到重视。
(五)师生关系
师生关系是高校诸多关系当中的一对基本关系,也是与学生最为密切、最能表现师德水平的一对关系。如何处理师生关系,特别是如何处理教师身份的个人和与作为成年人的学生之间的关系,不论对教师还是对学校,这个问题的重要性都在显著上升。高校里频繁发生的教师利用职务和身份影响,侵占学生的学术研究成果、性骚扰和损害学生正常教育权益等问题,所有教师均被置于学生控诉和舆论谴责的地位,已经成为高校师德“堕落”的典型标志。
高校师德状况并非一贯如此,其成因在教师、在学校、在社会都有一些重要的因素需要揭示。深入认识这个问题,是寻找解决师德问题路径的前提。
(一)社会变革、转型的传导与反应
大学与社会同行,社会变革、转型当中,各种社会思潮和流行观念无不渗透到象牙塔之内,教师和学生都深受影响。其中政治上的自由主义、经济上的功利主义、人生态度上的享乐主义、社会价值取向上的极端个人主义以及近些年出现的公共知识分子思潮、关于普世价值的讨论、历史虚无主义的泛滥等等不时冲击大学校园,对广大教师的政治思想、社会态度、事业和人生观念产生影响。
(二)竞争压力与评价体系的隐性导向
随着高校改革发展,教师承担教学、研究及服务社会的任务越来越重,在职称晋升、岗位调整、课题申请和科研经费筹集、成果发表等方面面临巨大竞争压力,而学校的评价体系往往重视课时、学生评估、成果数量、成就影响、刊物等级等“硬”的要素,对师德等“软”要素多为作原则要求,缺乏系统全面刚性的规定,客观上默许了教师行为取向上的“就实避虚”,也为一些人蒙混过关和投机取巧提供了政策空间。
(三)队伍结构的变化与师德传统的断裂
我国高校教师队伍代际更替速度正在呈现加快趋势,恢复高考时进入大学读书的教师开始陆续退休,“70 后”、“80 后”教师成为主力,“90 后”教师也已经走上讲台。这些年青教师大多连续在学校学习和在学术单位工作,许多人具有跨校学习的经历,不少教师还曾在国外高校学习,有的教师本身就是国际教师。多元意味着多样,外部交流到学校内部的越多,再加上缺乏主动的衔接和修补,造成一些单位原有的师德传承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断裂。
(四)学校教育、管理与文化建设的滞后
高校一段时间以来突出强调了人才业务水准,重视教师业务水平的提高,忽视了对教师道德水平的要求和思想教育,队伍建设当中存在师德教育空泛化和基层管理空虚化现象。教师管理当中,往往重结果轻过程,重“一事一议”轻制度、机制建设。表现在文化建设上,则是大学精神文化强调得多,教师制度文化建设投入得少,学生参与文化建设多,教师文化弘扬少。这些都是师德建设的不利因素。
毫无疑问,目前高校师德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这个阶段是继续建设、巩固和加强的阶段,也是总结经验教训、探索师德形成规律,把牢基本着力点、细致耕耘的阶段。
(一)着眼主体性,激发教师荣誉感
尊师是中华民族文化的传统,做老师讲师道,既做经师更做人师。大多数教师,包括年青教师,受传统文化影响对师德要求是有体认的,广大高校教师的主流也是好的,这是一个基本判断。因此,师德建设首先要肯定整体、着眼整体,坚持正面教育和正面要求,通过弘扬传统和运用文化熏陶,让优良师德代代相传、熠熠生辉,让广大教师的从教光荣感和育人使命感被强烈激发,从而焕发出职业荣誉感、工作热情与使命自觉。学校要注意引导教师把高尚师德培育与高水平成果孵化相统一,把一流水平与一流文化相统一,要注意发挥工会组织、教授会组织以及其他能够承担师德传播与校正的教师“自组织”的作用。
(二)着眼传导性,发挥党员教师示范引领作用
教师师德表现会形成传播效应,以一种风气的存在互相影响。党员教师是教师当中的先进分子,他们的先进性既要表现在政治上、也要表现在品德上。建设高校师德,党的建设是重要的抓手,基层党的组织应该旗帜鲜明地给党员教师提出师德要求,使其成为师德建设的先锋,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批判各种错误思想观念,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培育爱国主义情感、爱校荣校,把个人的奋斗融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方面作出表率,团结和带动更多的教师自觉加强政治品德修养。
(三)着眼复合性,严格学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教师的师德通常与教师的主业相联系,规范好主业,定立好学术标准,既是保护教师群体利益的需要,也是学校师德建设的重要依靠。从目前看,学术道德问题虽然还偶有发生,但学校工作力度普遍加大,处理办法总体规范,问题处理也果断有力。这方面积累的成果还需要进一步巩固。当前的重点是把师德要求细致地落实到教师评价体系当中,由简单规定“一票否决”,实现积极、正面的鼓励,同时针对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如国际合作中的学术道德和网络环境下的教师言论问题,进行前瞻性思考和预防性规范。
(四)着眼规范性,完善管理制度
高等学校针对学生的管理规定已经齐备,党组织针对党员管理的规定随着新的党内法规出台也愈加明晰。教师的行为也要规范,除了教师法、高等教育法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还应制定教师“违纪处分条例”,虽然对这件事情,教师有异议,学校领导也有顾虑,但从长远看,师德建设不仅要加强教育,特别是对新进教师的教育,还应该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特别是惩戒制度作为补充。国家人事部、监察部颁布的针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纪的处理办法已经为高校加强教师管理提供了法规依据和政策接口,高校应该本照依法治校的原则,积极进行国际借鉴,结合本校实际,把师德失范行为进行纪律约束。
(五)着眼艰巨性,多方综合施策
师德建设是一项基础的、长期的、综合性的工作。当前各高校基本走出了遇到师德失范事件手忙脚乱、无序无助的局面,可以静下心来从容不迫而又有的放矢地开展基本建设了。工作中既要抓住重点,长期坚持,也要注意多方施策,形成部门合力、政策合力。高校党委和行政、书记和校长在这个问题上要扮演好主要责任人角色,组织研究,亲自部署。教师所在的教学科研单位一定要走在前面,把师德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学校党政职能部门从各自职责出发,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提供支持。学校应确定一个牵头部门,协调各单位齐抓共管。当然,师德建设也不能是简单一味地对教师提要求,关心、爱护教师,解决他们生活、工作、发展的实际问题也应该同步进行。
[1]习近平:《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同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时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9月10日。
G6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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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7270(2017)10―0038―03
(本文作者:厦门大学党委书记)
责任编辑:王鹏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