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正文中参考文献的标注规范
采用顺序编码制,即按文献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按下述3种格式之一标注。
a. 薛社普等[1]指出棉酚从体内排泄缓慢。
b. 麦胶敏感性肠病的发病有3种机制参与[2,4-6]。
c. 间质细胞cAMP含量测定方法见文献[7]。
正文指明原始文献作者姓名时,序号标注于作者姓名右上角(如例a);正文未指明作者或非原始文献作者时,序号标注于句末(如例b);正文直接述及文献序号将之作为语句的组成部分时,不用角码标注(如例c)。
图中引用参考文献,按其在全文中出现的顺序编号,标注写在图的说明或注释中,图中不应出现引文标注。
表中引用参考文献,按其在全文中出现的顺序编号,在表注中依次标注;或在表中单列一栏说明文献来源,该栏应列出文献第一作者姓名,在姓名右上角标注文献角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