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芳郁
摘要:上访作为法治时代最为特殊的一个渠道,有着巨大的力量,但这力量在目前依旧是双方面的,积极方面它保护了当事人利益,树立司法公正,消极方面它的重复审理破坏了二审终审等法律制度,破坏了司法威严,浪费司法资源。当代的问题正在于如何发挥上访的积极意义,纠正不正当上访心理,限制不正当的上访行为,端正上访者的意识,让他们理解何为上访、如何上访,规制上访使真正有冤屈的上访者的问题能真正得到解决。
关键词:上访者;力量;原因;问题;解决
引言:上访,一直都是一个敏感的词汇,因为它最能体现政治的稳定、国家的发展。人民,是国家之本,一旦人民得不到保护,国将不国。而上访,是解决人民冤屈的一种途径,是一旦地方有了上访事件,就说明地方出现了人民的意志没有得到尊重的可能,就有破坏司法公正的行为出现的可能,所以上访者成了地方政绩的“洪水猛兽”,上访也成为了一个较为隐晦的话题。
40年前,王某因为一堵墙的归属将多年的邻居告上法庭,经过多次调解,双方没有达成协议,张法官最后判定墙所有权归属于王某,在接下来的五年,王某的儿子、丈夫因为吸毒和车祸相继去世,王某相识的一位算命的先生对他说,是你们这墙的问题,于是,王某又再次找上法院,每日都在信访处坚持上访,他的说辞是,“当初就不应该判给我,不判给我我的儿子丈夫就不会死,张法官不想让我们活,他害死我的儿子丈夫,他该偿命......”王某每日待在信访处骂、在法院门口骂,甚至去中院上访,就这样,她坚持骂了三十年,最后,民庭业绩最为出色的张法官也坚持了30年,最后还是不堪重压选择了辞职。
2013年,法院判决刘某偿还张某六万七仟元,刘某推脱没钱,两年没有执行,2015年张某家庭特别困难,急需钱治病,请求强制执行一直没有得到办理,故她走上了上访这条道路。
这是我真实接触到的两件事儿,也是我接触到上访这个主题的开始。
我去过很多地方,我去过北京的信访接待处,去过基层法院的信访办,也和信访办的人一起去中院接待上访者,我面对面采访过很多普通群众,也直接采访过很多上访者,感触颇深。我是个上访的局外人,所以我可以看到上访者、接待者看到的有所不同的,另外一些东西。
上访,一直都是一个敏感的词汇,因为它最能体现政治的稳定、国家的发展。人民,是国家之本,一旦人民得不到保护,国将不国。而上访,是解决人民冤屈的一种途径,是一旦地方有了上访事件,就说明地方出现了问题,人民的意志没有得到尊重,就有破坏司法公正的行为出现,所以上访者成了地方政绩的“洪水猛兽”,每提及“上访”二字,总会引起一整波动。
杜斌记者在将上访者群体比作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司法难民,我认为也太过于舆论性质,上访者或许是可以说成司法不独立的受害者,但绝不会是难民!
上访力量发挥的主体是有三种人,每种主题都发挥着自己的作用,一种是有真正的冤屈的民众,一种是时间已久已然无法查证的案件的上访者,前两者都是上方法积极力量的推动者,而第三种正是信访制度实行的阻碍,他们或以自己心中的想法为准则,企图是法律屈服于他们的理论,甚至以编造的案件去干扰正常司法活动,严重影响了信访的作用。
在大量的调查研究当中,真正利益受到损害请求维护合法利益的上访者只是少数,这些上访案件也容易理解,因为请求者有清晰的思路,并且具有很好的素养,能正常的与人沟通,他既不会提出过分的要求,只是需要司法者的注意,希望案件得到解决;这种积极的上访,不仅是对
一类他们想要的理往往让人心有余而力不足,案件已然经过年岁,当事人本身也不知道如何去解决,只是想秋菊一样,要个说法,可是怎样的说法呢,有的案件随着时间的流逝已经变成无法解决的,证据无法考证,又怎么去换他们的一个公道呢,他们也只能变成一个个“祥林嫂”,一遍一遍与不同的人重复着当年的故事,这不仅是上访者的悲哀也是法制的悲哀,这中上访者其中最为可怜的一部分人,也是司法的受难者;
最后一种人是最为可怕的一类人,他们的共同点就是“不屈不挠”,他们滥用司法资源,或将陈皮烂芝麻的小事不断放大,或胡乱编造一些事件谣言,大肆宣扬,以天下人负我的姿态对天下人,无法沟通,他们的眼光只放在自身利益上,恶意的去争夺额外的利益,他们善用夸张的方式去放大自身的苦痛,从而博得民众同情,威胁政府。在很多群众眼里他们是法盲一样的人物,不能去多做计较,可事实上他们正是利用这一点去迷惑群众,在与司法者的“博弈”中,他们可以算作上访等制度的法律“精英”了,模糊的描述是他们的挡箭牌,更是他们在失败后独善其身的锦囊。他们中的一些上访经验者甚至成为职业者,代表利益集团,去威胁司法执行,干涉司法审判,并以此为生。
我曾经采访过很多普通人,问他们对上访者群体的看法,他们的回答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认为上访者是一个受害群体,腐败侵害了普通人民的利益,上访者可以监督行政的力量,第二种认为上访者属于“无病呻吟”,会哭的孩子有奶有奶吃,无论是否具有法律依据,他们始终以自己的要求为准则,希望为自己谋求更多的利益,不惜以夸张地形式去表现,甚至威胁;第三种观点则认为上访者绝大部分并非是由真正的冤屈,那些真正的司法受难者只占其中的5%甚至更少,混乱的上访严重影响了司法秩序,降低了司法效率。
在我的调查中,可以发现第一类被调查者经济收入在平均水平之下,对本身从事的工作并不得意,第二种和第三种观点的人经济水平在社会中上游比例较多,但持第二种观点的人的工作竞争力较其他更大。经济收入与群众对上访者的看法有很大影响。记得刘星教授曾说过一句话,如果有人曾反映过这个问题,那说明政府更应该重视这个问题,目前上访处于一个不健康的状态之下,不正讲的秩序已经影响了一部分人的对于信访的观点,影响了群众对于司法的信赖度,更是损害了司法的威严,影响了司法的公正性。这也是上访的力量的一种表现之一。
上访的力量一直摇摆不定,其积极与消极的意义在当今都存在着,伫立着,在当今只有约束那些真正浪费司法资源的浑水摸鱼的上访者,上访者理性上访、合法上访才能缓解上访者与执法者等之间的矛盾,真正发挥上访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