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连国 李泉(四川省苍溪县农业局)
苍溪县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的做法
文│李连国 李泉(四川省苍溪县农业局)
四川省苍溪县自2016年申报创建国家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有力推进了畜牧业绿色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国家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的各项建设任务,并于2017年5月顺利通过了国家验收组的验收,成为全省3个国家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之一。现将苍溪县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做出介绍。
苍溪县位于四川盆地北缘,是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国家育肥猪标准化示范区、四川省现代畜牧业重点县。近年来,苍溪县高度重视畜牧业绿色发展,坚持“农牧配套、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的原则,全面推广“畜—沼肥—果(粮、菜)”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大力推行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现代畜牧业取得突破性发展,引进亚洲最大生猪养殖企业温氏集团等龙头企业5家,建成现代畜牧产业园10个、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180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625个、部省级标准化示范场10个、畜牧专业合作社45家、家庭农场650个,规模养殖比重达78%以上。
创建工作开展一年来,苍溪县畜牧业绿色发展基本确立了生态循环绿色发展方式,种养结合绿色发展机制基本建立,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形态基本形成。
1.畜牧业生产情况。一是生猪养殖规模化水平显著提高,已发展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348个。二是主要畜产品和饲料质量安全有保障,县域内生猪产品和饲料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100%。三是生猪“三品”产地认定或产品认证比例较高,如苍溪县正荣生态生猪养殖场取得有机产品认证,认定生猪无公害、有机产品数量34万头,达到县域生产总量的37.8%。
2.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一是畜禽养殖总量控制合理,种养结合渠道畅通。根据苍溪县土地、水等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全县畜禽养殖存栏总量折合标准猪控制在260万头,其中存栏生猪控制在90万头、肉牛控制在20万头,采取“以地定养,以养肥地,种养对接”方式,已配套建设畜禽粪肥还田管网10万平方米,种养结合面达到98%。
二是养殖场节水节料工艺先进,配套建设的废弃物收集、贮存、处理和利用设施设备齐全。苍溪县大力推广嵌入式饮水器、自动喂料系统等节水节料技术,生猪养殖场节水节料设备推广面达到88%,减少养殖场用水20%,节约饲料5%以上;推广干清粪技术,养殖场干清粪面达到100%,杜绝了水冲粪现象;畜禽养殖场建有与养殖量相匹配的粪污收集管道、固液分离机、沼气池、贮液池、还田管网、沼液车、干粪堆积间等废弃物收贮和处理利用设施设备,且正常运转率达到100%,实现了畜禽废弃物的充分处理。
三是新建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执行较好,主要污染物减排效果佳。苍溪县开展畜禽养殖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治理,2016年完成了15家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的排放治理,消减化学需氧量570.19吨、氨氮126.83吨,实现了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符合环保污染减排总量控制的要求。
四是创新了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机制。苍溪县创新“养治分离、政府奖补、就近消纳、种养一体”的粪污处理机制,推行“粮(果)—沼(肥)—畜”“政府+养殖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种植企业”共同分担的四位一体养治分离PPP模式。小型养殖场、适度规模养殖户和部分中型养殖场的粪污通过无害化处理后就近还田消纳;大型养殖场和部分中型养殖场采取养治分离PPP模式实现粪污的综合利用:干粪通过堆积发酵后按订单价提供给有机肥厂,污水经过沼气工程处理后,由社会化服务组织(种植企业领办的专业合作社或苍溪天兆公司等养殖企业成立的沼液服务队)通过还田管网或沼液车运送到农业园区和农场进行沼液再处理后,进入排灌系统还田利用。养治分离的还田设施设备建设、沼液还田运行费用由政府、种养殖企业共同分担,社会化服务组织保运行。
五是种养一体的绿色畜牧业发展模式初步形成。苍溪县广泛推行了干清粪、粪污自动收集、尿污多级处理、污水深度处理等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9项,实现了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调整粮经饲三元结构,种植优质牧草5万亩、饲用玉米12万亩,实现了粮饲统筹;推行“畜—沼(肥)—粮(果、蔬)”生态循环模式,实现了农牧结合;推广标准化养殖技术,突出动物疫病防控,实现了养防并重。
六是畜禽规模养殖场粪便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和畜禽粪便综合利用较好。苍溪县有畜禽规模养殖场625个,建有沼液池、贮液池、过滤池等6.91万立方米,干粪堆积间2万平方米,粪污处理设备5100套,粪便处理配套设施建设比例达到9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6%。
1.强化组织保障。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的畜牧业绿色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示范创建工作。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明晰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内金融、保险机构等部门的职责,每季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对畜牧业绿色发展推进中的难题进行会诊,制定推进措施。
二是保障工作经费。2016年县级财政预算590万元,用于畜牧业政策落实、监测、执法、技术推广、疫病防控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是加强绩效考核。苍溪县将畜牧业发展指标在县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所占权重提升到6%,并将畜牧业绿色发展工作纳入对乡镇政府和农业等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绩效考评;县政府督查室加强专项工作督查。2016年绩效年度考评,各乡镇和农业等相关部门均完成了下达的畜牧业绿色发展目标任务。
四是规划先行。苍溪县编制了体现畜牧业绿色发展理念的《苍溪县十三五现代畜牧业发展规划》《苍溪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了《苍溪县畜牧业绿色发展年度工作计划》。
五是落实土地、林地政策。苍溪县将畜牧业养殖用地和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全县土地和林地总体规划,本着节约、少占的原则,在土地和林地的使用上给予支持,并按年度计划予以保障供应。对重大畜牧项目建设确需调整土地规划和林地等级的,依法予以调整,所需耕地占用指标在全县范围内调剂解决。
2.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落实。一是加大本级财政资金投入。县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400万元,整合涉农资金不少于800万元,用于支持畜牧产业绿色发展。
二是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投入。2014—2016年,国家先后下达苍溪县生猪调出大县、肉牛标准化基地县、畜牧良种补贴、畜禽标准化生产扶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省级现代畜牧业发展专项、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资金总额3520万元。2017年苍溪县申报的《畜牧养殖大县种养结合整县推进试点项目》已立项,财政投入总额将达到1亿元,这些项目的实施将对苍溪县畜牧业绿色发展起到强力的推动作用。
三是严格畜牧项目实施。苍溪县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推进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肉牛标准化基地县建设、畜牧良种补贴等畜牧项目的建设进度,及时竣工验收,均按期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和项目资金计划。
四是加强项目监管。严格执行国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县级报账制和直接支付制、公示公告制、大宗物资采购等制度,项目资金使用规范,监管有力,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依法划定禁养区,制定禁养区内关闭或搬迁畜禽养殖场的补偿政策。县政府已出台《关于做好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和减排工作的通知》,制定了禁养区、限养区的划定标准,各乡镇人民政府已划定本辖区内禁养区、限养区的范围。2016年已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2家,整合资金对关闭或搬迁的养殖场给予了一定补助。
六是制定优惠政策。县人民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突破性发展肉牛羊产业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土鸡产业发展的意见》,对畜牧业绿色发展的用地、税收、水电、资金支持等制定了具体的优惠政策。
3.强化执法监管。一是开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宣传。
二是健全执法队伍,明确执法监管职责。设置有动物卫生监督、兽医兽药、执法大队等畜牧业执法机构,每个机构有人员、有场地、有设备,分别负责动物防检监督、投入品监管、饲料兽药打假等工作。
三是强化投入品监管。县农业局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生产实行准入管理,建立了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全县有36家生猪定点屠宰场、1家牛羊定点屠宰场,均建立并认真执行了畜禽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等制度;定期开展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质量抽查和监督检查,2016年抽检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20批次,合格率100%,依法查处经营假劣饲料、兽药等农资行为15起。
四是加强动物防疫检疫监管。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2016年对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颁发《动物防疫合格证》15个;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全县规模养殖场均配套建有隔离舍、兽医室、消毒通道、冷链设备等防疫设施,建立并认真执行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防疫制度。
4.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一是合理布局畜牧业生产。苍溪县将健康养殖纳入三大“百亿特色产业”规划之一,制定了稳定发展生猪、突破性发展肉牛、大力发展土鸡的畜牧业发展思路,根据资源禀赋和养殖基础科学布局,建设生猪重点乡镇27个、肉牛产业重点乡镇12个、土鸡基地乡镇15个,已形成生猪、肉牛、土鸡3个优势产业;大力推广优质品种,长白猪、蜀宣花牛等优良品种推广面达90%以上;已形成“温氏生猪”“天兆种猪”等优势畜产品品牌。
二是大力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严格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要求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标准化规模养殖面达88%以上;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全县创建部省级以上标准化示范场10个。
三是建立健全现代种业体系,全县建设生猪原种场3个、一级种牛场1个、一级种羊场1个、生猪良种扩繁场10个,已形成原种场、扩繁场、商品场相互配套的三级良种繁育体系,种源纯正,经营规范,种畜禽抽检合格率达100%。
四是支持规模养殖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推行“六分离六配套”标准化圈舍建设技术,推广产床、水帘、自动喂料、自动温控、自动消毒及无害化处理等先进设施设备,规模养殖场先进养殖设施设备使用面达95%以上。
五是建立从生产环节、销售环节到监管环节的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生产环节建立投入品使用台账,销售环节建立产品的检疫、检测、流通去向等记录,监管环节建立产品的抽检档案,实行网格化管理;扎实开展畜禽养殖场备案工作,全县备案率达到95%;指导规模养殖场建立规范完整的养殖档案,严格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规范填写。
六是加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2016年全县培育养殖大户560户、家庭牧场85个、畜牧专业合作社5家;推行温氏“托养”模式,实现“农户增收、企业增效”双赢。
七是加快畜牧业全产业链发展。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全产链发展的意见》,推进了种养加协调、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5.加强支撑保障体系建设。一是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2016年采取引进一批、专项进修提升一批,通过院县合作、专家大院聘用一批等方式引进人才25人,为畜牧业绿色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是完善畜禽良种技术推广体系。县上设畜禽繁育改良站,乡镇畜牧兽医站设畜禽品种推广员,全县建生猪人工授精站31个、牛冷配站点4个,推广畜禽良种繁育技术3项。
三是建立畜牧业生产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县农业局配置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每周发布一次畜牧业生产和价格信息。
四是加强示范县创建工作宣传。2016年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畜牧业绿色发展的成就和经验2篇、宣传报道30篇,为支持畜牧业绿色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