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辽宁省畜牧兽医局
开展“绿剑行动” 守护大美草原
文│辽宁省畜牧兽医局
辽西北地区是辽宁省重要草原区,地处北方农牧交错带。国家和辽宁省委、省政府对该地区草原保护建设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先后开展了辽西北草原沙化治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退牧还草工程等项目。然而,草原生态环境“一边治理,一边破坏”的局势尚未根本扭转,违法开垦草原、非法占用草原等活动严重破坏了草原生态建设成果。为守护大美草原,辽宁省以法律法规为利刃的草原执法检查“绿剑行动”正在进行。上半年立案查处草原违法案件25起,其中18起为非法征用占用草原案件,已经移送3起,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
今年4月,辽宁省草原监理站在执行督查任务时发现朝阳北票市有企业未经审核在草原上进行工程建设。省畜牧兽医局接到报告后,高度重视,即刻下发《关于依法查处非法使用草原事件的紧急督办函》。经调查,北票市在建光伏企业6家,拟占用草原6044亩,已占用破坏草原176.75亩。光伏项目未经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非法占用草原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草原法》,依照《草原法》第六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之规定,部分企业已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为震慑违法企业,保障草原案件查处工作依法合规,辽宁省草原管理部门开展了草原执法“绿剑行动”:一是成立非法占用草原案件督办组进驻北票,实地指导办案;二是设立非法占用草原案件应急办公室,实时掌握案件查办动态、应对突发状况;三是两次约谈朝阳、北票市政府,阐明草原违法案件的法益侵害程度及相应法律责任;四是下发《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草原征占用检查督导的通知》,通过督查摸清全省未批先建等草原违法案件;五是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汇报案件情况,省政府采取果断措施,给予大力支持。首先主管副省长两次亲自约谈了朝阳、北票两级政府;其次派遣由省畜牧兽医局牵头,省政府督查室、发改、公安、国土、环保、林业等部门组成的省政府督导组,对北票市光伏企业占用、破坏草原案件进行督导;尔后省政府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依法加强草原保护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政府严守基本草原红线,坚持依法行政。目前,非法占用草原案件查处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光伏企业非法占用草原的势头得到遏制。
“绿剑行动”力度空前,打击了一批违法破坏草原的行为,也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个别地区牺牲草原生态效益、盲目发展经济的错误观念,树立了草原执法权威。但是,草原监理人员在执法办案的过程中遇到重重阻力与困难,尤其是行政与刑事两法衔接层面暴露出诸多问题。一是公安机关受案难问题。地方公安机关不依法受理草原部门移送案件的情况依然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仍未彻底消除。二是与公安机关沟通机制不健全问题。针对移送案件,顶层设计上缺少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公安机关立案后侦办进展等案件情况无法获知。三是缺少草原司法鉴定机构问题。公安机关对草原监理部门出具的草原破坏面积和破坏程度鉴定均不认可,要求该鉴定必须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这使行政与刑事两法衔接出现缝隙,无法贯通。另外,鉴定费用支出如何立账也是困扰基层草原监理机构的一个重要问题。四是草原生态、法律意识淡薄问题。公众、企业甚至部分政府对草原不可替代的生态价值仍未切实感知,对草原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仍缺乏清醒认识,这是导致草原违法案件屡禁不止的关键所在。
1.细化草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重点确立案件移送受理、损坏鉴定认定标准、受案监察、案件侦办联络等机制,确保破坏草原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渠道畅通、案件侦办过程透明。同时,加强草原执法人员学习和培训,切实掌握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标准和程序,在移送案件时做到定性准确、程序规范、移送及时、材料齐全。
2.加大农业部督办力度。一方面,地方草原监理人员对草原法律法规深层次含义理解不到位,需要指导;另一方面,某些破坏草原的企业受地方政府保护,地方草原监理部门在执法办案中往往承担巨大的风险和压力。建议农业部建立地方疑难案件上报渠道和机制,扩大督办幅度,加大力度,对地方执法办案给予鼎力支持。
3.加大草原生态、法律宣传力度。要深入基层开展草原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认知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地位,特别是提高各级政府草原生态、法律意识,以构建保护草原生态环境、严守草原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