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河北省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
河北:加速形成京津冀屠宰监管长效机制
文│河北省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
近两年来,河北省紧紧围绕畜禽屠宰监管执法工作,开展畜禽屠宰监管“扫雷行动”、“担当年”行动和“规范年”行动,推行风险评估分级管理和“黑名单”管理,深化京津冀屠宰监管执法长效机制,加大执法力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有效保障肉食品产品质量安全。
河北省及时召开全省会议,安排部署畜禽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将畜禽屠宰监管“扫雷行动”纳入了全省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重点内容,科学统筹,合理安排,协调推进,有力保证了畜禽屠宰监管“扫雷行动”不断深入。“扫雷行动”期间,全省共开展集中执法9807次、出动执法人员46362人次、开展联合执法1142次;立案239件、涉案物品14.92吨、货值23.62万元、罚没136.67万元、曝光5件;清理小型屠宰厂点19个、病害猪无害化处理29936头、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54.11万份、捣毁私屠滥宰窝点53个;接投诉举报203起、查实104起;媒体宣传918次、发放宣传材料262040份、举办培训班656次、培训人员13288人次。通过开展“扫雷行动”,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区域性协调配合,肉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未发生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河北省制定畜禽屠宰监管执法3年行动方案,2016-2018年分别确定为畜禽屠宰监管执法“担当年”、“规范年”和“提升年”,争取3年时间将全省畜禽屠宰监管执法队伍打造成敢担当、能担当、会担当,执法规范,具有较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过硬的执法队伍。为组织好“担当年”行动,2016年初印发了实施方案,于4月26日在唐山市举行行动启动仪式,加强宣传,为行动开展营造了很好的声势和氛围。在强化担当意识方面,加强思想教育,利用会议培训等机会,宣贯国家政策要求,阐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工作中注重发挥典型带动和绩效奖励作用,加大典型培树力度,每市培树3名屠宰监管典型人物、3家典型屠宰厂、3家典型屠宰点,对各市屠宰监管工作进行量化考核,排出名次,表彰先进。围绕提升担当意识和工作能力,70余人(次)参加农业部组织的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各种培训班,先后组织屠宰监管执法师资培训班、畜禽屠宰统计信息员培训班,培训师资600多人。在此基础上,各市县加强培训,实现每位屠宰执法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系统培训。加强人才管理储备,建立了畜禽屠宰行业省级专家库。2017年初召开全省会议,安排部署了畜禽屠宰监管执法“规范年”行动,规范屠宰监管执法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对屠宰企业的监管,实现科学监管,防止发生违法屠宰行为,印发《河北省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分级管理办法》《河北省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黑名单”管理办法》,在全省推行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分级管理和“黑名单”管理制度。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组成评估专家组对企业进行评估,依据评估得分确定企业风险级别。针对不同风险级别的企业,监管部门采取不同的监管频次,A级(风险较低)屠宰企业每60日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B级(中等风险)每45日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C级(较高风险)每30日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并规定A级企业优先享受农业扶持政策、项目资金支持以及相关奖励。配套印发《关于屠宰企业质量安全风险级别公示牌式样的通知》,明确了风险级别公示牌式样,以便屠宰企业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全省70%的屠宰企业完成了风险评估和公示牌制作发放,实行分级管理。省农业厅确定“黑名单”屠宰企业,并通过“河北农业网”或者其他新闻媒体将“黑名单”对外公布。
2016年1月22日,推动京津冀屠宰监管部门在廊坊三河召开屠宰专项整治联合行动会议,讨论并通过《京津冀屠宰监管联席会议章程》。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京津冀6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检查,成效明显。《京津冀畜禽屠宰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京津冀畜禽屠宰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交流经验,通报信息,研究形势,制定措施,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使三地协同加强屠宰监管执法成为常态。2016年12月20日,在保定市成功组织了第一届京津冀畜禽屠宰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建立并巩固了京津冀屠宰监管区域联合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