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丹
(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辽宁 沈阳 110168)
氨磺必利与利培酮对首发精神分裂症的治疗价值分析
赵 丹
(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辽宁 沈阳 110168)
目的分析氨磺必利与利培酮对首发精神分裂症的治疗价值。方法选取我院在2013年12月至2015年12月期间收治的166例精神分裂症患者为本次实验对象,并随机对选取患者分组,研究组和对照组,研究组给予氨磺必利治疗,对照组给予利培酮治疗,对比治疗效果。结果研究组患者的总有效率为90.4%,对照组患者的总有效率为83.1%,两组差异不显著,无统计学意义(P>0.05);研究组患者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2.0%,对照组患者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4.6%,两组差异不显著,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研究组患者的阴性和阳性症状量表(PANSS)评分优于对照组,差异对比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对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治疗而言,氨磺必利与利培酮的效果区分不明显,但是对患者精神状况、阳性和阴性症状改善而言具有一定效果,在临床治疗中值得推广。
氨磺必利;利培酮;首发精神分裂症
精神分裂症属于精神病的范畴,发病人群多为青壮年,临床症状均表现在思维、感知、行为以及情感方面,多呈反复发作形态,严重者可造成残疾[1],临床上氨磺必利与利培酮均属于治疗精神分裂症的有效药,但会产生不同效果,以下为本次研究的具体报道。
1.1 一般资料:选取我院在2013年12月至2015年12月期间收治的166例精神分裂症患者为本次研究对象,并随机对选取患者进行分组,研究组和对照组,两组个83例。研究组中男性患者56例,女性患者27例,年龄为22~53岁,平均年龄为(39.2±3.6)岁,病程为2~58个月,平均病程为(26.3±3.3)个月;对照组中男性患者57例,女性患者26例,年龄为22~55岁,平均年龄为(38.2±3.8)岁,病程为2~57个月,平均病程为(25.3±3.2)个月。纳入标准:两组患者均为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且符合中国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患者的阴性和阳性症状量表均不低于60分;排除标准:有精神病治疗史;意识存在障碍;哺乳期或者妊娠期患者;心、肺、肾功能障碍或者不全者;存在颅内病变的患者;对药物过敏者;不接受本次实验者。两组患者在性别、年龄、病程等一般资料方面对比无差异性,有对比价值(P<0.05)。
1.2 治疗方法:研究组给予氨磺必利(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13231,生产企业:齐鲁制药有限公司)治疗,起初剂量为1天1 mg,根据患者情况逐渐增加剂量为1天5 mg左右,或者适量加用胆碱能药物。对照组给予利培酮(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0160 ,生产企业: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治疗,起初剂量为1天100 mg,根据患者情况逐渐增加剂量为1天500 mg左右[2]。两组患者的用药时间为8周。
1.3 疗效判定:根据患者PANSS评分的变化,评价患者的治疗效果。治愈:总分减量>70%;显效:总分减量50%~70%;有效:总分减量30%~50%;无效:总分减量<30%。分析并统计两组患者不良反应情况,如恶心、体质量剧增、失眠、泌乳素升高等[3]。
1.4 统计学方法:本次研究所选用的所有数据均采用SPSS18.0统计学软件分析处理,计数资料均用χ2检验,以(%)表示。计量资料均采用t检验。P<0.05表示两组患者之间存在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1 总有效率的对比:治疗后,研究组患者治愈率为38.6%(32例),总有效率为90.4%(75例),对照组患者的治愈率为33.7%(28例),总有效率为83.1%(69例),研究组的治疗效果和对照组相差不大,差异对比无统计学意义(P>0.05)。
2.2 不良反应发生率的对比:治疗后,研究组中出现2例恶心患者、1例体质量剧增患者、5例失眠患者、2例泌乳素升高患者,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12.0%,对照组出现3例恶心患者、2例体质量剧增患者、4例失眠患者、3例泌乳素升高患者,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14.5%。两组患者差异不显著,无统计学意义(P>0.05)。
2.3 两组患者PANSS评分的变化:研究组患者PANSS总评分在治疗前、治疗后1周、治疗后4周以及治疗后8周分别为(75.3±11.3)分、(65.9±12.3)分、(45.3±13.1)分、(34.5±10.2)分,阴性评分分别为(22.3±7.8)分、(18.3±9.1)分、(14.5±3.1)分、(11.1±2.8)分,阳性评分分别为(24.3±7.9)分、(22.3±6.1)分、(16.5±3.8)分、(12.1±2.9)分,精神病理评分分别为(30.1±3.6)分、(26.5±6.1)分、(16.5±5.6)分、(11.9±2.6)分;对照组患者PANSS总评分在治疗前、治疗后1周、治疗后4周以及治疗后8周分别为(75.5±12.3)分、(64.2±12.1)分、(39.3±12.1)分、(29.5±9.2)分,阴性评分分别为(22.6±7.7)分、(16.3±8.1)分、(12.5±3.1)分、(9.1±2.1)分,阳性评分分别为(25.1±7.6)分、(19.3±5.1)分、(14.5±3.8)分、(10.1±2.2)分,精神病理评分分别为(31.1±3.7)分、(24.3±6.1)分、(14.5±5.6)分、(8.9±2.6)分。研究组患者的者PANSS评分优于对照组,差异对比有统计学意义(P<0.05)。
氨磺必利与利培酮同为治疗精神病的非典型药物,且有关研究表明[4],两种药物在治疗首发精神分裂症中均有明显的效果。氨磺必利对阳性病症和阴性病症均有明显效果,而利培酮的药效则会因患者内分泌以及身体代谢情况产生影响,引起了医学界的关注[5]。
氨磺必利属于苯甲酰类药物,会因人体的D2,D3受体因素产生影响,使用剂量较小时,会对D2,D3受体产生亲和力影响,可有效缓解患者的抑郁症状和阴性症状;若使用剂量较大时,会对D2,D3受体产生抵抗作用,可有效缓解阳性症状。而利培酮则属于抗精神药物,会对患者心率和血压产生影响[6]。
通过本次研究表明,研究组患者的总有效率为90.4%,对照组患者的总有效率为83.1%,两组患者的治疗效果差异性较小,无统计学意义(P>0.05);不良反应发生率也存在较小的差异,研究组为12.0%,对照组为14.5%,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研究组患者的PANSS评分显著优于对照组,差异对比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综上所述,对精神分裂症患者而言,氨磺必利与利培酮均可达到较好的效果,但是对患者精神状况、阳性和阴性症状而言,氨磺必利效果较佳,可以推广应用。
[1] 刘林晶,刘家洪,唐伟.氨磺必利与利培酮治疗首发精神分裂症疗效和安全性对照研究[J].中国神经精神疾病杂志,2012,38(4):249-252.
[2] 易海华.氨磺必利与利培酮治疗首发精神分裂症疗效和安全性对照研究[J].当代医学,2015,21(10):155-156.
[3] 韩刚亚,严冬梅,张新风.氨磺必利与利培酮治疗首发精神分裂症的对照研究[J].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10,4(6).25-26.
[4] 夏仲,张恩,宋传福.氨磺必利与利培酮治疗首发精神分裂症的对照研究[J].精神医学杂志,2013,26(6):442-443.
[5] 张加明,刘焕美,孙青.氨磺必利与利培酮治疗首发精神分裂症的对照研究[J].中国药业,2014,26(15):113-114.
[6] 黄继伟,吕维忠,何益群.氨磺必利与利培酮治疗首发精神分裂症对照研究[J].临床心身疾病杂志,2013,19(4):311-313.
R749.3
B
1671-8194(2017)32-017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