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伟 钱金海
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海阳核电工程系统TOP联检、消缺、移交及尾项管理
金 伟 钱金海
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本文论述了海阳核电CI/BOP工程项目生产类系统在安装和单体调试完成之后由建安向调试管理部门进行TOP移交的管理过程及特点,包括了TOP联合检查条件的管控和组织、联检缺陷的消缺和验证、尾项的跟踪处理、工单管理等。
系统、TOP、联检、消缺、移交、管理
山东海阳核电站一期工程为西屋公司AP1000第三代核电站,装机容量为2×1250MWe 级非能动压水堆核电机组。海阳核电工程根据工艺流程、系统调试要求划分了382个移交子系统,其中常规岛及BOP工程包括工艺、电气、仪控、消防以及暖通等专业168个子系统。
系统是指功能相关的一组部件或子系统的组合,该组合能使范围内的设备具备特定的功能并可进行有意义的试验。移交包是用于确认系统或子系统移交边界的文件集合。
系统TOP(Turnover Package)移交是指建安单位根据联合调试队(由项目公司、西屋联队及常规岛调试承包商组成)提供的各系统/子系统移交包的边界范围定义文件,以及按一定逻辑顺序的要求,按时完成边界范围内的设备、管道安装及相应单体试验后,将实体和资料移交联合调试队的过程,也是系统设备管辖权限(包括保管、监督和管理)由建安方移交至的联合调试队的过程。
系统TOP移交包边界范围内涉及多个专业,并且参与联合检查、缺陷的提出和协调处理涉及多个单位或部门,组织网络复杂。为保障信息沟通通畅,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反馈及时,从而促进缺陷处理和系统移交的进度,在第一个TOP移交包A版发布前三个月业主方、工程管理单位和建安单位就要联合成立各自的系统TOP移交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划分,固定接口人员。
2.1 系统TOP移交组织机构的组成
系统TOP移交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单位分管领导,电气、仪控、机务、暖通消防等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组)以及移交接口人员(移交组)组成。
2.2 系统TOP移交组织机构职责划分
(1)分管领导全面主持系统TOP移交管理工作,规范、统一及有效组织协调系统TOP移交期间的各项工作,负责各项会议的主持、单位之间的重大问题决策以及单位内部的任务安排和人员配备。
(2)专业组是系统TOP移交整个过程的重要参与人员,主要完成系统TOP文件的审核签字,督促建安单位自检,管控系统TOP联合检查的条件,参与符合性检查和首/末次联合检查,并组织建安单位进行消缺验证。
(3)移交组主要负责系统TOP移交进度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的跟踪,安排并组织系统TOP联合检查,维护联合检查缺陷清单,定期组织召开周例会、专题会梳理TOP移交计划的执行情况、消缺进展并协调解决联检消缺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同时,移交组还需完成与外部各单位/部门系统TOP移交固定接口人员之间的信息反馈和沟通协调。
(1)为了规范对山东海阳核电一期工程中单体调试过程的管理流程和管理要求,我们编制并发布了《山东海阳核电一期工程工程调试管理规定》。
(2)为了规范对系统TOP移交检查的管理流程和管理要求,我们编制并发布了《山东海阳核电一期工程TOP移交管理规定》。
(3)为了规范对系统TOP移交缺陷和尾项处理的管理要求,我们编制并发布了《山东海阳核电一期工程缺陷及尾项处理管理规定》。
在系统TOP移交过程中,为确保移交的质量和进度,主要通过建安单位对移交系统自检、工程管理单位组织建安单位对移交系统符合性检查、工程管理单位组织各方首次现场联合检查、工程管理单位组织各方最终现场联合检查等四个检查环节进行控制。(见附图二)
4.1 自检
附图二:系统TOP移交检查流程图
根据移交计划,在建安工作基本完成时,建安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系统TOP移交包范围内的实体安装工作及文件资料进行自检并形成《移交包自检清单》。建安单位自检完成之后,需组织对检查的问题进行整改并由本单位专业人员验证、关闭。《移交包自检清单》的完成签字单作为该系统是否具备符合性检查的先决条件。(见附表一)
附表一:移交包自检清单
附表二:系统移交包符合性检查条件确认单
附表三:移交包符合性检查清单
附表四:未完成项清单
4.2 符合性检查
4.2.1 符合性检查条件确认
在建安单位自检问题整改完成之后,建安单位需将签字完成的《移交包自检清单》和最新的1版TOP文件资料提交至工程管理单位,由工程管理单位相关的专业工程师对该系统进行符合性检查条件确认:(1)TOP移交包边界范围内的所有实体施工已完成;(2)所有变更内容已施工完成;(3)相应阶段的TOP文件资料齐全并编制审核完成;(4)自检问题整改完成。满足符合性检查条件后,由工程管理单位和建安单位联合签署《系统移交包符合性检查条件确认单》。(见附表二)
4.2.2 符合性检查的组织和问题整改
在完成符合性检查条件确认后,建安单位需将《系统移交包符合性检查条件确认单》和最新的1版TOP文件资料提交至工程管理单位的移交接口人申请符合性检查,由工程管理单位的移交接口人在3各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及建安单位对该系统进行符合性检查,并形成《移交包符合性检查清单》。建安单位负责组织符合性检查问题的整改,整改完成之后通知工程管理单位对其整改完成情况进行现场验证、关闭。(见附表三)
4.3 首(末)次现场联合检查
4.3.1 联合检查的参与方
在建安单位基本完成符合性检查问题的整改后,分别在系统TOP移交前1个月和8天,工程管理单位移交接口人组织以联合调试队为主以及项目公司的工程、采购、设计、安全以及生产运行等部门参加,对该系统进行首次现场联合检查和最终现场联合检查。
4.3.2 联合检查的组织形式
首(末)次现场联合检查分为首次会、现场实体和资料检查、末次会三个步骤:
(1)首次会内容包括:建安单位汇报系统TOP移交边界内容以及上一环节检查问题整改情况、确认现场实体和资料检查的分组分工。
(2)分组组织现场实体和资料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
(3)末次会根据检查记录讨论确定《未完成项清单》。(见附表四)
4.3.3 联合检查的未完成项清单
在未完成项清单中根据对移交系统的影响主要划分为两类问题,一类为必须在系统最终联检或移交前整改完成,如影响系统移交包功能完整性、影响联合调试结果、影响调试安全(包括人身安全、设备安装)的问题归为“缺陷”;另一类为可以在系统移交后完成,如不影响联合调试的设计优化的技改项目等问题归为“尾项”,但必须有明确的完成时间。
在清单中还包括了经联检各方确认的问题的提出单位/部门、问题提出人、责任单位/部门、问题处理责任人、工程管理单位责任人以及他们的联系方式,方便在消缺验证过程中问题处理责任人与提出人、工程管理单位专业师之间的沟通渠道通畅,使问题从提出至确认关闭,形成一个闭环,提高了问题的可追溯性和解决效率。
4.4 系统TOP联检缺陷处理
工程管理单位移交组负责历次现场联合检查未完成项清单的形成和维护。建安单位负责现场施工缺陷的处理及文件资料的整改、完善。设计、设备等上游缺陷由项目公司工程接口人协调设计、采购等接口人督促处理,建安单位移交接口人及时跟踪设计、设备等缺陷的处理进展,更新未完成项清单,将整改完成情况每日以日报的形式报送工程管理单位移交组,同时抄送联合调试队和项目公司各部门移交接口人。
建安单位每周定期组织召开两次系统联合检查未完成项清单梳理会,对逐条联检缺陷的现场整改完成情况和最新进展信息进行汇总反馈,同时对现场消缺人员及资源进行统一协调配备,从而更有力地增强消缺力度,提高消缺效率。
工程管理单位每周定期组织两次调试移交协调周例会,由工程管理单位移交组、建安单位分管领导及移交接口人、联合调试队和项目公司工程、设计、采购、运行维修等部门移交接口人共同参加,一方面对联检的施工缺陷进行跟踪督促,另一方面对设计、设备等上游缺陷进行协调处理。
对于已经整改完成的联检缺陷,建安单位应及时通知各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进行现场验证、关闭。
4.5 系统签字移交
建安单位在所有联合检查的“缺陷”关闭并确定TOP移交包尾项的完成时间以后向工程管理单位移交组提交终版TOP移交包,申请系统移交。
工程管理单位移交组在收到建安单位提交的终版TOP移交包和联合检查未完成项清单的各方签字确认单后,通知建安单位分别与工程管理单位、联合调试队以及项目公司的工程、生产部门进行TOP移交包文件资料签字,完成系统移交。
建安单位移交接口人需不定期地向工程管理单位、项目公司和联合调试队移交接口人通报签字进展。
系统TOP移交之后的施工尾项处理时间主要是根据联合调试队系统调试期间所能提供的窗口而定,并且需要进行开工单作业。
5.1 尾项处理工作负责人
建安单位必须对尾项处理人员中的工作负责人进行工单管理培训、考核,经考试合格后予以授权,并形成每季度一次的动态管理机制,杜绝“一次授权、永久有效”的情况,并建立管理台账,按季度上报工程管理单位。工作负责人对整个尾项处理工作全面负责。
5.2 尾项处理计划
建安单位负责编制尾项处理周、月计划(包括作业风险等级),报送工程管理单位审查,并将相应的作业工单申请提交至联合调试队进行策划、排程。
附表五:工单作业检查表
建安单位需将每日的工单作业情况和次日的工单作业计划以日报的形式报送至工程管理单位和项目公司。
5.3 尾项处理过程
建安单位在尾项处理工作开始前,联系工程管理单位和联合调试队进行开工前的检查,对工单的隔离边界进行确认,对尾项处理工作的影响范围进行有效评估,并做好周边区域的隔离和保护措施。
建安单位对尾项处理工作的风险进行分级,对高、中风险作业必须有专人全程监护。对所有工单作业,建安单位工作负责人必须全程在场监督。工程管理单位专业工程师对建安单位中、低风险的尾项处理过程进行监督,安全管理人员应对建安单位高风险的尾项处理过程进行连续监督。(见附表五)
建安单位必须在工单有效时间内完成尾项处理工作,如到期无法完成,可提前申请延期,不允许存在超期工单作业。尾项处理工作完成之后,建安单位申请工程管理单位和联合调试队进行完工状态确认,并将工单提交至联合调试队进行系统关闭。
5.4 尾项关闭报告
建安单位在完成某个系统TOP所有遗留尾项后,对尾项处理过程中形成的记录文件进行组卷,形成尾项关闭报告,提交至工程管理单位、联合调试队和项目公司进行签字移交。
系统TOP移交工作贯穿于系统安装的全过程,是建安安装和系统调试联系的纽带,为合理、有序组织系统安装工作提供了必要的基础,也为后续的调试工作能顺得进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1]HYG-GV4-GBP-009-B移交包的确立及范围划分.
[2]HYG-GV4-GBP-029-B系统移交:从建安向调试.
[3]HYG-GCHYE-GQP-127-2015山东海阳核电一期工程调试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