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教育部名栏“民办高等教育”征稿启事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这对我国民办教育的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虽然各界对部分条款尚持有不同见解,但当务之急应是尽快抓落实。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民办学校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差异性较大,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如何进行政策创新,值得深入探究。
本刊于今年第2期组织了“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专题,受到学界的广泛关注。为了更有效地落实修正案,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的发展,本刊将在下半年再次组织专题,期待关注民办教育研究的学者踊跃投稿。
责任编辑毛红霞,投稿邮箱:sdmaoh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