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等教育研究论点摘编
我国民办高校章程文本表达现状研究——基于105所民办本科高校章程的文本分析
王维坤、张德祥在《中国高教研究》2017年第7期撰文指出,大学章程建设首要的工作是要确保章程文本的合法、合规和合理。文章结合民办高校自身的体制机制特征,提出我国民办高校章程文本表达的观测指标体系,包括6个维度一级指标和20项章程内容要素。通过对我国105所民办本科高校的章程进行文本分析,发现我国民办高校章程在文本表达上普遍存在内容要素不齐全、个性特色不突出、内部权力结构不均衡、内部权力运行不规范以及民主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基于此,提出改善民办高校章程文本表达的建议:以国家对民办学校实施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民办高校外部制度的有效供给,健全民办高校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民办高校学术组织的作用发挥机制,实现民办高校章程与内部具体规章的有效衔接。
我国发展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困境及其策略
王鲁刚在《教育发展研究》2017年第13-14期撰文指出,随着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改草案审议通过以及三个配套政策文件相继出台,从顶层设计上扫除了我国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道路上的障碍。但制度是一个规则,不能对其背后潜在的困境进行梳理和指引。因此,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要启动个人考核、以考促改,构建合理薪资体系,厘定晋级制度、完善职称评定;在生源方面要拓展范畴,提供多样化、个性化教育服务,开设市场需求高的课程;在学费方面要充分考虑到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当地历年民办高校学费情况以及自身的实力;在课程设置方面要坚持以实践为导向、科学制定学分,紧跟市场需求、实施特色化课程,以专业课程为主、通识教育为辅,重视课程评价意见、以评促改。
独立学院迁址办学热的冷思考
周国平、袁秀娟在《高等教育研究》2017年第6期撰文指出,独立学院迁址办学从某种意义来说是其创办时的“公—私”联姻模式在应对新的政策环境时各利益相关者相互博弈的一次升级和延续。从操作看,政府发挥着关键性作用;从数量看,迁址办学的数量众多,但地区间存在较大差异;从规模和投入看,迁址办学用地规模大、投资金额高、办学条件得到显著改善;从迁址进程看,各校不一,但大部分已实现整体或部分迁址办学;从迁址类型看,有同城迁址和异城迁址;从迁址办学位置看,绝大多数位于中心城市或次中心城市的边缘,与中心城市保持若即若离的关系。独立学院迁址后,在办学理念的正当性、办学资源(主要包括师资、生源和经费等)的可获得性、大学职能履行的适切性、校园文化建设和大学治理的迫切性等方面面临诸多挑战,各利益相关者必须谨慎决策、协同创新,促使独立学院稳定且可持续发展。
分类管理背景下民办学校退出的法律规制研究
余中根在《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刊》2017年第2期撰文指出,《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民办学校与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公司在退出机制方面是否完全同一,又是否存在不同之处。这是分类管理背景下民办学校退出的主要问题所在。可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退出与民办非企业单位退出的制度设计比较、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退出与事业单位退出的制度设计比较、营利性民办学校退出与公司退出的制度设计比较等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就法律机制而言,要解决民办学校退出的法律规范之间的冲突,可从预防冲突、排除冲突和裁决冲突三方面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