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改革效应分析

2016-12-31 07:37张泽平
商业经济 2016年12期
关键词:工薪税基边际

张泽平

(渤海大学 管理学院,辽宁 锦州 121000)

个人所得税改革效应分析

张泽平

(渤海大学 管理学院,辽宁 锦州 121000)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生活水平和收入水平均都有了明显改善。与此同时,一系列深层次问题也随之而来,其中收入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日益扩大的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而个人所得税收入具有调节收入再分配、组织财政收入的作用。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存在不公平现象、税率机制不合理情况、费用扣除额相对较低等方面。我国应通过实现由分类所得税制向综合所得税制转变,适当降低边际税率和减少税率级次,扩大税基完善“扣除额”制度,实施税收指数化处理,控制税收流失等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以及改善收入分配不公平的现象。

个人所得税;改革效应;问题;建议

引言

近日来,一则“年收入12万以上将被定为高收入者”的消息刷爆了各社交媒体,并引发了人们对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激烈讨论和呼吁。虽然最终这则消息已经被辟谣,但是关于这方面讨论和传闻仍然热度不减。究其原因,正是因为个人所得税与每个人休戚相关,而且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再分配上不够明显。事实上,这一问题早已引起了有关专家学者的高度关注和研究。本文通过对个人所得税改革效应进行分析,期望对相关此类课题研究者以启发。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情况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以及在本国的外国人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很多发达国家,占税收比重较高,有不少超过了40%,因而能够很好地发挥着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而我国占比较低。目前国际上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主要有这么几种:分类征收制、综合征收制和混合征收制,美国实行的是综合征收制,而我国采用的是分类征收制。

(一)个人所得税收入情况、分别占税收收入和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分析

我们分别取1994年和2015年有关数据,来比较分析个人所得税收入情况及所占比重变化情况。1994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仅为72.7亿元,还没有突破100亿元,而2015年,个人所得税收入攀升至8618亿元,已近1万亿,11年间增长了117倍。1994年,我国税收总收入为5070.8亿元,2015年这一数据升至124892亿元,增长了23.6倍,1994年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1.4%,2015年这一比重升至6.9%,1994年国内生产总值为48460亿元,而到了2015年这一数据为676708亿元,增长了13倍。1994年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0.15%,而2015年为1.3%。

透过以上数据对比,我们可以得出三个结论:一是人们生活水平和收入水平有了很大提升,工资有了保障,相应地个人所得税收入也大幅增加,特别是近年来增长幅度更大。二是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幅度远远高于税收收入和国民生产总值增长幅度,这是由于受收入水平限制,以前符合纳税起征点的人群不多,基本上以在我国国内的外国人为主。三是虽然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占比大幅提升,但总体来看比重偏低,特别是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太大,欧美一些发达国家很多占比都超过40%,就连与发展中国家比,这一比重也很低。

(二)个人所得税分项目收入分析

目前尚未查阅到2015年度的个人所得税分项目收入情况。我们以2014年为例,2014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为7377亿元,工资、薪金所得4820亿元,占个人所得税收入比重的65.3%,不仅比重相当高,而且增长趋势明显,2000年这项指标比重仅为42.9%,2005年便升为55.5%;而2014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年521亿元,占个人所得税比重为7.1%。这两项合计占比为72.4%,而其他部分占27.6%。这说明很多非工薪收入但是属于高收入群体的,反而纳税较少,税收流失严重,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将个人所得税叫成工薪税的原因。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

(一)分类征收实际上存在不公平现象

我国实行分类所得税,主要原因是我国人口众多,加上征管水平比较低,而分类征收简单高效,可以很好地弥补这种不足。然而分类征收存在很多弊端,最大的问题是导致不公平现象发生。这种不公平表现在很多方面:首

先,由于实行代扣代缴制,个人所得税对于工资薪金的征收征管较为到位,而高收入者的收入不一定通过工资薪金来表现,很多情况下是一些投资、利息等经营性收入,较为隐蔽,容易发生偷税漏税现象。其次,以个人为单位缴纳,而忽视了家庭因素。比如,一个单身青年月工资4000元,没有什么家庭负担,而一个中年男子,同样月工资4000元,既要赡养四个老人,又要抚养孩子,负担较重,但是中年男子与单身青年纳税一样多,显然不够公平。第三,国内费用扣除采取统一的标准,忽略了地域因素。不同地域间的工资收入、消费水平不同,一线城市的工资水平和消费水平高,很多很多大城市打拼的务工人员,月工资也就4000元左右,勉强解决温饱问题,却仍要纳税,负担较重。而偏远地区、不发达地区的工资水平和消费水平较低,月工资3500元,无需纳税,生活质量较高。第四,按月计征方式也不够公平。一直以来,个人所得税对工资薪金普遍实行按月计征的办法,极易造成不同行业、不同纳税人之间的不公平。

(二)税率机制不合理情况

其次,税率结构也不合理。一方面,边际税率过高。我国边际税率最高可达45%,高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边际税率过高,可能导致高收入群体采取偷税漏税行为,出现更多地不公平现象,也容易给外来优秀人才带来顾虑,不利于人才引进。另一方面税率级次多。虽然我国税率级次已经调低,由9级变为7级,但相对于欧美等发达国家4-5级的税率级次,还是偏高,而税率级次过于复杂,客观上也增加了征管难度。

(三)费用扣除额相对较低

虽然我国已多次调整个税工资薪金的费用扣除标准,但是与其他地方相比,费用扣除标准还是较低。究其原因,是因为费用扣除标准很大程度上参照了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而很多人的工资水平是“被平均”的,以平均工资水平为对照,很难惠及中低收入者。然而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根本问题和表现出的种种弊端,主要在于当前的分类征管制度,一味地提高费用扣除标准,一方面对于不利于发挥调节公民收入分配的作用,所获得的财政收入也较少,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培养民众自觉纳税意识。

三、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及效应分析

(一)个人所得税制改革采取的措施

关于个人所得税制的改革,自制度建立以来就未曾停歇。有关专家学者也进行了很激烈的讨论。主要呈现这么几个变化:

一是免征额逐渐提高。工资薪金所得税的免征额自最初的800元,2006年调整至1600元,2008年再增至2000元,2011年调整至3500元,免征额随着每一次调整而提高,且自2006年至2011年五年内三调免征额,调整频率不可谓不快。二是税率及级数有所减少。一方面,税率级数降低,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缩减至7级,另一方面,个别税率有所降低,第一档的税率由5%调整至3%。三是由内外有别转为内外统一。1981年规定了800元为个税起征点,然而个税收入基本都来源于国内的外国人,因为国内居民收入太低,很少有超过800起征点的。直到1994年,内外个人所得税制度得到重新统一。四是减免储蓄存款利息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制的改革带来的效应

1.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提高的效应。我们假设目前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提升至5000元,税率级次不变,还是目前的7级,与现在扣除标准进行对比,来分析其效应。首先,月收入3500-5000元群体,税收由最多的45元降低至0,月收入5000-8000元群体,税收由最多的345元降低至195元,月收入8000-12500元的群体,税收由最多的1245元降低至945元,月收入12500-38500元的群体,税收由最多的7745元降低至7370元,月收入38500-58500元的群体,税收由最多的13745元降低至13295元,月收入58500-83500的群体,税收由最多的22495元降低至21970元。可以看出,随着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的提高,各个税率等次群体的税收都在减少,其中对于中低收入者群体的减少幅度大于高收入群体。由此证明,通过提升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中低收入者获益更多,感受更明显。

2.关于降低边际税率、减少级数的效应。目前人们普遍关注的是提高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事实上,降低边际税率、减少税率级数也是调节再分配收入的重要途径。假设我们将目前的7级税率等级变为5级,去掉后两级后,最后一级变为: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以上的,税率为30%,那么如果月收入60000元,则税收为14195元,较之原来14270元降低75元,如果月收入100000元,则税收为26195元,较之原来29920元降低3725元,由此可见,降低边际税率,减少税率级数,对于高收入群体效果明显。事实上,高边际税率和税率级数,很有可能导致高收入群体逃税漏税,使得税率级次发挥不出应用的作用,因此,应适当考虑降低边际税率,特别是最高边际税率,同时减少税率的累进级次,以真正发挥出税收的调节分配作用,减少逃税漏税现象发生。

四、进一步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以改善收入分配的建议

(一)在征收方式上向综合所得税制转变

改变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弊端,最根本的方法在于改变当前的税制,即由分类征收税制向综合所得税制转变。事实上,关于这种改革早在多年前呼声,但由于种种原因,到目前仍未实行。目前财政部已经完成了个税改革方案的草案,但方案具体内容尚未透露,可能要实行综合所得税制或者向综合所得税制努力。下一步,应加

快方案的修改完善,并广泛征求意见,尽快出台,让个人所得税制度惠及更多人,更加公平,更好地起到调节收入的作用。

(二)根据经济情况再次适当降低边际税率,减少税率级次

目前,人们总体收入水平还不够高,而个人所得税税率偏高,最高边际税率为45%,导致很多人选择工资在香港或者海外发放以此来逃避过高的边际税率,也不利于海外高端人才来我国创新创业。此外,税率级次过多,据统计,很多欧美国家税率级次已经达到了5级,还有的是4级,最少的有3级的,而发展中国家一般为6级左右,我国虽然在税率级次上已经实施了多轮改革,显著降低了税率级次,但与其他国家相比,仍属较高水平。因此,下一步,应顺利国际潮流,适时降低边际税率,同时尽可能减少税率级次,从而有效避免当前征管能力水平低的问题,更好地发挥税收调节再分配的效应。

(三)扩大税基,完善“扣除额”制度

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税基。税基,对于个税来说,应纳税所得额为税基。不同的个人所得税收入项目,税基也不同。工资薪金收入的税基,就是每月收入额减去免征额后的数额,当前来说就是收入减去3500元的余额。劳务报酬所得的税基,如果属于4000元以内的,减去800元后的余额是税基;4000元以上的,需要去掉20%后的余额即为税基。扩大税基,可以增加个人所得税收入;而缩小税基,将减少个人所得税收入。当前我国税基还不够广,一方面需要扩大征收面,另一方面要加大对投资的征收力度。此外,还应逐步完善“扣除额”制度,在扣除标准上,要综合考虑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比如探索以家庭为单位的扣除标准,扣除标准与物价联动等。

(四)实施税收指数化处理

通货膨胀不仅会带来人们实际收入水平的下降,而且可能导致原本在低一档纳税级次攀升至上一档,从而适用于更高的税率纳税。而税收指数化可以有助于个人所得税征收时,减少通货膨胀对于税收的影响。此外,还有助于减少税率根据通货膨胀年年调整的麻烦。因此,实施个人所得税征收指数化处理势在必行,而且欧美等很多很多发达国家都已经实现了税收指数化。然而目前受低征管水平限制,全面推开税收指数化尚不现实,也会面临更高的征管成本,需要逐步探索,比如可以尝试建立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挂钩的个税调整公式,先在某区域开展试点工作,待试点成熟后再在全国推开。

(五)控制税收流失,确保个人所得税再分配发挥效应

目前我国存在税收大量流失的现象,既降低了调节收入的效果,影响了税收公平,又减少了财政收入。要大力控制个税流失现象,确保其能够充分发挥调节收入再分配的效应。一是扩大信息来源渠道。抓住大数据时代的机遇,实现税务、财政、工商、金融机构等部门间的信息的互联互通,充分掌握纳税人的各类收入情况,确保应收尽收,减少偷税漏税现象。二是加大税收监管力度。严格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制度,建立可靠的税务登记制度,加大税收监管力度,实现收入监控和征管的信息化水平,提高监管能力。三是加大对偷税漏税的处罚力度。一方面出台更为严厉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对于偷税漏税行为,在媒体予以曝光,增加偷税漏税的成本,让偷税漏税者不敢偷、不想偷,另一方面加强税法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诚信环境,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

总结

个人所得税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个人所得税改革虽然已经开展了多次,然而目前仍存在一些弊端和不合理的地方,仍需继续改进。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情况,接着提出了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然后又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及效应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以改善收入分配的建议,希望能为相关此类课题研究者以启发。

[1]彭海艳.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历史演进、效应分析与政策建议[J].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1(5):95-99

[2]徐建炜,马光荣,李实.个人所得税改善中国收入分配了吗——基于对1997—2011年微观数据的动态评估[J].中国社会科学,2013(6):53-71+205

[3]高凤勤,许可.效率还是公平:新一轮个人所得税制改革思考[J].税务研究,2015(3):44-51

[4]许志伟,吴化斌,周晶.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宏观福利分析[J].管理世界,2013(12):32-42

[责任编辑:潘洪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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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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