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基于企业费用的所得税处理

2016-12-31 06:34顾胜红
财会学习 2016年17期
关键词:招待费节税所得额

文/顾胜红

浅议基于企业费用的所得税处理

文/顾胜红

企业的所得税纳税筹划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基于允许扣除项目进行的,对扣除项目进行纳税筹划,能够让企业借助合法的节税来获得最大的利益。本文尝试从企业的多项成本和费用等方面切入,研究分析企业如何进行纳税筹划才能够合理的提高企业的税前扣除金额,进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企业费用;所得税;纳税筹划

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实质上是事前对经营、筹资、投资等多项活动进行筹划,在保证没有违法的基础上,尽可能的提高节税避税的额度。而我国的重要税收来源之一就是企业的所得税,企业收入减去允许扣除金额后即为其征税的对象,所以我们需要借助纳税筹划来尽可能的在保证合法的基础上提高允许扣除的金额。

一、提高允许扣除金额的纳税筹划措施

(一)对亏损结转的应用

根据我国最近的所得税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在确定其往年出现的资产损失属实之后,就可以将损失的金额追补到该款项所发生的时间内进行扣除,而且企业有5年时间使用追补金额和权力。对此,纳税人可以对该规定进行充分的应用,除了能够将以前年度的亏损进行大幅度的弥补,还能够使得该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明显降低,以实现高效的纳税筹划。

(二)在固定资产折旧方面的应用

目前企业对于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的会计处理方式存在着很多种,但是按照我国的税法规定,都必须按照直线折旧的方式进行计提折旧,然后把其与会计这就处理方式之间出现的差额调整每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此外,我国还规定如果企业的固定资产因为技术发展等因素,导致需要加速进行折旧,可以将折旧年限缩短,或者是使用加速折旧的方式。采取了加速折旧方式的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应当要大于等于税法所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以上。其中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这两种折旧方法是固定资产想要加速折旧所可以选择的方法。此外,如果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需要改变,是必须在事前通知税务部门,并且获得税务部门的批准的。

(三)在存货成本方面的应用

企业按照国家会计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能使用的成本发出计价方法有先进先出、移动加权平均以及个别计价和月末一次加权平均等方法。而企业按照国家税务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则是可以选择个别计价、加权平均、先进先出等方法,计价方法是不可以随意变动的,所以需要认真确定。所得税受到计价方法的影响根本是物价存在变动,先进先出法是不适合被应用在物价上涨的阶段的,主要是因为后期存货成本计价会上升,导致本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也随之上升;加权平均法可以被应用在物价稳定或者是持续上涨的阶段,如此可以保证每一个时期的应纳税所得额波动不大。而先进先出法则更适合被应用在那些价格容易下跌的的存货上。所以作为企业,在选择成本发出计价方法的时候需要慎重,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在业务招待费用方面的应用

在我国企业每年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其中支出费用占总额的60%可以进行扣除,但是不可以超过当期的企业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所以需要先计算出业务招待费用节税的极值,才能够充分的应用扣除项目。而且企业在实际的经营过程中,业务找到费其实还包含了会议经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诸多费用,互相之间存在着重叠,所以可以从这些地方寻找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切入点。业务招待费中的部分费用可以转入业务宣传费用。例如,一般企业在进行礼品的采购时候,相关费用应当计入业务招待费,但是如果企业将礼品上印上企业的名字和Logo,那么这些费用就可以被计入业务宣传费用,那么就可能使得业务招待费用处于法律规定的可以扣除的范围之内了,而且能够全额扣除企业该期内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用,最终实现节税的目标。但是在进行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以及广告费这三种费用的转换时候,需要确保合理,而且要满足国家的相关法规。

(五)在捐赠方面的应用

我国的税法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企业该年度公益性捐赠支出是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进行扣除的。我国对于公益性的捐赠主要是指通过我国境内的非盈利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民政、教育等公益事业的捐赠以及对贫困地区和受灾地区的捐赠,在捐赠之前,企业纳税人需要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进行合理预算,将税收负担尽可能的降低。如果该年度企业的捐赠达到了限额,可以将其分为多次进行捐赠,或者是将其调整在未来,在以后的纳税年度进行捐赠。

(六)在利息费用方面的应用

如果企业在运营的过程中,出现的借款费用无需资本化,而且符合相关规定,则允许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但是如果相关借款是应用到规定资产的购置、建造以及无形资产等,所出现的借款费用都需要归入资产的成本,这些费用不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如果企业借款利息超过了相关的规定,也无法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所以企业在进行资金的筹集的时候,贷款方应当选择金融机构,或者是由金融机构帮助发行债券,尽量不要选择借高利贷,这样会导致借款利息超出税前可扣除金额。

二、总结

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等都可以在企业缴纳所得税之前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我国还为“三新”提供了相关的税收优惠,此外,企业如果对残障人士进行工作安置,那么也可以将残障人士的工资从应纳税所得额中进行加计扣除。所以,企业需要对这些优惠政策等进行充分的利用,以求达到降低所得税的目的。因此,企业需要从自身内部加强纳税筹划意识的培养,从根本上进行税务筹划工作。

[1]华忠.企业研发费用所得税会计处理存在的误区[J].财会月刊,2010(05).

[2]丁烨.研究开发费用对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分析[J].当代经济,2011(06).

(作者单位:石嘴山市中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平罗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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