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条件下电商企业会计核算问题研究

2016-12-28 11:22:19申山宏
北方经贸 2016年10期
关键词:贷方借方委托

申山宏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江苏扬州225007)

“互联网+”条件下电商企业会计核算问题研究

申山宏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江苏扬州225007)

随着我国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也带动了电商企业的快速发展,进而对我国传统的会计核算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从互联网条件下电商企业会计核算内容和控制要点研究入手,对电商企业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加强会计核算软件的管理,加强操作人员管理等对策。

“互联网+”;电商企业;会计核算

当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正逐步改变传统的贸易方式,传统的线下“以物换物”的交易模式正搭载网络技术,发展成为虚拟的“网络技术交易”。这种交易模式的变化也改变了会计核算所面临的环境,会计核算环境正从实物形态向虚拟的电商形态转变。电商企业的会计核算和传统的实体交易会计核算存在一些不同,也缺乏可比性。而我国现行的会计核算制度主要是针对实体经营进行制定的,没有考虑到电商企业的会计核算特殊性,这将导致电商企业会计核算缺乏可比性和一致性,尤其是电商业务逐渐占据主导地位的企业,受到的影响就更大。基于此,现以互联网条件下电商企业会计核算问题进行研究,以期共同商榷。

一、“互联网+”条件下对电商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会计核算又称为会计对经济事项的综合反映,会计核算往往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反映会计主体的资金运动。一般所说的会计核算指的是对“既成事实”,即企业已经发生的经济行为进行的事后核算,会计核算是记账、算账、报账等会计行为的总称。电商企业对会计核算的影响包括对会计核算原则的影响和对会计核算方法的影响。会计核算原则的影响: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是进行会计核算的指导思想和衡量会计工作成败的标准。可以归纳为三类:衡量会计质量的一般原则、确认和计量的一般原则、起修正作用的一般原则。在电商企业情境中,权责发生制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均受到较大冲击。对会计核算方法的影响:会计核算是通过一定的计量手段进行的,对会计主体所发生的经济交易行为进行一定的货币计量和会计反映。会计核算的对象必须是能通过货币反映的经济活动,既会计对象视为不断循环周转的资金活动。而在电商企业情境中,企业通过网络和供应商及客户甚至个体购买者实时交易,会计信息即时生成,实时反映在信息系统当中。如此,会计对象不再相对独立于业务管理活动,而是实现了会计与业务的综合与统一。虽然会计需要以货币计量的性质没有改变,但由于业务——财务、信息——数据的联动,会计对象也具有了新的性质,既不单单是资金运动,也是信息流通的过程。

二、“互联网+”条件下电商企业会计核算内容和控制要点

(一)“互联网+”条件下电商企业会计核算内容

一是应付账款、应收账款。应收应付款项在进行会计核算前,应明确相关经济交易单位和确定的交易金额,通过业务合同和经手人办理等会计手续来确定交易程序的合法性。二是库存商品的委托受托管理。在进行经营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因为委托和受托关系而形成的委托商品和受托商品,这些委托受托关系虽然商品不属于单位所有或者商品已经转移到受托方,但在进行会计核算中,应明确相应的经济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而这些关系的确立必须通过交易合同中的数量、单价以及金额和交易日期等进行明确的反映。三是各种应缴纳的税费款项。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可能会承担一定的税费,而这些税费必须通过发票号以及相关经手人员的会计信息记载来予以反映。四是收入和成本项,企业在经营中是为了获取一定的经济效益为前提的,企业的收入和成本项目构成了企业利润来源的主要内容,对其证明主要是通过合同号以及相关经手人员来进行证明的。

(二)“互联网+”条件下电商企业会计核算控制要点

财务上也有相应的会计数据。财务数据理论上与业务数据应保持一致,但是可能由于某些原因,会产生差异及错误,ERP系统需要运用相应的公式检查其正确性。

受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是“库存商品”下的二级科目,用来核算企业接受供应商的委托进行销售的商品。

受托代销商品的借方=采购发票的不含税金额+(入库数量-采购发票上的采购数量)×入库单价/0.98×0.7

受托代销商品的贷方=受托代销商品的借方

借方检查公式的右边都是业务上的数据。受托代销商品入库后应转为委托代销商品,则受托代销商品的贷方等于借方。

委托代销商品:“委托代销商品”是“库存商品”下的二级科目,用来核算企业委托电商平台进行销售的商品。

委托代销商品的借方=受托代销商品的贷方

委托代销商品的贷方=销售发票上的销售数量×成本不含税单价=采购发票上的采购数量×成本不含税单价=采购发票的不含税金额

委托代销商品的借方都是由受托代销商品的贷方转入,所以委托代销商品的借方等于受托代销商品的贷方。委托代销商品的贷方就是成本的结转,又由于整个过程是以销定购,所以收到的采购发票的采购数量就是销售发票上的销售数量,所以委托代销商品的贷方等于采购发票的不含税金额。

应付账款:应付账款记录企业与供货商之间的往来情况。从第一部分的会计分录中得出检查的公式如下:

应付账款的借方=供货商向企业提交的付款申请的实际付款金额+扣款的金额应付账款的贷方=采购发票的含税金额+(入库数量-采购发票上的采购数量)×入库单价/0.98×0.7

应付账款的借方应该是企业付给供货商的货款,但付款申请中扣除了一部分的代垫费用,所以需要加上扣除的代垫费用。应付账款的贷方应该是预估未开票部分加上已开票部分的采购发票含税金额。

三、电商企业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一)电商企业会计核算的利弊

电商贸易过程中,与传统的实体经营所存在的主要区别是进行电子交易,即进行无纸化交易,由于无纸化交易需要一定的电子信息作为交易的承载对象,其安全性成为电子交易过程中需要重点考虑的内容。在网络贸易中,电子产品的设计成为关键。在互联网条件下,由于网络“黑客”的存在,其可以利用网络漏洞进行电脑的非法入侵,进行数据的查询、更改盗取。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很好地防范电子漏洞,就可以通过互联网的便捷性来提高电商会计工作的便捷性和高效性。其优点主要体现在。一是具有会计工作的协调性,互联网条件下的电商企业会计核算并没有从本质上对会计核算业务进行否定,其更多的是需要进行会计工作的协调,进而提高网络条件下会计核算的高效性和便捷性。二是可以通过互联网的超空间和时间性,满足不同地域的客户同步在线需要,并通过网络条件下的结算快捷性,提高数据的高效汇总和集聚,为互联网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较为广阔的空间。三是互联网条件下的电商企业可以通过网络的共享性以及资源的有效整合,来平衡企业内部之间的关系,以及有效地协调好供应链上各个供应商和销售商之间的关系。

任何事物都有正反面的,互联网条件下的电商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也不例外,其在发展中也将遇到诸多的问题和隐患。主要表现在:一是会计信息的操作人员可能更为便利的进行会计信息的更改,在传统的纸质会计条件下,虽然会计信息也可以被更改,但这种舞弊行为的代价非常大,操作空间也不高,但互联网条件下其操作空间明显较高,而且具有高隐蔽性和难以识别性。二是操作权限容易不明确,多人操作导致操作密码被盗取可能性大,进而影响到其安全性,特别是存在黑客入侵的可能,使得互联网条件下的电商会计核算所面临的环境变得更复杂。三是网络交易的多样性,没有一套软件功能能完全包括所有电商会计核算的全部内容,会计核算的全面性和系统性较差。

(二)对“互联网+”条件下会计核算问题的对策

1.加强会计核算软件的管理

从软件开发公司的角度来看,要从软件的安全性以及软件的准确性角度去充分考虑到电商条件下会计核算软件的适用性问题。软件公司要结合互联网条件下电商企业会计核算的特点和要求,加大软件开发力度,提高软件的使用度和符合性,并充分考虑到软件产品的安全性,确保互联网条件下电商企业会计核算的安全和高效。从电商角度来看,应提高软件使用的功能化运用效果,特别是对于电商企业的互联网属性,需要加强远程会计处理的数据交接、报表汇总以及公司监控的运用,并运用网络报税功能,提高软件适用性和运用效果,从而财务软件的实用性及可操作性。

2.加强操作人员管理

首先,要加强相关会计人员的培训管理,提高财务人员知识面,确保其知识水平能应对电商会计核算的要求。其次,要严格操作人员的程序化管理,严格数字技术的运用,做到一人一个签证,确保对操作人员身份的合法辨别,防止利用网络便利进行虚假的业务处理。再次,要严格按照互联网交易的相关规程和要求,进行网络条件下的业务交易协定的办理,并按照一般贸易协定的要求对相关业务交易的授权文件和电子货币等进行相关的加密和签证验证手续的办理,确保在互联网条件下的网络交易的保密性和真实性。目前,我国已经从法律层面上对互联网条件下的电商业务的会计核算工作加以明确,并提高了其法律上的合法性,但从会计准则角度,我国相关会计法律法规对互联网条件下的电商企业会计核算并没有进行相应的明确规定,会计核算的依据性不强。因此,国家应从会计制度层面及时进行规范,并及时对相关会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电商企业会计人员业务处理水平,以应对互联网条件下电商企业会计核算的新变化和新要求。

[1]杨志强.电商企业会计收入确认探讨——基于淘宝网络商家收入确认视角[J].财会通讯,2014(2).

[2]薛瑜.网络经济条件下的财务会计问题研究[J].会计师,2012(6).

[3]张东莉.论电商企业会计核算创新[J].财经问题研究,2013(2).

[4]陈晓红.电商企业企业会计核算探讨[J].财会通讯,2014(5).

[责任编辑:庞林]

F230

A

1005-913X(2016)10-0091-02

2016-07-12

申山宏(1963-),男,江苏姜堰人,副教授,研究方向:会计与税法差异、企业财务管理、纳税评估、风险控制理论。

猜你喜欢
贷方借方委托
分析PPP项目不同运作模式的会计核算
环球市场(2020年9期)2020-09-10 07:22:44
会计要素增减对借贷方向变化影响的教学探讨
财讯(2018年17期)2018-05-14 08:55:54
香港国际收支平衡表
绩效评价在委托管理酒店中的应用
新闻前哨(2016年1期)2016-12-01 06:18:04
最佳策略
新高校基建并帐业务的会计处理
治理现代化:委托制下的权力清单制
招标代理中的授权委托——以案说法
外汇折算的会计处理
财会学习(2014年5期)2014-08-30 09:13:00
委托理财忌保底 投资风险需自负
浙江人大(2014年1期)2014-03-20 16: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