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云晓,徐灵通
(审计署兰州特派办,兰州730030)
充分发挥涉农资金审计稳增长惠民生作用
王云晓,徐灵通
(审计署兰州特派办,兰州730030)
近年来,各级政府从政策层面出台了系列涉农专项资金政策,涉农资金投入逐年加大。然而,在审计中发现涉农资金在管理、分配、使用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导致资金的效益未充分发挥,农民的利益不能得到充分保障,有违涉农资金投入的初衷,有违国务院制定的“惠民生”的方针政策。现结合涉农资金审计实践,阐述了如何充分发挥涉农资金审计的惠民生作用。
涉农资金;审计;惠民生
涉农资金是国家投入大量的专项资金用于三农方面,以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2004年到201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均与“三农”相关,传递出要进一步加大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收入的信号,近年来,各级政府从政策层面出台了系列涉农专项资金政策,涉农财政资金投入总量逐年加大,涉农资金监管不断规范,在改善农民生活生产条件、保障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结合审计实践,仍然发现在涉农资金的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虚报材料、造假冒领,套取专项资金;滥用职权、内外勾连,骗取涉农资金;合谋截留、私分挪用,贪污侵占补贴资金的违法违纪问题,导致资金的效益未充分发挥,农民的利益未充分保障,严重影响了涉农资金的“惠民生”效果。
涉农资金具有资金种类多、政策覆盖面广、涉及内容多、资金管理和审批的主体多、惠及对象广泛、受益人群多等特点,同时对于部分涉农资金的管理、分配和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资金监管存在缺位和不到位的问题,导致不法分子在涉农资金的管理、分配和使用过程中通过各种不法手段套取、骗取、贪污侵占涉农资金。
(一)涉农资金种类多、管理主体多
一般而言,涉农资金主要包括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涉农补贴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基本农田建设、农村公路修建、农村饮水安全、沼气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种植业、养殖业等项目扶持资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资金、扶贫等保障类资金;退耕还林等生态建设类资金。
涉农资金的管理、分配涉及的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多,中央层级既包括财政部、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扶贫开发办公室等二十多个。由于主管部门之间沟通不足、整体协调不够,出台的扶持政策中有交叉、重叠,资金安排随意性较大,导致资金使用分散与交叉重复并存,使用效力和政策效应大打折扣。由于各部门之间项目申报和资金补助信息不共享,补助对象重复申领的现象造成分配不公平的问题,甚至某些不法分子钻政策的漏洞,故意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弄虚作假骗取资金。
(二)资金下拨环节多、管理薄弱
涉农资金的发放需要经过中央、省、市、县、乡等五级政府的财政部们才能最终发放到资金使用者,是下拨环节最多的资金种类之一。在漫长的资金流中则可能出现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风险。涉农资金的“线长”导致政策落实到乡镇、村组、群众需要的时间较长,这中间易产生“时间差”,再加上部分基层单位对政策的宣传不到位,导致收益民众对政策的理解产生偏差,影响资金的政策效果。同时部分乡镇的涉农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信息公开体系不完整、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都导致在涉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中滋生犯罪现象。
(三)资金监管措施弱、管理粗放
在涉农资金管理、分配和使用的漫长“资金流”中,监管措施未实现“时时”“处处”跟进,涉农资金的管理相对较为粗放。在涉农资金的申请中存在“重申请、轻调研”“重申请、轻落实”“重立项、轻预算”“重立项、轻验收”等情况,导致涉农资金效益较低。如在某地审计农村沼气池项目中,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投入大量资金农村大量建设沼气池,但建成后,沼气池的使用率却不高,甚至直接废弃,究其原因是粪便原料不足,沼气没有烧煤烧柴方便,而且沼气设备的采购及售后服务缺失,致使大量涉农资金并未发挥效益。
针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和分配中存在的问题,应加大审计监督的力度,多方面、多角度着手,促进涉农资金惠民生效果的落实。
(一)关注体制机制问题,维护农民权益
1.关注政策的合理性,推进政策体系的健全和完善
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入手,分析涉农政策的合理性、有效性。根据在涉农资金审计中发现的新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建议,促进政策的合理出台和落地,从制度上保障农民权益。
2.关注制度的完善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审计机关在审计涉农资金的管理、分配、使用情况的同时,立足“三农”实际,推进“三农”政策体系的健全和完善。例如,现阶段,涉农资金的绩效考核相对较弱,对于某些地区的“重申请、轻使用”“重立项、轻验收”等情况重视不足,通过审计工作中对涉农资金绩效的关注,比对从中央到乡级政府关于涉农专项资金的分类管理和考核制度,从制度层面提出审计建议,在涉农资金的细化管理方面下狠功夫,督促绩效制度的执行,强化考评,确保涉农资金能发挥最大的效益。
3.促进涉农资金整合,发挥资金整体合力
近年来,在各级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和积极探索下,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受到既有体制的局限和政策执行过程中各涉农部门之间存在的权力利益竞争的现象,历次整合工作均未能彻底解决问题,涉农资金整合未取得突破性进展。通过审计机关对于涉农资金的审计,可以了解各行政部门设置的涉农专项之间的交叉重叠和审批标准不统一的问题,通过审计建议,从中央层面健全完善涉农资金整合的统筹协调机制,促进涉农资金的整合工作,同时从中央层面建立健全基础数据的信息化管理制度,构建支农信息平台和信息通报制度,实现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既便于了解各部门涉农专项的设置情况,减少甚至杜绝专项资金交叉重叠的现象,解决审批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也便于减少各部门之间的重复性工作,降低资金审批的运作成本,从而实现涉农资金的整合,提升涉农资金的使用效力和政策效应。
(二)督促政府履职,保障涉农政策落到实处
1.进行全面审计,发现政府履职问题
涉农资金的管理、分配,甚至部分资金的使用都要牵扯到政府的各个部门。在涉农资金审计的过程中,首先通过对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的缜密检查,通过对涉农资金扶持项目立项、审批、监督等全过程的审计,全方位对政府的行为进行审计,从而发现政府各部门在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和合理合规使用方面存在的挤占挪用、贪污浪费等不合法不合规问题,反映政府治理和控制体制存在的缺陷和问题,促进完善相关制度,为政府治理提供参考。
2.提出审计建议,为政府履职建言献策
审计机关通过对涉农资金的全面审计,发现并揭露涉农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分析和总结,站在监督者的角度提出合理的审计建议,从源头上提出防范措施,为农村经济发展出谋划策,为政府履职建言献策。
3.公告审计结果,促进政府正确履职
审计公告制度可以实现审计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的有机结合。披露涉农资金审计结果,把审计发现的问题“曝光”,提升公共信息透明度,可以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利用社会压力迫使有关问题得到处理,落实对职能部门的问责,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反馈,形成巨大威慑力,从而促进政府和主管部门履职尽责,保障涉农资金的合理使用,促进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的有效利用,杜绝权力滥用现象,提升政府部门形象。
(三)推动农村发展方式转变,服务新农村建设
1.推动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服务新农村建设
一方面,通过审计机关工作中的的查错纠弊和对政府工作的督促作用,能够促进有关部门和单位将相应的涉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给农民,推进财政涉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提高农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同时也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人力保障。另一方面,审计机关通过对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等涉农财政资金的全面审计,促进涉农财政专项资金效益的发挥,有效提升农业产业会发展水平,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增强农户和农业市场竞争能力,引导农村产业的良性循环,推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服务新农村建设。
2.推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服务新农村建设
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的完善,是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应有之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经之路。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开展,财政资金在这方面的支出也逐步加大,实施了一系列惠民生项目。审计机关通过对农村教育、卫生、扶贫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和农业基础设施和农业产业化资金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全面审计,了解和掌握这些资金的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促进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推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活环境,服务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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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39
A
1005-913X(2016)10-0085-02
2016-08-10
王云晓(1987-),女,河北邢台人,审计师,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涉农审计;徐灵通(1988-),男,甘肃通渭人,审计师,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涉农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