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途径的生动探索——湖北省武汉市总工会的经验

2016-12-12 02:26王怀卓舒伟军周靳
工会信息 2016年7期
关键词:法治化武汉市总工会

□王怀卓 舒伟军 周靳

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途径的生动探索——湖北省武汉市总工会的经验

□王怀卓 舒伟军 周靳

近年来,湖北省武汉市总工会以强化法治思维为切入点,以提高依法维权能力为着力点,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落脚点,主动融入法治武汉建设大局,积极探索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的实现途径。

以法治精神统领全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为做好新形势下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武汉市总工会从4个方面部署以法治精神统领全市工会工作。

抓统筹规划,宏观布局全市工会法治化建设。根据武汉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法治城市的部署和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武汉市总工会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任组长,分管法律工作的副主席任副组长的法治化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全市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指导性文件。经过大半年反复、多层次征求意见,数易其稿,于2015年9月30日印发了《武汉市总工会关于大力推进全市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抓关键少数,推动工会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养成。武汉市总工会抓住提高工会领导干部认识的关键,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法治化教育,统一思想,让“关键少数”增强法治观念,养成法治习惯,带动全市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提升。武汉市总工会党组将工会工作法治化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总目标的精神。在提交全委扩大会讨论的基础上,中心组围绕研究《关于大力推进全市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学习全国总工会有关文件、湖北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湖北的意见、武汉市委关于建设法治城市等文件精神;在全市工会领导干部培训班中,专门开设法治化建设和法律知识专题课程,培训各区、产业、系统和直属大单位工会领导干部150人。

抓依法管会,促进工会日常管理制度化建设。依法管会是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的基础和起点,是检验工会组织自身建设中是否体现法治精神的重要方面。武汉市总工会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了认真清理,努力形成配套的工会规章制度体系,打牢工会法治化建设的制度基础。

抓依法收缴工会经费,依法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和财产。在抓好全市工会经费收缴使用和财产管理、财务管理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的基础上,武汉市总工会建立科学规范的资产管理、经费审计以及采购招标等规章制度,使工会各项事务在完备的制度体系下运行。一年来,涉及资产、经费管理的重要事项和会议室改造、职工创新成果展场馆设计装修布展等均征求常年法律顾问的意见,该公开招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

群众咨询区、入企业。图为工作人员接受职工和职工法律援助志愿者走基层、进社图为武汉市总工会组织律师顾问

以法治方式履行职责

武汉市总工会在深入研究依法治国对工会工作提出新要求的基础上,找准切入点、着力点,使工会法治化与工会履职有机结合,全面审视工会工作体制机制、活动方式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职工期望不相适应的地方,坚持问题导向,引导工会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

依法源头参与。2015年,武汉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市总工会代表职工利益提出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建议;在第十一次联席会议上,武汉市总工会提出的修改《武汉市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武汉市集体合同办法》的议题被市政府采纳。其中,《武汉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经市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办法》内容贴近女职工实际需求,有利于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政协工会界别也努力发挥好参政议政作用,推动党政解决职工群众普遍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利益诉求,让职工群众在科学立法的进程中享受到更多依法治国的实惠。

强化法律监督。武汉市总工会主动配合党委督查、人大执法检查、政府监察、政协视察活动,积极参与劳动法律的监督和工会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2015年,武汉市总工会以市人大和市政协调研检查为契机,开展了劳动争议调解、劳务派遣、和谐企业创建等工作状况的摸排调查;还与武汉市人社局、市城管局等单位联合开展环卫工人权益保障状况调研检查。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对劳动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和维权事件的报道宣传,并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劳动关系预警信息员的作用,构建快速反应网络,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广度、力度、深度上加大力度。对全国首部工会审计工作地方性法规《武汉市工会审计条例》,武汉市总工会定期开展实施情况检查,确保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调解劳动争议。武汉市各级工会不断完善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为关键,以街道、社区和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为骨干、以各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为重点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体系建设,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网络。全市大多数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配备劳动争议调解员,为劳动争议调解在企业层面“不出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武汉市总工会积极与法院、人社和司法部门沟通与衔接,建立和完善裁调衔接、诉调衔接机制,形成了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社会调解管理模式。2015年,各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立案635件,调解成功562件,调解成功率89%,调解成功结案金额2353万元。

以法治目标强基固本

开展法治宣传,夯实群众基础。一是进行普法宣传。制定工会五年普法规划,编印普法资料、举办普法活动、培训普法干部。2015年进行了全市工会“六五”普法自查。二是开展法律志愿服务活动。努力搭建社会化职工法律服务平台,组织工会律师顾问和职工法律援助志愿者走基层,进企业,开展系列法律志愿服务活动。去年,全市各级工会共举办法律援助进园区、进社区、进企业活动75场次;法制宣传教育进车间、进班组活动4328场次;工会律师顾问入企业服务活动115场次。三是开展12·4宪法日活动。2015年,武汉开发(汉南)区、江汉区、武昌区、汉阳区、硚口区、洪山区、江夏区、蔡甸区、黄陂区等区总工会、武港集团工会举办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构建和发展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四是组织参与微信竞答。通过层层动员,组织职工积极参与“中国梦·劳动美”法律知识微信有奖答题活动,参加活动职工达15.2万多人次,武汉市总工会获得湖北省总工会颁发的组织奖。

加强建会工作,夯实组织基础。引导和动员职工依法行使宪法、工会法赋予的结社权利,帮助和指导职工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参加和组建工会。依法指导基层通过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各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依法建立女职工委员会。要求基层工会组织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工会委员会换届及工会组织变更、合并、撤销应依法进行。依法维护工会干部合法权益,保障工会干部依法履职。2015年,全市完成新增25人以上企业建会450家。开展农民工入会集中攻坚行动,把农民工入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使农民工真正享有与其他职工同等的福利待遇,通过工会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全市新增农民工会员15.6万多人。

内提外联并举,夯实人才基础。通过整合社会资源、提升工会干部法治水平等一系列举措,努力构建既有法律专业人才又有工会法律专家的人才队伍。一是借助专业力量充实工会队伍。武汉市总工会成立了由15名热心公益事业、业务知识精、责任心强的专职律师为成员的律师顾问团。打造了以“工会干部为骨干、社会力量为依托、志愿者为补充”的工会法律援助队伍。2015年,市、区两级总工会配备了28名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和有法律从业资格的法律顾问,专门从事工会集体协商工作和劳动争议调解等协调劳动关系相关工作;二是抓工会机关干部法治素养提升。通过开展集中式学习培训和专题化法制讲座,使全体机关干部系统地掌握了《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条款;同时落实考核测评,有效提高机关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维权、依法治会的能力和水平;三是组织基层工会干部学法。分层分级分类加强对新任基层工会主席、街(乡镇)和非公企业工会主席以及工会协理员、劳动争议调解员的培训,突出学习保障职工和工会组织权益的法律法规,邀请有关法律专家、学者讲解《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会法》《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015年,武汉市总工会与市人社局仲裁机构联合举办“以案说法”培训班,由富有经验的仲裁员通过鲜活案例,就劳动冲突管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务派遣、劳动争议的预防调解等重难点问题分析讲解,基层工会干部反映很好。■

(作者分别为:武汉市总工会副主席;法律部部长;法律部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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