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褚福灵
共享发展的内涵及衡量标准研究
文/褚福灵
何谓共享发展,衡量共享发展的标准是什么,是需要深入研究的重要理论问题。研究认为,仅仅有共享发展的理念是不够的,要把共享发展的理念落到实处,还必须建立起共享发展的科学衡量标准体系。
我国共享发展现状如何,不仅为社会各界所关注,也存在明显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我国发展带来了收入分配不均、两极分化、贫富悬殊、社会保障缺失,使发展失去了内在动力,导致经济发展处于下行态势;也有人认为,我国的工资水平增长过快,社会保障水平过高,超出了经济发展阶段的承受能力,有“福利病”之嫌,进而严重制约了经济的持续发展。是劳动成本过高,还是劳动报酬偏低,还是处于适中范围?是社会保障不足,还是社会保障过度,还是基本同我国国情相适应?对于这些问题的科学回答,关乎对共享发展理念的准确把握与有效贯彻。
发展成果人民共享是共享发展的基本内涵。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人民共享,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因此,共享发展是发展成果人民共享的发展,是避免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的发展。
共享发展是“共享”与“发展”相互促进的发展。共享发展中的共享与发展紧密关联,既要共享,又要发展,要全面把握与理解。发展的目标是共享,共享的基础是发展。没有共享谈不上发展(没有共享的发展可能会走向发展的反面,即不是发展而是倒退),没有发展也谈不上共享。过分强调发展,忽视发展成果人民共享,发展就会失去正确方向,就可能出现贫富两极分化,使发展失去动力,就可能落入“中等收入”陷阱;过分强调共享,劳动报酬水平与社会保障水平超出了经济发展承受能力,也必将抑制发展,进而失去发展动力,也可能落入“中等收入”陷阱。因此,既不能脱离经济发展的承受能力盲目提高共享水平,也不能在发展水平取得提升的情况下而没有相应提高共享水平。要实现共享发展,就需要找到共享与发展的“结合点”。
要把共享发展的理念落到实处,必须建立起共享发展的科学衡量标准体系。发展成果表现为创造的财富——国民收入(国内生产总值),发展成果人民共享是通过收入分配实现的。发展成果人民共享的水平具体体现到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劳动报酬水平上,以及体现到国民收入再分配的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上。
发展成果人民共享的实现形式有两种,一是劳动者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得到的劳动收入,二是劳动者与非劳动者在国民收入再次分配中得到的社会保障待遇。共享发展水平具体表现为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水平,进而表现为收入分配水平与社会保障水平。因此,共享发展的衡量标准有两条,一是收入分配均衡,二是社会保障健全。实现了收入分配均衡和社会保障健全,就实现了共享发展。随着经济发展及国民收入的增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水平与国民的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应相应提高。
共享发展的一级衡量标准可确定为“收入分配均衡”与“社会保障健全”。“收入分配均衡”的二级标准可确定为“分配结构合理、收入增长同步、收入差距缩小”等,“社会保障健全”的二级标准可确定为“社会保障覆盖面扩大、社会保障待遇水平适度和社会保障可持续性增强”等。共享发展的衡量标准体系如图1所示。
以“收入分配均衡、社会保障健全”为衡量标准,将“分配结构合理,收入增长同步,收入差距缩小;社会保障覆盖面扩大,社会保障待遇水平适中,社会保障可持续性增强”等方面的基础数据指标化,进而形成共享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
(一)测算共享发展指标的基础数据
测算共享发展评价指标的基础数据包括:劳动报酬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报酬增长率、居民收入增长率、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居民收入的级差倍数、养老保障覆盖人数、医疗保障覆盖人数、适龄人口就业人数、贫困人口率、养老金水平、失业津贴水平、贫困标准水平、社会支出等。
有关数据的获取方式是:劳动报酬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劳动报酬增长率、居民收入增长率、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
居民收入的级差倍数等,通过中国统计年鉴获取;养老保障覆盖人数、医疗保障覆盖人数、适龄人口就业人数、养老金水平、最低工资标准、失业津贴水平等,通过中国劳动统计年鉴获取;贫困人口率、贫困标准水平、社会支出等,通过中国民政统计年鉴获取。
图1 共享发展的衡量标准体系示意
(二)衡量收入分配均衡的核心指标设计
衡量“收入分配均衡”的核心指标包括:劳动报酬比重适中率,最低工资标准适中率;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增长同步率,居民收入与国民收入增长同步率,居民收入基尼系数缩小率,居民收入级差倍数缩小率。有关指标的计算方法是:
劳动报酬比重适中率=中国劳动报酬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样本国家劳动报酬占国民收入比重的均值
最低工资标准适中率=中国最低工资标准均值/国际劳工组织建议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增长同步率=中国劳动报酬增长率/中国劳动生产率增长率
居民收入与国民收入增长同步率=居民收入增长率/国民收入增长率
居民收入基尼系数缩小率=(报告期基尼系数-基期基尼系数)/基期基尼系数
居民收入级差倍数缩小率=(报告期级差倍数-基期级差倍数)/基期级差倍数
(三)衡量社会保障健全的核心指标设计
衡量“社会保障健全”的核心指标包括:社会保障项目完备率,养老保障覆盖率,医疗保障覆盖率,就业保障覆盖率,贫困保障覆盖率;养老金替代率,千人老年人养老床位数,医疗费用报销率,千人病床数,失业津贴替代率,贫困标准替代率,社会支出率、财政社保支出率(财政社保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经济增长率、老龄化率。有关指标的计算方法是:
社会保障项目完备率=中国社会保障项目数/最低社会保障公约建议的项目数
养老保障覆盖率=(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养老保障待遇享有人数)/(养老保险应参保人数+达到退休年龄人数)
就业保障覆盖率=适龄人口就业率=城乡就业人数/劳动年龄人口数
贫困保障覆盖率=1-贫困人口率=1-(贫困人口数/总人口数)
图2 共享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示意
图3 共享发展的评价指数体系示意
养老金替代率=平均养老金水平/平均工资水平
千人老年人养老床位数=养老床位数/老年人口数/1000
医疗费用报销率=人均医保基金支出/(人均医保基金支出+人均医疗保健支出)
千人病床数=病床数/总人口/ 1000
失业津贴替代率=人均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平均工资水平
贫困标准替代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值/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社会支出率=社会保障支出/国内生产总值
财政社保支出率=财政社保支出/财政支出
经济增长率=(报告期国内生产总值-基期国内生产总值)/基期国内生产总值
老龄化率=65岁以上人口数/总人口数
共享发展的量化评价指标体系如图2所示。
根据反映“收入分配均衡和社会保障健全”的评价指标体系,形成相应的指数体系。以同类经济发展阶段的国家或国内的各省份为对象,根据无量纲化处理方法,把不同国家或国内各省份的评价指标数据都转化为[0,1]的指数数据,使之具有可比性。
指数体系由4个层次组成,各个层次的指数可以根据权重设定进行转换。第一层是国家或省份的“共享发展度指数”,根据第二层各个指数数据及其权重测算产生;第二层是“收入分配均衡度指数和社会保障健全度指数”,这两个指数分别根据相应的第三层指数数据及其权重测算产生;第三层是“分配结构合理度指数,收入增长同步率指数,收入差距缩小率指数,社会保障覆盖率指数,社会保障待遇率指数,社会保障可持续率指数”,这6个指数分别根据相应的第四层指数数据及其权重测算产生;第四层的核心指数,分别根据相应指标数据及无量纲化处理方法测算得出。
第四层次的指数包括:反映收入分配均衡的6个核心指数,包括“劳动报酬比重适中率指数,最低工资标准适中率指数,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增长同步率指数,居民收入与国民收入增长同步率指数,收入基尼系数缩小率指数,收入级差倍数缩小率指数”;反映社会保障健全的15个核心指数,包括“社会保障项目完备率指数,养老保障覆盖率指数,医疗保障覆盖率指数,就业保障覆盖率指数,贫困保障覆盖率指数,养老金替代率指数,千人老年人养老床位数保有率指数,医疗费用报销率指数,千人病床数保有率指数,失业津贴替代率指数,贫困标准替代率指数,社会支出率指数,财政社保支出率指数,经济增长率指数、老龄化率指数”。共享发展的评价指数体系如图3所示。(本文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医保费用科学分配及有效监控的技术方法研究”(14AZD117)的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