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千文姜长云(.中国农业大学,北京 00083;2..安徽农业大学,合肥 230036;3.国家发改委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北京 00038)
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分析与思考*——基于对湖北省宜昌市的调查
芦千文1姜长云2、3
(1.中国农业大学,北京100083;2..安徽农业大学,合肥230036;3.国家发改委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北京100038)
摘要:我国农村一二三产业呈现融合发展的态势,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基于对湖北省宜昌市的调查,认为主要有农业产业链延伸、三次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农业农村功能拓展、种养业重组主导的循环经济等几种融合模式。农村产业融合催生了大批新型经营主体,繁荣了农村经济,带动了农民就业增收,但也存在融合水平不高、外部支撑环境不健全、自我升级发展较为困难、辐射带动作用弱等问题。本文对如何认识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理解各参与主体的角色定位、提升融合项目的竞争力、更好地发挥地方政府支持作用等方面进行了思考,提出了针对性建议。
关键词:农村;产业融合;调查;思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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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提出了战略方向。近年来,国家支持“三农”力度不断加大,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迅速推进,并逐步与国民经济调结构转方式的进程接轨起来,许多农村地区呈现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良好势头。在大中城市郊区,出现了观光农业、休闲农业、都市农业、信息农业、设施农业、工厂化农业等新型业态。在许多农产品主产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效带动了高端增值农业的发展,农产品加工基地、农产品直销地、农村电子商务平台等的兴起,有效地促进了农业产业链一体化和农业价值链升级。各地通过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延长了农业产业链,拓宽了农村产业范围,但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难题。为深入了解这些问题和难题,为推动农村产业融合提供对策思路,2015年1月25日—30日,本课题组对湖北省宜昌市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实地考察宜昌市在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上的实践,分析其典型案例,我们得到了一些启示和思路。为叙述简便起见,本文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简称为农村产业融合。
宜昌市位于湖北省西南部。2014年,常住人口410.45万人,城镇化率55.65%,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6369元,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11837元。依托丰富的农业资源优势,第一产业形成了柑橘、茶叶、畜牧、水产、蔬菜、中药等六大特色产业体系,占农业总产值的82.8%,农产品加工产值1658.98亿元,与农业总产值之比2.85∶1。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相互融合渗透,生产性服务业、观光旅游、高新技术等也融入农村各产业,呈现出产业融合发展的势头。
(一)基本模式
1.农业产业链延伸型融合
是指依托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围绕某一农产品的种养和加工,向产业链的上下游延伸,以达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延伸产业价值链的目的。这种模式下,前向融合实现与农资供应、育种、涉农服务等的一体化,后向融合实现与精深加工、物流运销等的一体化。参见案例1。
案例1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XS茶叶集团公司(1),成立之初只开展茶叶初加工业务,随着实力壮大,将业务延伸到下游的精深加工领域和上游的有机肥生产、生物育种等领域。如利用大梗大叶加工茶粉体,生产茶饼干;利用中部鲜叶生产真味茶饮料;利用茶叶渣生产有机肥;还拓展了良种苗木培育、茶树籽油脂加工、茶机械制造等业务领域。
2.三次产业集聚集群型融合
是指以优势、特色农产品种养基地为支撑,涉农经营主体分工合作、集聚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网络链接的业态。既包括不同产业不同经营主体的集聚,也包括同一产业不同经营主体的集聚,还包括同一经营主体内部不同产业的融合。在呈现方式上,“一村一品”专业乡镇、村等均属这种模式。参见案例2、3。
案例2 XH柑橘专业合作社不断拓展业务,逐渐实现了与金融业、科技研发、电子商务的融合。2014年开始开展内部信用合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安排和内控体系,信用合作资金达310万元。与高校合作研发了植物元素果蜡,橘子白酒和猕猴桃红酒;还积极通过电商平台,上线天猫旗舰店等拓展产品销售渠道。
案例3天峡模式——“地上新城镇、地下鲟鱼城”。农户楼下养殖鲟鱼,为加工企业提供原料;龙头企业收购鲟鱼,进行分割销售和深加工;农户因地制宜开发养鲟观赏和农家乐、休闲旅游等。天峡模式将生态化工厂养殖、新型城镇化与农户生产经营特点相结合,推动了三次产业协同发展。宜都市红花镇YX村农民按照这种模式,在养殖当年平均每户创利润5万元,成为湖北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3.农业农村功能拓展型融合
现代工业文明提高了人们的收入,但城市的拥挤和喧嚣唤起了人们到乡村休闲娱乐的心理需求,农业的社会、经济、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逐渐显现。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正是响应这种需求而生,形成了农村三次产业“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发展格局。这种融合方式将自然风景、风俗文化、农业生产与旅游、休闲、娱乐、科教融为一体,实现了农业农村的功能拓展。参见案例4。
案例4位于风景优美的湖北省“茶麻大乡”的GS茶叶专业合作社推动茶业与旅游业的融合发展,帮助社员新建、改造标准茶园,兴建河堤、人行道、机耕道,铺设“U型渠”,建设了品茶室、凉亭、石阶等。从茶山顶上俯瞰下去,甚为美观。下一步,计划将不种茶树的山峰用以建设度假休闲胜地,把茶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打造“吃、住、行、游、购、娱”一体,“科普、观光、体验、健身”多功能结合的“美丽茶庄”。
4.种养业重组主导的循环经济型融合
是指按照循环经济理念,遵循生态链、生物链原理,在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间进行产业重组融合,形成了种养复合、生态农业等新型产业,有效带动了农产品加工或销售。
上述几种模式,可以发生在同一经营主体内部,也可发生在不同经营主体之间,形成不同的利益联结方式。现实中的农村产业融合,还可能具有上述几种模式组合的特征。如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带动了种养、加工、存储、包装、物流、服务等产业的发展;又如举办农村节庆活动、会展,建设特色村镇等,引导农村产业融合向市场需求导向转变。
(二)实际效果
1.培育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激发了农村发展活力
如到2014年底,宜都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达到1784家,其中农产品加工企业882家(重点龙头企业128家),农民合作社454家,家庭农场171家,种植大户277家;夷陵区已发展各类农业经营主体2000多家,其中农民合作社776家,专业协会87家,龙头企业65家,家庭农场207家,专业大户1000多家。在此,龙头企业扮演着示范、引领的重要角色。农民合作社作为桥梁纽带,在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联结机制上的作用十分关键。各类工商企业以灵活的机制参与市场竞争。这些新型经营主体注重创新驱动,易于接受新理念、新技术,善于挖掘资源利用潜力。如XS茶叶集团公司搭建了茶叶院士工作站等公共科研平台,邀请科研机构共同研发新技术、新产品。许多农村产业融合实践的一个重要成功经验是:以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农民合作社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以创新驱动增添内生动力。
2.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增强了农业竞争力
许多农村产业融合按照现代工业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理念对传统农业进行改造,提高了农业现代化水平,改变了农业弱质地位。如XH柑橘专业合作社原是仅有2000亩基地的柑橘种植企业,现已拥有1.7万亩连片种植基地,从种植、加工、销售到售后服务采用一个整体标准流程,形成了全国著名的农产品品牌。
3.促进了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带动了农民就业增收
农村产业融合的过程也是二三产业渗入农业农村并逐步发展壮大的过程,改变了农村农业独大的局面,繁荣了农村经济,带动了农民就业增收。以休闲农业为例,到2014年底夷陵区发展了休闲农业点712个,就业人数2.8万,带动农户2.2万户,人均增收5000多元。此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在农村开办了众多的现代化加工厂、研发中心、物流中心等,更是有力的例证。
4.提升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了美丽乡村建设
二三产业的发展需要现代化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二三产业融入农业农村的过程,往往也是带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的过程。如龙头企业对加工厂附近水、电、路、网的改造,生产基地投入资金整理土地、整修田间道路等。又如XS茶叶集团公司对YW村的改造,使村里有了村民服务大厅、卫生室、超市等便民设施。此外,发展乡村旅游会带动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推进了“美丽乡村”建设,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发展。
(一)农村产业融合总体上处于初级阶段
以宜昌市为例,虽然农村产业融合已是亮点纷呈,但总体上还处于初级融合阶段。一是融合覆盖面窄。如有的农村经营主体组织了机耕服务队、柑橘采摘服务队、统防统治服务队等,但多以某一农事操作环节为对象;也有公益性机构和农民合作社从事畜牧服务业,但范围主要集中在统一饲料供应、技术服务、疫病防治等有限的几个项目上。与农村产业融合所需要的综合性、全流程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从事信息、仓储、物流、资金互助的比例小。二是融合起点低。以种植业来讲,仍以传统种植技术为主,机械化率、信息化程度不高,生产标准化程度不够;以加工业来讲,产业链延伸较短,仍以初次加工为主,高附加值产品比例较低。这就导致农村产业融合层次有高有低,层次高的实施产供销研一体化,产品高端、附加值高;层次低的是大量的小型加工厂,技术水平低,可替代性强,有时为求得生存,存在盲目竞争现象。就总体而言,参与农村产业融合的经营主体多数整合资源、集聚要素、创造价值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弱,在市场竞争中的突围能力不强。
(二)农村产业融合的外部支撑环境尚不健全
加快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受到一些外部环境的限制。一是基础设施薄弱。不少地区为山区、半山区,土地细碎,交通落后,有些地方没有机耕道,无法使用机械化设备;有些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建设了厂房、购买了设备,但水、电、气、网等配套设施不到位。这些基础设施公共性强,单一企业没有能力投资建设,导致土地开发成本过高,抵消了部分经营主体参与农村产业融合的愿望。二是公共和社会化服务滞后。基层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满足不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需要,技术创新和服务不足限制了一些项目的生成。一些龙头企业有实力出资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但毕竟是少数,对大多数农村经营主体来说技术约束往往是最大障碍。产品认证、资质认证等服务的发展也较为滞后,无法满足当地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业务拓展的需要。三是政策和制度障碍。农村产业融合是多元参与主体共同努力的结果,但税费优惠和财政补贴均以农民合作社和农户为主。部分工商企业带着丰厚资金、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参与农村产业融合,但难以享受同等的优惠待遇,既打消了部分企业的积极性,也削减了部分已有项目的竞争力。
(三)融合项目自我升级发展困难较多
首先是项目申报难。主要是申报国家和省一级的项目非常困难,设定的申报条件过于苛刻、申报程序过于繁琐,不少经营主体达不到要求,有时最需要支持的企业因为条件限制反而争取不到支持。地方政府对资金项目的统筹安排自主性较弱,无法进行整合使用,不能对症下药,项目的支持作用弱化。其次是项目融资难。虽然宜昌市通过组织银企融资对接会、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等多种方式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小微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渠道,但融资额度不够,不能从根本上缓解经营主体的资金难题。此外,缺乏股权融资、融资租赁等多元化融资渠道,导致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的资金来源多以银行贷款为主,使资金难题转化为贷款难、费用高。如有龙头企业反映,银行一律取消固定资产贷款,全部实行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被迫频繁借贷,短债长用。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如果不能及时获得资金补充,只能错失发展良机。第三是项目管理弱。从政府管理角度来讲,相关部门多以各自独立系统与经营主体发生联系,缺乏协同配合;从项目自身管理来讲,不少项目没有建立规范的制度体系,管理随意性较大,缺乏懂经营、会管理的专业人才,管理支撑发展的作用得不到体现。
(四)部分项目缺乏对农户的辐射带动力
农村产业融合的参与主体在形成风险共担、互惠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上作出了有益探索,但部分项目的利益联结机制仍不健全,缺乏对农户的辐射带动力。调研中了解到,“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还处于比较松散的、不太规范的状态,利益联结比较脆弱,合同订单履约率低,原料采购随意性大。有些企业参与农村产业融合项目,与农户有竞争、无合作,在农民合作社中“一股独大”,甚至取得优惠政策后从事非农的高收益产业;有些经营主体为了扩大种植规模,向农民流转土地,租期长达十年甚至数十年,但租金或者不变,或者涨幅明显低于同类耕地租金的涨幅。这就不难理解,有些农村产业融合项目,农户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核心原因就是收益不能与时俱进。调研中,看到有鼓励农户以土地入股方式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让农民分享土地资产增值收益的情形,这是有益探索,但也直观感受到,普通农户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过程中能够发挥的作用较为有限。
(一)如何认识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在讲到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时,指出要激活农村要素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带动农民就业致富。我们认为,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理想状态在于做到统筹、包容、共赢。所谓统筹是从破解难题、一揽子解决问题来讲的,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实质上是顺应城乡一体化趋势,解决农业农村发展薄弱的问题。通过组织农民、服务农民、沟通信息、连接市场,使分散经营的农户在产供销环节有了依靠,为解决政府部门“包不了”、集体组织“统不了”、单家独户“办不了”的事找到了思路。所谓包容是从产业角度讲的,指从产业间的竞争关系转向包容关系。农村产业融合的过程,也是农业产业链延伸、农产品附加值提高的过程,农村一二三产业协同联动、互相促进,从而为解决“双重挤压”(国内农业生产成本快速攀升,大宗农产品价格普遍高于国际市场)下我国农业比较收益低的问题找到了办法,有助于吸引现代要素“反哺”农业农村。所谓共赢是从经营主体角度讲的,指经营主体间的利润分享。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其他农村新型经营主体通过经营模式的创新和搭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在共同参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过程中互惠共赢,让农民分享农村产业融合的红利,从而为解决农民增收空间被压缩的问题找到了路径。所以,如果只是在农村办种养厂、加工厂,开发乡村旅游,按市场价收购农产品,只让农民拿到市场工资,其创造的产值再大,也不能算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二)如何理解利益联结中各主体的角色定位
机制设计理论中激励与约束兼容的原则为设计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提供了思路,即“在使代理人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同时,实现委托人的效用最大化”。也就是说,要在经营主体之间实现风险共担、互惠共赢,这涉及对工商资本、农民合作社、农户角色定位的认识问题。一是工商资本的地位和作用。工商资本的趋利本性、非农化倾向,让大多数人对其下乡非常敏感。如果因此盲目排斥,不利于缓解农村资金、技术、管理、人才的紧缺问题。从已知的经验来看,必须强调工商资本带动本地经营主体参与农村产业融合,绝不能以支援乡村的旗号套取优惠政策而忽视带动农民增收。二是农民合作社的桥梁纽带作用。资本结构和体现形式,决定了不同主体控制权的配置,其背后反映的是股权份额配置、利润分配方式、治理结构等。合作社作为桥梁纽带,偏向哪一边,平衡点就偏向哪方。要系统研究农民合作社的股权设置方式,合理确定利润分配方式,完善治理结构,保证各方依法行使职权、参与管理。三是农户等小微经营主体的角色定位。要为农户分享农村产业融合红利提供保障,但如果农户只是被动参与,不实质参与市场竞争,不提升本领能力,那推动农村产业融合是没有实质意义的。必须强调提升农户自身能力和增强风险共担意识,争取成为下一轮农村产业融合的组织和实施主体。当然,让农户形成收入“只增不降”的惯性思维,也不能被其他参与方接受。况且,市场竞争如此激烈,农村产业融合项目出现失败是正常的,这时候就不能忽视其他参与方的利益。
(三)如何提升农村产业融合项目的竞争力
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核心竞争力尤为重要。我国农村地域广袤,有行政村将近60万个,若不注重核心竞争力的打造,极易陷入盲目发展、恶性竞争的状态。基于对湖北省宜昌市经验的总结,关键是做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创新发展为驱动、以特色取胜为战略。市场需求导向就是要有消费者导向意识,既要适应不同消费者群体的需求,也要主动创新、引领市场。调研中,我们看到有的经营主体把营销平台建设摆在引领地位,及时调整产品定位和结构,但多数还是被动适应市场变化,缺乏前瞻性的主动作为,这说明农村产业融合必须在市场引领上下足功夫。创新驱动包括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核心是对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的整合集成和优化组合,关键是在建立协同创新机制上求得突破。以技术创新为例,要完善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链为主线、以实验站为基点的新型农业科技资源组合模式,发挥好技术创新、试验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实践好特色取胜战略,主要是认清本地资源禀赋和市场环境,依托资源优势走差异化竞争之路。如各地可依托特有的动植物资源发展特色种养业及其深加工产业,依托特有的自然地理环境、历史文化、民俗习惯、风味小吃等发展生态观光旅游、休闲体验农业等。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统筹考虑好这三方面。
(四)如何更好地发挥地方政府对农村产业融合的支持作用
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过程,应该是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同时,政府部门与经营主体、服务主体联合互动、更好发挥作用的过程。地方政府要为各参与主体尽职尽责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从调研情况来看,地方政府需要在创新方法、敢闯敢试、提高效能等方面进行实践和探索。首先是减少直接干预,把着力点放在提供公平和鼓励创新的环境上。如建立规范的市场秩序,抵制恶性竞争,杜绝违法行为;鼓励探索和试错,营造容忍失败的文化氛围,减轻创业的精神负担;鼓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和龙头企业在标准化、品牌化建设中发挥引领、支撑作用。其次是坚持规划引领。编制规划时要坚持促进区域分工合作和错位发展,也要在环境治理、耕地保护、文化保护等方面设立门槛标准,列出负面清单。第三是发挥公共职能。要加强道路、交通、水利、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化解农村产业融合的体制机制障碍。第四是推进政策创新。要加大深化改革力度,在拓展经营主体融资渠道破解融资难题上试点试验,探索合理而有效的财税支持政策,调动各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当然,除少数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外,特惠式支持应尽量少用,以免加剧不同经营主体之间的不公平竞争,并为形成“产能过剩”埋下伏笔。
(五)抓准推动农村产业融合的着力点
一是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做大做强。政府投入的资金,优先安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实施单位,为他们独立申报、承接各类项目提供便利。引导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培育一批强社名社。对具有产业领军作用、带动面大的龙头企业给予重点扶持。
二是抓紧开展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研究设立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在农村率先试点,为农村产业融合提供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发挥带动作用,积极开展产业链融资、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互助)、PPP融资项目等的试点,制定资金补助或贷款贴息支持政策。鼓励信用担保机构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服务。鼓励农民合作社开展内部信用合作、创新农业投融资机制。
三是加快建设农村产业融合服务体系。加强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农业专业技术服务队、农机专业合作社、畜牧业服务合作社等农业生产服务组织的发展;扶持动植物防疫、产品认证等机构和涉农产业协会的发展。
四是鼓励农户积极参与农村产业融合。引导农户参与农民合作社,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分享收益,以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等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坚持“创业引领”导向,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职业农民培训,使他们既成为生产者,又成为经营者。
五是支持农村产品营销体系建设。加大力度组织产品推介会,组织优秀企业参加大型农博会、农超对接会等,因地制宜举办各具特点的节庆活动。出台一些奖励办法,引导物流快递与电子商务为农村产业融合服务,加快在农村的网络布局,拉动农土特产品、加工产品、旅游文化产品的快速运销。
六是优化农村产业融合的外部环境。加快建设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加快建立农产品价格预警机制,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从用地、用电、用水、税费等方面完善优惠政策,遏制企业违规违法行为。加强政府部门的协调配合,优化政府的指导、扶持、服务职责,解决部门间不协调问题,保证财税、审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加大农村产业融合政策的宣传力度,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以上工作都可以先行试点,也可以集中在一起开展农村产业融合试验,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模式,以示范作用加快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注释:
(1)为避免给调研地区或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不便,本文将调查地区涉及的企业一律用英文字母代替。
参考文献:
[1]胡乐明,刘刚.新制度经济学原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
[2]姜长云.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题应有新解法[J].中国发展观察,2015,(2):18-22.
[3]马晓河.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N].农民日报,2015-2-10.
(责任编辑吴晓妹)
作者简介:芦千文(1989—),山东临清人,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农业经济史;姜长云(1964—),安徽庐江人,安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兼职教授,国家发改委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本文通讯作者,主要研究方向:农村经济理论与政策。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产业链视角下的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研究”(12&ZD056)
中图分类号:F2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6)01-001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