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孔大龙 孙明山
沧州:“以微治违”让电动车车主守规矩
文 孔大龙 孙明山
4月23日,在河北省沧州市建设大街与解放路交叉口,两辆送货的电动三轮车因为逆行被执勤交警依法查处。因为是轻微交通违法,执勤交警将两位车主带到岗亭前,在对二人进行教育后,建议二人拿出手机,对着“沧州交警微发布”和“沧州交警二大队”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扫码。
为加强非机动车管理,有效降低非机动车违法率,避免交通事故,从2015年11月开始,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率先在全市推出治理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新举措:一线民警将非机动车轻微交通违法者拦停,用手机扫描岗亭的“沧州交警微发布”和“沧州交警二大队”微信公众号二维码,然后指导他们查看相关信息并转发分享。一些非机动车违法者对这种“以微治违”的处理方式表示愿意接受,认为除了从里面及时了解公安交管动态、出行信息外,还能够提升自己的交通法治意识。
沧州交警二大队大队长郭拥军说:“罚款不是最终目的,而是让更多人能够有一个正确的交通安全意识。在互联网时代,微博、微信等社交软件越发普及。交通违法后扫码转发交通安全信息的做法既容易让群众接受,又不占用非机动车违法者很多时间,而且通过一人的微信转发,可以带动更多的人查看转发。每个人都是交通参与者,自己在受教育的同时也提示他人,在社会上营造人人说交通安全、人人宣传交通安全、人人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氛围。”目前,这种“以微治违”对待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轻微违法的处理模式已经在沧州市全面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