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汉语成语教学中关于“的”的几点思考

2016-12-06 05:49
四川文理学院学报 2016年6期
关键词:引申义实词义项

郝 然

(西南科技大学文学与艺术学院,四川绵阳621010)



对外汉语成语教学中关于“的”的几点思考

郝 然

(西南科技大学文学与艺术学院,四川绵阳621010)

对汉语“的”的发展演变进行了系统考释,认为:实词“的”的众多义项皆为其初义“箭靶中心”之引申义;虚词“的”所具有的多种音义与用法仍在发展变化中,有待规范。尤其是在对外汉语教学中,一定要把“的”以及与其相关的汉语成语作为教学重点。

“的”;虚实;演变;对外汉语;成语教学

汉字“的”在汉语中是一个多音多义的书写符号。作为虚词,“的”有两个读音,一个读作“de轻声”, 主要用作助词,使用频率极高,用途极为广泛;一个读作“di阳平”,作副词,表示“确实”的意思。作为实词,“的” 的读音为“di去声”,义项众多,运用广泛。在中古以前,“的”只是一个实词,随社会发展,实词“的”经不断演变成为近现代汉语的一个常用虚词。一则因为实词“的”在现当代运用较少,再则由于人们对虚词“的”的理解运用自幼就习以为常,司空见惯,所以不少人片面认为“的”原本就是一个虚词,只有虚词的功能。当其一旦在文献阅读或书面写作与口语交际中碰到实词“的”(主要在汉语成语中)的时候,常常会困惑不解,或按习惯作虚词理解,以至于曲解误读。这在对外汉语成语教学中尤其显得突出。

汉字“的”在唐宋及其以前的文献典籍中,总是以实词的身分出现而极少用作虚词。实词“的”的义项极为丰富,用法也颇为复杂。或用作表示“箭靶的中心”,例如在《诗、小雅、宾之初筵》中:“发彼有的,以祈尔爵。”毛传:“的,质也。”或用来表示“鲜明、明亮”,例如宋玉在《神女赋》中:“眉联娟以蛾扬兮,朱唇的其若丹”。或用以表示“白色”,例如在《易、说卦》中:“其于马也,为善鸣,为馵足,为作足,为的颡。”孔颖达疏:“白额为的颡。”或用来表示“白色颗状物,如莲子。”例如在《尔雅、释草》中:“荷……其实莲,其根藕,其中的。”郭璞注:“的,莲中子也。”或用来表示某种标志,例如在《史记·五宗世家程姬传注》中:“的,以丹注面,妇人有月事,妨于进御,难于自言,故点的以见。”还可用作古琴瑟上指示音阶的标志,例如在《文选·枚乘七发》中:“孤子之钩以为隐,九寡之珥以为约。”唐李善注引《字书》曰:“约亦的字也,都狄切。的,琴徽也。”

现当代人们对实词“的”在典籍中如此丰富的义项及繁复灵活的用法,常常感到既难理解,更难掌握。其实,这种现象本是一种客观存在,是由汉语在不断发展演变的历史过程中积淀而成的。实词“的”义项的丰富及用法的繁复,与整个博大精深、千汇万状的汉语词汇系统一样,它并不是漫无头绪的一盘散沙,而是有其发展演变规律可寻的。从汉语词义发展引申的规律看,实词“的”的众多义项都应当派生于“的”的初义,即“的”在造字之初时的意义,其众多义项则应属于其初义的派生义。我们只要抓住了“的”的初义 ,也就抓住了其众多义项的纲,再沿着其演变引申规律,便会纲举目张,从而弄清和掌握其众多的引申义了。

那么,“的”字的初义究竟是什么呢?我们按照传统探寻汉字初义的方法,遵循古今公允的有效途径查阅了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许慎在《说文解字·日部》中解释:“的,明也。从日勺声。”显然,许慎认为“的”是一个形声字,其初义是“明亮、鲜明”。因此,古今不少学者大都遵循许慎的说法,认为“的”的初义是“鲜明”。这主要表现在字典辞书编纂时对实词“的”所具义项的排列次序上。据统计,现当代海峡两岸一些主要字典辞书对实词“的”的义项排列情况是:《辞源》、《辞海》、《汉语大字典》、《汉语大词典》、《中华大字典》、《中文大字典》一律按许慎之说把“鲜明”作为实词“的”的第一义项(按常规,这种排序表明编者是把“鲜明”作为实词“的”的初义或常用义的)。其中,除《中华大字典》和《中文大字典》是以《说文·日部》:“的,明也。”作引例外,前四部辞书都是以宋玉《神女赋》:“朱唇的其若丹”。为引例。那么,许慎之说是否确诂?尚需考证商榷。毋庸置疑,考释汉字之初义本是许慎撰著《说文解字》的初衷之一,而且在这一点上他也确实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巨大贡献;但是,众所周知,由于受时代社会及个人认识等多种因素的局限,许慎在《说文解字》中也常常将一些字的引申义误作为本义(此类例多,恕不列举)。我们认为,许慎将“的”解释为“明也”,即是错把引申义误作为本义。

其次,按人类语言文字起源之规律,一般总是表示事物的名词产生在先。比如,华夏先民最初造字,就常常是“近取诸身,远取诸物。”(《说文解字·叙》)而以名物字词领先的。所以,上古语言文字中一般是以代表人物事物的名词居多,而且这类词的使用频率往往也是较高的。“的”字作为名词“箭靶的中心”,在古籍文献中的使用率即如此。除前所引《诗经》、《荀子》用例之外,在《韩非子》、《玉篇》、《正韵》、《论衡》、《梁书》等文献古籍中的相关用例也不少。尤其是《韩非子》一书,“的”用作“箭靶的中心”这一义项的用例就达8次之多。如:“越人争为持的”(《说林下》),“发矢中的”(《用人》),“令之射的”(《内储说上》),“设五寸之的”(《外储说左上》)等。上古语言中不少字词所具有的其他义项,主要是由词义引申孳乳或用字通假借代所致。[2]例如名词“的”作为“箭靶的中心”,表示弓矢所射向的准臬,其实质就是一种供射手瞄准射击用的标志。在言语交际中,人们以“的”所具有的“标志”这一语义特征为基础,通过独特的民族心理联想,而派生孳乳出不少与此相关的引申义。例如,“点的”一词,指的是古代妇女“以丹注面”的面饰习俗,其中的“的”,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词义引申例:“天子诸侯群妾,当以次进御,其有月事者止而不御,重以口说,故注此丹于面,灼然为识。女史见之,则不书名于其第录也。”(《中华大字典》)古代宫中嫔妃“以丹注面”为何称“点的”呢?那是因为有月事在身,“妨于进御”,但又难于言表,故“点的”以为标志。同理,“的”之“琴徽”、“尖耸的山峰”等义项其实也都是一种标识,故应视作“的”之引申义。另外,《尔雅、卷八》:“荷,芙渠,其茎茄……其根藕,其中的。”郭注:“莲中子也。”邢疏:“莲青皮裹白子为的。”[3]实词“的”的这一义项,也是由其本义“箭靶的中心”直接派生出来的比喻引申义,白而圆的莲实与白而圆的“箭靶中心”其形状是何其相似。至于“的”所具有的形容词“鲜明”、“显著”等义项,自然应是其间接引申义。这是因为大凡作为“标志”之物,首先必须应具有“鲜明”、“显著”等外部特征,才能达到突出醒目以资易于识别的目的。因此,北京商务印书馆于1979年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及其后的修订版,与台湾商务印书馆于1981年出版的《重编国语辞典》并未按许慎之说认为形容词“鲜明”是实词“的”的第一义项,而是把名词“箭靶的中心”作为实词“的”的第一义项。

以上可见,汉字“的”作为名词,其初义是“箭靶的中心”。作为标志的“点的”、“琴徽”与“莲实”等,是“的”之初义的直接引申义,而形容词“鲜明”、“显著”等则是“的”初义的间接引申义。

另外,汉字“的”作为虚词,具有副词与助词两种词性。其中副词“的”(di去声)早在中古时就具有多种含义和用法。或用以表示“实在”、“明确”、“确实”,例如柳永《安公子》之二:“虽后约,的有于飞愿,奈片时难过,怎得如今便见。”或用以表示“一定”、“必定”,例如白居易《出斋日·喜皇甫十早访》:“除却郎之携一榼,的应不是别人来。”或用以表示“究竟”,例如苏轼《光禄庵二首》之二:“城中太守的何人?林下先生非我身。”无论从汉语实词虚化的规律着眼,还是从形容词与副词的密切关系审视,我们都不难发现,副词“的” 用于表示 “实在”、“明确”、“确实”的用法,应当是由实词“的”之间接引申义 “鲜明”、“显著”逐渐虚化所致。副词“的”发展至今,它用于表示“真实”、“明确”、“实在”的用法在现代汉语中仍有保留,例如常用词“的确”及英语“dacron”的译词“的确良”(又叫“的确凉”)等。而副词“的”用以表示“一定”、“究竟”的用法在现代汉语共同语中则基本不再使用。

助词“的”(de轻声)在现代汉语的使用中一般是比较规范的。但是,近年来它在现代汉语书面语中的使用范围有所扩大,大有蚕食副词“地”的趋势。这表现在不少人在书面语中根本不分“的”、“地”,而是一“的”到底,以及一些语法学家对“的”、“地”不分作出的“指令性”规定,[4]和不少中小学校的语文课已将避免“的”、“地”不分作为教学内容。须知,副词“地”是状语的标志,“的”、“地”不分对语法分析和信息处理都会造成麻烦。对此,朱德熙先生早就举例指出:把“真地没有了”,这句话写成“真的没有了”,就可能产生岐义;因为它既可以理解为“不骗你”,也可以理解为“假的还有”。其实,“的”、“地”的分化由来已久,并且早已为“五四”以来汉语语法的发展所肯定。我国现当代许多著名语言大师诸如郭沫若、茅盾、巴金、叶圣陶、曹禺等,以及《毛泽东选集》、《邓小平文集》等经典文献,都能严格区分“的”和“地”。为便于语法分析和信息处理,为减少语言交际的岐义,我们认为,在汉语母语教学中,尤其是在对外汉语教学中,仍须旗帜鲜明地区分“的”与“地”。

汉字“的”的形容词义项“鲜明”、“显著”在现代汉语中已不再使用,其名词义项“箭靶的中心”虽然也基本不再使用,但是,它在现代汉语成语中却有保留。诸如“有的放矢”、“无的放矢”、“众矢之的”、“一语破的”等。而且无论是在现代汉语书面语还是日常口语中,这些成语的使用频率都比较高。例如:“马克思列宁主义和中国革命实际,怎样互相联系呢?拿一句通俗的话来讲,就是‘有的放矢’。” “中国女排自从取得世界杯赛冠军之后,就自然成了‘众矢之的’,她们的打法被各国录像,当做研究攻坚的对象。”“老教授的话‘一语破的’,道出了教学质量下滑的根本原因。”一般而言,人们对这些成语的整体意思基本上都能够理解和运用。但是对其中“的”字的具体意思,不少人是不甚明白,甚至根本不知所云。尤其是在对外汉语教学中,当教师向以汉语为第二语言的学习者讲授这些成语时,几乎所有的学生都会感到困惑,难于理解掌握。其关键是这些成语中的“的”字成了他们学习的难点,自然这也是对外汉语成语教学的重点。

如何在对外汉语教学中有效地进行成语教学呢?首先应当让学生真正了解成语在汉语词汇中的重要地位,在汉语书面表达和口语交际中的重要作用。汉语词汇系统中的成语极为丰富,被视为汉语词汇宝库中的瑰宝。其结构工整简洁,其读音朗朗上口,其意义尤其言简意赅,概括精要。在实际运用上,成语更具有简洁明快、要言不繁、因近取譬、画龙点睛等特点。既有助于语言表达的明确性,又能增强语言表达的感染力和提高语言表达的有效性。因此,汉语成语千百年来世代传承,绵延不绝而为人们喜闻乐见,已成为包括以汉语为第二语言习得者在内的现当代汉语使用者,在书面写作和口语交际中广泛运用的优质语言素材。

其次,要让学生了解汉语成语的产生途径及相关的历史文化背境。汉语成语的来源途径众多,或来自民间口语谣谚,或源于历史典故,或直接出自古代文献典籍,或译自域外语言文化,其中源于古代历史文献典籍的成语尤其众多。据统计,现代汉语中的成语百分之六十以上是从历史文献古籍中流传至今的。比如,《论语》一书留下的成语就有60多条,直接出自《左传》的成语多至108条。因此,要学习掌握汉语成语,就必须学习了解和掌握一定的传统历史文化知识,尤其是要学习掌握一些用以记录古代历史文化典籍的古汉语常用字词。否则,就不可能正确理解和运用汉语成语。例如,成语“灭此朝食”并不是人们望文释义误解为的“取消这顿早饭”,[5]而是出自《左传》“齐侯曰:‘余姑翦灭此而朝食’”,意为 “消灭了敌人再吃早饭”,它表示的是一种决心和气概。 再如,成语“望洋兴叹”一定不要望文生义而误读为“望着海洋发出感叹”,“不毛之地”也不是“寸草不生的土地”……同理,“有的放矢”的“有的”也决不等同于“有的唱歌,有的跳舞”中的“有的”。

再次,一定要纠正、克服对外汉语教学中较普遍存在的一种偏见,即认为对外汉语教学的内容只局限于现代汉语的固有观念。诚然,对外汉语教学的主要目的是培养现当代域外学生的汉语交际与写作能力,肯定应以现代汉语为其主要的教学内容。但是,现代汉语绝非凭空而生,其词汇、语音和文字等,都是源于数千年前的上古、中古汉语,是数千年汉语汉文化世代发展演变的结果。因此,任何欲割断汉语发展传承历史而孤立学习现代汉语的观念都是片面的,是行不通的。鉴于此,我们认为,对外汉语成语教学必须遵循和坚持“古今联系”与“古今区别”的教学观念。

所谓“古今联系”与“古今区别”,就是要求我们在教学汉语成语时,一定要具有唯物辩证的思想观念和方法,既不能割断现代与传统的血肉联系,也不能不加区别地将古今语言要素完全等同。首先,在对外汉语成语教学中,必须坚持“古今联系”的学习观念,并将其贯彻落实到日常的教学实践之中,这样才能提高教学效果。具体而言,我们要在了解汉语成语绝大多数是来源于古代历史文献典籍的基础上,将所学成语,或成语中的关键字词还原到其生成的历史文献典籍之中,学习了解其最初意义,探寻掌握其引申比喻义。比如,学习成语“望洋兴叹”时,决不能以今律古将“望洋”理解为望着海洋,而应回到其生成的《庄子·秋水》篇“河伯始旋其面目,望洋向若而叹”的具体语境中,明白庄子是说:河伯(黄河神)因为秋水上涨,自以为大得不得了,后来到了海边,看到无边无际的海洋,才感到自己的渺小,于是仰望着海洋,发出叹息。“望洋”是连绵词,也可写作“望阳”、“望羊”等,表示“仰望”的意思;“若”是海神;“望洋向若而叹”就是“仰望着海神发出感叹”。同样,成语“有的放矢”的难点在“的”,学习时,我们就应回到古籍《诗·小雅·宾之初筵》:“发彼有的,以祈尔爵。”毛传:“的,质也”和《汉书·晁错传》“的,谓所射之准臬也”的语境中,弄清楚原来“的”就是箭射向箭靶子的中心。成语“有的放矢”的字面意思就是:对准箭靶中心放箭;其常用比喻义即:说话做事要有明确的目标。当然,在古今联系的同时,还必须正视“时有古今,地有南北,字有更革,音有转移”这一语言文字发展演变的普遍规律,[6]坚持做好语言文字“古今区别”的细致工作,以避免食古不化或古今混同而造成的错误。

比如,在对外汉语成语教学中讲授“有的放矢”时,一定要明白其教学重点是其中的“的”,而关键又在必须弄清楚“的”字的古今差异,这也是其教学难点所在。首先,从读音与词性上加以区分。在现代汉语中,“的”是一个多音多义的书写符号,当其读为“de轻声”、 “di阳平”时,是虚词。前者主要为助词,附着在其它词、词组,或是句子上,作为辅助之用。通常用于句子前、中、后,表示各种语气;或是用于语句中间,表示结构上的关系。后者为副词,表示“确实”、“的确”的意思。当其读为“di去声”时,是实词,其义为:箭靶的中心。其次,针对域外学生在学习实践中常常对“有的唱歌,有的跳舞”与“有的放矢”困惑不解的现象入手,而对其中最容易混淆、最容易误解的“有的”进行结构区分辨析。在成语“有的放矢”中,“有的”是一个动宾结构,表示:有了箭靶的中心,比喻为:有了目标,明确了目的。而在“有的唱歌,有的跳舞”中,“有的”这种结构被称为“的字”短语, “的字”短语的功能大抵相当于名词,在句中用作主语或宾语。例如:“同学们都来参加联欢晚会,有的唱歌,有的跳舞,有的在一起说说笑笑,非常热闹。”这里是“的”字附在动词“有”后,省去了后面的名词“同学”,而成为名词性的结构,表示“有的同学”等一类人的总称。再如:“花园里的花都开了,红的、白的、粉的……可好看了。”这是“的”字附在形容词后,省去了后面的名词“花”, 而成为名词性的结构,表示“红的花”、“白的花”等一类事物的总称。只有通过这样多层次的系统分析与仔细辨别,才能弄清它们之间的差异,自然也就能加深对成语“有的放矢”意义的理解和对其实践运用的掌握。

综上,尽管汉语“的”字在现代人们的语用观念中较为简单,但其历史悠久,积淀丰赡,形音义发展变化复杂,呈现状态纷繁。实词“的”在古代文献和现代汉语成语中使用频率都较高,虚词“的”在现代汉语中用法复杂,运用频繁。在汉语教学中,尤其是在对外汉语教学中,我们一定要把汉语“的”以及与其相关的汉语成语作为教学重点、难点;在对此的学习与运用中,决不能掉以轻心。

[1] 高 明.古文字类编[M].北京:中华书局,1980:403.

[2] 周钟灵.韩非子索引[M].北京:中华书局,1982:271.

[3] 十三经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1979:134.

[4] 刘涌泉.“现代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应该进一步完善[J].语文建设通讯,2000(10):65.

[5] “养猫的得失及其它”[N].文汇报,1980-11-09(02).

[6] 辞海:语言文字分册[K].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10.

[责任编辑 范 藻]

Ideas about“的” (de) in Idioms in TCSL

HAO Ran

(School of Literature and Arts,South-West Technology University, Mianyang Sichuan 621010, China)

The word “的” (de) has a long history with diverse and complex development. This essay made systematical philological studies of the development of “的”, indicating that multiple extended meaning of notional word “的” originated from “the target for archery”. The pronunciations and usages of function word “的” has been changing and developing, needed to be standardized. Therefore, the teaching of “的” as well as its relevant Chinese idioms should be the one of the focuses in Chinese language teaching and teaching Chinese as a second language.

“的” (de); function words; development; Chinese as a second language; the teaching of Chinese idioms

2016-05-10

郝 然(1984—),女,四川绵阳人。讲师,主要从事对外汉语教学与研究。

G423

A

1674-5248(2016)06-01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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