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红琴 (江苏省镇江市丁卯中心小学,212009)
基于观摩者角度分析学习目标的可操作性和可观测性
朱红琴 (江苏省镇江市丁卯中心小学,212009)
在区“水平四八年级:篮球行进间双手胸前传接球(第一课时)”同课异构的教研活动中,两位不同学校的教师进行了课堂教学展示,精彩纷呈的课堂教学获得了观摩教师的高度评价。在结束后的研讨中,大家对两位选手的教案进行了分析,对其中学习目标的撰写进行了讨论。
教师一:“1.学生知道篮球行进间双手胸前传接球的动作要领;2.85%以上的学生能基本做出行进间双手胸前传接球的技术动作;3.在课课练中,通过推小车练习重点发展学生上肢力量;4.学生在练习中能相互点评、纠错,体验合作学习。”
教师二:“1.学生了解行进间篮球传接球动作要领;2.学生能熟练掌握行进间传接球动作;3.全面发展学生身体素质;4.培养学生不怕苦、不怕脏的意志品质。”
大家一致认为第一位教师的学习目标撰写比较规范,指向性明确,可操作性和可观测性强。笔者认为,学习目标的制订是一线体育教师在课堂教学设计时必须要考虑的首要问题,《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年版)》指出: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目标是教师站在学生的角度为其设立或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自主设立并力求达成的预期学习结果。
学习目标的制订直接影响着课堂教学质量。清晰明了的学习目标,让教师和学生对要完成哪些学习任务,要达到什么样的学习效果,均能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指向性比较明确,从而使教学效率高,目标达成度高。笔者认为,学习目标的可操作性和可观测性应该具有以下特征:
一节体育课时间有限,教学功效也有限,教师不能指望通过一节课教学使学生在很多方面都得到锻炼和提高,不论是技能学习还是身体素质练习,教师都不能得陇望蜀,如果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在上述案例中,两位教师都想发展学生身体素质,教师一:在课课练中,通过推小车练习重点发展学生上肢力量,目标很明确,重点就是练习上肢力量,练习形式是推小车。教师二:全面发展学生身体素质,重点不突出,从学习目标中并不知道教师想发展学生什么身体素质,运用什么手段和措施。
学习目标的难易度决定了目标达成度的高低,教师在课前的教学设计时,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和教材内容分析,学生通过学习能了解哪些知识,学到什么时候学生掌握技能的水平应该到什么程度,一节课能达到什么样的教学效果,都应该做到胸有成竹,难易度要适中,否则会不切实际。如上述案例中,教材内容规定的是第一课时,教师一:85%以上学生能基本做出行进间双手胸前传接球的技术动作;教师二:学生能熟练掌握行进间传接球动作。试想一下,通过第一节课学习,学生都能熟练掌握行进间双手胸前传接球技术了吗?很显然,第一位教师的目标预设比较切合实际,而第二位教师学习目标制订的偏高,脱离了实际,学生技能水平明显达不到,其结果就是一节课下来,目标达成度很低。所以,教师要根据学生能力起点结合运动技能形成规律,制订切实可行的技能目标,让学生跳一跳能摘到“果子”。
评价一节课教学效果和质量的高低,往往是根据学习目标来分析达成度情况,如果学习目标指向性不明确,泛泛而谈,对教学质量评价就缺乏量化评价,缺乏有力的证据,教师在制订学习目标时,应该要指向明确,用数据说明事实。在上述案例中,教师一:85%以上的学生能基本做出行进间双手胸前传接球的技术动作,指向性很强,有量化的数据,希望85%以上的学生能基本做出所学的双手胸前传接球动作,这样便于评价,操作性强。教师二:学生能熟练掌握行进间传接球动作,多少学生能掌握所学动作,没有具体的数据,掌握什么行进间传接球动作也没有清晰,指向不明确,因为行进间传接球不仅仅是双手胸前传接球的一种方法。
教师一般认为情感目标的制订都是比较笼统的,甚至认为是形式主义,不一定有效。行之有效的学习目标中,关于情感目标的制订,是用可观测的学生具体的言行表现来间接推断情感学习目标是否达成,能使教师本人和观摩教师一目了然,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培养学生什么样的情感和意志品质。上述案例中,教师一:学生在练习中能相互点评、纠错,体验合作学习,看到这我们就能清晰地知道是在学生练习中,通过相互点评、纠错来让学生体验合作学习方式。教师二:培养学生不怕苦、不怕脏的意志品质,这样的描述就比较模糊,培养的载体是什么?不怕脏、不怕苦的意志品质有哪些具体体现?第一位教师的情感目标一看就明白,第二位教师的情感目标描述可观测性不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