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海龙+肖丽华
摘 要:跳绳运动是一项古老、时尚、健康、快乐的体育健身项目,它充分体现了青春活力、健康向上、团结协作的健身精神,对小学生健身、素质教育、文化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研究证实,跳绳对心脏机能有良好的促进作用,它可以让血液获得更多的氧气,使心血管系统保持强壮和健康。跳绳时的全身运动及手握绳对拇指穴位的刺激,会大大增强脑细胞的活力,提高思维和想象力,因此,跳绳也是健脑的最佳选择。花样跳绳的形式多样,其中包括个人花样、双人花样、四人花样、三人交互绳花样、四人交互绳、车轮跳花样等。除此之外,腰绳也是多种多样的,如:单摇、双摇、多摇以及绕八字和双摇编花等。因此,在小学阶段科学地开展花样跳绳,不仅可以调动他们学习的创造性、积极性和主动性,还能满足现代青少年对新颖、时尚、独特、刺激等的心理要求。
关键词:小学阶段;花样跳绳;必要性;可持续性
花样跳绳是深受小学生喜爱的传统体育项目之一,由于跳绳携带便利、不受场地限制,因而具有极强的群众性,在我国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受到广大小学生的喜爱,成为小学生课间娱乐的重要项目之一。将花样跳绳引入日常体育教学中,一方面,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更多学生参与进来,另一方面,通过开展花样跳绳这个传统体育项目,可以进一步弘扬民族传统文化,提升学生的爱国思想。
一、花样跳绳在小学阶段实施的作用
(一)增强学生体质和体形的协调发展
小学生对新鲜事物接受能力较差,而花样跳绳作为一项简单的体育活动,容易被学生接受及掌握。花样跳绳作为简便易行的有氧运动,能够增强学生的协调性,锻炼学生身体的同时也使学生神经系统得到锻炼,还可增强心肺功能和上下肢肌肉的力量,促进小学生的身体发育,有效增强学生的体质。
(二)增强学生的创造能力
提高学生创造能力和实践能力是素质教学的基本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小学生的创造能力,告别传统教学中枯燥乏味的课程,就需要融入具有创新型的体育项目。在小学开展“花样跳绳”的过程是学生的一个再创造过程,可以充分发挥创造精神,不断拓展花样跳绳的运动方式,增加学生的参与性和互动性,有力推进素质教学在体育教学中的深入。
(三)提升学生的爱国思想教育
花样跳绳作为我国传统的体育项目之一,是我国人民智慧的结晶,通过“花样跳绳”让学生体会民族文化的传承,可以进一步增强学生的爱国情感,提升学生的民族自豪感。这也符合我国体育教育的思想性原则,让学生在体育运动的同时,陶冶情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寓教于乐”中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实现爱国思想教育。
二、花样跳绳在小学阶段实施的可持续
如何让花样跳绳在小学阶段得到大力推广,这就需要教育相关部门、学校、家长的大力支持,目前存在以下不足之处:
(一)缺少主管部门的政策支持
教育相关部门要把花样跳绳列为各校重点开展的体育项目之一,举办花样跳绳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要求各校制订花样跳绳方案、计划、实施步骤等,并举办大型花样跳绳比赛,让孩子们的所学技术可以有地可展,增强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二)花样跳绳没有融入学校各项学科活动
组建班级、学校花样跳绳代表队以及开展花样跳绳学科活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在学生中开展花样跳绳文化知识搜集、整理和交流活动,并把这些知识按花样跳绳文化、安全、健康等类别装订成册进行交流。加强花样跳绳活动与相关学科的联系与渗透。与语文学科结合花样跳绳进行相关的作文竞赛,写感想、写体会;与美术学科相结合进行办板报、办手抄报、画画等活动。
(三)家长观念淡薄
由于家长人才观的问题,一些品学兼优、身体素质好的学生不愿加入到跳绳队伍中来,不想花更多的时间锻炼,唯恐耽误了学习。因此,要做好家长的安抚工作,让家长明白,花样跳绳运动的开展不仅可以增强体质,还可以锻炼大脑,丰富孩子的课余生活。
三、花样跳绳在小学阶段开展的实用性
一是易于集体开展,不受年龄、性别限制(包括教师,同样可以练习),有利于促进师生和谐发展。
二是器材简单,价值低,场地设施要求不高,在场地设施紧缺的情况下,不需要增加经济投入,不需要增加场地设施,就已基本解决了场地设施的紧缺性和学校不能组织大型体育活动的问题,产生的效益价值高。
三是练习动作易学,花样多,不受气候变化影响,四季皆练。
四是教学师资要求不是很高,学生能自我创新练习。
五是练习运动量的大小因人而异,都能自我调节。
六是易开展大型表演和比赛,观赏力强,具备艺术品位。
七是通过练习能使孩子们的跳跃能力得到了极大的锻炼和提高,促进智力的发展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八是有很强的推广性,覆盖面很广,学生通过练习就能掌握,动作内容在家可以涉及家庭活动,走出家庭能推广到社会群体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去。
因此,学校将花样跳绳定为学校特色项目一定可行、有效,会深受广大师生的喜爱。
参考文献:
[1]林国友.浅谈花样跳绳在小学推广的意义和方法[J].新课程学习(下旬),2004(9).
[2]刘道鑫,唐剑.浅谈如何培养小学生对花样跳绳的兴趣[J].东方教育,20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