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清星(广州大学体育学院 广东广州 510006)
高校武术协会发展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①
刘清星
(广州大学体育学院 广东广州 510006)
摘 要:高校武术协会是武术运动在高校推广的重要发展平台之一,它的发展状况直接影响着高校武术的发展进程。采用文献资料法、访谈法、逻辑分析法等对目前高校武术协会发展模式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几点建议:(1)努力提高武术协会在高校的地位,将其纳入学校体育工作中;(2)完善管理机制;(3)坚持以建设校园武术文化,弘扬武术精神,传承传统文化为宗旨;4积极推广《中国武术段位制》。以期对高校武术协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些理论依据。
关键词:高校 武术协会 发展模式 问题 对策
中华武术,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是中华民族最优秀的传统文化之一。高校作为文化国际化传播的前沿阵地,有着得天独厚的资源、环境优势,大学校园中良好的人文环境能为武术的传播提供一个优越的发展平台。高校武术协会作为高校推广武术的一个重要组织机构,它的健康持续发展,不仅有利于提高当代大学生的身体素质、增进身心健康, 而且对弘扬武术精神、继承和发扬传统武术文化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随着武术的发展,很多普通高等院校都相继成立了“XX大学武术协会”。据了解,“XX大学武术协会”为高校学生社团之一,即学生武术社团。高校学生武术社团不同于其他的武术团体,如XX市武术协会等,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而是附属于高校。关于学生社团,《辞海》中的解释是:中国高等和中等学校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群众组织,以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原则,多数由共青团和学生会给予适当的指导和支持。[1]《中国大百科全书》的解释是:学生在自愿基础上自由组成的群众组织。[2]学生社团主要以提高学生的自主管理能力,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为组织活动的目的。
目前对于学生武术社团还没有明确的定义,按照1998年颁布的《社团管理登记条例》中对社会团体所做的概念,可将武术社团定义为: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武术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并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5号)》文件中对大学生社团所做的界定:“大学生社团是由在校大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按照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3]可以看出:高校学生武术社团同其他学生社团一样,是各高校提供给学生的一个自我发展、自主管理的平台,既丰富了学生的课余生活又丰富了校园文化。
根据相关规定,学生社团的成立,必须得到所在学校团委的审核批准,并登记注册,并接受校团委的管辖。学者陈绪海对武汉地区53所成立了武术社团的高校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这53所高校的武术社团在成立之前都需要向学校团委提出申请,要有明确的宗旨、章程、挂靠单位、负责人和指导老师等内容。[4]学者周学刚曾对石家庄市20所普通高校内先后已成立相关武术社团的高校进行调查并发现:这些武术社团均隶属于校 (院 )团委管辖,团委负责审批、安排、组织和管理本院校武术社团活动的各项主要工作,并提供一定的支持与帮助。[5]
综上所述;普通高校武术协会即高校学生武术社团同其他学生社团一样,是由在校学生在自愿基础上组成的学生组织,其内部建设、社团计划和活动都是由社团成员自主组织完成。它的成立、注册等需向校团委提出申请,由校团委审核批准。目前,高校武术协会起的作用和功能与其他学生社团一样,主要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的自主管理能力,锻炼学生,促进学生成长。
研究发现目前多数高校武术协会在高校的发展状况并不理想,其在高校的发展模式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和完善。
2.1 高校武术协会在学校的定位不合理
各普通高校成立的武术协会,虽名为“XX大学武术协会”,但它与其他的武术团体完全不同,如XX市武术协会,而仅仅是由在校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所组成的学生组织,即学生社团。学校对学生社团的发展并不会过多地重视。学者周学刚曾对石家庄市20所成立了相关武术社团的普通高校进行调查发现:这些高校的武术协会普遍没有得到学校领导和相关体育职能部门应有的重视。[5]潘秀刚等研究指出:高校应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发展各种体育社团,通过体育社团为大学生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从而促进大学生锻炼动机,以保障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连续性和长期性。[6]但学生武术社团毕竟不是学校体育工作的一部分,而只是学生社团中的一类,高校体育教研室与学生武术社团也并没有任何组织管理关系,学校相关体育部门没有责任和义务承担学生武术社团的开展工作。因此,按照目前高校武术协会在学校的定位,很难获得学校领导及相关体育部门的重视。
2.2 高校武术协会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
研究发现目前很多高校武术协会内部管理机制并不健全和完善。
(1)缺乏监督机制,内部管理较为松散。高校武术协会同其他学生社团虽然在名义上是受团委直接管辖,但在实际工作中,团委是很少直接参与社团管理的,具体工作都是由各社团负责人负责。虽然各高校学生武术社团成立之初都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但日常工作中真正能够完全按章办事的很少,社团成员都是根据上一届的模式继续组织工作,管理上的随意性、主观性比较大。高校学生社团在管理上的这种随意性的管理关系,很难保证学生武术社团发展的稳定性。
(2)学生干部的选拔方式不合理。武术社团的学生干部的人选对于社团来说其作用至关重要,但目前社团干部的产生基本都是由老师指定或者由上一届干部根据自己的判断推荐产生,其工作能力及在社团成员中的支持率很难保证。
2.3 高校武术协会的宗旨不明确,缺少对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
加强对校园武术文化的建设,开展校园武术活动,并在活动中植入传统文化的内容,为大学生提供更多校内校际间的武术文化交流学习的平台,不仅有助于大学生更好地理解武术文化,也有助于大学生更好地参与到武术学习中来。更好地继承和发扬民族精神。[7]然而,目前高校武术协会对自身应有的职能没有进行认真思考,其活动宗旨并不明确。与校内其他学生社团的活动目的相似,目前武术社团所起的作用主要是在提高学生的自主管理能力、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方面,而在建设校园武术文化、传承武术精神、弘扬传统文化等方面比较缺乏。除了每年的会员招新和迎新晚会的活动开展得较为火爆外,武术社团其他的活动基本都在社团内部进行,很少在校园内公开训练、表演和比赛,平时在校园里很难见到武术元素出现,与其他高校武术社团的联系和交流更是甚少。社团的日常训练上也只是教授一些武术基本动作,忽略了武术的文化内涵,传统文化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传承。
2.4 高校武术协会缺乏对《中国武术段位制》的学习和推广
中国武术段位制是国家体育总局设立的一项以广大武术锻炼者为对象,全面评价习武者武术水平的等级制度。武术段位制从1998年开始实施以来,为中国武术在社会上的普及,为中国武术的现代化、国际化发展都起到了重大作用。然而在目前高校武术协会的日常工作中并没有将《中国武术段位制》的推广纳入其中,很多高校没有设立武术段位制考试点,缺乏对武术段位制的宣传,在校学生及社团成员基本上对武术段位制不了解,认为那些都是专业武术运动员才有资格评选的。这些都反映出了目前武术段位制在高校推广工作的落后,高校武术协会没有充分认识并积极学习武术段位制,同时也说明了高校武术社团与市武术协会的疏离。这并不利于武术在高校的积极发展。
3.1 努力提高校武术协会地位,武术运动的推广应纳入学校体育工作
一直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都很重视中国武术的发展,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毛泽东、邓小平就号召开展武术运动,刘少奇、朱德、周恩来等亦积极倡导武术运动,并对武术继承与发展做过重要指示,将武术确立为国家开展的体育项目之一。[8]高校武术协会虽名为“XX大学武术协会”,但到目前为止却也仅仅是高校学生社团之一。高校武术协会作为高校推广武术运动的重要平台,学校应充分认识到其开展的作用与意义,不应将其纯粹视为学生社团,完全由学生自主开展、自生自灭。而应将武术的推广作为学校体育工作之一,由学校体育职能部门和学生共同组织开展,充分发挥高校体育职能部门的重要作用,发挥大学生的积极性和活力,为高校武术协会的发展搭桥铺路。
3.2 完善高校武术协会的内部管理机制,并与市武术协会保持密切联系
高校学生社团要真正成为适应未来发展、扎根学生之中的现代化、高效率组织,就必须找到有效可行的管理机制。[9]武术协会要想健康、稳固、可持续发展,其内部就需要有一个有效可行的运行机制,并加强监督管理,做好学生干部的培训和选拔工作。另一方面,学校体育职能部门需要对武术协会的工作开展制定计划,在安排训练、表演、比赛等工作的同时需要与市武术协会保持密切联系,以获得相应的支持与指导。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学生武术社团的稳步发展,才能与市武术协会、省武术协会、中国武术协会的武术运动推广目标保持高度一致。
3.3 坚持以建设校园武术文化,弘扬武术精神,传承和发扬传统文化为宗旨
中国武术,博大精深,历来被国人引以为傲,被世人所景仰。高校武术协会应积极开展校园武术活动,建设校园武术文化,不仅有利于当代大学生认识中国武术、推广武术运动,还有利于当代大学生了解中国传统文化。高校作为文化国际化发展的前沿阵地,高校武术协会在开展武术运动的同时必须重视武术文化的传承和发扬。因此,高校武术社团必须注重以建设校园武术文化,弘扬武术精神,传承和发扬传统武术文化为宗旨。良好的校园武术文化是武术在校园蓬勃发展的象征,也是武术在校园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
3.4 高校武术协会应积极推广《中国武术段位制》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全国体育总会联合印发的《武术段位制推广十年规划》中规划的总体目标:“从2014年开始,经过10年的推广,大幅提高武术段位制的社会知晓率和参与率。在国内,武术段位考试点进学校、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进机关、进军营,覆盖到85%以上的县区。”[10]高校及高校武术协会应该做好武术段位制在高校的推广工作,积极组织学习《中国武术段位制》,将武术段位制的推广工作落实到位,充分发挥武术段位制对武术运动推广的积极作用,吸引当代大学生参与到武术运动中来。
武术是中国的国粹,在奥林匹克运动蓬勃发展的今天,中国武
术要想得到更好的发展,必须重视高校在文化国际化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因此,作为高校武术的重要发展平台,高校武术协会的稳步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对目前普通高校武术协会发展模式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改进和完善,从根源上解决高校武术协会的发展障碍,以保障武术在高校的顺利推广,将中国传统武术文化发扬光大。
参考文献
[1]辞海编辑委员会.辞海(1999年版缩印本)[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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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5号)[R].
[4]陈绪海.武汉高校学生武术社团现状调查及SWOT分析研究[D].武汉:湖北大学,2011.
[5]周学刚.石家庄市普通高校大学生武术协会现状调查与发展对策[D].石家庄:河北师范大学,2012.
[6]潘秀刚,陈善平,张中江,等.体育社团对大学生锻炼动机的影响[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0,33(7):71-74.
[7]马文博.高校武术文化对培育大学生民族精神的研究[J].搏击·武术科学,2015,12(8):34-35.
[8]张瑞林,王飞,邵桂华,等.武术[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5.
[9]张澍,曾灿.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机制的创新实践[J].当代青年研究,2011(6):16-20.
[10]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关于[R].武术段位制推广十年规划》的通知(武术字[2014]176号).
作者简介:①刘清星(1990,12—),男,汉,江西铅山人,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武术教学与训练。
DOI:10.16655/j.cnki.2095-2813.2016.05.081
中图分类号:G807.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813(2016)02(b)-008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