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广 夏亮 吕晓强(黑龙江科技大学体育部 黑龙江哈尔滨 150022)
中日校园足球发展比较研究①
李云广夏亮吕晓强
(黑龙江科技大学体育部黑龙江哈尔滨150022)
摘 要:运用文献资料法、实地调查法研究中日校园足球差异与差距,旨在为中国校园足球健康发展提供有价值参考建议。结果表明:中国校园足球与日本相比“校园足球文化”缺失,各项规章、政策执行力不足;日本校园足球顺利开展的保障机制是法律、制度保障。建议中国校园足球发展首先要优化管理体制,建立教育系统与体育系统高效的协调机制;其次重视校园足球文化建设。
关键词:校园足球 保障机制 发展策略
2015年2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足球改革总体方案》。会议指出,发展振兴中国足球,必须遵循足球发展规律,坚持立足国情和借鉴国际经验相结合、着眼长远和夯实基础相结合。会议还指出,发展振兴足球事业关键是把路子走对,注重打好群众基础、夯实人才根基,让校园足球、新型足球学校、职业足球俱乐部、社会足球等各种培养途径衔接贯通。校园足球是当前中国足球改革及主抓的重点,而日本校园足球无疑是国际经验借鉴的最佳选择。习近平总书记主导足球改革意义重大,这必将是中国足球快速发展的“强心剂”。有必要研究日本校园足球成功经验,通过对比研究法,分析中国在校园足球开展过程中与日本有哪些差异与差距,结合中国国情,选择可以借鉴的发展策略、成功经验及好的做法,为中国校园足球健康发展提供直接可以借鉴的理论参考依据。
校园足球是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主要路径。日本青少年足球球员注册人数超过了100万。成立了建立了小学、初中、高中、大学足球联盟,建立了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四级足球联赛。足球俱乐部活动是体育俱乐部活动之一,深受广大日本学生喜爱,在小学阶段并没有把足球列为专门课程。日本足球协会设立了足球训练中心制度[1]。在学校足球俱乐部活动中优秀人才被输送到各地区训练中心进行训练,形成了校园足球和足球训练中心协同训练、培养模式。日本足球协会定期培训校园足球教练员,提高其足球训练水平,保证了校园足球教练员业务水平持续提高。
2.1法律保障
日本校园足球的成功最主要保障就是法律体系健全,执行严格,保证了校园足球政策、法规得到充分实施,从而使校园足球稳步、有序、健康发展。
日本《体育基本法》《体育振兴法》[2]是日本学校体育开展保障的相关法律。《体育振兴基本计划》是以《体育振兴法》为基础,由文部科学省制定的,是针对日本体育2001年开始的10年规划。《体育振兴基本计划》主要对日本体育现状中的三方面进行规划:一是通过体育振兴使青少年增强体力;二是面向终身体育发展问题,以地域为单位建立健全设施设备充实的体育环境;三是提高日本竞技体育水平。[3]其中心政策课题是“终身体育、竞技体育和学校体育一起推进。根据文部科学省的“体力、运动能力调查”,日本的儿童体力,1985年开始出现了长期低下的倾向,儿童体力的差别不断地扩大,有必要对提高儿童体力进行课题规划,因此,将其列入了计划之中。学校体育在该法律护航下得到了健康发展。
2.2制度保障
日本校园足球的成功还得益于日本的社会制度体系。在制度体系保障下,教育系统(文部科学省)和体育系统(足球协会)得到了很好协作。文部科学省缜密规划学校体育、校园足球发展策略与具体措施。日本足球协会制定青少年足球训练大纲,培训学校足球教练员,从足球专业上给与校园足球以必要的指导和帮助。二者协作的基础是制度保障。日本足球协会是公益财团法人性质,是纯粹的社会团体组织。其主要事业是发展日本足球,普及足球运动、弘扬足球文化,提高日本足球竞技水平。这其中校园足球也包含在其业务之内,他有义务和责任推动日本校园足球的发展。文部科学省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体育是教育的重要一部分,发展教育事业、体育事业是其职责。[4]校园足球作为学校体育分支,和其他项目一同得到快速发展。文部科学省与足球协会各自独立,互不隶属,但因其有共同的事业,即发展校园足球,使得彼此相互协作与依托。制度保障体系客观上促成和约束了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工作职责,促进了校园足球健康发展。
3.1法律规章执行力差距
日本法律体系与各级各类规章健全。最重要特点是这些体育相关法律与规章执行很到位,实施高效。在长时期法律体系实施过程中,规章制度约束下,形成了“守规则”的特点,进行形成了“文化自觉”。
中国校园足球相关的法律和规章的数量和类别并不少,与日本相比最大的差距是执行力不足。足球发展相关的规章、政策在基层执行效果极差,根本没有达到政策、规章所预期的目标。一系列的规章、政策长期实施后,在基层也会形成“不守规则”的特点。不管是在教育系统还是在体育系统,这种“不守规则”,或是规章、政策执行不严格的特点都有。有章不循、尊长不严的现象普遍存在。既有管理者的管理能力的缺陷,又有基层执行部门的执行方向的偏差,综合表现出执行力的不足。最终,导致的结果是校园足球发展举步维艰,“形式足球”“节日足球”开展形式较为普遍。很多学校临时开展校园足球活动,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而非开展真正意义上的校园足球活动。
3.2校园足球文化差距
日本校园足球已经有100余年的发展历程。在这个进程中经过无数次革新与改革,最终走向成功。反观中国校园足球发展历史,虽然可以从新中国成立算起,但真正发展阶段是在2009年,足球协会主导,“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办公室”成立为标志。日本校园足球通过100年的发展,积淀下的是校园足球文化;而中国校园足球刚处于起步阶段,校园足球文化刚刚处于萌芽阶段,还没有形成浓厚的校园足球文化氛围。而文化的功能对校园足球的发展高度是起到决定性的,决定校园足球事业的长久性。不能把“校园足球文化”简单认为是软实力,可以说它是校园足球可持续发展的“原动力”。中国校园足球缺少的就是这种“原动力”,致使发展方向不明,发展策略不定,具体活动开展不畅。
中国校园足球发展的关键在于领导。现有体制下,仅依靠教育部、足球协会或社会独自发展校园足球都是不现实的。只有从国家层面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管理体制、理顺教育系统与体育系统的协调机制,才能使校园足球走向正轨。虽然在2015年,中国足球改革发展领导小组正式成立,由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担任组长,但是,还是存在教育系统与体育系统协调机制不畅的问题。这个问题直接制约着校园足球活动开展质量。
参考文献
[1]汪玮琳.中日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比较研究[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14,31(6):690-693.
[2]澤田大祐.「スポーツ政策の現状と課題-「スポーツ基本法」の成立をめぐって-」調査と情報2011年第722号[Z].
[3]朱成鐸.国民体育振興法体育[J].スポーツ行政研究,1995,4 (1):36.
[4]李云广.日本足球职业化管理体制研究[D].北京体育大学,2013.
中图分类号:G8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813(2016)06(a)-0147-02
DOI:10.16655/j.cnki.2095-2813.2016.16.147
基金项目:①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年度项目(15TYD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