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社会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分析
——以山西省为例

2016-11-27 00:09
小品文选刊 2016年21期
关键词:社会保险社会保障养老保险

刘 璇

(山西财经大学 山西 太原 030000)

农民工社会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分析
——以山西省为例

刘 璇

(山西财经大学 山西 太原 030000)

山西省共有农民工400万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100万人,省内农民工300万人。为真正将农民工社会保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解决好,应将这三个方面的工作做好:一是坚持在农民工社会保障这一问题上应遵循的原则;二是完善好农民工社会保障的配套措施;三是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的工作。

山西省;农民工;社会保障

1 山西省农民工社会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农民工通常被称作“边缘人”,他们是处于城市和农村夹缝中的特殊群体,其社会保障状况不容乐观。因为他们大部分在遇到问题之时,只能或者说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依靠自身力量、家庭和农村集体社区应对各种风险,例如在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制度、安排就业、住房、福利分配、子女免费或低收费入学等方面,因此产生了较大的城乡差别。

1.1 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无论是建设还是执行上均不力

我国至今没有出台一项真正明确地说明关于农民工的全国性社会保险的制度,就是在养老,医疗,工伤保险项目中,也只是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险权利有一些相当模糊的规定。大部分规定如《关于工作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中都提及到:企业应该参加社会保险,有责任为工人或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障,以免除职工的后顾之忧。既然参保对象为“工人”或“劳动者”,那么农民工无论如何应该包括在此范围之内,但是这些文件恰恰没有对农民工应该享受到的权利做出任何明确的规定。这就体现了农民工在社会保险制度建设方面的缺失。

再从农民工在社会保险制度的执行方面做分析: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大多是受教育程度低,知识水平有限的农民出身,他们中绝大部分参与的是危险性高,体力付出多的工作,因此发生意外受伤的概率大,严重的将可能导致生命危险。但是,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资料显示,我省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入工伤保险的不足40%,执行效果明显不力;农民工由于工作性质和生活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而导致疾病的发生率较高,由于治病而倾家荡产的例子也比比皆是。用人单位并不为其支付医疗费用,要出也只占其看病费用的1/12。这势必导致农民工群体“因病返乡”和“因病致贫”的人数不断增加;受近年来山西省经济状况持续滑坡的影响,农民工在最重要的养老保险一块总体参保率低,且退保率呈上升趋势。

1.2 保障水平低

以山西省农民工养老保险待遇为例分析。我国养老保障水平已经远低于世界绝大多数国家,而山西省的养老保障水平则位于我国其他省市的中下等水平。目前,我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其中,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省政府增加的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5元。由此可见,农民工养老金待遇处于较低水平,保障水平有限且不能满足他们退出劳动力市场之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1.3 涉及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各项制度之间衔接性差

“碎片化”是这一问题出现的症结所在。截至目前,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农保)、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之间自成一体,导致山西省养老保险制度呈现出“碎片化”格局。这种格局严重影响着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关系上的转移和接续,阻碍着农民工在各个劳动力市场之间的合理流动。

从总体上来看,造成目前山西省农民工在社会保障方面出现的诸多问题较为严重,其原因有很多方面。总结一下主要有:一是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的阻碍,城市居民可以正常享受养老,医疗和其他社会保险,尤其当生活遇到困难之时,但是农民工却是农村户口就享受不到这种方便了;二是政府财力有限,资金不足是山西省农民工社会保障得以完善的一大障碍;另外,农民工自身数量庞大,文化水平低以及政府相关部门没有对涉及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执行到位等也是造成农民工社会保障方面极其不完整的重要原因。

2 完善山西省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对策

2.1 坚持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原则

从山西省实际情况来看,要全面完成农民工社会保障这样时间长,工作量大,资金需求量多的系统工程是有现实困难的。因此,应该坚持满足基本需要的原则,从最低生活保障入手,阶梯式处理工伤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以及其他保障需求;根据山西省农民工选择的工作流动性的不同,有效地将农民工分类,因为不同类别的农民工承受风险的能力大不相同,按照分类的原则,根据不同类别农民工在社会保障方面的需求加以有区别地对待,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另外,从实际出发,遵守适度保障的原则,以及权利和义务相对应即享受待遇的水平和个人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成正比等都是在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方面应该遵循的原则。

2.2 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相关联的配套措施

首先,改革山西省各地地方政府的绩效评估标准,将各地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督促政府加大对此项工作的关注度和用心度,力求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其次,要解决农民工返乡退保这一大难题,就要处理好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的异地转移手续,对于因为各种原因而不再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应该妥善地将其社会保险和个人账户转移至县一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归其管理,并按规定享受待遇。

2.3 保证能够做好为农民工后续服务的工作

大力宣传农民工按时足量缴纳社会保险的必要性,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况且就企业而言,参加社会保险,解决好农民工的后顾之忧也有利于其自身的长足发展;山西省应该为农民工制定一套专门的,切合实际《农民工社会保障法》,把涉及到农民工切身利益的各个方面的详尽规定都包括在内,以供农民工和相关部门,企业遵守;政府还可以通过补贴培训机构的方式来加强对农民工技能和知识的培训,增强其竞争力,为农民工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此外,近年来,山西省大力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和鼓励,并为农民工提供针对性的指导服务;在治理农民工欠薪问题上,部分行业实现了由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为农民工办理实名制工资卡,有效解决了农民工工资长期被拖欠的问题。

刘璇(1991-),女,汉族,山西太原人,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保障。

C913

A

1672-5832(2016)09-01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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