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佳丽
(湖北大学 湖北 武汉 430062)
从“圣人”到“圣母”的思考
高佳丽
(湖北大学 湖北 武汉 430062)
“圣人”一词在我们的意识中一直是一个让我们为之奋斗的目标,传统中国几千年以来奉行的都是“圣人”的道德。但是,这种道德是一种奢侈品,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圣人,也不需要每个人都成为圣人。“圣人”的道德成为了一个道德标杆,就算达不到圣人的要求,但还是以此来作为衡量每个人和每件事是否道德的标准,“圣母”就在此基础上产生,理所当然的站在“圣人”道德的制高点来审视他人。我们反对“圣人”道德和“圣母”,是因为他们偏离了人性,忽略了人的自主性,这恰恰也引发了我们的思考。
圣人;圣母;道德制高点;人性
中国的传统道德总是代表着一定阶级的伦理思想,其特征为:第一,将道德归之于天,讲求天人合一。“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①从一开始,道德伦理就被赋予了神圣化且至高无上的色彩;第二,道德的本质是纲常伦理学说,遵循这种等级才能算是道德的;第三,重义轻利是道德的评价标准;第四,“内圣外王”的修身之路。“内圣外王”之道无疑就是“大学之道”,引导我们继承和发扬高尚的品德,在经过修身养性的努力奋斗之后,以达到极其圆满的至善境界。传统的道德就是一种“圣人”的道德。“圣人是能够自动的帮助所有人,对所有人有利益,给予的东西也是最广泛的,甚至是超出人的想象之外的。”②
道德有基本的道德和高层次的道德之分,“圣人”的道德可以是每个人奋斗和追求的目标,但是“圣人”的道德是一个高层次的道德,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达到。自古以来,这种传统的、崇高的“圣人”道德已经深入人心,成为道德标杆,但是自身总是难以做到,正是因为“圣人”道德的难以实现,“圣母”就开始流行起来。“圣母”我们也可以称之为“道德帝”,他们似乎是最高的决策者,总是希望别人能够按照他们所谓的道德要求去做,“圣母”们往往有着双重的道德标准,一套针对自己,一套针对他人,自己可以奉行低标准的道德,而他人如果没有达到圣人的境界,便开始评头论足,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俯瞰。
事实上,现代社会上不乏“圣母”这样的人,尤其在当今网络非常发达的信息社会,“圣母”们总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主观的指责他人,他们自以为是道德滑坡的救世主,其实不过是披着善良面具的伪装者。由于网络的开放性以及媒体传播中的噪音,我们总是被动的接受信息,从而也影响了事件的真实性。
“圣人”道德虽不能成为一种普世的现实价值追求,但依旧是我们拿来衡量事物的标杆,我们应该思索的是,为什么会造成这样的结果,除了各种历史的、家庭的原因之外,最有直接联系的就是道德教育的影响。
当然,反“圣人”道德并不是说要否定我们的整个传统道德,只是并非人人都要成为圣人。事实上,反“圣人”道德和反“圣母”道德的原因是一样的,无论是从国家还是社会角度,我们都应该反思这两种现象,反思真正的道德追求,具体来说,对二者持否定态度的原因可分为两点:
2.1 “圣人”道德不等于社会公德
道德发挥作用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他律,一种是自律。自律是基础,但是我们也不可忽视他律的作用。现在的道德环境问题其中一个重要的体现就是公共道德的缺失,缺失的原因就在于用“圣人”的道德替代了社会公德。
在计划经济时代,占据主导的是“圣人”的道德,要求人们达到“大公无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等这样的道德标准,在一定的社会背景下,这样的道德要求是成功的,因为个人和集体之间很少会发生激烈的冲突,但是时代在变化:一方面,鼓励人们追求自身的利益,一方面,又照搬旧的道德教育模式,久而久之,不仅“圣人”道德没有得到正确的宣传,社会公德也得不到建立。
所以,我们不能将“圣人”道德就看成是社会的公德,如果说“圣人”道德是最高的道德要求,那么社会公德就是每一个社会成员应该具备的基本道德,我们首先就应该放低道德的标准,把每一个社会成员培养成合格的公民,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也遵守最起码的道德规定,成为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体。同时,我们要尊重道德主体的自主权,“每个人作为人类共同体中平等的一员,都是自己的道德生活的作者,拥有独立地进行价值判断的权利。”③道德主体的自主权包括道德观念的自主权,道德目标的自主权和道德行为的自主权。一个人做了善的事,可以说是高尚的,但不代表没做这件善事的人是不高尚的。我们景仰伟人,但选择做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又有何不可?
2.2 道德应回归人性
“圣人”道德的规范是由圣人制定的,是建立在性本善的基础之上的,但人性是自私自利的,“圣人”的道德掩盖了最真实、最基础的人,中国的道德教育就受到影响从而忽略了人性。道德不应该是一种抽象、难以实现的目标,而是真真切切的能够实现的事情。
让道德回归人性才是最有效的做法。做回最真实的人,才能更加懂得道德的内涵。我们爱护自己的生命,知道生命的珍贵,才会珍惜别人的生命;我们承认自己,尊重自己,才会接受他人,尊重他人。正是自利趋向的驱使,人才会为了物质利益去奋斗,才会产生竞争,才会促使社会的正常运转,所以说,利己思想不仅是合理的,更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的不过是如何把握利己的度而已。让道德回归人性的另一点就是让道德具化,使之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而不仅仅是茶余饭后的高谈阔论,好的道德要求是具有现实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
所以,无论是“圣人”的道德也好还是“圣母”的要求也好,他们都脱离了人性,只是就道德而谈道德。我们要注意的就是,我们社会需要什么样的道德——那就是沐浴人性光辉的道德,“圣人”的道德可以是我们理想化的一种追求,“圣母”们也没有权利妄自判断,因为人性永远是最真实的。
注释:
① 罗炽,白萍.中国伦理学.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2年10月,p4.
② 周海春.儒学滥觞:孔子与早期儒学.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14年5月,p107.
③ 甘绍平,余涌.应用伦理学教程.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12月.p17.
[1] 罗炽,白萍.中国伦理学[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2年10月.
[2] 周海春.儒学滥觞:孔子与早期儒学[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14年5月.
[3] 甘绍平,余涌.应用伦理学教程[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12月.
高佳丽(1992.03—),女,汉,湖北黄冈人,硕士在读,湖北大学;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
D609
A
1672-5832(2016)09-029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