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责任险视域下学校体育伤害事故问题探析*

2016-11-27 23:30:50朱东明罗军委江西师范大学江西南昌330022
体育科技 2016年1期
关键词:学校体育伤害事故

饶 芳 王 昊 朱东明 罗军委 王 辉(江西师范大学, 江西 南昌 330022)



校方责任险视域下学校体育伤害事故问题探析*

饶芳王昊朱东明罗军委王辉
(江西师范大学, 江西 南昌 330022)

摘要:以校方责任险为切入点,采用文献资料法和归纳演绎法对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进行研究。对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进行分析,认为在事故归责过程中采取公平责任原则是事故赔偿的阻碍;对学校购买校方责任险存在问题进行总结;针对上述问题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建立弹性的投保机制,建立条例清楚、适当倾斜的赔保机制,提供保险赔偿刺激政策,依据不同的体育项目适当提高赔保金额和建立完善的举证机制的优化措施。

关键词:校方责任险;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赔偿机制

1 前言

学校体育活动带来的伤害事故严重影响学校体育活动的开展,而学校作为体育伤害事故主要承担者将承担巨大的风险责任。为此,学校通过购买校方责任险的方法进行风险转移。然而,学校为了避免学校体育活动的伤害事故最小化,纯粹寄托于校方责任险去规避学校体育活动带来的风险,显然违背了学校购买校方责任险的初衷。基于这种状况,本文试图去解决校方责任险给学校体育活动带来的瓶颈,并针对问题提出符合实际的建议,旨在为学校在购买校方责任险的前提下,主动开展学校体育活动。

2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问题分析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分为无过错原则和过错原则两大类。在涉及具体的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则依据受害主体、产生人身伤害后果以及产生伤害时间、地点[1]进行责任划分。学校作为体育伤害事故的主要场所,在伤害事故中必须承担一定的责任。然而,在实际处理伤害事故中,依据《民法通则》的法律精神,更多的是向受害人主体实施保护以及救济原则。在伤害事故不明晰的情况下,涉及具体的赔偿金额则采取的公平方式原则,即针对受害主体责任方平均分担责任。这种过多的采用公平责任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受害者主体的权益,但也从客观反映了学校体育伤害赔偿条例漏洞百出。同时,在伤害事故赔偿机制中常常使用公平责任原则却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学校的利益。为此,有学者就提出过错责任原则为一般归责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为例外,慎用公平责任原则[2]。尽管,绝大部分学校为了最大限度的转移体育伤害事故的责任风险,不惜花费大量的财政支出购买校方责任险。但是,学校纯粹寄托购买校方责任险来转移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带来的风险只是暂时的,况且这种过度依赖必然会产生许多的问题。

3 学校购买校方责任险存在问题表现

3.1学校主动维修或更新体育设施积极性不足

面对学生体育伤害事故所引发的各种现实教训和潜在风险,很多学校都采取了消极规避的防范方式直接形成对学校体育工作正常开展的负面影响[3]。但是为了最大限度的把学校体育伤害事故风险降到最低,绝大部分学校在购买校方责任险之后,针对学校体育设施维修与更新表现得不积极。原因在于学校认为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风险已经转移到保险公司,不必承担太大的事故责任。同时,部分学校出于财政问题考虑,与其花费巨资去维修或者更新体育设施还不如支出部分资金购买校方责任险。因此,学校主动维修或更新体育设施积极性不足势必会增加学校体育伤害事故风险的发生。

3.2保险公司赔保风险增大:

如果学校体育设施的更新或维修出现停滞,那么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必定会频发。以此,校方责任险的保险风险无疑在增大。而作为保险公司,盈利是该公司的主要商业目的。学校体育伤害事故频发必然会损害保险公司的商业利益。但保险公司为了获取更大的商业利益以及在确保保险客户不流失的情况下,适当地提高投保的金额或者是提高投保的门槛。当然,有的保险公司对校方责任险降低具体赔偿金额或者使用模糊不清的赔款条例,使投保方上当受骗,进而损坏投保人的切身利益。

3.3学校迫于校方责任险的束缚减少体育项目

体育风险是由体育项目自身属性决定的。因此,不同体育项目存在的风险系数也是有差异的。那么,保险公司为了最大化的确保自已的商业利益,针对一些风险较高的体育项目(体操、足球、篮球等)提高投保金额或者规定赔偿比例。这样一来,不仅提高了学校购买校方责任险的资金,也直接增加了学校的财政负担。同时,宁可让学生在教室坐死,也不让学生活动的“安全”思想存在。学校被迫主动取消一些难度或危险系数较大的体育项目。而这种举措对于在校学生而言,在某种意义上无疑损害了他们参与体育活动的权利。

3.4校方责任险的举证机制缺乏

学校在购买校方责任险后,在涉及具体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赔偿机制中,由于缺乏具体的事故赔偿依据或者赔偿条例比较模糊,尤其校方责任险的举证机制缺乏,在涉及一些比较复杂的体育伤害事故中,在责任划分时过多的采用公平责任原则进行划分。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调研报告显示,在28件经两审生效判决的体育伤害诉讼案件中,虽然承担赔偿责任形式有所不同,但超过九成的案件中学校都要自主负担相关赔偿费用。这既由于学校体育活动安全保障存在问题,也因当学生发生体育人身损害事故时,学校很难证明自身无过错[4]。由此可见,校方责任险举证机制缺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责任划分,而学校作为伤害事故发生的主要场所,难免承担责任。

4 校方责任险视域下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优化路径

4.1建立弹性的投保机制。学校作为校方责任险的购买者,针对部分学校一、两年的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发生概率,提供不同的投保机制。如,某学校在近两年的伤害事故频率发生较小,甚至没有发生,那么保险公司适当降低该学校购买校方责任险的金额,激励学校做好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监管预防,尤其体育场地设施的更新与维护。同时,保险公司制定1-3或1-5年的校方责任险投保周期,根据学校的周期表现,可逐年降低投保金额并适当给予经济奖励。因此,通过上述的措施,学校在购买校方责任险的前提下,需主动开展学校体育活动,不因学校伤害事故的存在而减少或取消学校体育活动。

4.2建立条例清楚、适当倾斜的赔保机制。保险公司针对学校体育事故频发的风险,适当扩充保险范围并有意向学校伤害事故倾斜;同时,提供配套的保险赔偿机制,力争全面覆盖,为学校购买校方责任险提供便利,在实行伤害事故赔偿机制中,需明确保险条例并严格执行保障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另外,有关部门需加大对保险公司和学校投保的监督,尤其是使用模糊性的保险条例诱惑投保方上当受骗的违法行为给予依法打击。同时,还要重点监督防范学校与保险公司使用不正当的手段骗保或者“吃回扣”的行为以免损害在校师生的共同利益。

4.3提供保险赔偿刺激政策。由于许多学校购买了校方责任险,导致大部分学校不愿维修或更新学校体育设施,安全隐患严重,增加了学校开展体育活动的风险,势必造成学校、保险公司,尤其是学生的家庭蒙受巨大损失。因此,针对主动进行学校体育设施维护或更新的学校,保险公司可酌情对学校提供财政支持甚至采用配套的财政刺激政策,减少学校体育活动的风险,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保险公司的赔保风险,最终实现双方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局面。

4.4依据不同的体育项目适当提高赔保金额。针对学校体育项目繁多,各种危险系数较高的体操、篮球、足球等一些身体对抗激烈的项目,保险公司推出的校方责任险要提高保险金额以及赔偿比例,减轻学校因为校方责任险的束缚而取消大量的学校体育活动。当然,保险公司在制定投保比例时,应该依据各级各阶段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恰当的投保比例,不能因为过高的投保比例而最终影响学校体育活动的开展。同时,在制定校方责任险时,还要考虑学校、学生和保险公司三方的利益诉求,积极平衡三方的利益,以免利益纠纷迫使校方责任险流于形式而缺乏实际的操作意义。

4.5建立完善的举证机制。完善的举证机制为后续的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赔偿增加了可操作性,也可以有效的缓解复杂的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过多的采用公平责任原则的困境。当然,在建立完善的举证机制时,势必应用法律措施对举证者进行保护与约束。对于举证者赋予一定的法律效应,一方面可以保护举证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另一方面又可以约束举证者举假证,以此确保举证机制顺利实施,并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发挥实际作用。基于此,今后的学校体育事故归责原则应以过错责任为主及甘冒风险原则适用为辅的适用原则,以此合理分担和转移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责任赔偿的风险,使学校赔偿责任社会化,分散化[5],从而可以保护学校的切身利益。

5 结语

在现实生活中,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在所难免。而学校购买校方责任险的目的是为了转移体育伤害事故带来的风险。可在实际情况中,学校在购买校方责任险的前提下,在涉及具体赔偿的案例中,仍然无法逃脱事故责任,也就是说,无论是否存在过错,都要承担责任。同时,新闻媒体的过分渲染,使之原本矛盾重重的事故处理机制变得更加的浑浊。可见,完善学校体育伤害故事的赔偿机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笔者认为,目前有效减少事故的发生就是重点做好防御工作,那么校方责任险在防御的过程中势必先行。

参考文献

[1]钟薇.体育法热点问题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3:186-187.

[2]韩勇.侵权法视角下的学校体育伤害[J].体育学刊,2010 ,11(7):40-41.

[3]王菁,于善旭.体育伤害事故阻滞学校体育正常开展久治不果的致因与治理[J].首都体育学院学报,2014, 26(5):420-421.

[4]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关于未成年人校园体育活动人身损害责任承担问题的调研报告[EB/OL].[2014-07-20].http://www.chinachild.org/b/yi/4621.html.

[5]谭小勇,向会英,姜熙.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责任制度研究[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11,26(6):524-525.

作者简介:饶芳(1992-),江西吉安人,研究生,研究方向:体育教育训练学。

On the Problems of School Sports Injury Accidents with the Sight of School Liability Insurance

RAO Fang,, etal.
(Jiangxi Normal University, Nanchang 330022, Jiang xi ,China)

Abstract:This paper, taking school liability insurance as a starting point, using methods of literature and inductive, researches on the deductive school sports injury. The author analyzes school sports injury that take in accident liability during the fair liability principle hinder accident compensation; summarize the problems of the school purch asing school liability insurance; according to the above problems puts forward optimization measures such as establishing flexible insurance mechanism, establishing clear regulations and appropriate mechanisms for tilt compensation insurance, providing insurance compensation incentives, depending on the sport and an appropriate increasing in the amount of insurance compensation and establishing a sound mechanism.

Keywords:school liability insurance; school sports; injury; compensation mechan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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