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冠夫
崇高之美:铸造中国文学新质的起点
——以20世纪初梁启超、王国维、鲁迅为中心的观察
文/张冠夫
中国文学从传统形态向现代形态的转型是如何发生的?在此过程中传统文学观念发生了哪些实质性的变化?新的文学观念又如何被形塑?可以说,上述问题是针对中国文学的现代进程的相关研究所必须予以回答的问题,迄今学界也已积累了相当可观的研究成果。而不无遗憾的是,从审美意识转变的角度切入中国文学现代性之发生的相关研究还相当缺乏。
1904年,王国维在《〈红楼梦〉评论》中首次介绍了康德及叔本华的美学思想中对于“优美”和“壮美”这两个审美范畴的区分和比较。(王氏的命名沿用日本学界对英文词“grace”和“sublime”的翻译。在中国现代美学的发展中,后者的译法逐步落实为“崇高”。)文中王国维对于后者给予了更高肯定。中国传统诗学、美学讲究的是温柔敦厚、持人性情的中和之美,所以虽然“阴柔”与“阳刚”两种审美类型都存在,但无疑以前者为主导。(关于中国传统的“阴柔”“阳刚”论与西方美学中的“优美”“崇高”论的异同,学界存在不同看法。本文采纳朱光潜先生在《文艺心理学》中的观点,侧重两者的相通之处。)以此为参照,则不难看出,在深受中国传统濡染的王国维身上已发生了审美取向的显著变化。而深具意味的是,在王国维身上所发生的这种审美意识的转变在20世纪初的中国知识界并非个例,在其前的梁启超、其后的青年鲁迅身上都突出地表现出这一倾向。
那么,清末的知识界因何会出现这种带有相当普遍性的审美意识的转变?这当然源于处在历史巨变前夜的清末特殊的历史和文化语境。但也应该看到,虽然大致相同的时代因素使梁启超、王国维、鲁迅都对于崇高的审美境界心向往之,但源于个人文化修养、思想倾向以及接受外来影响等方面的差异,其对于“崇高”的理解以及对其予以标举的目的指向等都存在显著的个体差异。也正因如此,三人身上的异中之同,即对“崇高”的共同推崇才更加耐人寻味。
作为“三界革命”的提出者和推动者,梁启超最先擎起的是“诗界革命”的大旗。诗界为何要革命?是因在中国,“诗之境界,被千余年来鹦鹉名士占尽矣”。 梁氏瞩望于勇于开拓中国诗歌新境界的中国诗界“革命军”。他指出,新境界的开辟“不可不求之于欧洲”(《夏威夷游记》)。梁氏眼中西方诗歌所体现出的宏大的规模和气象成为他为中国诗歌新境界所做出的审美选择。在《饮冰室诗话》中梁氏写道,“希腊诗人荷马,古代第一文豪也”,其诗“每篇率万数千言”,“近世诗家,如莎士比亚、弥儿顿(弥尔顿)、田尼逊(丁尼生)等,其诗动亦数万言”。他不由感叹:“伟哉!勿论文藻,即其气魄固已夺人矣。”而中国仅有的几篇长篇诗作“其精深盘郁雄伟博丽之气,尚未足也”。梁氏称羡西方诗歌的规模气魄,进而将“精深”“盘郁”“雄伟”“博丽”作为诗歌审美标准,而不再是传统的“含蓄蕴藉”“温柔敦厚”,等等,其审美取向从“优美”向“崇高”的转变相当明显。虽然梁氏在其后的《小说丛话》中对于自己认为中国没有可以媲美西方的长诗的观点有所反省,“既而思之,吾中国亦非无此等雄著,可与彼颉颃者”。梁氏所指的是骚和曲,但他以西方的“雄著”为审美取向的意识在此表现得愈发明显。
在中国社会和文化的关键的“过渡时代”,梁氏为何对于“崇高”风格如此重视?梁氏1902年2月起在《新民丛报》发表了系统阐述他的“新民”思想的系列文章,对于应培养国民哪些现代的新精神新观念详加论列。梁氏特别强调了在他国成功的历史经验中,文学、艺术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在这些国家和民族,“一切文学、诗歌、戏剧、小说、音乐,无不激扬蹈厉,务激发国民之勇气,以养为国魂”。作为一个志在“新民”的启蒙思想家,梁氏指出国人“劣下之根性” 的种种表现,提出改造国民性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国民性应如何改造?梁氏发现了文学、音乐等在其中的价值。《饮冰室诗话》中梁氏谈道:“盖欲改造国民之品质,则诗歌、音乐为精神教育之一要件。”梁氏此期对进化论思想的服膺、对民族主义观念体系的接纳,使其所强调的亟须通过改造而形成的国民品质必然是能适应民族竞争需要的、能够承担民族使命的强者品质。因而梁氏所期待的作为对国民进行精神教育“要件”的诗歌和音乐,必然是“激扬蹈厉”,能“激发国民之勇气”的作品,而这必然是具有崇高风格的作品。
那么,梁氏所期待的能够承担“新民”使命的新诗人应具有什么样的精神特征呢?在《新中国未来记》中梁氏借人物之口将拜伦称为“文界里头一位大豪杰”;在《新英国巨人克林威尔(克伦威尔)传》中他引述英国诗人卡莱尔的观点,强调英雄对国家、民族和时代的重要意义,并将莎士比亚、但丁、弥尔顿称为“诗歌之雄”。可以说,梁氏在“诗界革命”的鼓与呼中期待于新诗人们的正是能够承担民族和时代使命的崇高的人格和情怀。
如果说,梁启超所关注的主要是在文学和艺术风格层面的“崇高”,王国维则更为自觉地在美学范畴的意义上对其进行理论探讨。1904年王氏发表了《〈红楼梦〉评论》,文中他较详尽地介绍了叔本华在康德的基础上对于“优美”“壮美”这两个审美范畴所做的区分。当王氏透过以叔本华为代表的西方近代美学的视域去审视《红楼梦》,他马上依“壮美”和“悲剧”这两个西方美学的重要范畴对其做出高度评价。他将《红楼梦》视为“悲剧中之悲剧”“彻头彻尾之悲剧”,指出,“吾国人之精神,世间的也,乐天的也,故代表其精神之戏曲小说,无往而不著此乐天之色彩”,而《红楼梦》“大背于吾国人之精神”。王氏为何对于悲剧表现出如此的偏爱?文中他指出,《红楼梦》就审美特征而言,“此书中壮美之部分,较多于优美之部分”。就如同王氏对悲剧的评价高于喜剧一样,他对于“壮美”的肯定明显高于“优美”,这体现出在王氏及其所代表的晚清知识分子身上传统审美取向所发生的深刻变化。那么,王氏为何更肯定“壮美”?原因首先就在于前述引文之后的一句话——“其动吾人之感情何如!”王氏不仅看到了悲剧之壮美对于人的情感的“感发”作用,更看到了它对于人的精神和道德所发生的深刻影响。
如果说王国维着意于《红楼梦》这样的小说类作品的是“壮美”,其对于诗歌的审美期待同样如此,这对于以诗为文学最高类型的中国传统审美观念而言意味着更大的挑战和有意识的调整。在《屈子文学之精神》一文中王国维谈道,“大诗歌之出,必须俟北方人之感情,与南方人之想象合而为一,即必通南北之驿骑而后可”,而屈原即是“成此大文学者”,他是周秦时代“独数”的“大诗人”。在写于此前的《文学小言》中王国维列出中国诗史中他最心仪的几位大诗人:“三代以下之诗人,无过于屈子、渊明、子美、子瞻者。此四子者苟无文学之天才,其人格亦自足千古。故无高尚伟大之人格,而有高尚伟大之文学者,殆未之有也。”作为王氏为其写出长篇专论的唯一的中国诗人,屈原“欧穆亚之人生观”受到王氏高度肯定,在屈原其人其诗中王氏所发现的正是一种悲剧精神和崇高情怀。
如果说,梁启超对崇高风格的提倡是源于他感时忧国的民族主义情怀,王国维对于美学上的“崇高”的推崇也同样源于这一情感和思想基础。在《德国文豪格代(歌德)希尔列尔(席勒)合传》中他以一句感叹开篇:“呜呼!活国民之思潮、新邦家之命运者,其文学乎!”他所感叹的是歌德、席勒对于德意志民族所具有的重要意义。文末他又以一句叹息收尾:“胡为乎,文豪不诞生于我东邦!”其对于中国文学的不满溢于言表。在《文学与教育》中,王国维强调文学家对于国民的价值远远大于政治家:“政治家与国民以物质上之利益,而文学家与以精神上之利益”。虽然王国维标举崇高美的思想基础同梁启超一样,包含着民族主义成分,但不同于梁启超主要将文学的价值指向改善“民德”“民智”,王国维看重的是文学“与国民以精神上之慰藉”和“美育”的价值。如果说在梁启超身上与民族主义相伴而行的是启蒙主义,王国维则是人文主义。他之所以较之“优美”,更看重“崇高”,正是因为此时他认为后者对于人的精神和情感所起到的作用更大。
如果说梁启超瞩望藉助崇高的诗篇以“改造国民之品质”,通过“新民”,以“新政治”;而王国维的关注点更集中于推动中国文学的审美品质由侧重“优美”向偏重“崇高”的转变,以此指向国民的人生和情感的“美育”,从而间接起到“新邦家之命运”的作用;鲁迅则通过对“摩罗诗力”和“摩罗诗人”的弘扬,瞩目具有崇高的精神风范的主体性的人格构筑,以此更为明确地指向对国民精神及中华文化精神的重塑,从而达到在现代的民族竞争中“立人”和“立国”这两大目标。
在《呐喊·自序》中鲁迅谈到,他之所以弃医从文,是为了以“文艺”来“改变”“愚弱的国民”的“精神”而要“提倡文艺运动”。在《摩罗诗力说》的首节鲁迅即强调,文学作为一个民族“心声”,即“国民精神”的传达和孕育与国族兴衰攸关,19世纪以来,“顾瞻人间,新声争起,无不以殊特雄丽之言,自振其精神而绍介其伟美于世界”,那么,中国作为一个衰落萧条的“古文明国”,如何创造文学的“新声”?他提出应“别求新声于异邦”。鲁迅在该文中以不吝赞美的热情笔触向国人介绍了拜伦、雪莱、普希金等浪漫主义诗人,这些被世人视为“摩罗”的诗人“大都不为顺世和乐之音,动吭一呼,闻者兴起,争天拒俗,而精神复深感后世人心,绵延至于无已”。鲁迅指出,一切艺术的价值“皆在使观听之人,为之兴感怡悦”,“涵养人之神思,即文章之职与用也”。鲁迅强调文学的“不用之用”,正是将其价值定位在审美层面,这与王国维对于文学的审美价值的强调取得了一致。当鲁迅将文学的价值定位于审美,他期待于文学带给读者的美感并非优美,而是崇高,他高度肯定的正是体现在“摩罗”诗人身上的“无不刚健不挠,抱诚守真”的崇高的精神特征,以及其诗篇所表达的“刚健抗拒破坏挑战”的“伟美之声”。
鲁迅热情礼赞这些异邦的“摩罗”诗人,他继而追问,“求之华土,孰比之哉?”鲁迅所指出的正是在中国文学和文化精神中“崇高”精神的不足。与王国维一样,鲁迅在中国诗歌史上给予屈原以高度评价,但与后者对屈原的充分肯定不同,在鲁迅看来,屈原诗篇之沉痛、激烈貌似富于崇高风格,实则崇高的精神力量不足。他不由叹息,“伟美之声,不震吾人之耳鼓者,亦不始于今日”,他的思考直探造成这一问题的根源。鲁迅依照其所接受的西方进化论思想,强调“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才是自然和历史规律。而在消极、惰性的传统文化心理的影响下,中国传统的政治、社会、文化都以“不撄”为理想和准则,以此造成对天才的扼杀,全社会“宁蜷伏堕落而恶进取”。鲁迅深入剖析了“不撄”的思想在中国文学观念中的体现,针锋相对地提出:“诗人者,撄人心者也。”鲁迅所提倡的能“撄人心”的诗篇正是具有崇高风格的诗篇,而他对于中国文学以“不撄”人心为律则的批判正是对于中国文学、文化所固守的虚弱、保守的古典式和谐,及其消极影响的总清算。
如前所述,构成此期鲁迅、梁启超和王国维的共同的思想基础的是民族主义。如果说,民族主义关怀和诉求在梁启超和王国维的思想表达中较为间接、内在,在鲁迅那里则已获得了一种富于激情的表现形式,它融贯于青年鲁迅意欲重塑国民精神、重铸民族主体性的炽热渴望之中。同梁启超和王国维相比,鲁迅对崇高的标举有一个非常特异的思想基础,这就是他的个人主义思想。鲁迅除赞颂西方摩罗诗人的“刚健抗拒破坏挑战”的精神特质外,还称美其“不取媚于群”的对于个人的理想信念的坚守,标举这些诗人身上与群相抗、坚持自我的个人化立场。究其原因,这正源于鲁迅此期接受尼采等人的影响而形成的个人主义思想。鲁迅在《文化偏至论》中明确提出了“立人”思想,他所拳拳期待的正是国人的现代主体人格的建构,而其文化关怀在“立人”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向“立国”。鲁迅的个人主义思想与民族主义思想以此达到了高度统一。
在三人中,鲁迅较为自觉地关注到崇高风格的时代性,即他所倾心的是,在文学思潮的意义上,作为西方文学之“新声”的“摩罗诗人”其人其诗所体现出的新精神新品质,这是区别于古典式崇高的近现代意义上的崇高。可以说,鲁迅意在援引西方文学与时代共振的现代经验作为呼吁和建构中国文学新质的借鉴,王国维和梁启超二人虽重视西方文学经验,但此时并未有意识地将中国文学的变革与西方的近现代经验相连通。
如果说,西方文学思潮及观念形态在其迈向现代的路途中,明显地体现了从传统的古典式的优美、和谐向现代的崇高、冲突的转变,梁启超、王国维、鲁迅所要推动的中国文学摆脱古典形态,建构现代新质(如果说在中国传统美学中“优美”与“崇高”二者虽以前者为主导,但处在并不相互排斥的兼容状态,此时则被置于对立、冲突的二元对立状态,对后者的尊崇是与对前者的否弃同步的),同样突出地体现在对于崇高的重视中,这一相似性引人深思。如果仅仅将其看作这是三人对西方文学文化的现代化经验的借鉴的结果,此种解释则失之片面。或许最根本的原因需要深入“现代化”和“现代性”的本质中去寻找。我们在对于三人在推动中国文学观念和传统审美意识的转变,为中国文学铸造新质的努力给予肯定的同时,也必须注意其局限性。将“优美”与“崇高”二者在中国传统审美观念中的地位进行彻底颠倒,将“崇高”置于“优美”之上,这必然是矫枉过正。中国文学现代化过程中所出现的偏颇与这种二项对立的思维方式所导致的矫枉过正存在联系已无需讨论。就健全合理的审美意识而言,必然是“崇高”与“优美”两者的兼容与均衡。其实,三人中的王国维和梁启超其后已先后有所反省,着手校正自己的认识偏颇,其努力的方向正是使审美意识实现多元化。
(作者系北京语言大学人文学院教授;摘自《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6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