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李文渊,唐芳索
(公安部警犬技术学校,辽宁沈阳110034)
血迹搜索犬对人体血迹气味遗忘效果初探
翟,李文渊,唐芳索
(公安部警犬技术学校,辽宁沈阳110034)
目前,公安机关在进行暴力犯罪案件侦破过程中,血迹搜索犬(是指以新鲜或陈旧的人体血迹气味为特定嗅源,在各种环境条件下能搜索发现人体血迹气味并能主动进行示警的工作犬,也是警犬的一种)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与其他动物一样,血迹搜索犬也天生具备遗忘属性。本文以干扰气味等相关因素未添加为背景,时间设置为一个月,研究血迹搜索犬对人体血迹气味的遗忘情况,并分析研究结果,以便公安一线带犬民警全面的了解血迹搜索犬的基本性能。同时在恢复血迹搜索犬的训练时,可以此为依据,保证安排复训时间的科学性,从而显著提高训练效率。
1.1实验内容在进行实验之前,首先对血迹搜索犬进行相应的考核,考核成绩合格的犬参与到实验当中。将参与实验的血迹搜索犬分为4组,测试统一进行,实验时间选择为几个具有代表性的,让血迹搜索犬进行搜索,观察其表现,并做好记录,判断是否遗忘人体血迹气味的情况。
1.2实验方法(1)观察法血迹搜索犬在参与训练及考核过程中,笔者对犬的人体血迹气味示警反应仔细观察,判断其遗忘的情况。(2)统计法以考核标准为参照,制定相关的实验表格,完成相应实验数据的记录,准确率通过实验犬正确示警次数除以总次数乘100%计算,具体如下:
1.3实验条件
(1)犬的条件从公安部警犬技术学校2012级警犬技术专业本科班学员受训犬中选择血迹搜索犬(德国牧羊犬)共16头,犬的年龄在1~2周岁之间,有良好的兴奋性和占有欲,完成系统(气味联系、搜索形式、对搜索目标的注意力、示警能力)的血迹搜索训练,对人体血迹气味有强烈的搜索欲望,通过考核且成绩为合格,考核条件基本等同于本实验条件。随机分为4个组,每组分别为4头,然后按A、B、C、D,4组分别进行编号,A组:Q1-Q4;B组:Q5-Q8;C组:Q9-Q12;D组:Q13-Q16。
(2)器材条件洁净的载玻片(5个)、新鲜人体血液10mL、镊子、小锹、警戒带、手套、网球、毛巾卷、秒表、纸、笔、照相机。
(3)场地条件公安部警犬技术学校实验楼门前草坪(150m2),在搜索区域中均匀摆放好5个载玻片,于其中1个载玻片上滴一滴新鲜人体血液,经3h的放置,以保证充分扩散人体血液气味,之后开始搜索测试。测试条件尽量保持清净,避免外界对测试结果产生干扰。
图1 实验场地示意图
(4)时间条件本实验于2015年12月14日~2016年1月11日完成,安排在每天为早8:00~10:00进行。
2.1训练受训犬时,以血迹搜索犬相关训练程序及要求为依据,人体血迹气味联系及示警反应建立的过程中,保证犬的工作能力处于稳定的状态。
2.22015年12月14日,按照计划考核实验犬,4个小组同时进行,考核条件与本实验条件基本相同。
2.3实验场地按照图1所示布置,完成后,将实验犬带入到场地中,开始实验。进入入口后,血迹搜索犬开始自由搜索,测试时间10min,对实验数据进行准确的记录。
2.4完成第一次测试后,带实验犬回犬舍,休息15min,之后进行第二次测试,期间,将目标载玻片的位置改变,对第二次实验数据进行记录。
2.5实验测试共进行5次,每次测试结果都应准确记录。
2.6如果犬对目标载玻片有坐、卧等示警反应(防止犬扒、衔目标载玻片,示警为“坐”、“卧”等静态示警方式),判定示警正确,否则判定错误。
3.1实验结果
(1)测试完成后,训练暂停7d,2015年12月21日,A组实验犬在上午8点开始血迹搜索测试。
表1 A组(停训7日)血迹搜索犬示警能力情况统计
血液搜索测试进行时,先测试公犬,再测试母犬,每头犬均测试5次,共20次,经测试结果可知,其中19次示警正确。
A组实验犬的准确率为95%。
(2)测试完成后,训练暂停15d,2015年12月28日,B组实验犬在上午8点开始血迹搜索测试。
表2 B组(停训15d)血迹搜索犬示警能力情况统计
血液搜索测试进行时,先测试公犬,再测试母犬,每头犬均测试5次,共20次,经测试结果可知,其中18次示警正确。
B组实验犬的准确率为90%。
(3)测试完成后,训练暂停22d,2016年1月4日,C组实验犬在上午8点开始血迹搜索测试。
表3 C组(停训22d)血迹搜索犬示警能力情况统计
血液搜索测试进行时,先测试公犬,再测试母犬,每头犬均测试5次,共20次,经测试结果可知,其中17次示警正确。
C组实验犬的准确率为85%。
(4)测试完成后,训练暂停30d,2016年1月11日,D组实验犬在上午8点开始血迹搜索测试。
表4 D组(停训30d)血迹搜索犬示警能力情况统计
血液搜索测试进行时,先测试公犬,再测试母犬,每头犬均测试5次,共20次,经测试结果可知,其中17次示警正确。
D组实验犬的准确率为85%。
实验可知:4个实验小组平均准确率为88.75%。
3.2结果分析
本实验进行时,对实验程序严格遵守,实验数据以认真、客观的态度记录,各组血迹搜索犬处于良好的状态,参与实验测试时,表现均比较兴奋。通过对各组实验结果的统计可知,在总的20次测试中,示警错误的次数只有2~3次,平均准确率达到88.75%,水平比较高。多数血迹搜索犬的示警表现正确,证明血迹搜索犬并没有遗忘人体血迹气味。
整理、分析本次实验的数据后,结论如下:
停训7d时,血迹搜索犬搜索人体血迹的准确率达到95%;停训15d时,血迹搜索犬搜索人体血迹的准确率达到90%;停训22d时,血迹搜索犬搜索人体血迹的准确率达到85%;停训30d时,血迹搜索犬搜索人体血迹的准确率达到85%。各组停训之后的实验测试中,绝大多数实验犬的示警均正确,并未遗忘人体血迹气味。
实验证明:血迹搜索犬训练合格时,可以稳固联系人体血迹气味,实验条件下,血迹搜索犬在30d内并不会遗忘人体血迹气味,示警反应基本正确,作业能力合格。
实验受条件局限,季节为冬季,气温较低,血迹气味散发受到局限。另外,在较长的时间内(>30d),以及在陈旧人体血迹气味、稀释人体血迹气味和人体血迹气味受到干扰时,并未进行相关的实验,研究还需要进一步的深入。
动物的嗅觉记忆要比听觉记忆,视觉记忆等保持的更加长久,源于嗅觉系统和大脑其他部分的大量联结而产生了更多更强大的联想。同时嗅觉信息可以比视觉、听觉等其他信息以更短更直接的方式到达大脑相关区域(通过大脑皮质下结构联络网到达大脑情绪中心-海马体)形成记忆。因而在动物的进化过程中,嗅觉记忆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但是,血迹搜索犬作为一种动物,也具有遗忘的属性,并影响其对人体血迹气味的记忆效果。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血迹搜索犬对目标气味的记忆也会减弱,这就需要及时的强化巩固,即复训工作。重点是培养血迹搜索犬对目标气味的再联系,以达到减少遗忘,提高训练效率和作业水平的目的。
10.3969/J.ISSN.1671-6027.2016.10.020
翟(1984~),辽宁省沈阳市人,讲师,研究方向:警犬训练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