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福林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人口研究所,郑州 450046)
人口流动对家庭结构影响的统计研究
周福林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人口研究所,郑州450046)
人口流动使完整家庭分离为结构不完整的流动家庭和留守家庭,导致家庭结构的变化,其程度需要定量分析。本文以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为依据分析了人口流动对家庭结构的影响。结果显示,在我国家庭结构类型中核心家庭仍然占主体地位,近半数家庭是核心家庭;三代直系家庭和一对夫妇家庭所占比重比较接近,各占约五分之一;单人户和隔代家庭比重有所上升。人口流出即家庭成员的外出使得家庭结构类型向更小更简单的家庭结构类型转变。
人口流动,家庭结构,家庭关系
近年来,我国流动人口的规模越来越大。人口流动使得许多家庭从完整家庭分离为结构不完整的流动家庭和留守家庭,从而产生了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和留守妇女问题。从家庭角度看就是流动家庭和留守家庭问题。人口流动导致家庭结构变化,家庭结构变异影响家庭成员的生存和家庭功能的发挥,进而影响社会的和谐。人口流动在多大程度上改变了家庭结构,使得哪些类型的家庭如何发生了变化,需要通过调查数据进行分析。但从中国知网对“人口流动”和“家庭结构”的联合检索发现,相关文献只有三篇。伍德安等(2014)和陈婷婷等(2015)只是分析了人口流动及家庭结构变迁对养老的影响,并未分析人口流动如何影响家庭结构。张文娟(2009)则是就流动人口的家庭结构进行了分析,没有涉及人口流动如何影响家庭结构。因此,有必要利用调查数据分析人口流动对家庭结构的影响。
本研究依据的数据是西南财经大学2011年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2011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的样本户为8438户,分布在全国25个省、80个县(市)、320个社区。中国家庭金融调查在调查家庭成员基本信息时采取面访方式,被调查者是家庭中最了解家里财务状况的家庭成员。按调查要求,以下7类人如果与家里有经济联系,应该包括在家庭成员里。(1)外出读书;(2)外出打工/工作;(3)出家;(4)探亲访友;(5)服刑;(6)参军/服役;(7)出国/境(包括旅游、工作、留学、探亲等);(8)已经结婚搬出住等。按此调查设计,家庭是指由具有家庭关系并且有经济联系的家庭成员组成的家庭,无论是否居住在一起。调查中调查了每个家庭成员与受访者的关系。家庭成员“是受访者什么人”项目的选项有“本人、配偶或伴侣、父母、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儿媳/女婿、孙子/孙女、孙媳/孙女婿、兄弟姐妹和其他”等选项,选项内容比人口普查多了“孙媳/孙女婿”,使得家庭结构的分析更为准确。
我们在研究中使用了两种家庭概念,即调查中设定的家庭概念和去除外出者的家庭。前者是包括外出家庭成员的完整家庭、后者是不包括外出者的家庭。二者的划分是按“是否和您住在一起”选项进行。通过两种口径的分析结果比较可以确定外出读书、打工/工作、参军等对家庭结构影响。家庭人口学中一般将家庭按每个家庭成员与户主的关系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划分方法分三类。第一种划分是将家庭分为核心家庭、主干家庭(也称直系家庭)、复合家庭、不完全家庭、单身家庭和其它家庭。第二种划分是将家庭户分为十类。即单人户、一对夫妇户、核心家庭户、隔代家庭户、二代联合家庭户、三代直系家庭户、三代联合家庭户、四代直系家庭户、四代联合家庭户等十类。第三种划分是将家庭先划分为核心家庭、直系家庭、复合家庭、单人户、残缺家庭和其他。然后将核心家庭分为夫妇核心、标准核心、缺损核心、扩大核心和过渡核心;将直系家庭分为二代直系、三代直系、隔代直系和隔代家庭;将复合家庭分为二代复合、三代复合和四代复合等。本研究按第二种划分方法。其中单人户是指单人居住的户;一对夫妇户即只有一对夫妇居住在一起的户;一代与其他户是指一对夫妇与其他非亲属居住在一起的户;核心家庭是指父母与未婚子女居住的家庭。核心家庭分为父母与子女共居的完全家庭及单父单亲家庭、单母单亲家庭、父母分居后父亲与子女、父母分居后母亲与子女共居的不完全核心家庭等;隔代家庭多数是家庭中只有祖辈和孙辈,没有子辈的家庭。子辈不在家庭中的原因分为死亡、不登记在一起,对于不登记在一起的隔代家庭一般称其为“假三代”户;两代联合家庭是指父母与已婚子女组成的家庭;三代直系家庭是指由祖父母、父母和子女组成的家庭;三代联合家庭是指三代家庭中属于同一代人的夫妇对数超过一对的家庭;四代直系家庭是指由祖父母、父母、已婚子女和孙子女组成的家庭;四代联合家庭是指四代家庭中属于同一代人的夫妇对数超过一对的家庭。研究使用了SPSS软件,数据的预处理和家庭类型的辨别通过编写的SPSS程序完成。语句编写首先是标识缺失值。因为家庭成员人数不同,“与户主关系”数据中会存在缺失值。如最大的家庭成员数为20个人,则对于3个人的家庭,第4-20人的“与户主关系”项目数据均为缺失值。因为缺失值无法参与数据运算,所以要用缺失值辨别函数辨别缺失值,将缺失数据标识为1,非缺失数据标识为0。然后将全部与户主关系数据转化为无缺失值的数据。结合每个成员的“与户主关系”和是否为缺失值,将所有“与户主关系”列数据转变为没有缺失值的数据。具体方法是:如果是缺失值,定义其为0,如果为非缺失值,定义其等于“与户主关系”。其次是根据每个家庭成员的与户主关系,判断家庭成员中都有哪些人,即户主有无配偶、有无子女、有无父母、有无祖父母、有无孙子女、有无媳婿、有无兄弟姐妹、有无其他亲属等。然后计算家庭户中已婚子女或者媳婿的个数。前者是结合家庭成员的“与户主关系”和“婚姻状况”,判断已婚子女的个数;后者是判断每个家庭成员的身份是否为“媳婿”,然后计算媳婿个数。户主的已婚子女个数或媳婿个数大于2的家庭为联合家庭。户主的孙子女也可以按此方法进行判别,但与户主居住在一起且已婚的孙子女人数较少,所以一般不做判断的依据。最后编写十种家庭结构类型的辨别语句。将编写完的各种语句在打开基础数据后运行,即可进行家庭结构的判断并将结果保存为新的变量。
在完整家庭数据的分析中,使用事先编写的家庭结构判别程序能够判别的家庭有8242户,占样本量的98.9%。其中单人户占6.7%,一对夫妇户占18.1%,一代及其他户占0.6%,核心家庭占46.2%,隔代家庭占1.2%,两代联合家庭占2%,三代直系家庭占21.3%,三代联合家庭占2.8%,四代直系家庭占0.6%,四代联合家庭占0.5%。
表1 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的家庭结构类型构成(单位:%)
根据不包括外出者的家庭数据,家庭结构辨别程序能够识别的家庭是8349个,比完整家庭多7个,占样本家庭的98.9%。其中单人户占6.7%,与完整家庭分析结构相同;一对夫妇户占18.1%,从数量上看比完整家庭分析多了1户;核心家庭占47.4%,比完整家庭分析时多了103户;隔代家庭所占比重为2.3%,比完整家庭分析时多1.1个百分点,从数量上看多了84户;两代联合家庭几乎没有变化;三代直系家庭、三代联合家庭、四代直系家庭和四代联合家庭的比重和数量均比完整家庭分析时有所减少。说明家庭成员外出主要减少大家庭的数量和比重,大家庭由于家庭成员的外出转变成为了核心家庭或者隔代家庭。
表2 2010年人口普查与中国家庭金融调查的家庭结构类型比较(单位:%)
就完整家庭结构类型的构成与2010年我国家庭结构类型构成的比较而言,家庭结构类型构成总体相似。其中比较接近的是一对夫妇户、一代及其他户、隔代家庭、二代联合家庭、四代直系家庭和四代联合家庭等,差异均在1%之内;差别较大的是1人户相差7.83个百分点,核心家庭相差2.58个百分点,三代直系家庭差别7.21个百分点,三代联合家庭差别2.72个百分点。
地区间家庭结构之间的差别决定于历史、经济和文化等因素,也决定于人口的流动。人口流动在人口外出和人口流入的地区对家庭结构的影响存在差别。从我们以往的数据分析看,人口流出地区可能有更多的隔代家庭,人口流入的地区可能有更多的单人户。本研究也希望通过数据发现人口流动对不同地区家庭结构的影响模式。
我国东中西地区人口迁移流动的模式是中西部人口向东部地区流动,因此人口外出对不同地区家庭类型的影响也存在地区差别。数据显示,家庭成员外出对不同地区家庭的影响不同。影响主要表现在隔代家庭上,家庭成员外出使东部地区隔代家庭增加了0.2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增加了0.7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增加了0.2个百分点。这与中部地区作为主要流动人口外出地是相符合的。就三代及以上的大家庭来说,家庭成员外出没有导致东部地区三代联合家庭和四代家庭比重减少,仅导致三代直系家庭比重降低了0.6个百分点。家庭成员外出对中部地区大家庭的影响面较大,导致三代直系家庭和三代联合家庭比重分别降低了0.5个百分点,四代联合家庭比重降低0.1个百分点。就西部地区而言,家庭成员外出导致三代直系家庭和三代联合家庭比重分别降低了0.2个百分点。但从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看,人口外出流动应该导致东部地区单人家庭比重上升的假设或者表现在其他地区的趋势没有得到数据支持。
表3 分地区人口外出对家庭结构类型的影响(单位:%)
表4 两种口径的家庭结构类型关系矩阵(单位:%)
家庭结构类型转换矩阵就是将完整家庭和不包括外出人口的家庭的类型进行交叉分析形成的交叉表。导致两种家庭结构类型产生差异的原因是家庭成员的外出,因此可以通过家庭结构类型转换矩阵看到家庭成员外出对家庭结构类型变化的影响。
我们利用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中完整家庭和扣除外出者的家庭结构进行了交叉分析。分析结果显示,家庭成员的外出使得家庭类型向更小的家庭类型转变。核心家庭中有0.1%转变成为了一代及其他户;两代联合家庭中有4.8%转变成为了核心家庭,0.6%转变成为了一代及其他户;三代直系家庭中有0.3%转变成了两代联合家庭,3.4%转变成了隔代家庭,5.3%转变成了核心家庭,0.1%转变成了一代及其他户,0.1%转变成了一对夫妇户;三代联合家庭中有19%转变成了三代直系家庭,0.9%转变成了两代联合家庭,8.6%转变成了隔代家庭;四代直系家庭中有4.1%转变成了三代直系家庭,8.2%转变成了核心家庭;四代联合家庭中有16.7%转变成了四代直系家庭,4.8%转变成了三代联合家庭,9.5%转变成了三代直系家庭,4.8%转变成了隔代家庭,2.4%转变成了核心家庭。
1.从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可以发现,我国家庭结构类型中核心家庭仍然占主体地位,近半数家庭是核心家庭。三代直系家庭和一对夫妇家庭所占比重比较接近,各占约五分之一。单人户和隔代家庭比重有所上升。中国家庭金融调查反映出的家庭结构类型构成与人口普查得出的结构基本相同,但存在一定的差别。其中比较接近的是一对夫妇户、一代及其他户、隔代家庭、二代联合家庭、四代直系家庭和四代联合家庭等;差别最大的是1人户,其次是三代直系家庭和三代联合家庭。
2.人口流动导致家庭结构变化。对于人口流动对家庭结构的影响进行分析,必须使用一定的分析方法,本文首次使用了家庭结构转换矩阵。家庭结构类型转换矩阵就是将完整家庭和不包括外出人口的家庭的类型进行交叉分析形成的交叉表。利用家庭结构转换矩阵发现,人口流出即家庭成员的外出使得家庭类型向规模更小、内部结构更简单的家庭类型转变。但其反映出的影响小于根据国家卫计委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得出的影响。
3.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虽然为分析提供了基础数据,但通过与人口普查数据的对比发现,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的样本存在一定的偏差,即一人户比重偏低,三代直系家庭和三代联合家庭比重偏高。根本原因可能是抽样框中对流动人口家庭的涵盖不足。因此在今后的抽样中要充分考虑人口流动对抽样的影响,使得流动家庭在家庭中占到符合实际的比重。此外,各类涉及家庭结构问题的调查应该有统一的规定,如对“与户主关系”项目要规定使用同样的选项,使得数据分析可以使用统一的方法和计算机辨别语句。调查项目标准化是大数据时代社会调查和数据分析的基本要求。对家庭结构类型的划分也应该统一,或者确定几种分类方法,但各种分类方法应该具有相互推算的关系,否则无法进行纵向和横向的对比。筝
[1]伍德安,杨翠迎,沈亦骏.人口流动及家庭结构变迁:养老服务何去何从[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4(23):87-93.
[2]陈婷婷,陈元刚,赵亚男.人口流动及家庭结构变迁与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选择[J].现代交际,2015(3):10-11.
[3]张文娟.流动人口的家庭结构——以北京市为例[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9(6):88-92.
[4]刘妮娜,张汝飞.新生代流动人口家庭消费水平与消费结构研究[J].消费经济,2013(6):31-34.
[5]查瑞传,曾毅,郭志刚.中国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分析(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131-132.
[6]刘铮.人口理论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5:317-318.
Statistical Studies on Impact of Migration on Family Structure
ZHOU Fu-lin
(He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 Institute of Population Research,Zhengzhou Henan,450046)
Complete family is separated into floating family and left-behind family with incomplete structure by migration.The degree of influence and variation mode of migration on family structure need to be realized by family structure transition matrix.In this paper,on the basis of the finance data of Chinese family,analyzing the influence of migration on family structure. The survey shows that nuclear family still plays the dominant role in Chinese family structure,which means about half of the families are nuclear families.The proportion of lineal families with three generation is close to the families with only a couple,and each constituting twenty percent.The proportion of single household and skipped generation family has been increased. Migration,that is going out of family members,makes the family type transformed into smaller one.
migration;family structure;family relationships
C921.2
A
1007-0672(2016)03-0043-04
2015-11-09
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世纪我国家庭结构的变迁研究》(11BRK017)、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大数据背景下官方人口统计改进研究》(2015LY52)。
周福林,男,河南郑州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人口研究所所长,研究方向:人口统计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