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童歌
摘 要:财税[2015]10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发布,对于相关的行业企业来说是一个利好政策,该政策为相关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
关键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筹划
一、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意义
(一)固定资产折旧老政策的局限性。对于技术进步快、常年处于高腐蚀和震动的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能够更加符合该类资产的实际特征,通过加速折旧使得资产的账面价值更加真实,费用计量也更加合理。在税收方面,该类资产采用加速折旧,会在前些年产生更多的税前可扣除的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包含了直线法和加速折旧法两大类,但是税法中规定普通企业采用直线法无需纳税调整,而加速折旧法则需要纳税调整。因此,在财税[2015]106号文件发布之前,普通企业采用加速折旧的意愿并不是很强。
(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策的意义。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行业企业固定资产产生利益的方式在不断变化,旧的税收政策约束下,这些企业不但不能依赖加速折旧产生税收利益,反而会因为加速折旧使得财务环节复杂化,不利于该类企业发展。财税[2015]106号文件发布后,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以实行加速折旧政策且在税务上允许税前扣除,其小微企业享受更多的优惠政策。该政策并没有覆盖全部行业,因此对于有需求的、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加速折旧政策进行税收筹划,使企业税收利益最大化。
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方法的选择
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以及其领域的小微企业符合政策的固定资产,所实行的加速折旧方法分为两类,一是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直接进行加速折旧,二是采用缩短年限的方法进行加速折旧。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也可以不进行加速折旧。
三、利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进行所得税筹划的案例分析
(一)案例。某轻工纺织企业2015年12月购入5台同类型的机器设备并于当月投入使用,不含税单价为每台200万元,无其他费用,税法规定该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不得低于10年,企业想使未来5年之内的税收利益达到最大化。按照新规,该企业可以采用直线法、缩短年限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这四个方法之一来计提折旧。企业将基准折旧年限确定为10年,采用缩短年限法时以60%为限将年限缩短至6年,每台预计净残值为10万元。
(二)折旧计算。手工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不但落后且效率低下,这里使用Excle财务函数来进行计算。直线折旧法,使用财务函数“SLN”,该函数参数分别是Cost(固定资产原值)、Salvage(预计残值)、Life(折旧期限);缩短年限法是缩短了折旧年限的直线法,也使用财务函数“SLN”; 双倍余额递减法,使用财务函数“DDB”,该函数参数分别是Cost(固定资产原值)、Salvage(预计残值)、Life(折旧期限)、Period(进行折旧计算的期次)、Factor(递减速率);年数总和法,使用财务函数“SYD”,该函数参数分别是Cost(固定资产原值)、Salvage(预计残值)、Life(折旧期限)、Per(进行折旧计算的期次)。表1是该企业用四种方法计算出来的前5年的年折旧额以及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单位为万元且保留整数,年限单位为年。
(三)分析(假定生产的产品均已售出)。表1显示,不同的折旧方法下,该批机器设备在未来5年的折旧额不同,对所得税的影响也不同。
(四)总结。在决策时,并不是说缩短年限法一定能够使企业的税收利益达到最大化,企业在不同的需求、诉求之下,决策的结果是不同的。假如该企业想使2016年、2017年、2018年的税收利益最大化,从表1数据中看,双倍余额递减法下前3年计提的折旧额最多,对所得税的影响也最大,因此应该选择双倍余额递减法来计提折旧。
四、结束语
充分利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能够给符合政策的企业带来税收筹划的巨大空间,有利于企业实现税收利益最大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企业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