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华
【摘 要】分析高职院校音乐类公选课存在的问题,提出从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活动三方面优化教学设计,不断培养和提升学生的审美能力。
【关键词】高职院校 音乐类公选课 教学设计 优化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6)08C-0168-02
公选课是高职教育中一项重要的课程,其对提高大学生文化素质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音乐类公选课在高职院校的开展,对提高大学生精神境界、培养大学生审美能力有着积极性的影响,有助于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与综合素质。目前,音乐类公选课虽然在高职教育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其教学质量普遍不高,教学内容及教学活动过于随意,甚至有不少课程流于形式。对此,我们必须给予高度重视,不断优化高职院校音乐类公选课的教学设计,致力于大学生审美能力的提升。
一、优化教学目标,树立正确的审美理念
教学目标的设计与实现是音乐类公选课的起点与归宿,也是教师各项教学活动的重要指南。音乐类公选课教学目标的设计,要着眼于树立大学生正确的审美理念,注重大学生审美能力的提升,形成高雅的审美品位,提升其综合素质,有利于大学生健康、全面发展。
音乐类公选课可分为三个审美阶段:一是审美直觉,二是审美体验,三是审美升华。在不同的审美阶段,其教学目标也应有所不同。
(一)审美直觉阶段教学目标。音乐审美直觉阶段主要指大学生对相关音乐作品的第一感觉,如对音乐作品总体的知觉,对音高、旋律、速度、音色、节奏等各项音乐要素的初步印象。这个阶段的教学目标要侧重于大学生对音乐作品的第一印象,包括接触音乐作品后的第一感觉、第一反应,以及音乐作品在大学生心中留下的初步记忆。在这个阶段,主要考察大学生的音乐感受及音乐听辨能力,因此教学目标应以音乐感觉、音乐反应及音乐记忆为主,教学重点应放在大学生对音乐作品相关要素的认识与感知。
(二)审美体验阶段教学目标。在对音乐作品有一定的认知后,开始进入音乐体验阶段。在这个阶段,学生对音乐作品不仅仅是一种认知状态,更多的是一种学习和体验的状态,具体表现为自觉地参与到音乐的学习中来,并结合所学的知识、既往的生活经验及审美体验等,不断扩展所学的内容,形成新的情感体验,对音乐作品有了新的想象,有自己的见解。因此,这个阶段的教学目标也有所提升,重点在于学生对音乐作品的理解以及学生在音乐体验中所开展的各项活动。
(三)审美升华阶段教学目标。进入音乐体验阶段后,学生开始对音乐作品进行理性思考,从音乐作品中找到共鸣,对音乐作品产生新的顿悟,并且能够投入到音乐作品的情感中,体味到音乐作品的内涵,感受到音乐作品给心灵带来的震撼力,此阶段为审美升华阶段。这个阶段的教学目标较前两个都有所提升,要求学生对音乐作品感兴趣,热衷于与音乐打交道,能够掌握重要的音乐知识,有较好的音乐判断能力,能够对音乐作品进行客观、科学的评价,并能够从音乐作品中得到情感升华。
二、优化教学方法,注重学生审美能力的培养
教学方法是关系高职院校音乐类公选课开展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之一。科学的教学方法,可以提高音乐类公选课的教学质量,提升学生的审美能力,有助于学生形成良好的思维习惯,提升其创造能力,促进综合素质水平的提高。音乐类公选课教学方法具有多样化的特征,在教学实践中必须进行综合性、全方位的考虑,结合教学目标、教学设备、教学阶段等各个方面的因素,不断优化与完善教学方法。
(一)欣赏法。该教学方法主要用于音乐欣赏课程,主要目标为让学生能够听到和感受到相关的音乐作品,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形成音乐体验。欣赏法是音乐类公选课教学方法的基础,其贯穿于音乐审美直觉阶段、音乐审美体验阶段与音乐审美升华阶段,受到音响设备、音乐资料等各方面的限制。例如,在学习钢琴协奏曲《黄河》时,我们可运用欣赏法,除了让学生欣赏《黄河》外,还可让学生欣赏《黄河大合唱》,并引导学生进行对比鉴赏,让学生在欣赏过程中掌握在相同主题表达中不同乐器呈现出来的特色。
(二)讨论法。讨论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树立学生的合作意识,培养其合作与创造的能力,通常适用于问题的解决及新旧知识的探讨。讨论法适用于具体的问题,不宜用在抽象概念的探讨,常贯穿于音乐审美的各个阶段。例如,在捷克斯美塔纳《我的祖国》、冼星海《黄河大合唱》的学习中,笔者让学生通过分组讨论音乐作品中的爱国精神,将爱国主义深入地渗透到学生的心里,不仅让学生学习到相关的音乐知识,而且实现了寓教于乐的目的。
(三)练习法。练习法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练习增强学生的音乐技能,形成音乐表现力。该方法通常用在音乐知识技能性学习方面,如乐器演奏、歌唱等,常用在音乐审美体验阶段,受到时间、音乐内容、学生个性因素等各方面的影响。例如,在学习有节奏的音乐时,笔者让学生跟着音乐击掌模仿节奏,通过击掌模仿练习,让学生切身感受到音乐的强烈节奏感。而在音乐剧学习中,笔者挑选了一些经典的片段,让学生分组演绎,通过模拟表演加深学生对音乐剧的认识。
(四)发现法。发现法的主要目的是发现学生思维的独立性,引导学生主动探索,提升学生的创造能力。该方法具有随意性的特征,主要针对音乐教学中具体的情况,是辅助性教学方法,通常适用于音乐审美升华阶段。例如,笔者在音乐教学中,发现学生比较推崇流行歌曲,而在许多流行歌曲中,又采取了传统音乐中的曲调与节奏,如周杰伦的《菊花台》、王力宏的《十八般武艺》等。根据这一特点,笔者在讲授传统音乐时,都以流行音乐作为导入,如在学习湘西土家族苗族音乐前,先引入流行歌曲《地图》。通过流行歌曲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学生能够快速地投入到课堂教学中。
(五)创作教学法。创作教学法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提升其创造能力,通常适用于一些作曲学习或一些即兴表演或创新的教学,其随机性强,操作难度大,对教师有一定的挑战性,多应用于音乐审美升华阶段。例如,在“音乐鉴赏”教学中,笔者先让学生学习云南民歌《小河流水》,并以此为基本曲调,引导学生大胆创新,鼓励学生旧曲新唱,或者旧词新曲,旧曲新词。学生通过大胆创造,提出自己的方案,再通过大家的评鉴,总结谁的版本艺术价值更高,然后再拿去与原版进行对比分析,探索两者的异同。通过创造教学法,学生不仅加深了对所学知识的认识与理解,而且其将音乐知识与艺术实践进行有机结合,使学生的音乐审美得到升华。
除上述五种教学方法外,音乐教学方法还有演示法、参观法、律动法、谈话法、游戏教学法等。在音乐类公选课教学中,为了能够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通常是多种方法并用。例如在音乐审美直觉阶段,可以运用欣赏法、演示法、参观法、讨论法等;在音乐审美体验阶段,除了欣赏法、演示法、参观法、讨论法外,还可应用练习法、律动法、谈话法、游戏教学法等;而在音乐审美升华阶段,除了上述方法外,还可应用发现法、创作教学。
三、优化教学活动,提升学生的审美能力
依据上文教学目标设计,高职院校音乐类公选课可分为三大教学目标,即审美直觉、审美体验、审美升华,教学活动的设计应依据这三大目标进行。以下以音乐欣赏课“欣赏民族打击乐器”为例,分析音乐类公选课教学活动的优化过程。
(一)审美直觉活动。在欣赏民族打击乐器教学中,教师可设置观察民族打击乐器、听赏民族打击乐器等多个教学活动环节,让学生不仅能直观看到民族打击乐器的外表,而且能够直觉地感受到民族打击乐器的节奏、音色、速度、旋律、音高等,对民族打击乐器音乐产生初步的印象。
(二)审美体验活动。在学生对民族打击乐器音乐产生初步的印象后,教师在教学活动中,除了要求学生观察、听赏民族打击乐器外,还要求学生结合既往的生活经验和知识技能等区别不同种类的民族打击乐曲,其教学活动从民族打击乐器直觉感受转移到民族打击乐曲的审美体验。如分析《关公出征》《老鼠娶亲》《春节序曲》《狗撵鸭子》等的不同之处,主要是在音乐表现力、表现手法、音乐效果等方面的不同。
(三)审美升华活动。在直觉感受活动与审美体验活动后,教师需要设计出更深层次的教学活动,以实现音乐的审美升华。这一阶段的教学活动,教师应更加注重学生的“动手”能力,让学生加入到民族打击乐器的实践中,参与各项演奏活动,如创编合适的演奏节奏、创编相应的故事情节,等等。这些“动手”的活动,不仅可以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与热情,而且可以升华学生的音乐审美,使学生对民族打击乐曲产生共鸣,并有所感悟。
总之,音乐类公选课是高职院校重要的课程之一,是高职院校用于提高学生音乐素养、精神境界的重要手段之一,其对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有着重要的作用。高职院校在音乐类公选课改革中,必须积极优化教学设计,优化教学目标、教学方法及教学活动,不断提高音乐类公选课的教学水平,提升大学生的审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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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度院级科研项目(2015JGZZ012)
【作者简介】陈 华(1976— ),男,广西北流人,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音乐学、思想教育研究工作。
(责编 卢 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