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 梦,范文昊
(山东艺术学院舞蹈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山东传统民间舞蹈在节日文化中的嬗变
孟梦,范文昊
(山东艺术学院舞蹈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民俗舞蹈根源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是广大劳动人民的精神寄托,传统节日更是民俗舞蹈与群众联系的桥梁。山东地区的民俗舞蹈大多集中在春节期间,是山东节日舞蹈形态的主要体现。春节是汉民族最重要最盛大的传统节日,在欢度佳节期间(从正月初一至元宵节),舞蹈不仅仅是广大群众聚集、狂欢的重要形式,更成为了各地特有的文化符号。
山东;民俗舞蹈;春节
山东,因居太行山以东而得名,先秦时期隶属齐国、鲁国,故而别名齐鲁,是儒家文化的发祥地,其深厚的历史背景、文化底蕴,自古以来备受关注。山东的舞蹈艺术发展历史久远,依附于各民族传统风俗活动的民俗舞蹈更是多姿多彩,舞蹈表演艺术自古以来,在丰富的岁时节令活动中占有重要地位。
山东地区的舞蹈种类丰富、特色鲜明,按照功能可分为祭祀求雨、驱鬼逐疫、祈福平安、群众自娱等类别。据不完全统计,历史上流传于山东各地的传统舞蹈共216种,除去被淘汰和名存实亡的舞种外,现存的仍多达140余种,遍布山东17个地市,并深深植根于当地的传统文化中,是齐鲁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俗舞蹈根源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是广大劳动人民的精神寄托。传统节日更是民俗舞蹈与群众联系的桥梁,正所谓“百日之劳,一日之乐”,山东地区民俗舞蹈的表演也大多集中在春节期间,即大年初一至正月十五前后,这一时期的舞蹈表演,成为山东节日舞蹈形态研究的主要对象。
时至今日,山东地区春节期间民俗舞蹈的表演,已深深植根于山东地区春节习俗之中,成为了山东人民庆祝春节时一道必不可少的“家常菜”。春节作为中华民族最为隆重的节日,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而民俗舞蹈的注入,更将节日欢庆的氛围推向高潮。春节期间民俗舞蹈走街串巷的表演,通常与广大群众相互拜年的习俗相结合,甚至在多地均有以民俗舞蹈的形式登门拜年的传统,如山东新泰市民俗舞蹈逛荡灯中的串街表演,堪称民俗舞蹈与节日主题的完美结合。串街表演多进行于晚上,表演时,十二面大旗开路,逛荡灯随后,高跷、狮子、龙灯、旱船、秧歌队等故事队跟进。逛荡灯所到之处,家家户户门前烧纸放鞭炮,作揖叩拜,而逛荡灯则按照锣鼓点逐一还礼三拜(前跪拜、左跪拜、右跪拜),场面甚是隆重。又如济南长清区的手龙绣球灯舞,更能说明民俗舞蹈与拜年习俗相结合的传统。早期的“绣球灯”只是给群众拜年的一种形式,预示着新的一年的开始,预示着对所有人播撒祝福,龙从门前过,要用鞭炮迎送。后在老艺人的创造下,将传统的“绣球灯”配合上肢体动作,将传统的“静物”动了起来,既保存了传统的拜年寓意,又丰富了原有单一的表现形式,强化了表演性与观赏性。此外,还有一些民俗舞蹈于节日期间游行于各村镇进行表演,所到之处,百姓共同起舞,相互祝福,热闹非凡,例如,山东潍坊高密民俗舞蹈高密秧歌,每年正月初三至正月十五进行表演,场面盛大,演出队伍多达百人,以东南西北为序,挨村游行,队伍途经40余个村庄,所到之处,村村起舞,相互祝贺,形成了村村耍秧歌的热闹景象。
通过调查研究,目前山东地区春节期间的民俗舞蹈按照表演惯例大体可归为两类。一类是串街表演的民俗舞蹈,通常于正月初一或正月初三开始,正月十五元宵节结束,期间十余天走街串巷进行表演,既可在本村表演,又可赴外村巡演,其演出场地并不固定,如山东新泰市南谷里镇的民俗舞蹈逛荡灯,每年正月初三开始表演,正月十五结束,在本村及邻村进行走街串巷的表演,既给百姓带来了精彩的表演,更送去了节日的祝福。又如,莱芜地区民俗舞蹈花鼓锣子,正月初一过后开始演出,先于本村表演三天,随后再按请贴顺序到外村和集镇上演出,直到正月十六“掩箱息鼓”,花鼓锣子的演出方告结束。另一类则是固定时间表演的民俗舞蹈,通常于固定的一天或连续几天进行表演,其表演范围多于本村进行,而该类舞蹈于春节前后开始操办准备,大部分表演时间集中于元宵节前后,如枣庄地区的鲁南花鼓,通常于元宵节前后进行演出,不但地方特色鲜明,接近生活,能够渲染节日气氛,而且能够体现出鲁南人民的豪爽气质以及浓郁的地方民风,深受老百姓的欢迎。又如聊城冠县柳林花鼓,在古代作为娱神的表演活动,现今则成为了元宵节群众自娱的文化活动。滨州惠民鼓子秧歌,更是于每年正月十四、十五、十六三天,在全县范围内选调秧歌队进城表演,全县城都会置身于秧歌的欢乐海洋。诸如此类在元宵节期间进行表演的民俗舞蹈不在少数,如烟台福山雷鼓、德州德平大秧歌、聊城柳林降狮舞等(详见表1)。
表1山东地区春节期间民俗舞蹈演出时间举要
在中国历史上,以舞达欢、载歌载舞早已成为传统习俗的重要元素。早在远古社会时期,当氏族成员狩猎归来,或战争凯旋,成员便欢聚一堂,相互庆贺,情到深处往往情不自禁,载歌载舞。此外,在当时社会,舞蹈作为重要的艺术形式之一,承担着交流情感、增进友谊、强身健体、陶冶情操、表达爱慕、庆贺丰收等重要作用,是社会生产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而在当代社会中,逢年过节,歌舞游乐,百姓既可作为观众欣赏,更可加入表演队伍载歌载舞,增添了节日间热闹的气氛。在历史的演进中,民俗舞蹈很长一段时间均在相对狭小的范围进行传播,其受众也多为本地百姓。随着时代的变迁,在政府的支持和文艺工作者的努力下,越来越多的民俗舞蹈开始走出深闺,走上舞台,面向更多的观众。
目前,山东地区春节期间的民俗舞蹈,除了在春节期间进行固定表演外,在一些重大活动、文艺汇演、文艺晚会中也能捕捉到它们的身影。通过近几年对春节期间全省民俗舞蹈的观察,不难发现,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对民俗舞蹈的表演具有重要意义,政府主办的民间舞蹈节日汇演形式占据重要地位,尤其是对于一些在全省及全国范围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舞种表现更为突出,例如济南市商河县的鼓子秧歌、烟台市海阳的海阳秧歌、青岛市胶州的胶州秧歌等。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和政策的不断完善和推广,全省各地市不断加强对民俗舞蹈的传承和发展,以“山东三大秧歌”之首的鼓子秧歌为例,商河县的鼓子秧歌在每年的春节已经举办了35届汇演。2015年3月4日(农历正月十四)上午,商河县第35届鼓子秧歌汇演在全民健身广场举行,十余个乡镇代表队参加展演,演出场面宏大、秩序井然,观演群众可达数千。值得注意的是,常规化的展演必然会影响舞蹈的自然传承和发展,加之大部分汇演均以比赛竞技的形式举行,不同地域的舞蹈同台“竞技”,表演风格上的相互比较和借鉴吸收也是必然的,这种影响虽然在短期内不易察觉到,但是经过长时间的发展,其演变是显而易见的。同是山东地区的鼓子秧歌,发源于滨州市惠民县的鼓子秧歌虽在全国范围内的影响力不如商河县的鼓子秧歌,也并未被审批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但其表演风格更加古朴、自然,表演组织单位也大多以村落为主。惠民县的群众舞蹈,主要是各种秧歌,较为流行的有大鼓子秧歌、花篮秧歌,还有龙灯、落子、高跷、芯子等,参加人员多、声势大,元宵节前后天天不断。秧歌队东村出西村入,相互邀请,彼此观摩,深受民众喜爱。在走访与调查中发现,惠民鼓子秧歌虽在当地甚为流行,但由于当地文化领域建设发展较慢,早期也并未得到当地政府部门的重视,因此没有得到像商河鼓子秧歌一样的重视和开发,但也正因如此,少了“外力”的介入,才保持了更为淳朴的表演风格。
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文化艺术也应随着历史的脚步不断变迁。山东地区春节民俗舞蹈,其社会功能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呈现出从祭祀仪式性逐渐向自娱性转变的趋势,这不仅是舞蹈社会功能的转变,更是人们观念与社会文化层次的重要转变。
由于古代社会发展水平低下,封建迷信思想根深蒂固,当民众面对超出自己认知水平的事物时,便将其与神话传说中的鬼神联系在一起。据记载,新泰市杨流镇大洼村的民俗舞蹈百兽图,相传在古代便是祭祀舞种的一种。“百兽图”名曰“图”,其实并非一幅图画,而是一种特有的民间舞蹈。它源起于光绪年间,最早出现在新泰市杨流镇大洼村。传说在清朝光绪年间,大洼村一带暴发瘟疫,天灾人祸,饿殍遍野,当地居民逃荒卖女,生活十分凄惨。怎样才能渡过这一劫难?无助的居民万般无奈转向占卜者求救。占卜者说,八仙是当地居民安乐生活的护佑者。八仙来源于民间传说,是八个求道修仙的人,他们历尽万难、潜心修行,终于修成正果。成仙后,他们仍在人间打抱不平、劫富济贫,得到人们的崇拜。在占卜者的指点下,大洼村的乡亲们以猪马的形式扮起了神话人物,以八仙的形象驱瘟辟邪,祈求吉祥,于是,舞蹈被一代代传承下来,成为山东境内唯一一个同时表现“八仙”形象的古老舞蹈节目。通过调查发现,时至今日,“百兽图”虽然仍然在村子里深受热爱,在初一后至元宵节前演出,一般为九人的演出队,配合多样的服装道具和乐器伴奏,场面热闹喜庆,传递着老百姓祈福、酬神、避灾的愿望,但是,由于当代人们观念的转变,“酬神祈福”远不能跟往日相比,因此在舞蹈表演所呈现出来的差异便是表演程序的简化和表演形式的精简,通过了解发现,当今百兽图的表演中一些主要的表演动作和“阵法”都已失传,演员的唱词也已不全,唱的调子也不规范,最重要的是复杂的道具制作方法已经后继无人,濒临失传。
山东省新泰市的民俗舞蹈逛荡灯风格鲜明,独树一帜,因表演道具的独特而得名。其道具为一巨大人偶,高度约为3.6米,重量约为80斤,头戴乌纱,手捧朝笏,是典型的朝廷命官形象。人偶的头部用陶罐做成,其上凿有两孔为双目,罐内点灯,远观“目光如炬”。陶罐上以粮升作为乌纱帽,下接几凳、圈椅,再由一名壮汉双肩扛起。其外貌高大,威严而又谦恭礼下,将其置入欢庆节日的百姓行列之中,逢商家店铺便躬身礼拜,百姓亦焚纸燃炮。共同欢庆丰年,祈求来年平和、安详。*李群:《齐鲁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山东友谊出版社2010年版,第732页。
逛荡灯作为古老的汉族民间舞蹈,起源于山东省新泰市谷里镇南谷里村,作为一种祭祀类的傩舞,其历史渊源可追溯原始社会图腾崇拜现象。从大汶口文化与龙山文化遗址出土的牛胛骨和鹿胛骨卜骨证实,早在五六千年前,就出现了以舞娱神的“巫”。由此可见,远古社会对“神、鬼”的普遍信奉和崇拜,在一定程度上,可称得上是汉族民间傩舞的萌芽,而逛荡灯中的“大人”形象其原型更是为古代的方相氏。相传,方相氏为驱鬼逐疫之神,深受百姓的信奉,特别是送葬出殡时,大户人家都糊扎高大的方相之相,在仪仗之前为亡灵开路,以驱鬼辟邪。此与《论语》中记载的“乡人傩,朝服而立于阼阶”相吻合。到了隋唐时期,逛荡灯中的“大人”演变成为手捧笏板、戴双翅冠帽、登快靴、着官服的朝廷官员形象,取意“天官赐福”,更是被赋予了三大功能:其一,祝死去的人灵魂安详;其二,驱鬼避邪,祈求全家平安;其三,寓官民同乐。*范德水:《谷里村志》,山东友谊出版社2013年版,第262页。
表2历次《逛荡灯》演出形态比较
综上所述,逛荡灯由过去的祭祀、送葬活动演变为喜庆佳节时的表演性舞蹈,不仅其表演形式上发生了变化,其文化寓意也发生了变化。如今的逛荡灯一般于春节前开始筹备,正月初三开始演出,正月十五结束。原有的旧习俗已不复存在,其祭祀性早已被表演性所取代,被人们视为光明和吉祥的象征,成为人们祈福求瑞的吉祥物,也成为民间游乐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形成了每年固定的演出日期。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民俗舞蹈的传承方式逐渐多元、丰富。在坚守传统家族传承与师徒传承的过程中,拓宽传承范围,使民俗舞蹈在新时期,以全新的姿态接受世人的审阅。民间艺术的发展离不开传承,但对传承的要求又是极为苛刻的。在古代社会,人们把当地特有的艺术形式视为“绝活”,既然是“绝活”,必然是不能让过多的人掌握的绝技。因此,艺术的传承大多是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 。虽然此举较好地保护了本地区特有的艺术形式,其初衷自然无可厚非,但久而久之,长期局限性的传播,无疑阻碍了艺术的普及与推广,特别是当代社会中,艺术若想取得长足进步,必然要以兼收并蓄的姿态,融入整个艺术系统,与其他艺术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完善自身。
值得欣慰的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民俗舞蹈的传统传承模式正发生着相应改变。首先体现于打破家族限制。在古代社会,宗法制具有不可撼动的地位,父死子继,兄终弟及似乎成为了不可违抗的天理。而在民俗舞蹈的传承中,通过对山东地区若干舞蹈的走访调查可以发现更是遵循这一章法,父传子,子传孙,这一点我们在很多民俗舞蹈的传承谱系简表中均能看到。
表3阴阳板舞蹈传承谱系简表
表4 百兽图传承谱系简表
通过以上传承谱系简表(详见表3),我们不难看出,第一代至第三代均采取了家族传承的方式,三代传承人均为父子关系,而自第四代传承人开始,便脱离家族关系,进行师徒传承。当然,对于不同的民俗舞蹈而言,家族传承并不是每一个民俗舞蹈都必须要经历的阶段,相比之下,有许多舞蹈自始至终都未进行家族间的传承,而是以师徒传承的方式延续至今。
在当代社会中,民俗舞蹈的传承多是家族传承与师徒传承相结合,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的进步。早些年间,家族传承是为了保护艺术不被外人占有,而思想开化后的民众,认识到艺术应是大家的财产,而不应由某一家族独有,因此,对于传承人的血缘与远近亲疏的考量,则较为宽松。此外,民俗舞蹈当代社会的传承陷入困境,固守传内不传外的家族传承,不利于舞蹈的长足发展,并且,当代中青年人对于民俗舞蹈热爱程度的降低,使老一辈传承人很难于家族之中物色合适接班人,因此,这也是传承方式多样化的重要原因。
由于山东地区重男轻女思想的长期影响,又因为大部分民俗舞蹈在早期表演中还担负着祭祀的功能,因此,民俗舞蹈传承一直到目前还多为男性表演者,这与目前专业舞蹈圈内“阴盛阳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由于大部分农村的男性劳动力进城务工,因此近几年女性表演者与日俱增,更有一些原本规定由男性表演的舞蹈因人员不足而由女性表演者来替代表演的情况。
表5花鞭鼓舞传承谱系简表
综上所述,传统单一的家族传承方式阻碍其传播与普及,更遏制其正常发展与艺术价值的提升。当代社会的进步,传统的传承模式遭到了颠覆,家族、血缘、地域、性别的限制被逐渐打破,传承方式日益多元化,为民俗舞蹈日后的持续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除此之外,值得关注的是,在功能演变的影响下,更多舞蹈表演的形态也随之发生了变化。据资料记载,早期的民间表演者,多非专业艺人,其动作设计、队形编排、节目组织上都较为简单,且动作重复、单一,如山东新泰市民俗舞蹈逛荡灯,由于道具体型较大,并不适应丰富多变的舞蹈动作,因此,其舞蹈动作极其简单,只有“左右拜步”、“逛荡步”等标志性动作。随着民俗舞蹈逐渐获得多方人士的关注,表演者的自主创作也在潜移默化的进行中。有些舞蹈动作重复单一无疑会拖沓表演的节奏,降低舞蹈观赏性,而随着政府对于传统文化的日趋重视,大量文艺工作者对民俗舞蹈进行挖掘整理,在继承传统、尊重传统的基础上,对民俗舞蹈进行一定的提取和改编,并搬上舞台。一般会对舞蹈的主题动作进行突出,并对重复、冗长的动作进行合理删减,增加表演连贯性。同时,对以往表演中粗糙模糊的动作进行细化,使动作干净利索,整齐划一,从根本上增强了民俗舞蹈的观赏性与艺术价值。这样的“创作”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当地人们对舞蹈的审美,随着时间的推移,舞蹈的表演形式产生了诸多变化,如山东济南长清地区民俗舞蹈手龙绣球灯舞,当地文化局为使其适应更大的演出场地的表演,便委派专业文艺工作者对其表演规模进行调整,使它从原来街头巷尾的小型扮玩式的一条“龙”配九“珠”,逐渐发展成为广场或舞台式的二条“龙”配二十“珠”,四条“龙”配四十“珠”的大型舞蹈表演艺术。又如,济南商河县花鞭鼓舞,在舞蹈家张毅的改良下,加长鼓穗,并固定于身,左手与下肢因此得到了解放,动作干净利落,技艺性增强。1957年,张毅参加了第六届世界青年联欢节,在花鞭鼓舞基础上改编创作的《长穗花鼓》获得了“世界青年艺术节”金质奖,并被评为中华民族20世纪经典舞蹈作品之一。*张明春:《老经典:张毅<长穗花鼓>20世纪舞蹈经典作品》,载于《大连晚报》,2013年5月11日,B13版。此外,济南平阴县王皮跑灯更称得上是动作改良的典范,早年的王皮跑灯表演者只有戏中角色而已,掌“纛”字大旗者1人为青年壮汉,王皮是领舞者,手持伞灯走在队伍前列,后随身着戏装的十八大姐,小郎手持拂尘来回穿插,在大街上边表演、边唱边行进,队形变化较为简单,而经过文艺工作者的改良后,现在表演的王皮跑灯,舞伞灯者20男青年,扎白色头巾,戴额子,穿白色对襟上衣,白色彩裤,系红色腰箍、黑色快靴,左手握“伞灯”,动作洒脱刚健。舞花灯者20名女青年,梳一条大辫,左鬓戴红色绒花,穿红色偏襟褂,红色彩裤,绣花鞋上系红缨,系金边黑丝绒围兜,右手“持彩色开扇”,左手持“花灯”,动作娇柔俊俏。小顽童多系丑扮,动作跳跃,翻滚腾跃,表演诙谐。
当然,民俗舞蹈除了在师徒传承与家族传承中延续血脉外,更利用了一切行之有效的途径进行传承、传播,其中一种则是作为教育内容进入校园进行传承。可喜的是近几年对传统民间舞蹈的保护意识不断加强,许多民间舞蹈,比如淄博磁村花鼓、花鞭鼓舞等都走进了当地的小学、中学。早在上个世纪,老一辈舞蹈艺术家便看重了民俗舞蹈独特的艺术魅力与训练价值,他们通过田野考察,将民间舞蹈的精华进行提炼,经过改良后将其纳入舞蹈类专业教学体系中;另一种使民俗舞蹈走出深闺的方式则是将其作为舞蹈素材,加以创作搬上舞台,如山东艺术学院舞蹈学院原创作品《脊梁》,提取了山东鼓子秧歌的动作元素,《春知沂蒙》则是提取了胶州秧歌的动作元素。除此之外,如《老伴》、《翠狐》等均是以山东民俗舞蹈动作为元素,进行艺术创作的范例。
民俗舞蹈在中国千百年的历史长河中,凭借着自身强大的生命力渡过难关,一路走到今天。可在21世纪,却难以找到民俗舞蹈的容身之所,着实令人唏嘘。
一门艺术历经千年流传至今,其艰辛不易可想而知,在漫长的传承过程中,多少位传承人、老艺人,呕心沥血才保全了它完整的风貌,使我们当代观众可以重温那段封尘的历史,去感受那充满厚重历史气息的艺术形式。当下民俗舞蹈的生存环境极不乐观,不知当年传承舞蹈的古人看到这般光景,心里会作何感想?时下的文艺工作者,虽说也意识到了民俗舞蹈濒临失传的严重性,可凭借个体微薄的力量终究无法力挽生存危机的狂澜,只能短暂地延续着民俗舞蹈的生命,并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症结。
面对如此窘迫的现状,民俗舞蹈是否应自暴自弃,放任不管呢?民俗舞蹈是否还存在着自强求生的可能?笔者认为这种可能性绝对是存在的。首先,民俗舞蹈的文化价值已逐渐被人们所认可,虽然目前这种认可多停留于专业人士之中,尚未在广大群众中普及,但久而久之,随着民俗舞蹈文化价值的不断被挖掘,民众对于其熟识程度与支持程度也应有所上升。其次,民俗舞蹈依托传统文化底蕴,但不能一味地固守传统,而是应对传统文化进行辩证继承,吸取传统文化中有利部分,摒弃不合时宜部分,在尊重历史、尊重传统的基础上,对现今的舞蹈形式、内容,进行合理调整,使其既彰显传统文化特色,更能体现当下时代特征。最后,民俗舞蹈还应像其他艺术门类或舞蹈种类学习,当下的文艺舞台,不再是传统的你方唱罢我登台的固定模式,更多的是不同艺术门类同台竞技。在现阶段,民俗舞蹈应在保持其原汁原味独特性不被破坏的前提下,积极向社会靠拢,向大众靠拢,吸取其他艺术门类的优点,用于改善自身的不足,填补空白,从根本上完善自我。
总之,如今山东地区春节期间的各项风俗习惯,基本上是遵循前人的传统,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而中国幅员辽阔,各地区庆祝春节的习俗,既有统一的主题,又有因地制宜的地方性习俗,因此,各地区、各民族都极力以节日的方式凸显地方特色,展现当地独特的风土人情,如蒙古族的那达慕、傣族的泼水节、彝族的火把节等家喻户晓的民族节日,经过不断发展,其影响力早已突破民族与地域的限制,成为当地旅游产业独特的卖点,吸引了无数游客流连忘返。山东地区以汉族人民居多,汉文化占有主导地位,汉族传统节日,如蜡祭、祭灶、春节、元宵、社日、端午、清明、中秋、重阳等,均是在山东地区较为常见的传统汉族节日,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当属春节,山东地区春节期间民俗舞蹈的表演热潮,更成为山东独树一帜的地方标识。在中国的许多地区均有春节期间民俗舞蹈表演的风俗,但山东地区深受齐鲁文化的影响,其民俗舞蹈种类的丰富,因此,每年山东地区的春节,不仅是合家团聚的时节,更是民俗舞蹈集中展示的契机,而山东地区的民俗舞蹈的多样性,更使得春节增添了几分温情,充盈了节日的内涵。传统春节与民俗舞蹈的相得益彰,不仅使节日的形式与内容得到丰富,更使得舞蹈获得了千载难逢的表演机遇。民俗舞蹈春节期间的表演,不论是伴随着百姓拜年队伍进行的游街表演,还是固定于广场、庙前等地的集中展示,在节日的衬托下,更加生动、鲜活,热情。最为重要的一点是,春节期间民俗舞蹈的表演通常都与其他民间艺术形式相结合,较为常见的则是与舞龙、舞狮、旱船、锣鼓乐队共同表演,这样一来,较之舞蹈的单独展示,更能体现其艺术魅力,其观赏性也获得了极大提升。
(责任编辑:郑铁民)
10.3969/j.issn.1002-2236.2016.03.008
2016-02-14
孟梦,女,山东艺术学院舞蹈学院讲师。
范文昊,男,山东艺术学院舞蹈学院2014级研究生。
J722.21
A
1002-2236(2016)03-004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