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译者目的比较郑振铎译《飞鸟集》和冯唐译《飞鸟集》

2016-10-25 18:27梁晴晴汪桂芬
安徽文学·下半月 2016年12期
关键词:飞鸟集郑振铎冯唐

梁晴晴 汪桂芬

武汉工程大学外语学院MTI中心

从译者目的比较郑振铎译《飞鸟集》和冯唐译《飞鸟集》

梁晴晴 汪桂芬

武汉工程大学外语学院MTI中心

诗歌是特殊的文学体裁,它以精简的形式和特殊的诗学范式,概括诗人的人生经验,抒发诗人的情感态度,彰显诗人的写作风格。因此,在翻译实践中,诗歌翻译的特殊性不言而喻,其研究意义和价值深远。在翻译目的论指导下,分别探究郑振铎和冯唐两位译者在翻译印度诗人泰戈尔的诗集Stray Birds时的翻译目的,分析二者的翻译目的如何影响各自的翻译策略和具体翻译方法,观察比较翻译策略的不同对译文创作的影响。

译者目的 郑振铎 冯唐 飞鸟集 翻译策略

一、前言

诗歌翻译是一种特殊的翻译实践,译者的翻译目的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译文的重构。泰戈尔是诺贝尔文学奖的亚洲第一人,其英文诗集Stray Birds以其短小精湛的结构、清新脱俗的语言备受世界读者的推崇。这本诗集的中文翻译版本也层出不穷,包括较早的20世纪20年代郑振铎译本 《飞鸟集》、20世纪50年代周策纵译本《失群的鸟》以及较近的庄雅惠译本、徐翰林译本、白开元译文、吴岩译本等。其中郑振铎的《飞鸟集》译本公认是国内多个译本中水平最高的译本。可最近,作家于冯唐2015年最新出版的译本《飞鸟集》一经问世就掀起了轩然大波,对其译本的评价呈现两个极端,有人认为其是对经典的亵渎,是文学翻译界遭遇的一次“恐怖袭击”,①人民日报就曾发表题为《莫借“翻译”行“篡改”(文化世相)》的评论文章对其译作进行批评;但也有人认为他的译本是迄今为止最好的中文译本,例如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李银河在微博上发表题为 《冯唐的译本是〈飞鸟集〉迄今为止最好的中文译本》②对其译文大加赞扬。目前对冯译的评论,主要是拿郑振铎先生的译本进行比较分析的。鲜有从翻译理论的视角,对两个译本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因此,所提出的两者的差异和优劣的评定才难以具有说服力。本文根据德国功能翻译学派的目的论,欲从译者的翻译目的角度出发,对郑译和冯译部分诗歌进行比较研究,试图从译者目的看翻译策略,探讨两个译本差别的内在原因,以期对这两个译本的比较研究提供一定借鉴。

二、翻译目的论

目的论英语为Skopos theory,是德国翻译理论学者汉斯·弗米尔 (Hans Vermeer)和凯瑟琳娜·赖斯(Katharina Reiss)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提出的一种翻译观。其中skopos借用希腊语语,本意为“目的”的意思。该理论的出现,反映了翻译思想和翻译研究的新趋势,人们不再津津乐道于原文与译文的语言对等程度、忠实程度,而是开始关注影响翻译文本产生的外在因素,比如其背后的动机、意识形态、文化环境等对翻译活动的影响。Skopos一词最早由弗米尔引入翻译理论,用来表示译作的目的和翻译这一行为的目的的专业术语。目的论被视作翻译行为论的一部分。目的论探讨的是建立在源语文本上翻译行为,这一行为需要协商和执行,且有明确的目的和预期结果。弗米尔称译文为translatum,并认为译文必须要符合预定的目的,即必须要“功能充分”。决定任何翻译过程的根本原则是翻译行为的目的。弄清楚翻译原文的目的以及译文的功能对于译者而言至关重要。根据目的论,所有的翻译活动都有三个指导性思想:实现目的(skopos rule),保证连贯(coherence rule)、遵守与译文忠信(fidelity rule)③,这三个指导思想就是所谓的“目的论三原则”。其中,实现目的是翻译的基础,是第一原则,它决定了译者对翻译方法或者翻译策略的选择,即“目的决定手段”③。也就是说译者为了某个特定目的而翻译了某一文本,这个特定文本也能服务于这个目的④。这里所说的“翻译的目的”至少包括三个方面:翻译人的宏观目的、所译文本的目的(如提供信息、说服读者、娱乐读者等)、某个具体翻译策论要达到的特殊目的等,例如为了说明一种语言语法结构的特殊,在翻译时忽略常用的翻译技巧而按照源语结构进行直译。无论出于哪个方面考虑,译者在翻译的时候都会带有一定的目的,会在译文中有所反映,不同目的也会对译文产生不同的影响。可以说,翻译过程就是译者根据自己的目的进行行文和措辞选择的过程,译文就是各种动机相互作用的结果⑤。第二条原则要求译文连贯,也就是实现文本内部的思想统一连贯(intra-textual coherence),译文考虑目的语读者的需求、背景、文化水平等因素,以使读者可以理解和接受,在目的语读者的社会、文化和交流环境中是有明确的意义的。忠信原则要求原文和译文存在跨语言的连贯性(intertextual coherence)。强调原文与译文间必须连贯,具体而言,指下述各方之间的连贯:(1)译员从原文接收到的信息;(2)译员对信息的解读;(3)为译文读者所传递的信息。忠信原则并未指明这种连贯关系到底应该是怎样的,但可以推测忠信的程度要由翻译目的和译者对原文的理解来决定。这种按重要程度的排序意味着:连贯原则与忠信原则都必须服从于目的原则。目的论的重要优点之一在于允许原文基于译文之目的和译者之任务而采取不同的翻译方法和翻译策略。那么基于译者不同目的之下产生的不同译本间的比较也就有了可依之据。

三、郑、冯两译者翻译《飞鸟集》目的性

(一)郑振铎的翻译目的

郑振铎不仅是一位文学造诣颇深的创作家,也是对翻译事业贡献卓著的翻译家。他的翻译见解和实践成就可以从20世纪20年代起对泰戈尔作品的译介工作中一探。泰戈尔的诗歌充满了爱和美,闪烁着艺术和人文的光芒,郑振铎希望通过自己的翻译,将诗歌中蕴含的对爱和自由的向往和追求传递给五四时期对自由和美充满渴求的中国青年。当时他是五四时期文坛上的主力军,大力倡导新文化和新文学运动。他翻译最大的特点就是其强烈的目的性,在《盲目的翻译家》一文中,郑振铎曾这样说:“翻译家呀请先睁开眼睛看看原书,看看现在的中国,然后再从事翻译。”⑥这是他的呐喊也是他翻译理念的体现,他强调译文要经世致用,要“有所为”。在原载于1922年8月11日《文学旬刊》第46期的文章《无题》中,郑振铎提出翻译的两种目的:“现在的介绍,最好能有两层的作用:(一)能改变中国传统的文学观念;(二)能引导中国人到现代的人生问题,与现代的思想相接触。”⑦“五四”时期的新文化运动中,白话文运动首当其冲。作为用白话文翻译《飞鸟集》的第一人,郑振铎不仅旨在介绍外来文化,洗涤陈旧思想,还试图通过翻译外来文学作品引进新的文学样式,摒弃传统诗歌形式,引入散文诗这一全新的文学形式。“小诗在中国是古已有之的,它的出现正是在文学传统的枝丫上开出的一个现代的新萌芽”⑧《飞鸟集》中小诗的出现,激起了文人对小诗的创作兴趣,促进了中国现代小诗的发展。

(二)冯唐的翻译目的性

冯唐也是一名作家,他的作品以充斥着浓烈的荷尔蒙和流氓式的青春情怀著称。他还是一名诗人,出过诗集《冯唐诗百首》,创立了中文超简诗派。冯唐说自己“写诗第一,小说第二,杂文第三,其实我是个诗人”⑨,由此可见,他对自己的诗是多么自信。不论是诗人还是作家,冯唐都有着较高的曝光率和关注度。而冯唐翻译《飞鸟集》,自然也有明确的目的性。冯唐译《飞鸟集》最初的目的应该只是应出版社的请求以及为丰厚的翻译酬劳所吸引。冯唐是诗人,冯唐译诗也有一套自己独到的翻译理念。冯唐所谓“有我”,指的不仅是译者在两种文化中周旋时,为还原原作精神所进行的主观努力,同时,也指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有实现自己的诗学追求的自由。冯唐的翻译理念,当然把这也可看做是冯唐本人翻译《飞鸟集》的个人目的。我手书我心,人生一快事。

四、译者的翻译策略

(一)直译和意译

郑振铎翻译《飞鸟集》的目的在于介绍引进外国文学,促进本国新文学的发展,他主张翻译要尽量忠实的呈现原文的原貌,主张以直译为主,郑振铎在翻译《飞鸟集》时主要运用了直译,以忠实还原原文的意思、形式和风格。冯唐在译《飞鸟集》时的目的与郑振铎相差甚远,他追求翻译时的“有我”,译文更多地是一种自我意志的彰显,在翻译时采取的更多地是一种意译。

例1:“Stray birds of summer come to my window to sing and fly away.And yellow leaves of autumn, which have no songs,flutter and fall there with a sigh.”⑩(第1首)

“夏天的飞鸟,飞到我窗前唱歌,又飞去了。秋天的黄叶,它们没有什么可唱,只叹息一声,飞落在那里。”⑩(郑译)

“夏日的飞鸟来到我窗前,歌笑翩跹消失在我眼前,秋天的黄叶一直在窗前,无歌无笑无翩跹坠落在我眼前”⑨(冯译)

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在郑振铎的译文中,译者完全是按照原文的内容来翻译的,原文中的“to sing and fly away”,郑振铎的翻译是“唱歌,又飞去了”。冯唐的译文则除了“歌,消失”的翻译外,还增译了“笑,翩跹”。冯唐此处的增译可以看做是译者为了与下面“无笑 无翩跹”的翻译达成一种前后照应所采取的手段。而对于将译介视为首要目的的郑振铎来说,显然他会更加尊重原文的内容,避免增添。同样的对于原文“flutter and fall there with a sigh”,郑的翻译是“只叹息一声,飞落在那里”,冯的翻译是“无笑 无翩跹 坠落在我眼前”。“sigh”的解释为“叹息,叹气”,郑的翻译自然没有任何异议,冯译为“无笑”,此处我们可以试考虑“叹息”是否可与“无笑”化为对等呢?“无笑”可以是“叹息”的一种表现形式,但绝非一种对等。当然冯唐的这种增译我们可以理解为这是译者对译文诗歌在形式上的关照,当然译者“有我”与“快意”的翻译目的是译文形成的最大推手。二者翻译目的的差别,是造成两篇译文在内容上有所区别的主要因素。

例2:“‘You are the big drop of dew under the lotus leaf,I am the smaller one on its upper side,′said the dewdrop to the lake.”⑩(第88首)

“露珠对湖水说道:‘你是在荷叶下面的大露珠,我是在荷叶上面的较小的露珠。’”⑩(郑译)

“‘你是莲叶下面最大一颗露水 我是莲叶上面最小一颗露水。’露水告诉湖水。”⑨(冯译)

这首译文郑译和冯译比较,对“the smaller one”的翻译有明显差别,郑的译文是“较小的”,冯的译文是“最小的”,我们知道在中文表达习惯中,尤其在诗歌这种极考验语言功力的体裁中,比较级的使用十分少见,而郑振铎出于译介的目的,在翻译这篇时,采取了直译策略,保留了原文本的形式特征。

例3:“The world puts off its mask of vastness to its lover.It becomes small as one song,as one kiss of the eternal.”⑩(第3首)

“世界对着它的爱人,把它浩瀚的面具揭下了。它变小了,小如一首歌,小如一回永恒的接吻。”⑩(郑译)

“大千世界在情人面前解开裤裆

绵长如舌吻

纤细如诗行”⑨(冯译)

从字面意义上看这首诗歌的译文,郑译没有任何的偏颇,反观冯译,似乎有值得商榷之处。原文中的“mask”、“song”郑直译为“面具”、“歌”,冯则译为“裤裆”、“诗行”。首先就意思而言,英文单词“mask”并无“裤裆”之意,冯唐的翻译完全可以视为一种再创作;其次就原文本诗人泰戈尔而言,他写这首诗歌,恐怕也并非有将“mask”视为“裤裆”来抒情言志的想法,可以说冯唐的这一译文与泰戈尔原文的诗歌风格有云泥之别。两个译文之所以相差甚远,译者的翻译目的影响巨大。郑振铎目的在于通过翻译,传递泰戈尔诗歌中爱与美的精神,尽可能的还原原文的艺术风格;冯唐的翻译更倾向于自我风格的张扬,翻译的目的也更倾向于表现自我,故而采取了一种最大化的意译。

(二)力求押韵与散文诗化

冯唐在其《翻译泰戈尔〈飞鸟集〉的二十七个刹那》中说到,“我没问到,泰戈尔的孟加拉文诗歌是否押韵。但是泰戈尔的英文翻译是不押韵的,郑振铎的汉语翻译是不押韵的,无论英文还是中文都更像剥到骨髓的散文。我固执地认为,诗应该押韵。诗不押韵,就像姑娘没头发一样别扭……我越来越坚信,押韵是诗人最厉害的武器。有了押韵,诗人就可以去征服世界去了。”⑨冯唐坚信既是诗歌就必须要押韵,他不满意郑振铎不押韵的《飞鸟集》,所以他的翻译目的之一就是他要翻译一个全篇押韵的《飞鸟集》。而五四时期正是白话文方兴未艾之时,郑振铎翻译《飞鸟集》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就是为了推行白话文,推行一种全新的散文诗体的文学

形式。两者翻译目的的不同,自然会造成各自译文的差异。试看:

例1:“Let life be beautiful like summer flowers and death like autumn leaves.”⑩(第82首)

“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⑩(郑译)

“愿生命灿若夏花 愿死亡美如秋叶”⑨(冯译)

在翻译这首诗歌时,郑振铎为了表现散文诗化的艺术形式,表现深刻的哲理,他将修饰“summer flowers”的“beautiful”翻译成“绚烂”,表现生的热烈,下句的“静美”与之对照,短短两句饱含人生不尽的哲理。因为译者的目的是散文诗这种新的文学形式的译介,因此并不像冯译那样过于注重诗歌的押韵。

例 2:“The great earth makes herself hospitable with the help of the grass.”⑩(第91首)

“大地借助于绿草,显出她自己的殷勤好客。”⑩(郑译)

“有了绿草 大地变得挺骚”⑨(冯译)

例 3:“The night kisses the fading day whispering to his ear,‘I am death,your mother.I am to give you fresh birth.’”⑩(第一百一十九首)

“夜与逝去的日子接吻,轻轻地在他耳边说道:‘我是死,是你的母亲。我就要给你以新的生命。’”⑩(郑译)

“白日将尽 夜晚呢喃 ‘我是死啊,我是你妈,我会给你新生哒。’”⑨(冯译)

例2与例3在分析比较时,有一个显著的相似点,那就是对比。

郑振铎,冯唐的这两篇译文都给人一种与文学艺术相距甚远的世俗气息。这也不难理解,冯唐的翻译目的本就是要力求诗歌的押韵,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他在翻译例2中的“hospitable”一词时,舍弃了其原本“好客”一意,将其翻译成与“草”押韵的“骚”字。在例3中为了达到押韵的目的,使用了传统诗歌创作中不会出现的网络词汇 “哒”。郑振铎的翻译目的不在押韵,因此这种为求押韵不惜减少诗意的行为在他的译文中并无体现。不同的翻译目的,促使各自采取不同的手段以满足翻译需要,这正是造成译文差异的重要原因。

五、结语

从目的论角度出发,探究译者的翻译目的,翻译目的对于译者采取进一步的翻译策略有至关重要的影响。郑振铎与冯唐由于在翻译泰戈尔《飞鸟集》时的翻译目的不同,因而各自采取了不同的翻译策略,生成了截然不同的译本。脱离两译者的翻译目的,仅仅停留在对两个译本词句表面的对比,难以揭示译本本质的区别,也就难以形成深入客观的评价意见。

注释

① 莫借“翻译”行“篡改”(文化世相)[N].人民日报, 2015-12-24.

②http://weibo.com/p/230418473d53360102wa86.

③Reiss k.Hans Vermeer Grundlegung einer allgemeine Translationstheorie[M].Tubingen:Niemeyer,1984.

④Vermer H J.Skops und Translationsauftrag-Aufsatze [M].Heidelberg:Universitat,1989.

⑤ Basil H,Ian Mason.Discourse and the Translator[M].Shanghai: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2001.

⑥ 陈富康.中国译学理论史稿[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

⑦郑振铎.郑振铎全集(第三卷)[M].石家庄:花山文艺出版社,1998.

⑧张羽.泰戈尔与中国现代文学[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4.

⑨ 泰戈尔,著.冯唐,译.飞鸟集[M].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2015.

⑩泰戈尔,著.郑振铎,译.飞鸟集[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0.

本文研究受湖北省省属高校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编号:鄂教研〔2012〕3号)专项资助,特此致谢

梁晴晴,武汉工程大学外语学院翻译专业硕士(MTI)2015级硕士生;通讯作者:汪桂芬,武汉工程大学外语学院副教授,翻译专业硕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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