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教育合作“靶标”国家数量问题探究*

2016-10-19 06:25刘志民胡顺顺
重庆高教研究 2016年5期
关键词:靶标一带一带一路

刘志民,胡顺顺,刘 路

(南京农业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5)



“一带一路”教育合作“靶标”国家数量问题探究*

刘志民,胡顺顺,刘 路

(南京农业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5)

“一带一路”为推动沿线国家的教育合作提供了良好机遇,然而,目前面临的现实问题是,沿线国家范畴没有明确界定,掣肘沿线国家教育深度合作的推进。若按古代丝绸之路的历史渊源,“一带一路”涉及约59个国家;若按“一带一路”的官方地域表述,则涵盖90个国家;学界更有“17个重点国家”之说、“64个板块国家”之说和“不限定国家”之说等多种见解。综合考虑历史沿革、战略内涵等因素,本文认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至少应有73个,即“73+”之说,主要包括亚、欧、非3大板块,其中东亚2国、东南亚11国、南亚7国、中亚7国、西亚18国,中东欧20国、西欧4国和南欧2国,再加非洲2国。“73+”意味着“一带一路”沿线教育合作的“靶标”国家是一个底数为73的非限定值,沿线国家的教育深度融入可先从这73个国家入手。

一带一路;教育合作;靶标国家;数量

“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建设对中国外交战略转型、经济布局优化和整合亚欧大陆资源意义重大。正如Shannon Tiezzi所言,“一带一路”倡议是一个正在崛起的全球大国希望利用其经济优势维持国内经济基本目标及获得外交政策目标,而马歇尔计划是帮助美国建立成为一个真正的超级大国,二者很相似[1]。“一带一路”倡议如果成功,将使中国的经济和外交力量在欧亚得到整合。在中国领导人看来,他们在做的是欧亚大陆的整合而不是划分界线,是专注于经济增长,而不是政治影响力[2]。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重大战略构想,“一带一路”也为推进沿线区域教育交流合作与开放融合提供了发展契机。沿线国家的教育合作与共同行动,既是“一带一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又能为“一带一路”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然而,令人困惑的是,迄今为止尚缺乏明晰的沿线国家范畴,“一带一路”教育互动的沿线“靶标”国家数量亟待明确。

一、“一带一路”官方解释性表述理论上涵盖的国家数量范畴

201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以下简称《愿景与行动》)中指出,“一带一路”贯穿亚欧非大陆,一头是活跃的东亚经济圈,一头是发达的欧洲经济圈,中间广大腹地国家经济发展潜力巨大。丝绸之路经济带重点畅通中国经中亚、俄罗斯至欧洲(波罗的海);中国经中亚、西亚至波斯湾、地中海;中国至东南亚、南亚、印度洋。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点方向是从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到印度洋,延伸至欧洲;从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到南太平洋[3]。

根据《愿景与行动》中的表述,“一带一路”倡议重点涵盖了中亚、西亚、东南亚、南亚、中欧、西欧、北非以及南海周边地区。这一区域几乎横贯整个欧亚大陆,连接了东西两个活跃的经济圈。未来,“一带”将以沿线核心城市为依托,打造出新亚欧大陆桥等国际经济合作走廊;“一路”则以沿线重点港口为节点,共同建设一个安全高效的海上通道。

这意味着在“一带一路”倡议的官方表述中,其沿线国家包括亚洲全部的46国和欧洲全部的44国,总共可能涉及90个国家。因此,官方给出的仅是宽泛的区域范围,而非精确的国家范畴,国家数量边界模糊不清。

二、“古代丝绸之路”历史渊源实际上所涉及的国家范畴

古老的丝绸之路刺激了沿线的文化增长和经济繁荣。2014年6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为纪念古代丝绸之路的历史重要性,把横贯欧亚大陆的丝绸之路贸易路线确定为世界遗产[4]。丝绸之路作为古代中国与周边及西方国家贸易的商路,分为“陆上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德国地理学家Fendinand von Riehehofen将这条商路命名为“丝绸之路”后,遂被广泛接受[5]。

“陆上丝绸之路”是连接中国腹地与欧洲诸地的陆上商业贸易通道,形成于公元前2世纪与公元1世纪间,直至16世纪仍保留使用。它以西汉时期长安为起点(东汉时为洛阳),经河西走廊到敦煌。从敦煌起分为南北两路:南路从敦煌经楼兰、于阗、莎车,穿越葱岭(今帕米尔高原)到大月氏(今阿姆河北岸)、安息(今伊朗),往西到达条支(今伊拉克境内)、大秦(古罗马);北路从敦煌到交河、龟兹、疏勒(今喀什地区西北部),穿越葱岭到大宛(今乌兹别克斯坦费尔干纳盆地),往西经安息到达大秦。丝绸之路还先后到达中亚的大宛、康居(苏联撒马尔罕)、大夏(今阿富汗),以及西亚和南亚的阿萨息斯(今伊朗)、身毒(今印度)等国[6]。同时,北方还有从内蒙古燕山沿线,经蒙古高原、南俄罗斯草原到中亚、西亚、地中海沿岸的“草原丝绸之路”。

“海上丝绸之路”是由日本学者三杉隆敏在其著作《探索海上丝绸之路》中提出,此后被学界广泛接受[7]。该路主要以南海为中心,往南到东南亚诸国,西达印度、波斯,北通朝鲜、日本,是古代中国与朝鲜、日本和东南亚、南亚、北非等联系的海上重要通道。

这意味着,按照古代丝绸之路的渊源,“一带一路”至少涉及亚洲全部的46国,非洲的肯尼亚、埃及两国,欧洲地中海沿岸的9国以及俄罗斯与乌克兰两国,共计59国。

三、学界对“一带一路”“靶标”国家范畴的不同见解

“一带一路”倡议的显著特点就是其开放性、漫长性和复杂性,不同学者对其“靶标”国家的量化边界难免会有不同的看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17个重点国家”之说

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网站为促进“一带一路”倡议的宣传和建设,特设立了“一带一路”倡议专题,其中一篇题为《习近平邀请哪些国家共建“一带一路”》的文章对其沿线重点合作国家进行了描述。文章称“一带一路”沿线被习近平主席邀请的有:塔吉克斯坦、马尔代夫、斯里兰卡、印度、蒙古、韩国、荷兰、法国、德国、比利时、俄罗斯、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土库曼斯坦、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17个国家,这些国家的总人口占世界的47.4%,面积占全球的25.9%,经济总量占世界的27%,作为“一带一路”重点合作国家,将会在全球产生巨大的影响[8]。

(二)“64个板块国家”之说

公丕萍、宋周莺等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记为64个,分区域划分为6大板块,分别是蒙俄(蒙古、俄罗斯)、中亚(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东南亚(越南、老挝、柬埔寨、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文莱、菲律宾、缅甸、东帝汶)、南亚(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阿富汗、尼泊尔、不丹、斯里兰卡、马尔代夫)、中东欧(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塞尔维亚、黑山、马其顿、波黑、阿尔巴尼亚、爱沙尼亚、立陶宛、拉脱维亚、乌克兰、白俄罗斯、摩尔多瓦)、西亚及中东(土耳其、伊朗、叙利亚、伊拉克、阿联酋、沙特阿拉伯、卡塔尔、巴林、科威特、黎巴嫩、阿曼、也门、约旦、以色列、巴勒斯坦、亚美尼亚、格鲁吉亚、阿塞拜疆、埃及)[9]。邹嘉龄、刘春腊等同样也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范围划定为64个,且划分方式与国家皆相同,唯一不同的是邹嘉龄等人的文章对64国名单用表格进行了呈现[10]。

宿迁商务局网站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处也发布了题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名单》的文章,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也划为64个,分别是:东南亚11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东帝汶)、南亚7国(尼泊尔、不丹、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马尔代夫)、中亚6国(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西亚18国(伊朗、伊拉克、格鲁吉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土耳其、叙利亚、约旦、以色列、巴勒斯坦、沙特阿拉伯、巴林、卡塔尔、也门、阿曼、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科威特、黎巴嫩)、中东欧16国(阿尔巴尼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保加利亚、克罗地亚、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其顿、黑山、罗马尼亚、波兰、塞尔维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独联体4国(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摩尔多瓦)、其他2国(埃及、蒙古)[11]。

宿迁商务局网站公布的国家数量与公丕萍等人所列的国家数量是相同的,且国家也一致。但是二者对其区域的划分略有不同,如宿迁商务局网站将阿富汗列为中亚板块,将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摩尔多瓦单独列为独联体国家,而公丕萍等人将阿富汗归为南亚,将白俄罗斯、乌克兰、摩尔多瓦列为中东欧,将俄罗斯和蒙古单独列出。

(三)“不限定国家”之说

2014年8月,中国经济网发表《习近平提战略构想:“一带一路”打开“筑梦空间”》一文,文章对习近平主席在中阿合作论坛第六届部长级会议上有关“一带一路”倡议的讲话进行了针对性解读,指出“一带一路”是开放包容的经济合作倡议,不限国别范围,不是一个实体,不搞封闭机制,有意愿的国家和经济体均可参与进来,成为“一带一路”的支持者、建设者和受益者[12]。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张蕴岭院士在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举办的“一带一路”倡议构想研讨会上提到:“一路”是一个开放的概念,不局限于传统的从东南亚出发到非洲的“丝绸之路”,也可以包含东海的日本和韩国等国家。同时他还强调,“一带一路”是中国的提议,但不能为中国专有,我们在落实“一带一路”构想的同时,必须强调共建,强调开放,欢迎所有国家包括现有的国际组织的参与[13]。

此外,持相同看法的还有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金琦。他在2015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上表示,“一带一路”没有严格的地域界限,我们认为只要有互联互通的需要,丝路基金都可以参与相关的项目[14]。

四、“一带一路”教育合作的“靶标”国家数量:“73+”之说

“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涉及国际贸易与投资、国土开发、科教合作、交通运输等领域,在具体合作操作层面,必然要涉及其沿线国家数量问题,教育合作尤为如此,框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可能性边界范围已刻不容缓。

本文认为,在划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量边界时,必须考虑以下几种因素:首先是要符合国家战略需求,否则就会失去其选择的意义;二是要与“古代丝绸之路”渊源有关,否则就不能称之为“一带一路”;三是要体现国家意志,国家已经重点邀请的国家当然应在其列;四是要考虑国际环境和各国的实际情况,既然是开放战略,有些开放度低的国家就暂不列入其中。综合考虑国家战略、历史沿革、国家意志与国际背景,我们认为从教育合作与交流的视角来看,“一带一路”沿线涉及的“靶标”国家至少应有73个[15],简称“73+”之说,遴选理由见表1。

表1 “一带一路”沿线涉及的“靶标”国家及其入选理由

续表

应当说明的是,由于“一带一路”目前还是一个开放型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模式,精确界定其空间范围非常不易。但是,教育在“一带一路”中具有基础性和先导性的作用。从教育合作与交流的视角来看,应当尽快确定一个最低限度值方能与沿线国家合力共建“一带一路”。禁锢于历史渊源,数量会太少,对沿线国家教育合作与交流的覆盖面不足;相反,数量太多,就会淡化“一带一路”的教育特色与意义。而没有国家名录的量化边界,对“沿线”国家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就会无的放矢。只有在一个适度国家数量的基准上,形成一个开放机制,才能深度融入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的大潮流。本文提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73+”之说,意味着“一带一路”沿线教育合作与交流的“靶标”国家数量将是一个基本数为73的非限定值,既不是开集,也不是闭集,而是一个基数为73的半开半闭区间。推进沿线国家的教育融合与发展、资源整合与共享、深度合作与互鉴,可先从这73个国家入手。

[1]TIEZZI S.The New Silk Road:China's Marshall Plan?[EB/OL].[2015-11-15].http://thediplomat.com/2014/11/the -new-silk-road-chinas-marshall-plan/.

[2]STOKES J.China’s road rules:Beijing looks West toward Eurasian integration[EB/OL].[2015-11-14].https://www.foreignaffairs.com/articles/asia/2015-04-19/chinas-road-rules.

[3]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EB/OL].[2015-11-10].http://www.sdpc.gov.cn/gzdt/201503/t20150328_669091.html.

[4]LI P Y,QIAN H,HOWARD K W F,et al.Building a new and sustainable“Silk Road economic belt”[J].Environ Earth Sci,2015(74):7267-7270.

[5]王喜成.历史上的“丝绸之路”及其重要作用[J].许昌学院学报,2015(3):92-97.

[6]潘德深.中国陆、海丝绸之路的开拓[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3(3):114-118.

[7]张勇.略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国家发展战略意义[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5):13-18.

[8]习近平邀请哪些国家共建“一带一路”[EB/OL].(2015-07-12).http://zytzb.gov.cn/tzb2010/bjjd/201507/6e29c74a8 7ef4809827030e2438286eb.shtml.

[9]公丕萍,宋周莺,刘卫东.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的商品格局[J].地理科学进展,2015,34(5):571-580.

[10]邹嘉龄,刘春腊,尹国庆,等.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格局及其经济贡献[J].地理科学进展,2015,34(5):598-605.

[11]“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名单[EB/OL].(2015-04-08).http://www.sqsw.gov.cn/sswj/dwtz/201504/ee26054572a54cdca f72e5ff5f7b1df6.shtml.

[12]习近平提战略构想:“一带一路”打开“筑梦空间”[EB/OL].[2015-11-13].http://www.ce.cn/xwzx/gnsz/szyw/ 201408/11/t20140811_3324310.shtml.

[13]“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研讨会简报[EB/OL].[2015-11-02].http://www.nsd.edu.cn/publications/briefing/2015/0519/ 17417.html.

[14]丝路基金董事长金琦:“一带一路”无地域界限投资有四原则[EB/OL].[2015-11-14].http://finance.people.com.cn/money/n/2015/0312/c218900-26683358.html.

[15]刘志民,刘路,胡顺顺.“一带一路”沿线73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分析[J].比较教育研究,2016(4):1-8.

(责任编辑 蔡宗模)

The Numbers of Target Countries related to the Education Cooperation of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LIU Zhimin,HU Shunshun,LIU Lu

(Colleg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Nanji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Nanjing Jiangsu 210095,China)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provides good opportunities for the the education cooperation of countries along the regions.However,up to now there is no clear map about the numbers of the“target countries”along this region,which hamper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itiative.There should be at least 59 countries if we take historical origin of the ancient Silk Road as a main counting factor and 90 countries if we take into account the related regions potentially covered in the officially declared strategy.Nevertheless,different scholars have argued multiple opinions about it,including the theoretical statements of“the 17 priority countries”,“64 countries”and“un-limited countries”etc.Considering the historical linkage and connotation of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we conclude that the numbers of the“target countries”should be at least 73,which is named as the hypothesis of 73+,which covers regions of Asia,Europe and Africa.In other words,they are 2 countries in east Asia,11countries in southeast Asia,7 countries in south Asia,7 countries in central Asia,18 countries in west Asia,20 countries in central and eastern Europe,4 countries in Western Europe,2 countries in southern European and 2 countries in Africa.The hypothesis of 73+denotes that the number of the“target countries”along the region related to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for education cooperation is a non limiting value but with a fundamental figure of 73,which should be considered as the first group of countries to carry out the deep cooperation of education.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educational cooperation;target countries;numbers

G649.3/.7;G40-052.2

A

1673-8012(2016)05-0007-06

10.15998/j.cnki.issn1673-8012.2016.05.002

* 本文系2016年“一带一路”高等教育国际会议参会论文。

2016-08-20

刘志民(1960—),男,陕西西安人,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教育学院院长,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主要从事教育经济与战略研究;

胡顺顺(1992—),男,安徽阜阳人,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教育经济研究;

刘路(1989—),男,江苏南京人,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教育管理研究。

引用格式:刘志民,胡顺顺,刘路.“一带一路”教育合作“靶标”国家数量问题探究[J].重庆高教研究,2016,4(5):7-12.

format:LIU Zhimin,HU Shunshun,LIU Lu.The numbers of target countries related to the education cooperation of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J].Chongqing higher education research,2016,4(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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