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近代城市陋业在建国初期的根治
——以桂林市毒业、娼业整治为中心

2016-10-18 05:16庞广仪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桂林市桂林

庞广仪

(1.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工商管理系,广西南宁530007;2.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四川成都610065)

论近代城市陋业在建国初期的根治
——以桂林市毒业、娼业整治为中心

庞广仪

(1.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工商管理系,广西南宁530007;2.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四川成都610065)

近代桂林和全国其他城市一样,由于复杂的国内外原因而长期存在着烟毒和娼妓等城市陋业;政府和社会公众对陋业也产生了畸形的物质和精神依赖。新中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顶住政治经济压力,以大无畏的气魄清除社会乱象。在此过程中,桂林市人民政府贯彻中央的精神,放手发动群众,既充分发挥政府和公安机关的中坚作用,又联合多部门开展工作;采取标本兼治的整治措施,着重铲除陋业滋生的根源,严厉镇压顽固不化且民愤极大的毒贩和娼业经营者,同时也解救普通毒贩、烟民和娼妓,更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正确认识城市陋业的毒害性,使全社会自觉抵制和防范陋业。

建国初期;桂林;城市陋业;整治

桂林作为民国后期广西省会,新桂系军阀和各种旧势力根深蒂固。建国初期,桂林市人民政府对于蔓延上百年的烟毒和娼业等城市陋业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整治,荡涤了旧社会遗留的渣滓,赢得了广大人民对新政权的衷心拥护。兹对该段历史及其经验进行探讨,以求教于广大同仁。

一、近代桂林城市陋业蔓延及其原因剖析

近代中国城市中鸦片烟毒、赌场和妓院等陋业场所林立,严重恶化社会风气、毒害人民身心健康。城市陋业既是腐朽的社会制度的产物,也是社会经济畸形发展的必然结果,其中以烟毒业和娼妓业最为猖獗。

(一)城市陋业在近代桂林的蔓延

在烟毒业方面,桂林既是鸦片转运的集散地,也是重要的销售地。桂林之所以成为烟毒集散地,与其地理位置密不可分。近代以降,云贵高原由于特殊的地理和气候条件而成为中国主要的鸦片产地,其中滇土最佳,黔土稍逊;广西西部与滇黔两省相邻,各族农民亦效仿滇黔风气而广种鸦片。桂林是桂北地区水陆交通枢纽,既有水路联接粤港澳,又有湘桂—粤汉铁路联接武汉。所以云贵和本地烟土先大量集结桂林,再转运粤港澳地区和长江沿岸各埠。

同时,作为省会的桂林人口密集、鱼龙混杂,为鸦片销售提供了市场。据新桂系政府数据,1937-1941年,广西主要城市桂林、柳州、南宁、梧州共拥有烟民18,679人,其中桂林市有烟民6,863人,占36.6%,每天交易的烟土超过1,000两。

近代桂林烟毒的销售出现以下特征:

其一,大宗毒品交易都有着浓厚的政府背景。如广西保安司令部副司令姚槐利用职权之便在桂林开设行口,委托亲信秦慎修主持毒品买卖;新桂系政权在崩溃前夕下令开放烟毒以搜刮民财,当时桂林每天销售烟土达2,000两,1949年桂林绥靖公署一次性从外地运进烟土四五百担,配售给烟民和烟贩。①

其二,从事毒品交易的人员众多且成分复杂。不少公职人员如在役士兵、电报员、邮递员和基层公务人员利用职权之便参与鸦片买卖;社会上的烟馆老板、地痞流氓和很多小商小贩都参与鸦片买卖。如盐行街万盛行老板李慎之靠贩毒而成为巨商,他通过拉拢公职人员、地痞流氓和小商小贩而形成了庞大的毒品销售网络,解放后依然顶风作案,利用旧关系网收购鸦片转运到省外上海、南京、广州和市郊临桂大圩、六塘等地。在桂林鸦片行业中号称“四大金刚”的齐炳琨、阳剑秋、谢和敦和廖贵全均有20年以上的贩毒史,除在市内开设烟馆供人吸食外,还以桂林为中心经营多条鸦片转运网络。

其三,贩毒人员以族缘和地缘为凝聚纽带,共同分赃、相互庇护。一些毒贩全家以贩毒为生,世代以此为业。如北门观音阁3号烟贩周五三全家都吸毒、贩毒,受巨额利润的刺激,周家直系、旁系亲戚也多以此为生,邻里也主动为其代买、代卖、代运、代藏烟土。以地缘为纽带贩毒团伙则有柳州帮、湖南帮、全州帮、宾阳帮等。

桂林的娼业在解放前也盛极一时。新桂系当局为了便于管理娼妓而设置“公娼”制度,而且根据娼业、烟毒和赌博“共存共荣”的特点于1927年在訾洲设置“黄赌毒”俱全的“特别区”,1932年改称“特察里”。据1943年统计,桂林特察里有妓女899名,其中歌妓53名,娼妓836名,甚至还养有一些13~16岁的雏妓。②新桂系首领白崇禧之兄白崇勋任掌管“花捐公司”,对在“特察里”进行卖淫嫖娼的行为赋予重税,名曰“花捐”。

尽管当局为了独揽娼业收入而严禁私娼,一经发现即对妓女罚没款项并将其充为公娼。但私娼却纷纷以各种对策进行抵制。几经“较量”之后,双方达成妥协。新桂系当局于1932年制定《取缔私娼暂行办法》,采取“以征代禁”的措施,规定私娼需将收入的一部分送给旅馆和茶房作为“保护费”,旅馆和茶房则从“保护费”中扣除部分款项作为税金上交警察局。“以征代禁”使私娼遍地开花,以致新桂系当局不得不于1936年颁布《广西省管理娼妓及乐户规则》,承认私娼“合法”,但经营者必须先向政府申请营业执照,并按时缴纳税金。

(二)陋业肆虐的主要原因剖析

1.政府当局充当幕后推手使陋业大行其道

晚清以降,国民经济逐渐对陋业形成了严重依赖,鸦片更在民国时期成为在市场上流通的“硬通货”。无法自拔的政府当局只能“监守自盗”,主动参与并操控陋业经营。旧桂系陆荣廷主政下的广西“实以收云南、贵州两省鸦片烟过境税以及公开承包开赌抽捐为主要收入”。③新桂系同样也摆脱不了对陋业经济的依赖,采取“寓禁于征”的方式对毒业赋予重税。兹将20世纪30年代广西“禁烟收入”相关数据整理如图1:

图1 20世纪30年代重要年份广西禁烟收入及其在省税中所占比重示意图

从图1中我们可以看出,1932至1935年,广西“禁烟收入”占据了省税的1/3至1/2,而这些年份正是新桂系在广西统治如日中天之时。1936年“禁烟收入”大幅度下降,这主要是国民党中央为压服新桂系而迫使滇黔外销鸦片绕开广西所致,其结果是新桂系“府库枯竭,军政各费全无着落”,被迫向中央妥协。④

娼业税收(时称“花捐”)虽然不及烟毒之巨,但亦曾占广西省税的10%。就桂林地方而言,警察局曾于1936年从特察里征收28,327元,占警局当年征收总数59,737元的47.4%。⑤由于嫖客多以鸦片助“性”,所以娼业间接带动了鸦片在本地的销售,为政府增加了烟馆捐、烟民开灯吸毒“证照费”等多项收入。

我们今天当然应该公正地评价旧、新桂系的功过,但却也不能回避这一点:桂系军阀的赫赫战功和治桂建树,很大程度上是以陋业经济作为物质基础的。

2.兵荒马乱的社会环境不仅为陋业提供操控者、从业者,而且制造巨大的市场,加剧了社会公众对陋业的经济和精神依赖

陋业虽有暴利,但却是高危行业,寻常百姓并不敢轻易涉足。近代兵荒马乱使大批受过军事训练的亡命之徒携带武器流落民间,他们为解决生计而参与贩毒和控制黄赌毒场所。据原新桂系二号首领黄绍竑回忆,去往滇黔贩卖鸦片的商队每帮人数几百乃至上千人,而且资本丰厚,携带烟土最多者达20万两;由于山高路险、劫匪众多,商队不得不雇佣游兵散勇或者求助正规军的武装护送;黄任连长时曾率部护送商队,曾一次获利3万元,⑥折合时价相当于每个士兵一次性获得155个自耕农1月劳动所得。

乱世中的知识分子和公职人员是陋业的重要“目标市场”。他们作为社会的精英群体,本应在国家和民族复兴中担当重任,但是一些意志薄弱者目睹国势不振、内忧外患的局面后,内心的折磨无从排解,只能从陋业场所寻欢作乐中缓解精神压力。尤其是鸦片进入人体后能够短时间内大幅度为血液供氧,暂时起到增强性能力、安神镇定的功效,更为消极避世、自我麻醉者所极力追捧。

军人和城市底层民众也频频出入陋业场所。他们中的很多人年富力强却又缺乏有规律的性生活和健康的精神生活,心理和生理的双重压力迫使他们从陋业中寻求缓解之道。如抗战时的桂林“特察里”不仅接待了大量的国民党现役军人、游兵散勇,而且还接待过美国大兵和日本侵略者。

二、“标本兼治”整治烟毒业

由于烟毒是近代陋业之首,建国后人民政府的陋业整治工作先从禁烟着手。

(一)釜底抽薪:摆脱对烟毒经济的依赖

如前所述,鸦片之所以流毒百年,主要是对鸦片税收深度依赖的当局充当幕后推手。新中国成立之后,尽管面临着艰巨的财政压力和百废待兴的局面,但政府依然本着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态度,摆脱国民经济对烟毒业的百年依赖。1950年2月2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指出,现在全国人民已得解放,为了保护人民健康,恢复与发展生产,特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成立禁烟禁毒委员会,对制造、贩运、买卖烟土毒品者予以从严惩治。

在禁毒运动中,个别地区没有从政治高度理解中央根治毒品的决心和意义,以致出现沿用解放前“寓禁于征”以解决眼前经济困难的错误做法。对此,最高人民法院于1950年11月下达《处理毒犯应坚决废止专科与易科罚金办法》,要求坚持人民法制的严肃性,对于烟毒犯不得以征代禁,应分别轻重处以徒刑或强制劳动,对于已据有的烟毒资本,可并处罚金。该方法泾渭分明地阐述了新、旧政府禁烟行动的根本区别。

为了从根源上禁绝鸦片,西南军政委员会在1950年从主要鸦片产地滇黔两省缴获毒品94.8万两,烟具22万件,查封烟馆5,400家,查获制、贩烟毒罪犯1万余名,并将1,545万多亩烟田改为粮田。1952年12月12日,政务院和西南军政委员会指示滇黔各地、州、县紧密结合土地改革运动,以广大翻身的贫下中农为依托,严厉禁止在农村种植鸦片。

人民政府果断地切除烟毒与国民经济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确保了后续整治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

(二)从体制内部清除毒业滋长的根源

旧中国政府各职能部门利用职权之便为毒业提供庇护,或者公职人员直接参与贩毒,不仅为毒业蔓延提供保护伞,还严重损毁政府形象。为避免重蹈前车覆辙,桂林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于1949年12月19日联合各界群众召开桂林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会议一致通过“严禁烟赌”的决议,并着重强调职能部门和公职人员在禁毒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因为人民政府对于旧政权遗留下来的公职人员基本上采取了“继续留用”的措施(个别历史问题突出者除外),所以解放初各职能部门人员同样也是鱼龙混杂。一些公职人员继续沿用在旧政府中以权谋私的做法,为毒品贸易提供方便之门。如桂林铁路公安段司机许天佑、许凤岗、胡恒发、孔宪予、丁长福受毒贩拉拢,多次携带烟毒和白面(海洛因)等毒品到湖南和广州等地销售,从中牟取暴利。更有个别公安人员革命立场不坚定,因私受贿赂而释放在押毒贩,或者将缴获的毒品进行变卖。

为了从体制内部清除毒业滋长的根源,从1952年开始,桂林市党委和政府结合“三反”“五反”运动,严肃整顿机关内部不良分子利用职权之便勾结毒贩子制、贩毒的行为。该年7月,桂林市党委和政府将禁毒定为第二位中心工作,指示公安局、法院以80%的力量投入,并强调以政治运动的方式惩处体制内部的涉毒行为和人员。8月10日,桂林市委和政府发布《开展禁毒工作计划》,决定成立市禁烟禁毒委员会,以市长为主任委员,并由公安、民政、司法、检察、税务、铁路、邮政、航运、工会、妇联等部门组成,各区及铁路、公路、航运、商业等系统设立办事处或分会,各部门对禁毒工作实行“四包”——包调查、包破案、包审讯、包结案,一旦发现机关内部人员参与毒业,除开除公职外还要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惩毒贩与教育群众相结合

公安机关在缉拿毒贩的行动中发挥了中坚作用。1950年2月,刚刚成立不久的桂林市公安局立即开展禁烟禁毒工作;同年6月,公安局又根据市委市政府颁布《桂林市查禁烟毒实施办法》,限令制毒、贩毒、吸毒者到各区、街道公安机关登记,同时如实上缴毒品及烟具。公安局侦缉组与派出所的管段民警整日明察暗访,深入发掘毒贩的线索。宾阳帮毒贩黄国俊等11人潜入桂林后,刚准备进行毒品交易就被客栈工人发现并上报公安机关;公安局侦缉人员将黄国俊等人抓捕归案后,立刻对他们展开思想攻势,教育他们立功赎罪;黄国俊等人接受教育后积极配合公安人员工作,两次写信给金城江的周爵卿和吴秉责为首的2个贩毒团伙,“邀请”他们携带毒品来桂林“交易”;周、吴果然中计自投罗网。毒枭李慎之及其贩毒集团在桂林根深蒂固,公安机关历时1年多才将该团伙全部缉拿;该团伙部分成员接受教育改造后表现良好,主动请求担任公安机关线人立功赎罪;公安机关遂派遣他们以贩卖毒品为名去柳州等地“引蛇出洞”,成功诱使三股贩毒团伙中计落网。

在缉拿毒贩初战告捷之后,市政府和公安局进行了工作总结,并一致认为:尽管公安机关屡屡破获毒犯组织,但毒品交易并没有销声匿迹,反而以更隐蔽的形式进行,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毒业有雄厚的“市场基础”,解放前各界人士曾经从中获得直接或间接的物质利益和精神安慰;为此,要消除毒品交易赖以生存的“土壤”,必须教育群众端正认识、自觉行动拒绝毒品。1952年7月,桂林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根据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肃清毒品流行的指示》召开联席会议,决定以禁种、禁贩、禁运、禁吸四管齐下,打一场禁绝烟毒的人民战争。由于涉毒人员众多,政府采取“过去从宽,今后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措施,使涉毒群众放下心理包袱;同时采取惩治与教育相结合的政策,打击少数顽固毒贩,改造教育大多数烟民。⑧8月,政府各机关发动各界群众,连续召开大会宣传禁毒,并将医学知识与典型案例相结合说明鸦片的危害性,表明政府禁毒的决心和政策,消除涉毒群众的思想顾虑,鼓励烟民悔过、家属检举、毒贩自首。

从1952年7月至12月,市委市政府主持的群众禁毒运动共采取各种方式宣传禁毒1,456次,教育群众81,333人次,使广大群众提高了觉悟,认清了烟毒的危害性,摆脱了对毒业的依赖。涉毒群众纷纷在大小会议上控诉因参与贩毒和吸毒而导致卖儿鬻女、倾家荡产的悲剧。通过运动共查清烟毒犯455名(其中逮捕68名,集训101名),登记烟民274名,缴获鸦片256两、白面(海洛因)73两,烟具344件。⑨对于主动登记的烟民毒贩,政府采取人性化处理措施,统一进行教育集训,并配置戒烟丸低价发售给烟民服用,贫困者则减免费用,同时特聘名医为吸毒者免费义诊。⑨经过连续三年的全党动员、全民动手、联防共管,肆虐百年的烟毒终于得到根本性的整治。

新政府整治毒业的效果出乎世人意料。近代广西有名联:“数十年家业,忘却心头,瘾发神疲,叹滚滚钱财何用,想名类巴菰,膏称福寿,种传罂粟,花号芙蓉,横枕开灯,足尽平生乐事,为朝吹暮吹,那怕它烈日风寒,纵妻怨儿啼,全装作天聋地哑,只剩下几寸囚毛,半袖肩膀,两行清涕,一副枯骸。”⑩名联警世,字字沥血,虽三尺之童亦能诵之,但毒业依然肆虐如故。解放仅仅几年,桂林城里不见瘾君子,乡下不见罂粟花果,很多最初并不看好禁毒成效的群众和民主人士不得不对新政府的施政效率心悦诚服。

三、取缔娼业,改造妓女

娼业的整治与毒业整治同步进行。在人民解放军进入桂林之前。控制“特察里”的花捐公司、警察所、地痞流氓和妓馆经营者已经作鸟兽散,留下一批无所依靠的娼妓。桂林市公安局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将娼妓作为特种营业户进行收容管理,教育她们摆脱黑恶势力的控制,回家务农、学习谋生技能或者改良结婚。

为了使娼妓能够安心接受改造,公安局采取了以下措施:派出民警在收容所附近巡逻查夜,一旦发现前来寻花问柳的嫖客立即扣留教育,并登记其姓名、职业、年龄、住址;如果嫖客是公职人员或学生,则通知其所在单位前来领人并协同民警进行教育。此举目的是使嫖客顾忌到自己的社会声誉而收敛不法行为。⑪

但是,娼业历史久远,近代社会更对其存在经济与精神依赖,以致人民政府初期整治成效相当有限。一些娼妓表面上接受政府改造和教育,但很快重操旧业,其中原因很复杂:50%的妓女自幼在妓院长大或者在豆蔻年华就卖身到妓院,骤然摆脱妓院控制后,她们反而由于缺乏自谋生路的思想准备和基本技能而对新生活无所适从;80%的妓女来自湖南贫困山区,有的家庭出于经济困难而不愿意重新接纳她们,有的妓女甘愿重操旧业也不愿意受遣回穷乡僻壤。而娼业的市场依然巨大:一些嫖客习惯旧社会花天酒地的糜烂生活,对新社会提倡的风尚不适应,继续在陋业中挥霍钱财和精力;国民党政权的崩溃使城市里的失业职员和伤兵溃卒骤然增加,他们为了解决生理需要频频与暗娼进行交易。原先的妓院经营者劣性不改,看到娼业依然有利可图,很快与蛰伏街巷间的黑恶势力联合起来操控暗娼。如妓院经营者杨时秀心狠手辣,解放前采取毒打、虐待的方式使4名妓女致死,解放后继续依靠黑恶势力操控暗娼,并造谣惑众阻止妓女接受改造:“不要去,去了是送死,会送你到东北去慰劳伤兵,永远也不得回来;......共产党九九八十一天就要走了的。”⑫

到了1950年底,桂林市公开卖淫嫖娼行为虽然得到控制,暗娼行为却呈反弹之势,并以更隐蔽的形式进行。主要路段如正阳路、中山中路、定桂路、南环路、东腰围、体育场、竹国巷等和漓江花艇上每晚都有暗娼活动。尤为值得注意的是,暗娼业与旧政权残余、黑恶势力同流合污,不但窃取、交换情报,而且挑衅和破坏人民政府接管城市的各项工作。

有鉴于此,新政府决定采取更彻底的措施整治娼业、改造妇女、教育群众。1951年,桂林市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通过关于取缔、改造娼妓的提案,并决定在原特察里所在的第四区(东江区)成立翻身妇女生产队,重点收容和改造旧社会留下来的公娼,利用她们的影响力带动其他从业者改造。经过市政府民政科、第四区人民政府、市妇联、街道妇女代表的努力动员,有25名娼妓冲破藩篱,勇敢地参加生产队接受改造。

生产队采取免费治疗、生产劳动和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办法来改造妓女。通过免费治疗,长期折磨生产队队员身心的性病都得到了医治;通过组织生产劳动,队员们开荒种植了20亩红薯,更重要的是使她们逐渐养成自食其力的技能、勤劳简朴的作风,改变先前对劳动人民的偏见。

思想教育是改造活动的重点,其方式之一是组织学习讨论,教育生产队队员认识到娼业对自己、对社会的危害性,并追根溯源地看清操纵娼业的旧政权、黑恶势力和妓院经营者的真实面目,不再认恶人为“再生父母”,坚决与其断绝往来;方式之二是组织她们参加新社会的集会和活动,培养她们热爱新中国、热爱人民的政治觉悟和社会责任心,鼓励她们通过控诉摧残她们的黑恶势力来批判旧社会。⑬

在对生产队员改造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决定通过召开大会的形式教育广大群众。1951年8月24日,市政府民政科、市妇联、第四区政府和东江公安分局联合举办翻身妇女控诉妓院老板、龟婆(老鸨)罪行大会,全市各区的妇女700多人到会。在大会上,翻身妇女声泪俱下地控诉杨时秀等8个娼业操控者欺骗、压迫、虐待妇女等罪行,大会场面由于群情激愤而一度失控。会后,东江公安分局根据参会妇女的强烈要求,将8个娼业操控者送交人民法院惩处。1951年12月26日,省人民法院桂林分院在市体育馆召开公审大会,对罪大恶极的妓院经营者杨时秀宣判死刑。这次大会既警示了尚不思悬崖勒马的暗娼业经营者和幕后操控者,更给广大群众进行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参加会议的妇女和工人代表有2万多人,她们在会上积极支持法院的判决,会后激动地奔走相告:“今天算我们妇女真正翻身了。”⑭

1951年底,翻身妇女教育改造告一段落。政府对每个学员颁发了《改造证明书》,除4人遣送回籍或结婚外,其他均安置到织布厂、麻袋厂等从事生产劳动;在岗位上她们满怀热情地投入建设新社会的工作,有人日后成为劳动模范,有人还光荣入党。⑮

四、清除对陋业的“社会靠山”

前文已经提到,乱世造就大量散兵游勇和黑恶势力,从而为陋业的生存提供客观条件。

建国初期的桂林城,有近3万名随身携带武器弹药的国民党残兵败将流落街巷之间。他们长期受到国民党政权的灌输而对人民政府带有敌对情绪,不愿意主动接受改编。如果散兵游勇得不到及时遣散、教育和改编,必将严重影响陋业整治的效果,其原因如下:其一,国民党嫡系和地方部队都有武装贩运鸦片的传统,在给养耗尽的情况下,散兵中的亡命之徒必然会铤而走险,参与鸦片贸易以牟取暴利;其二,失却统御的残兵败将精神颓废,再加上军中无以为乐,往往会出入陋业场所麻醉自我。

为了减轻城市整治的压力,桂林市政府、警备司令部和军管会成立流散军人收容所,并于1950年12月12日发出布告,明令国民党残部限期到流散军人收容所登记报到,同时交出私存武器以及军用物资,听候遣散或者工作分配,过期不登记者即以非法军人论处。⑯同时,军管会采取了整顿交通、清查户口,对旅店、客栈进行控制等多种强制性措施,使流散军人无处藏身,进而敦促他们及时缴械登记。从1950年12月至1951年3月,桂林市政府和军管会处理国民党残部26,488人;收缴武器弹药共计轻机枪53挺、步枪71支、手枪85支、迫击炮26门、子弹四箱又1,000余发、手榴弹85个、硫磺弹3个以及炸药50余公斤。⑰不难想象,如此数目巨大、训练有素的持械军人如果长期得不到妥善安置,将对社会治安带来多大的隐患。

为了教育和改造流散军人,军管会、公安局分别开办了学习班,使他们通过学习消除顾虑,接受人民政府的领导。学习结束之后,军管会对26,108名流散军人发放路费,遣返其回乡务农;选择其中身体强壮、品德端正者361人参加解放军,有技术特长者19人参加培训后走上新的工作岗位。⑱

近代桂林虽是省会,黑恶势力却十分猖獗。据市公安局1950年的统计数据,城区总人口不到10万,仅仅团伙式的职业扒手就有180余人,由此不难想象其他形式的黑恶团伙人数之众。涉黑人员既是陋业的重要的操控者、经营者,同时也是陋业的直接受害者。他们中很多人本是良家子弟,因为嗜好黄赌毒而倾家荡产、负债累累,最终只得为虎作伥,投靠控制陋业经营窝点和网络的黑恶势力。

黑恶势力对于新政府整治陋业的举措非常不满,认为这是端了他们的饭碗。1950年,黑恶团伙在国民党特务的唆使下,持枪制造了杀人、放火、抢劫、偷盗、公开赌博、盗卖银元等案件2,840起,并四处粘贴反动标语,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抵制新政府的整治举措。

广大干部和群众清楚地认识到:不铲除黑恶势力,城市陋业还会死灰复燃。为了剪除黑恶势力的羽翼和网络,公安局开展打击重大犯罪专项运动,在1950年全年,共破获盗匪、烟毒、赌博等案共2,067个,抓获犯人1,715人。⑲为了解除黑恶势力的武器装备,桂林市军管会和公安局在1951年1月对私藏武器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共收缴私人枪支135支,各种型号的子弹、炸药、手榴弹、马刀等无数。⑳

黑恶势力不甘心失败,骨干分子亲自制造杀人、纵火等重大刑事案件,藉此来威胁人民政府。但他们丧心病狂的行为也将自身力量暴露无遗。1951年5、6月,市公安局根据侦破重大刑事案件所获取的线索进行“顺藤摸瓜”,并很快将罪魁祸首绳之以法,彻底整肃了长期与国民党政府相互勾结操控陋业的黑恶势力。㉑

安置散兵游勇和打击黑恶势力也是“釜底抽薪”式的工作。城市陋业失去“社会靠山”后,消亡的趋势更加明显。

五、结语

建国初期整治城市陋业的工作在桂林城市治理史上谱写了辉煌的篇章。该项工作也给以后的城市治理工作留下诸多可资借鉴的经验,兹总结如下:

第一,不畏艰难,标本兼治。近代历届政府始终无法摆脱对陋业的经济依赖,新桂系首领李宗仁曾一针见血地指出:“整理财政,首先要搞好禁烟,禁烟收入在我们全部收入的比重将近一半,搞好了禁烟,再搞其他。㉒新中国成立之后,党和人民政府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出发,在国家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毅然摈弃近代历届政府对陋业屈服的做法,以大无畏的精神,倾注大量财力物力整治陋业,确保整治工作得以协同一致、有条不紊地推进。广大群众以高度的社会责任心支持党和政府的整治工作,积极检举和揭发犯罪分子,使罪恶势力无藏身之地。

第二,制定并严格执行切实可行的方针政策。在禁毒和禁娼工作中,坚持始终惩办和教育改造相结合的方针:严厉镇压少数顽固不化的制毒、贩毒集团和主犯、民愤巨大的陋业经营者以及后台操控的黑恶头目;对于情节轻微且真诚悔过的普通毒贩则从宽处理、重在教育,对于广大烟民则帮助其戒除毒瘾,支持其自新;对于广大妓女则予以解救、医治和妥善安置。如此,确保了整治行动有条不紊地推进,避免混乱现象发生。

第三,跨地区、多部门联合行动。桂林市在整治陋业的过程中,与其他省份、省内其他城市和乡村的整治工作协调一致,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和军管会的职能作用,深入细致地做好调查和宣传工作,避免了顾此失彼情形的发生。

注释:

①桂林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桂林市志》,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883页。

②广西统计局:《广西年鉴》第三回(上),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版,第942页。

③程思远:《政坛回忆》,广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41页。

④陈雄:《新桂系统治下我所主办的广西“禁烟”》,载《广西文史资料选辑》第2辑,1963年版,第73页。

⑤马维纲:《禁娼禁毒》,警官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257页。

⑥黄绍竑:《新桂系与鸦片烟》,载《广西文史资料选辑》。

⑦桂林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戒烟工作总结》,桂林市档案馆卷宗号:全13—永1—15,第33-34页。

⑧桂林市公安局:《桂林市公安志》,漓江出版社,1995年版,第179页。

⑨桂林市人民政府:《桂林市人民政府布告(府民字第二四○二号)》,载桂林市政府秘书室1951年4月1日编印:《桂林市政》,第5期,第48页;桂林市档案馆资料232号。

⑩政协贺县文史资料委员会:《贺县文史资料选辑》,第13辑,1996年版,第54页。

⑪桂林市公安局:《桂林市公安志》,漓江出版社,1995年版,第183页。

⑫马维纲:《禁娼禁毒》,警官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257页。

⑬桂林市政府民政科:《市政府民政工作总结报告》,桂林市档案馆卷宗:全13—永1—10,第17-20页。

⑭马维纲:《禁娼禁毒》,警官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257页。

⑮桂林市公安局:《桂林市公安志》,漓江出版社,1995年版,第183页。

⑯桂林市警备司令部:《本市警备司令部成立流散军人登记处》,载《广西日报》,1949年12月12日。

⑰中共桂林市委党史办公室:《桂林解放》,广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98页。

⑱王全国:《三个月来市政工作报告及今后工作任务》,市政府秘书室1950年4月15日编印,《桂林市政》,第1期,第20页;桂林市档案馆资料232号。

⑲桂林市公安局:《桂林市一年来治安工作总结》,中共桂林市委1951年2月编印,《桂林市工作》,第9期,第94页;桂林市档案馆资料03号。

⑳桂林市公安局:《桂林市民枪献缴工作总结》,中共桂林市委1951年2月编印,《桂林市工作》,第9期,第24页;桂林市档案馆资料03号。

㉑桂林市公安局编:《桂林市公安志》,漓江出版社,1995年版,第93页。

㉒陈雄:《新桂系统治下我所主办的广西“禁烟”》,载《广西文史资料选辑》第2辑,第67页。

Drug and Bawdry Remediation in Cities in the Early Yea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Based on the drug and bawdry remediation in Guilin

Pang Guangyi
(1.Guangxi Cadres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Nanning,Guangxi 530007,China;2.School of History&Culture,Sichuan University,Chengdu,Sichuan 610065,China)

After the founding of new China,the Party and the people's government resisted the political and economic pressure,and eradicated social chaos with fearless spirit.Guilin government carried out the spirit of the Party Central Committee,took measures to eradicate the root of the industry of drug and bawdry,cracked down on hated and obstinate drug traffickers and bawdry operators,and at the same time saved the common drug traffickers,smokers and prostitutes.Through publicity and education the government made the masses had a correct understanding of the danger of drugs and bawdry so that the whole society consciously resisted and guarded against them.

in the early yea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Guilin;the industry of drug and bawdry;remediation

K28

A

1001-7070(2016)03-0012-07

(责任编辑:韦国友)

2016-04-18

庞广仪(1977-),男,广西灵山人,博士,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工商管理系副教授,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后流动工作站研究人员,主要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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