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阳军
朱迪斯·巴特勒性别操演论之透视、批评以及警示意义
○刘阳军
传统女性主义强调确定性、普遍性以及规范性的性别认同,由此而遮蔽和封存了性别认同的复杂性、差异性以及不确定性,而与男权主义一道构筑起了性别认同霸权。因此,巴特勒要批判和颠覆这一霸权,以重构性别话语以及实践,而结果就是“性别操演论”。在这里,我们将从性别、性向等基础概念来厘清、辨识和透视“性别操演论”。
(一)“性别”:生理性别与社会性别的“划分”危机
“性别”概念堪称传统女性主义的基础概念。这里的“性别”,一般被认为是指“社会性别”(gender)。在巴特勒看来,这一指称隐匿着一个极其滑稽的、极具反讽意味的“密谋”,那就是传统女性主义者们都在言听计从地承认和认可它,而问题却在颠覆和改造它。换言之,这一指称不过是男权主义的政治产物,故而欲真正摆脱和超越它,那么传统女性主义者们的根本使命即是颠覆和改造这一本质。巴特勒以西蒙娜· 德·波伏娃所谓“社会性别”(gender)形塑了女性他者身份和从属地位的观点为契机而展开了对这一指称的批判工作。
西蒙娜·德·波伏娃说:“女人并不是生就的,而宁可说是逐渐形成的。”①在这里,我们不妨来细究一下此一论断的意涵。仅从此一论断之比较选择句句法意涵、兼容逻辑意涵以及“形成”(或译生成)概念之意涵来看,无疑业已充分言明了西蒙娜·德·波伏娃的用意——即生理性别是基础和前提,同时生理性别需要在社会文化结构中显示其意向性,社会性别是对生理性别的肯定和超越,而非否定和抹杀。为阐明这一点,《第二性》系统地检视了大量关于女性的生物学言说,并判定生物学那套所谓“性别科学”描述,譬如女人肌肉不如男人发达,被描述为遗传问题等等,实质也是一种社会描述和文化呈现,因为“肌肉发达与否”之意义结构和表述方式是由社会文化结构规约和支配的,而这种结构之内核就是“男权主义”。如此一来,女人从呱呱坠地直至消亡的整个过程,无疑都处在此一结构的笼罩和渗透之中,即便“生理性别”,也必须通过这一结构获得其表征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在这个意义上讲,所谓“第二性”事实上业已言明了是基于“生理性别”的,而且是男权主义社会文化(或许可称为“第一性”)所认同的“人类女性”。由此,西蒙娜·德·波伏娃断言,“具有女性气质的人”不是现成的生命实体,而是“整个文明”所规定和塑造的生成物。②既然如此,“女人”们应该如何抵抗和摆脱这种困境呢?西蒙娜·德·波伏娃说:“我们的观点是存在主义的观点。每个主体都要十分明确地通过开拓或设计去扮演自己的角色,而这种开拓和设计被视为一种超越方式。”③这段话说明,“女人们”自我超越和解放之出路应该是“存在主义”的基于“开拓和设计”的“扮演”。西蒙娜·德·波伏娃据此深刻地界定了“妇女解放”:“所谓妇女解放,就是让她不再局限于她同男人的关系,而不是不让她有这种关系。即使她有自己的独立生存,她也仍然会不折不扣地为他而生存;尽管相互承认对方是主体,但每一方对于对方仍旧是他者。他们之间关系的这种相互性,将不会消灭由于把人类分成两个单独种类而发生的奇迹——欲望、占有……所以那些令我们激动的字眼——‘给予’、‘征服’和‘结合’,将不会失去其意义。相反,当我们废除……整个虚伪制度时,人类的‘划分’将会显露出其真正的意义,人类的夫妇关系将会找到其真正的形式……要取得最大的胜利,男人和女人首先就必须依据并通过他们的自然差异,去毫不含糊地肯定他们的手足关系。”④从这一段话看,所谓“妇女解放”,即是男人和女人必须共同依据并通过他们的“自然差异”来肯定他们的“相互性”,并且超越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要废除和颠覆整个男权主义“虚伪制度”及其变种(譬如“女性主义”),而非“女性主义与男权主义”之间的内部话语斗争,或“女人与男人”之间的内部政治斗争而已,因为“定义和区分女人的参照物是男人,而定义和区分男人的却不是女人。她是附属的人,是同主要者(the essential)相对立的次要者(inessential)。他是主体(the Subject),是绝对(the Absolute),而她则是他者(the Other)”⑤。由此,“女人”应该为“她自己的利益”甚至“全人类的利益去冒险”,从而真正“走向解放”⑥。
我们现在来看一看巴特勒对西蒙娜·德·波伏娃的所谓“批判”。巴特勒“性别操演(或扮演)论”从西蒙娜·德·波伏娃继承而来,但却将波伏娃“存在主义女性主义哲学”推向了女性主义激进政治哲学,以致“存在主义女性主义哲学”的自然性维度和社会性维度被抑制甚至否定。由此,巴特勒几乎吹毛求疵地指出,波伏娃关于生理性别(sex)与社会性别(gender)之区分需要怀疑和推翻,但事实上这只不过是庸俗女性主义者们的曲解和固有偏见,绝非西蒙娜·德·波伏娃的本意。⑦在《第二性》中,二者虽不是对立关系,但确实存在指称的区分,前者描述先天性别特征,后者描述后天性别特征。由此,西蒙娜·德·波伏娃坚决否定“性别永恒论”⑧。不过,若审慎检视《第二性》的章节布局及其所持的“存在主义女性主义”哲学观等,我们认为,西蒙娜·德·波伏娃的真正意思,是“生理性别”(“自然差异”)是基础性、前提性的,而“社会性别”是对它的肯定和超越,并且对此加以充分的刻画、表述和把握。在此意义上,西蒙娜·德·波伏娃是坚决不赞成仅以前者或后者来进行“性别”规约和划分的,以致其在探讨完前者之后而马不停蹄地从精神、经济、历史、神话等诸方面对男女之间的关系(显然不仅局限于此)加以全面把握,由此而对“性别永恒论”持否定态度,就不足为奇了。但极具反讽意味的是,巴特勒却对此抱残守缺。西蒙娜·德·波伏娃还颇具意味地引用了马克思的经典话语:“人和人之间的直接的、自然的、必然的关系是男女之间的关系……从这种关系的性质就可以看出,人在何种程度上成为并把自己理解为内存在物、人;男女之间的关系是人和人之间最自然的关系。因此,这种关系表明人的自然的行为在何种程度上成了人的行为,或人的本质在何种程度上对他来说成了自然。”⑨这无疑说明,我们对男人与女人之间关系的考察和批判,既不应该脱离更不应该否定这一“直接的、自然的、必然的关系”,但也不应该仅局限于这一关系。
因此,巴特勒的所谓“批判”倒是为了凸显自己性别操演论之激进政治维度,而竭力抑制甚至否定性别“自然差异”以及社会属性的丰富性、复杂性,这是相当危险的。由此,某种程度上说,这是巴特勒对西蒙娜·德·波伏娃的策略性误读。⑩巴特勒还指责,《第二性》具有浓郁的笛卡尔主义色彩。对此,姑且不论巴特勒之指责全然不切合《第二性》之真实状况,单就巴特勒在“二元论”指责这一点上态度模糊不清甚至截然相反而言,就可发现其悖谬之处。莎拉·西马拉亚说,在《波伏娃〈第二性〉中的生理性别与社会性别》中,巴特勒旗帜鲜明地替西蒙娜·德·波伏娃未采用主客二元论而极力辩护,悖谬的是,在《性别麻烦》中,又含糊而先在地宣称西蒙娜·德·波伏娃为主客二元论者,而且并未对此一截然相反的突兀转变作出解释,毋庸置疑,前一种论断更吻合西蒙娜·德·波伏娃的论述及观点。⑪西蒙娜·德·波伏娃坚决而明确地说过,“存在主义的根本原则不但是全部个人戏剧的基础,也是人类经济史的基础,唯有凭靠它,我们才可以从整体上认识我们所谓的人的生命的那种特殊的存在(being)形式”⑫。“根据存在主义哲学去重温……就可以认识到两性的等级制度是怎样确立的”⑬。也就是说,西蒙娜·德·波伏娃是坚持“存在主义”哲学的。由此可见,巴特勒的所谓“指责”和“批判”,与其说是学理批判,倒不如说是一种政治姿态和策略而已。
(二)“性向”:异性恋与同性恋的“争斗”幻象
《第二性》所提出的“女人是形成的”存在主义观点,蕴含了性向的多种可能性,其中就包含同性恋,尽管《第二性》主要论述“异性恋”。在这里,异性恋与同性恋之间的关系是互为前提和基础的。如此一来,问题就来了:异性恋崇拜何以可能?这无疑是一个极其敏感而复杂的问题。在男权主义话语体系中,“定义和区分女人的参照物是男人,而定义和区分男人的却不是女人”,这意味着,女人始终都是沉默的“附属的人”、“次要者”和“他者”,而男人则是“发号施令”的“主体”、“绝对(the Absolute)”。由此,我们就不难理解巴特勒对维蒂格《一个人不是生来就是女人》之评述,“性别”只能而且必然是“女性”,作为“男性”不需被“性别化”,因为被“性别化”往往是“特殊”和“相对”生成的路径,而“男性是以普遍的人的形式参与这个体系”的。⑭很显然,维蒂格极力强调“性别政治属性”,即便“生理性别”也一同被其诠释为对身体的“政治耕耘”——“分裂、限制和统治”,即一种“复杂的、神话的建构”,一种“想象的结构”⑮。如此一来,经过“异性恋神话”(“男性”作为“普遍”和“绝对”,同时将“女性”想象和建构为“他者”、“附属者”)的政治、文化运作,即对女人、男同性恋、女同性恋的否定和压制,异性恋就必然成为人们的性别想象和认同方式。由此,“妇女解放”,首要的政治任务就是推翻性别想象和认同的整个话语体系,从而重组整个性别叙述体系。正如巴特勒所言,维蒂格试图构建一种伟大“战争”策略——“一种自觉的、挑衅的帝国主义策略”——抗衡“全球化的异性恋中心认识体系”或“认识论霸权”,以肯定并构建“言说主体间绝对平等互惠的关系”,事实上就是实现“整个世界女同志化”⑯。这种绝对化的对抗策略——以同性恋完全取代异性恋——实质是走上了异性恋霸权体系的老路,从而成为异性恋霸权体系的“新变种”。维蒂格此一“分离主义性别假定”无疑全然陷入了“性别乌托邦”之中,事实上,男人与女人之关系丰富而复杂,岂止于此,而且异性恋也并非主宰“性向话语权”的“唯一一种强制性”的形式。⑰仅此可窥知,维蒂格显然带有强烈的同性恋中心认识论霸权色彩,故而对其而言,西蒙娜·德·波伏娃之“女人形成论”,由此而被泛化为“一个人可以不变成女人,而变成一名女同性恋者”⑱。
据此,维蒂格把“异性恋契约”看作“一系列权力选择”。这无疑昭示了维蒂格热衷于“同性恋契约帝国”及其霸权之想象和构建,却缺乏巴特勒所秉持的“性别操演”实践,从而也算不上真正的性别批评。由此,巴特勒不无反讽地说:“男性同志和女性同志实践的规范性焦点,应该放在权力的颠覆性和戏仿性重新调度上,而不是全面的超越这样一个不可企及的幻想上。”因为此一所谓“超越”不过是与“超越的那个框架本身”达成的一个秘密共谋而已。⑲对波伏娃、维蒂格而言,二者的区别在于,西蒙娜·德·波伏娃探讨的是存在主义层面上的活泼泼的“女人”,而维蒂格探讨的则是“同性恋中心认识论霸权”层面上的“绝对”,是抽象的“女同性恋者”。不过,在巴特勒的激进性别政治哲学视域中,不论西蒙娜·德·波伏娃抑或维蒂格,都沉迷于各自极具魔力的话语世界之中,故而所谈之“妇女解放”不过是话语层面的“乌托邦想象”,而对政治实践维度之价值和意义显然估量不充分,毕竟“妇女革命、解放”最终要落实到“政治实践”上。这一评判应当说是中肯而公允的。为此,巴特勒开拓并设计了一套堪称更有意义、更有效的“战争”策略:以性别操演政治行动,“彻底地挪用以及重新调度身份范畴本身”。这意味着,既要“僭越”甚至抹除“生理性别”之界限,更要在“身份”场域中“僭越”和重置性别话语界限、秩序以及指称,以使不论哪种形式的“身份范畴”,永远受到质疑、审判和重置。⑳由此可见,对巴特勒而言,不存在一劳永逸的性别“战争”及其策略,只存在对“性别范畴”的永远质疑、审判和重置,而这实质就是对“性别范畴”之普遍性、绝对性的认同政治霸权的持续解构和颠覆。
对此,巴特勒在《身体的铭刻,操演的颠覆》中讲了一番别有意味的话:“性别既不会是正确的,也不会是错误的;既不是真实的,也不是表象的;既不是原初的,也不是后天获得的。然而,作为那些属性的可信的承载者,性别也可以变得完全、彻底地不可信。”㉑如此,这是否意味着“性别”有被取消的危险?如果不是,那么,这又意味着什么呢?这值得我们深思。
(三)“性别操演”:戏剧性与表达性的“政治”神话
诚如巴特勒《性别麻烦》第二章第四节标题“性别的复杂性与认同的局限”所言明的,性别自身的复杂性、丰富性,必然性地昭示其与性别认同之确定性、单调性之间的悖论,即人们既需要确定的、整一的性别认同,同时希望其尽可能地肯定和展现性别内部的复杂性、丰富性,而性别认同在追寻确定性、普遍性过程中又不可避免地遮蔽和封存这种复杂性、丰富性。这是困扰大多数传统女性主义者的魔咒。这种困境的根源之一,在于多数传统女性主义者把“性别”或“性别身份”仅仅定性为“表达性”的,即话语性或语言性的。如此一来,“性别”或“性别身份”就成了一种确定的话语“叙述”、“声称”或“表达”。由此,这种“表达性”,也就先在地延滞甚至封存了性别主体政治革命的实践性。如此一来,性别革命便只能在极其“脆弱的政治建构之戏仿性重复”㉒中轮回徘徊了。
为化解这一困境,巴特勒从奥斯汀《如何以言行事》中的“言谈行动论”出发并积极吸纳德里达、阿尔都塞、拉康、弗洛伊德等人的思想之后提出,性别属性应当既包含话语层面的“表达性”或“语言性”,也包含政治实践层面的“戏剧性”,并统称其为“操演性”。对于“操演性”,巴特勒在《序(1999)》中说,《性别麻烦》之性别操演论“有些摇摆不定”,“操演”时而是“语言性的”,时而又是“戏剧性的”,因而好像性别就是一种“自我制作”;巴特勒对此修正说,在这里,“言语行为”应当被作为一种“权力实践”,如此一来,“表达性”和“戏剧性”之间关系就应当是始终互相关联、彼此交融的。㉓需要注意的是,在《性别麻烦》中,巴特勒确实偏重强调“戏剧性”这一政治行动或实践。正是在此意义上,巴特勒说:“表达与操演的区别非常关键:如果性别属性和行动——身体所由以表现或生产其文化意义的各种不同的方式——是操演性质的,那么就不存在一个现在的身份,可以作一项行动或属性的衡量标准……”㉔这就不难理解了。而实际上,在这里,巴特勒真正想说明的是,“操演性”虽然与“表达性”、“戏剧性”存在深切关联,但是它业已超越了“表达性”、“戏剧性”,因为它是“表达性”与“戏剧性”的政治实践的辩证统一,甚至只有在“操演性”性别政治实践中,“性别革命”或“妇女解放”才能获得现实根据和可能,尽管这种区分和差异的过度强调确实可能会带来危险的后果。㉕
在巴特勒这里,谈“性别”,就意味着谈“性别身份”或性别认同。在这种“性别认同政治”场域中,性别之操演性向我们展示了性别身份的不确定性、暂时性、脆弱性、复杂性和多元性,而这是由“操演性”的两个维度即作为政治行动的“戏剧性”维度与作为语言话语的“表达性”维度互相作用、互相融合而呈现出来的。需要反思的是,为对抗和颠覆男权主义性别认同霸权,“性别操演论”不惜抹除、封存以及永远质疑“性别范畴”的确定性、规范性、普遍性,以及抹平和否定性别的自然属性以及社会属性对性别身份/认同的复杂规约和塑造功用,而一味地、激进地鼓吹“性别政治属性”,强化“性别操演”政治行动或实践对于性别身份/认同的绝对规约和塑造等。这导致的危机,不是别的,就是巴特勒自己所意识到并设定出来的“性别麻烦”困境。
从前面论述来看,巴特勒的性别操演论势必导致“性别麻烦”危机,这是由于巴特勒为对抗和颠覆性别认同霸权,而一厢情愿地、激进地强调性别的政治属性维度以及性别认同的政治操演属性,如此一来,其实质就是高扬性别认同的政治行动/实践维度而压制和否定其自然性、历史性、社会性维度㉖所导致的。因此,巴特勒所设计的性别操演论,能否果真如其所愿,能有效地钳制甚至颠覆“异性恋中心认识论霸权”,实现性别认同的“自我戏仿”,甚至“自我认定”和“创造”,亦能开拓女性主义政治实践之空间呢?这无疑是难以实现的。事实上,巴特勒的性别操演论自横空出世起,所遭受到的指责和批评便一直不断,而最著名的当属来自本哈比、弗雷泽以及纳斯鲍姆的指责和批评。
(一)“社会历史”与“身体物质”的双重遮蔽
巴特勒关于“主体”与“能动性”的观点,饱受指责和批评,尽管其一直努力地进行辩护,甚至不断进行修正和补充。塞拉·本哈比指出,巴特勒的“行动者”观点存在两个局限:一是其不能解释个体具有某种程度的自决能力等,也即是质疑和否定“主体”概念;二是其将身体物质性(materiality)的实存面向简化为语言叙述。㉗针对塞拉·本哈比的批评,巴特勒几近勉强地辩解说:“拒绝一种需要主体概念的假定,自始就不等同于整个地否定或排除主体概念,相反,这是在追问主体的建构程序以及政治上的意义,以及质疑一种必然性,其将主体当成理论上的前提或假定的必然性。”㉘应当说,这一澄清是有几分道理的。巴特勒绝非要抹除或否定“主体”概念,其拒绝和批判“主体概念的假定”的目的,在于揭示“主体”之建构实践及其身份塑造意义,并在“主体”的分裂与重组、建构与解构的过程中检视以“主体”为基础所建立起来的身份认同政治所具有的必然性与危险性,从而权衡其作为女性主义运动方式的限度。㉙但是,“其不能解释个体具有某种程度的自决能力等”所揭示出来的意蕴,即巴特勒性别操演论彻底否定和颠覆性别的确定性、公共性、规范性、普遍性,而强化性别的不确定性、复杂性、差异性、行动性,从而必然导致对性别身份或性别主体的社会性、历史性的无情解构和否定,从而其话语叙述和政治实践便只能是“无根的浮萍”。这确实是巴特勒性别操演论所存在的缺陷之一,而巴特勒在回应中却对此视而不见,且极尽辩解之能。
塞拉·本哈比的“主体”观,根本上是一种社会历史性质的主体观,它把社会性、历史性、自主性视为性别主体/身份塑造的基础和根基。㉚而对巴特勒而言,性别主体/身份的塑造过程,实质是一种“操演政治实践”过程,在这一性别自我认定和创造的过程中,社会历史性遭到解构和否定,自主性被简化为“操演性”。正是在此意义上,巴特勒认为从“表达性”(语言性)角度甚至可以说,性别主体就是象征符号系统与权力关系的共同建构,即在区别(differentiation)与排除(exclusion)的话语程序建构过程中获得其表征性和表述性。㉛故而在此意义上可以说,将主体之塑造过程视作“权力实践”或“话语行动”,就旨在通过政治解构行动,以揭示和展现主体之塑造过程的不确定性、多面向性以及混生性,从而使诸种“调控”(regulatory)与“隶属”(subjection)关系,在权力之眼中被凝视和戏仿,并在此凝视和戏仿的重复运作中被改变、增延。㉜
为回应塞拉·本哈比的第二项指责,巴特勒继而在《身体物质:论“性”的话语限度》一书里尝试厘清和阐明“语言”与“身体物质”的复杂关系。在这一关系问题上,巴特勒的基本态度是,坚持不可把“身体物质”作为社会文化建构的载体,因为“身体物质”本就处于语言与权力所构织的关系网络之中,故而,最关键在于“铲除”和超越此一形塑“身体物质”的种种话语界限或壁垒,使“身体物质”始终处于敞开状态或生成状态。应当说,巴特勒这一论断是颇具说服力的,而且自洽性地回应了塞拉·本哈比的诘问和指责。但是,这里的显著问题就在于,巴特勒力图以语言叙述和权力实践来简化和肢解“身体物质”,而这必然导致对“身体物质”这一性别自然属性的遮蔽甚至否定。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在性别主体之建构实践中,由于巴特勒不遗余力地强化此一主体对男权主义性别认同霸权的抵抗和颠覆,从而导致过分依赖性别政治主体,以及对性别政治压迫性的极度反感,以至于其不得不寻求一种既能生成“团结”而又不至于产生“压迫”的性别认同方式。㉝
(二)“规范性基础”的缺失
塞拉·本哈比、南希·弗雷泽、玛莎·纳斯鲍姆对巴特勒的批评,最终都不约而同地得出几近同一个结论:由于缺乏规范性基础,巴特勒性别操演论由此而丧失了前提和基础,从而其操演性的政治行动/实践便失去了正当性依据。㉞这就涉及到巴特勒“性别操演论”的“界限态度”㉟问题。
关于“规范性”(normativity),一般认为其蕴含着“双重真理”(doubled truth):第一,引导意志与目标,让人们持续而积极地实践或行动;第二,指“规范化”(normalization)之准则,使一种价值、理念为“生活”提供观念前提和基础,由此而构建“生活”的可理解性、可塑造性甚至价值依据。㊱以构筑“美丽生活”(precariouslife)为例,倘若从本哈比、弗雷泽以及纳斯鲍姆所言说的“规范性基础”出发,我们可以判定,它无疑是“规范性”之“双重真理”的题中应有之义。不过,在巴特勒看来,这只不过是本哈比、弗雷泽以及纳斯鲍姆等人的“一面之词”、“一厢情愿”罢了。因为构筑“美丽生活”的过程,追求“应当性”或普遍性的自我立法,就是一种区别、排除和遮蔽的过程,从而,它必然要通过祛除异质、压制异己的生活要素来构建“共同的规约”基础,故而,构筑本身就是一种“权力实践”,而正当性论述本身就是一种“政治解构行动”㊲。很显然,巴特勒倾向于“规范性”之第一重要义,并将“规范性”第二重要义激进而粗暴地嵌入性别认同的政治实践过程中,并由此而强调性别操演的权力行动策略和政治实践,而弱化和封存了其“正当性”或“应当性”根基或依据。对于巴特勒来说,如果承认后者,就意味着性别操演的自我塑造性和创造性会遭受“凝固”和“冻结”,而且意味着放弃政治实践而去追求一种“安稳的生活”㊳。诚如南希·弗雷泽所言,巴特勒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拓展性别操演之“能动性的可能性”(agentic possibilities)。㊴
但是,巴特勒的显著问题在于,“性别操演论”对“规范性”第一重要义的激进推崇和实践,以及由此而对“规范性”第二重要义的畸形压制和否定,必然导致性别身份或性别认同的虚无主义化甚至相对主义化危机。而这里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性别操演论”缺乏共同价值之规范性基础,而这一缺失必然导致巴特勒激进地强化性别身份或性别认同的自我指涉、认定和创造。这是本哈比、弗雷泽以及纳斯鲍姆对巴特勒进行“规范性批评”的真正用意所在。
总体来看,在巴特勒性别操演论里,由于其强调对普遍的“规范性”基础所确立的界限领域里的不确定性、复杂性甚至矛盾性之可能性的生成和延展,由此巴特勒所开辟的“性别操演性”领地必然成为永久开放的“角斗场”㊵。而所谓性别认同的激进“政治解构行动”,无疑冲破了性别属性或性别身份的所谓“确定性”、“规范性”、“普遍性”藩篱,而将其不确定性、复杂性、丰富性等推向了极致。因此,在此一意义上说,“性别操演论”就意味着性别属性或性别身份的自我开拓和设计,自我制作和创造,更确切地说,这实际不过是“性别政治实践”的“界限态度”而已。这一理论的危险在于:它过分强调性别身份/认同的政治建构属性,强调这种政治行动或实践对于性别身份/认同的绝对塑造和支配,以致造成对性别身份/认同的自然属性(如“身体物质”)、社会属性(如“性别的历史性”)的压制、歪曲、抽离和否定,最终滑入“性别麻烦”困境和危机中。
如上所述,巴特勒“性别操演论”之致命缺陷在于:歪曲、抽离和否定性别身份/认同的自然性、历史性以及社会性,而激进地、偏执地鼓吹话语叙述和政治实践对性别身份/认同的绝对规约和塑造功用,因而必然导致“性别麻烦”这一困境和危机。这对唯西方性别理论是从、亦步亦趋的性别理论研究界来说无疑是当头一棒,因而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
我们认为,巴特勒“性别操演论”对中国性别理论的最根本警示意义就是,我们应当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辩证法——不仅仅要看到性别身份/认同的话语叙述和政治实践方面,而且也要看到它的自然性、历史性以及社会性方面,即以人的整个实践活动,而不仅仅是以男人抑或女人的整个实践活动为基础,由此一根本实践出发并通过这一实践来揭示和展现性别理论这一历史诉求和理论诉求。如此,我们才能既有效地反思和批判包括巴特勒“性别操演论”在内的西方性别理论,同时又可历史地构建中国性别理论体系。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中文系)
①②④⑥⑨西蒙娜·德·波伏娃《第二性》(Ⅱ)[M],陶铁柱译,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309页,第309页,第827页,第809页,第827页。
③⑤⑧西蒙娜·德·波伏娃《第二性(Ⅰ)·作者序》[M],陶铁柱译,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25页,第11页,第7-9页。
⑦倪谌舸《语言·主体·性别——初探巴特勒的知识迷宫》[A],[美]朱迪斯·巴特勒《性别麻烦:女性主义与身份的颠覆》[M],宋素凤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9年版,第3页。
⑩⑪Heim·maa,Sara.“W hatisa W oman? Butlerand De Beauvoir on the Foundations of the Sexual Differ-ence”Hypatia,1997(1):21-22、28-29.
⑫⑬西蒙娜·德·波伏娃《第二性(Ⅰ)》[M],陶铁柱译,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66页,第69页。注释⑫:譬如“身体即便不是一个物,也是一种处境,如我要采纳的海德格尔、沙特和梅洛-庞蒂的观点,就是这么认为的。身体是我们把握世界的工具,是制约我们设计的一个因素。”“人类不仅仅是物种,它也是历史发展;应当取决于它对自身的自然的、固定不变的特征,以及对自身的人造特征(facticité)的态度。”等等。
⑭⑮⑯⑰⑱⑲⑳㉑㉒㉓㉔朱迪斯·巴特勒《性别麻烦:女性主义与身份的颠覆》[M],宋素凤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9年版,第147页,第149页,第157-158页,第160页,第166页,第163页,第168页,第185页,第185页,第19页,第185页。
㉕陆扬《后现代性别理论的文化内涵》[J],理论与现代化,2011年第6期,第86-91页。
㉖这里借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社会”概念。“社会性”是指人的全部本质力量得到全面发展和实现。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和根本存在状态。
㉗Benhabib, Seyla“. Subjectivity, Historiography, and Politics,” in Nicholson, Linda. ed. Feminist Contention: A Philosophical Exchange. New York: Routledge, 1995: 17-34.
㉘㉙㉛㉜㊵Butler, Judith“. Contingent Foundations: Feminism and the Question of ‘Post- modernism’,”in Nicholson, Linda. ed. Feminist Contention: A Philosophical Exchange. New York: Routledge, 1995: 36、42、46、47-49、40.
㉚Butler, Judith. Excitable Speech: A Politics of the Performativity. New York: Routledge, 1997: 26.
㉝Fraser, Nancy.“Heterosexism, Misrecognition, and Capitalism: A Response to Judith Butler,”Social Text, 1997(53): 279-289.
㉞塞拉·本哈比认为,巴特勒那种缺乏正当性的批判是一种情境批判主义。南希·弗雷泽指出,由于其批判缺乏规范性根基,因此,巴特勒所提供的“再表意”如何反抗及如何保证其通向良善而非其反面呢?玛莎·纳斯鲍姆指出,巴特勒对规范性概念不屑一顾,不过是为批判而批判,为反抗而反抗,是愤世嫉俗的犬儒主义者。
㉟杨凯麟《分裂分析傅柯IV:界限存有论与边界-事件系谱学》[J],中外文学,2008年第3期,第45—61页。“界限态度”,说到底,就是“于界限上工作”,它“质问在所被赋予我们如同普同、必要及强制之物中,何者是特异、偶然及被归于任意限制的部分”。
㊱㊲㊳Butler, Judith. Precarious Life: The Powers ofMourning and Violence. London & New York: Verso, 2004: 205、206、138.
㊴Butler, Judith. “For a Careful Reading,”in Nicholson, Linda. ed. Feminist Contention: A Philosophical Exchange. New York: Routledge, 1995: 135、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