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波
【摘要】近年来,社会中“扶老被讹”和“防讹不扶”的新闻层出不穷,这引发了人们对社会总体道德水准的拷问。这类社会现象破坏了现有的道德规范,使得人际关系迅速恶化,也扰乱了正常的社会运行秩序。因此,必须提出相应策略解决这一问题,提升我国社会的道德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关键词】扶老被讹 防讹不扶 道德建设 【中图分类号】D648 【文献标识码】A
尊老爱幼是我国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应有之义。尤其是伴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我们更应该关爱老人、尊重老人。近年来各大新闻媒体相继报道的“扶老被讹”和“防讹不扶”事件,进一步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使“扶老”也成为了大家所关注的热点,在此基础上也引起了我国的道德之思。
“扶老被讹”与“防讹不扶”的现象与实质
“扶老被讹”与“防讹不扶”的现象。在现实社会中,当我们遇到一些老年人身处险境时,都会热情地伸出援助之手,但老人或者老人家属在接受好人帮助的同时并没有弘扬正义,反而指责老人身处险境是由好心人造成的,并要求好心人承担老人的医疗费用以及各种无端的指责,即为当今的热议话题“扶老被讹”。与“扶老被讹”这一事件相对应的则是“防讹不扶”。这也是继“扶老被讹”事件后,人们出于对外界因素的考虑所作出的自我调整。此类事件也时有发生,2011年9月,武汉的一位老大爷在菜市场外摔倒,围观者甚多,但最终都没有伸出援助之手,致使老大爷延误了抢救时机而死亡;2015年9月,河南郑州的一位老人跌倒,过往市民则是在众多市民作证的前提下,才将老人扶起。通过对上述两类事件的梳理,我们不难发现,“扶老被讹”与“防讹不扶”已经不再是简单的新闻报道事件,已经上升为发人深思的道德问题。
“扶老被讹”与“防讹不扶”的实质。追本溯源,造成“扶老被讹”与“防讹不扶”这类事件出现的实质是由于公民的道德水平不高,普遍缺乏公民意识所造成的,对自己的公民角色认识不够深入,不了解作为一名公民所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从伦理学角度上讲,当日常生活中的一些突发事件把人们聚集到一个狭小的空间内,并要求旁观者迅速做出选择的时候,便涉及到了个体的价值取向,在这个时候,道德则犹如一面镜子,伟大与渺小在镜子里也显得分外清晰。”一个人如果在遇到跌倒老人这类事件时,是主动施以援手还是置之不理,这就是他所作出的道德选择,从他们的道德行为中能够看出施助者的道德修养和精神境界。而对于故意讹人者而言,他们在得到了帮助以后,依然以怨报德,这也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明了这类人缺乏良知,缺乏对自我道德的约束。除了施助者、讹人者以外,还存在不助者,对于他们而言,则意味着已经放弃了自身的德行和社会责任感。
“扶老被讹”与“防讹不扶”给社会带来的危害
破坏道德规范。就道德规范而言,涵盖了“道德”与“规范”两个方面。道德的主要目的是其能够调节、约束人的行为,这种调节和约束又是建立在一定的行为准则基础上,与个体的实践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而展开的。这其中的行为准则便是道德规范。和谐社会关系的形成依赖于个体对社会道德规范的自觉遵守。“扶老被讹”与“防讹不扶”现象的出现则严重损害了道德规范。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明确指出,助人为乐是人们需要遵循的义务之一,这一条例的意义在于鼓励社会公民团结互助。在家庭美德中,则表现为要“尊老爱幼”。从中我们可以发现“扶老被讹”与“防讹不扶”现象不仅与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背道而驰,而且还破坏了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在传统道德观的影响下,人们自觉地遵守道德规范,这就有利于和谐社会关系的形成。而一旦道德规范被践踏,这一和谐的局面就会被破坏。
恶化人际关系。自我国确立了市场经济体制以后,在“集体化”大氛围下所产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已经离我们渐行渐远,取而代之的则是从西方涌入的“利己主义”、“功利主义”、“享乐主义”等个人意识,受这种意识观念的影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日趋庸俗化、功利化。从另一角度讲,“扶老被讹”与“防讹不扶”现象的出现又进一步造成了人际关系的恶化,导致社会风气进一步被破坏。正是由于这一境况,使那些扶老反被讹的施助者不仅受到了伤害,而且内心失望,甚至对社会也持不满情绪;使那些讹人者心存侥幸,投机倒把,破坏社会风气;给那些不扶者提供了借口,进一步疏离了人际关系;使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感受到无助。
阻碍道德建设。道德建设是社会秩序维持与发展的重要支柱。在社会生活中,如果道德建设能够得以有效运行,那么就会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反之,则会阻碍社会秩序的发展。此外,社会秩序的维持与发展还需要全社会共同来维护和遵守,只有大家相互帮助、和谐相处,我们的社会才会健康自然发展。对于“扶老被讹”与“防讹不扶”现象而言,不仅违背了道德规范,破坏了社会风气,而且还会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表面上看来,“扶老被讹”与“防讹不扶”所涉及到的仅仅是“扶老”,但是这一现象背后所蕴藏着的则是整个社会的道德问题,而且这一问题还有可能蔓延到道德建设的其他层面。长此以往,道德建设也就无从提及,最终导致社会整体道德的滑坡。
“扶老被讹”和“防讹不扶”现象的对策
强化公民道德教育。首先,要确立公民道德教育的目标。公民道德教育的目标可设立最高目标与基本目标,前者主要是起到引领公民道德建设的作用,而后者则用于指导公民的具体言行。公民道德的基本目标设立需要考虑到社会评价体系以及人们的日常行为限度。具体到“扶老被讹”和“防讹不扶”的现象中,需要让公民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道德意识,同时也要从公民的日常行为出发,使之认同尊老爱幼、助人为乐的基本道德规范,并将之作为行为准则。
其次,我国要改革道德教育内容。以往我国的公民道德教育偏向抽象化和理论化,并不能很好地指导人们的现实生活,教育效果不佳。为此,我国在道德教育内容方面可以从细微处入手,并做到因材施教。针对不同的群体进行不同的道德教育,如对曾有讹诈行为的老人进行特殊的道德教育,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约束老人的行为,使之自尊自爱,降低“扶老被讹”事件发生的概率。
在人际交往中创设社会诚信环境。首先,我国需要改变人们的交际观念。当代中国社会,很多人纯粹为了利益最大化而进行交际,这导致人际关系物质化,这种社会关系十分脆弱,不利于社会稳定。为此我国可以通过教育、宣传等方式,改变人们的交际观念。其次,我国需要进行正确的义利观和价值观宣传,培养人们无私奉献、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以此来抵制社会上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化价值观,提升公民的精神素养与道德水平。最后,要培养公民树立正确的人际交往观念。公民在人际交往中应尊重个体、关怀他人,并具备集体主义的价值取向,这样人们才能够摆脱物质的束缚,认识到情感、信任才是人际交往中更为重要的元素,从而建立起平等的、友好的人际关系社会。
加强对社会媒体的监管。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满足了人们对各种知识与信息的渴望,各种信息都可以通过网络进行传播,但是媒体网站为了吸引读者的眼球,常常将信息夸张化,尤其对“扶老被讹”事件进行歪曲报道,误导读者,进一步加深人们对扶老的恐惧。对此,要全面加强各种社会媒体的监管力度,积极传播社会正能量,对互联网或者其它媒体的不真实报道,歪曲事实的报道要严重处罚。同时各媒体也要加强对报道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如实报道事件,不能为了博取点击率而哗众取宠,歪曲事实,误导读者。对于新闻报道应该做好充分的调查,新闻播报者应该从客观的角度对新闻报道进行描述,让所有的观众和读者能够真实客观的了解发生的事件,做一名合格的媒体工作者。
(作者单位:西安培华学院)
【参考文献】
①张警:《社会转型期道德示范和重建探析》,《改革与开放》,201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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