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校园足球”提法及顶层设计问题的商榷

2016-09-28 19:37侯学华
哈尔滨体育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关键词:顶层设计校园足球青少年

侯学华

摘要:加强对“过去5年的校园足球工作”的讨论,丰富校园足球的学术研究;弄清影响校园足球未来发展走向的顶层设计核心内容和最主要任务等问题,以期为校园足球的健康发展提供必要的理论参考。通过文献资料法和专家访谈法,与《论“新校园足球”的顶层设计》和《再论“新校园足球”的顶层设计一从德国青少年足球运动员的培养看中国的校园足球》的作者讨论、商榷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新校园足球”提法的合理性问题;牵头单位调整前、后的校园足球的顶层设计及其核心内容和最主要任务问题;校园足球过去5年发展历程的评判问题;“举国体制”在校园足球发展历史中的作用问题;校园足球曾经的资金投入方式等问题。研究认为:“新校园足球”的提法缺乏科学合理的依据:作者提出的校园足球顶层设计的主要任务出现了偏差;存在对“举国体制”的片面认识与非制度性思考;对校园足球资金投入方式理解的角度单一。

关键词:校园足球;顶层设计;举国体制;青少年;毛振明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已开展6年多了,社会各界对于校园足球这6年的发展历史,有着不同的看法与认识。《论“新校园足球”的顶层设计》和《再论“新校园足球”的顶层设计》中的部分观点,集中体现了各界对校园足球发展历史的一些看法,尤其是在2015年1月8日之前(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单位由国家体育总局调整为教育部之前)校园足球前5年发展历史相关问题的看法上,有些观点值得进一步的讨论与商榷。这些问题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将牵头单位调整后的校园足球活动称作“新校园足球”的合理性?牵头单位调整后,校园足球的顶层设计是否需要调整或重新设计?校园足球顶层设计的核心内容和最主要任务是什么?对校园足球过去5年的发展历程该如何评判?如何评判“举国体制”在校园足球过去5年发展历程中的作用?以后该如何将“举国体制”运用到校园足球的具体实践中?如何全面认识过去5年校园足球的资金投入方式?以上问题,是关系校园足球良性发展的核心问题,能否较为公正客观的认识并把握清楚,甚至会成为影响校园足球工作者积极性,关系校园足球整体发展方向的关键问题。因此,我们有进一步商讨这些问题的必要。

1.“新校园足球"提法的逻辑合理性问题

作者“为区别过去5年的校园足球工作”而提出了“新校园足球”的提法。也就是说,“新校园足球”的提出,是为了与“过去5年已开展的校园足球”划清界限。按照这一逻辑,过去5年已开展的校园足球便自然的被赋予了“旧校园足球”的概念,只是作者并未明确提出罢了。那么,所谓“新校园足球”和“旧校园足球”有何本质差别呢?其区分的标准是什么?并且,对于“过去5年已开展的校园足球”之前所开展或进行过的校园内部的足球活动(足球重点校)应该归属到哪个概念之下呢?难道要称之为“‘新、旧校园足球之前的校园足球”?文章并未涉及这一系列的问题。

新概念的提出,需要的是对事物本质属性的深入认识与把握。体育概念是体育本质属性的反映”。最为常用的概念定义方法是“属加种差定义法”,“种差”指的是事物的内涵,“属”指的是事物的外延。如果依据“属加种差定义法”的基本步骤,来确立“校园足球”的概念,第一步,就是要找出被定义概念邻近的属概念。现尝试定义校园足球的概念。笔者认为,“校园足球”临近的属概念是“足球”。然后,是找出被定义概念的种差。“校园足球”与其它类型足球的根本差别在于开展场所和参与人群方面。场所是“校园”,人群是“学生为主体”,那么,可以将校园足球的种差概括为“学校中学生为主体参与的”。第三步,将种差和属结合,便得出概念本身。由此,笔者将“校园足球”的概念概括为:是在学校中开展的、学生为主体参与的足球活动。

那么,按照以上逻辑定义“新校园足球”。第一步,需要找出“新校园足球”的属,笔者认为是“校园足球”;第二步,需要找出“新校园足球”的种差,即其与“校园足球”的根本性差别。此处,所谓“新校园足球”参与主体有所变动吗?活动的场所有所变动吗?可以说,在这两点上,都没有出现本质性的变化,参与的主体还是学生为主,活动的场所还是学校为主。因此,在种差的问题上,所谓的“新校园足球”和“过去5年已开展的校园足球”没有明显的差别。作者是将校园足球管理部门的调整视为了种差问题。而管理问题,仅仅只是影响校园足球本质属性的外在要素罢了,绝非校园足球本身。因此,“新校园足球”概念的提出明显的有违逻辑学中概念的界定规律。

2.“新校园足球”提法可能的现实依据及其狭隘性

由于作者未明确,只能从字里行间去臆断其提出“新校园足球”概念的现实依据。文章大量谈及“2014年7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就足球的改革与发展做出的重要批示”(简称,“711批示”)。其中,总书记谈及足球时的指示如下:要坚持问题导向,变压力为动力,下决心把我国足球事业搞上去。一是要改革创新,这是足球事业发展出路所在。要处理好举国体制与市场机制的关系,大胆推动领导体制和管理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勇于破除制约足球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利益藩篱,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努力形成充满活力的足球人才培养、组织管理、竞赛、市场开发、激励保障方面的机制和体制。二是要坚持从娃娃抓起,从基层抓起,从群众性参与抓起,抓好群众基础,夯实人才根基。特别是抓好青少年,既重视技术能力培养,又注重意志品质的培养。三是要坚持抓细抓实,从基层建设、运动场所等基础性工作抓起。可行的措施要加快落实,尚需论证的要抓紧研究,认真扎实地把工作做起来。足球事业有其发展规律,实现振兴不可能一蹴而就,不能急功急利,追求短期出成绩,欲速则不达。要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思想,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一步一个脚印,积小胜为大胜,通过不懈努力,推动足球事业不断迈向新台阶。有关足球体制改革的问题,可同中央改革办一起再深入研究,进一步明确思路措施,搞好顶层设计。作者是否是以“711批示”作为了划分“新、旧校园足球”的依据呢?可以发现,自始至终,总书记并未谈及校园足球或中国足球历史发展的阶段划分问题。此外,有理由相信,总书记的重要批示,恰恰是基于对中国足球历史发展过程的全局性、整体性、连贯性思考基础之上的。

其实,之所以有“新校园足球”之说,作者显然是基于一定的现实考虑: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单位的调整——由国家体育总局改为了教育部。教育部于2015年1月8日发布的《教育部关于成立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是双方角色转换的标志。早在2009年4月14日,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曾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通知》,在其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等相关事宜。两次通知的最显著差别在于,牵头单位互换了角色。但是,仅仅因为管理机构的内部调整,便提出“新校园足球”的提法,并“与至今已开展5年的校园足球”予以区分,是否过于武断呢?笔者认为:“新校园足球”提法是基于部门工作归属的狭隘视角提出的,缺乏对足球项目作为国家事业的宏观认识,是将校园足球视为部门之一域的必然结果。在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结构调整的背景下,作者提出“新校园足球”提法的根源,是将“校园足球牵头单位的调整”和“校园足球的本质性变化”划上了等号。而问题的关键恰恰在于: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自始至终的组成架构并没有根本性的变化,只是牵头单位出现调整而已,简单的调整就带来校园足球本质的变化?这恰恰反映出校园足球宏观管理与部门协调的困局。可以说,应基于全国教育事业整体发展和中国足球全局发展的视角,来看待校园足球的发展问题,避免片面的从一部门或一域的狭隘视角来单纯的看待校园足球的问题。

3.校园足球历史贡献的否定与唯物史观的违背

对于“过去5年校园足球”历史贡献的评价,作者的观点很有代表性:“至今五年的“旧的校园足球”的无果而终”。作者所谓的“果”,应该是什么样的“果”呢?作者将“过去5年已开展的校园足球”存在的问题归纳了出来:“严重缺乏对体育现行体制进行改革与创新的思路与措施”“没有按照教育规律办事,采用了错误的学校布局方法”“按计划经济思维采取了‘撒芝麻盐式低效投入方法”“依然缺乏与学校体育和阳光体育运动的联系与互动”等,并认为其没有形成一条“充分利用国民教育体系内的系统教育优势和强大的内在动力发展足球,并创出一条在国民教育体系内完整地、健康地、可持续发展的足球振兴之路”。且不论作者提出的校园足球存在问题的真伪问题。单就作者提出相关问题的角度来看,就有失偏颇:作者只是片面的突出了“过去5年已开展的校园足球”存在的问题。那么,我们要问:“过去5年已开展的校园足球”有没有优点或贡献呢?作者认为至今5年的“旧的校园足球”是“无果而终”的。正因其无“果”,所以才要划清界限,提出“新校园足球”这一概念。这种看待问题的方式,显然与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观相违背。辩证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强调对事物发展过程的辩证分析,对立统一的矛盾论是其精髓。用辩证唯物主义分析“过去5年校园足球”的历史价值,必然是对立统一的,既要肯定它的历史贡献,又要看到其存在的缺憾与不足。单纯的,一味的强调肯定或否定的一方面都是不足取的,也是不客观的!

校园足球的现状是历史积累的结果。“新校园足球必将与至今已开展5年的校园足球在诸多方面呈现出新的思路”,对于这一点笔者持赞同的态度,因为事物的发展与进步必然伴随着认识层面的进步与创新。但是,不论如何变化,都无法否定校园足球的现状是历史积累的结果这一客观事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全国中小学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在现有5 000多所基础上,2020年达到20 000所,2025年达到50000所”的刚性目标,充分肯定了校园足球历史积累的必然性。此外,不论校园足球的管理架构如何变化,都要依赖基层的教育、体育工作者去具体实施,可以说,校园足球过去5年的历史,是建立在广大教育和体育工作者的奉献基础之上的。并且,管理架构的调整短期内并不会从根本上带来基层工作者足球相关工作内容的实质性变化。不论是哪个部门,要实现校园足球的健康持续发展,均需要依赖基层工作者的努力工作。可以说,“新校园足球”概念的提出是对校园足球5年发展历史的抛弃与否定,是对以体育部门为主导推动校园足球发展历史贡献的彻底抛弃,也是对广大教育、体育工作者历史贡献的忽视!

对于校园足球过去5年的发展历史,应给予中肯的评价与客观的认识!校园足球5年的历史过程中,进行了初步的规划与整体设计,并落实了一些具体的工作:基本搭建了校园足球的顶层设计架构;小学、初中联赛初具规模,具有了一定的影响力,高中大学联赛有所开展;校园足球布点学校遍布全国,学生参与人数逐年递增;媒体合作也初具成效,“校园足球”这一概念逐步为人们所了解、认识、熟悉,逐步的深入人心;校园足球成为中国足球领域少有的亮点之一。当然,其也存在诸多棘手的问题,如作者提到的顶层设计的完善问题、比赛的规范问题、布局的合理性问题、投资方式问题等。《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中,对校园足球的历史贡献给予了充分肯定,“2009年以来,通过以打击假赌黑为重点的治理整顿、发展校园足球等举措,足球事业趋势向好,迎来一个新的高潮”。

4.校园足球顶层设计主要任务的偏差

文章提到:“新校园足球必将……呈现出新的思路,……不应该是一些具体方法的转变,而应该是使校园足球得以健康有成效开展的新的顶层设计。新校园足球顶层设计的核心内容是体制的改革和机制的重构,而顶层设计最主要的任务是解决“两长”,即校长和家长的积极性”。作者认为“新校园足球”的顶层设计问题是关键性问题,这一点笔者非常赞同。可以说,在教育部牵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同时,顶层管理体制的关系已经理顺了。下一步的主要任务应该是理顺省、市一级的管理体制,全面实现省、市两级校园足球主管部门的调整。

但是,作者将“顶层设计的主要任务”归结为“两长”问题,即“校长和家长的积极性”问题,笔者则持有不同意见。要明确校园足球顶层设计的最主要任务,首先要明确校园足球顶层设计的根本目标是什么?难道根本目标是为了解决“两长”的积极性问题吗?这是将次要目标当作根本目标了。校园足球的根本目标,应该是围绕校园足球的核心人物设置的,校园足球的核心人物是谁?是学生,而不是家长或校长及其他一切管理者或相关人员。没有学生的参与,校园足球的一切活动都是毫无意义的!那么,校园足球顶层设计的根本目标就应以学生为中心来确立。因此,笔者将校园足球顶层设计的根本目标归结为:让更多的学生有机会参与足球活动,喜爱足球活动,选择足球作为健身手段,并使有天赋的学生获得更多提高的机会,简而言之——是学生足球活动的机会创造与足球项目选择权的问题。可以说,校长和家长都是外在的因素,顶层设计的最主要任务不是解决所谓“两长”的积极性问题,而是要解决“学生参与足球活动的机会与足球项目的选择权的问题”。使广大的青少年学生有充裕的时间和充分的机会参与到足球活动中,并使他们拥有足球、篮球、排球、武术和其它的符合身心健康的体育项目的选择权,这才是顶层设计者应重点考虑和解决的最根本的任务。至于“两长”,甚至于其他一切相关者的积极性问题,都仅仅只是孩子切实的参与到足球活动的影响因素而已。把这一影响因素作为了顶层设计的核心任务必然导致设计方向的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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