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志 建
(张氏帅府博物馆, 辽宁 沈阳 110011)
民国时期辽宁治安体系的构建与九一八事变后义勇军的兴起
张 志 建
(张氏帅府博物馆, 辽宁 沈阳110011)
通过对民国时期辽宁原有基层治安体系构建分析和研究,认为其与九一八事变后辽宁义勇军兴起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为九一八事变后辽宁义勇军的兴起提供了民众动员渠道、提供了兵源、提供了武器、装备和有军事素养的人才。
辽宁; 治安体系; 义勇军; 九一八事变
对东北抗日义勇军的研究,学界已有一定的研究成果。现有研究的着眼点在于义勇军的一般性描述、相关将领的事迹、重要人物对义勇军的贡献等问题,对九一八事变后义勇军兴起与东北社会状况之间的关系缺乏系统、深入考察。特别是在辽宁,各个社会阶层都被卷入到这一历史洪流中来,谱下了可歌可泣的赞歌。然而对这些民众到底是如何参与到义勇军中来的,现有的一些研究成果要么语焉不详,要么以“自动纷纷组织起来”[1]一笔带过。那么事实到底如何,各路义勇军领袖到底是以何种方式动员民众参与到抗日战争这一伟大历史事件中来?本文试图对这些问题作出一定的回答。
在九一八事变前,辽宁的治安体系由两部分构成,在官方为警察,在民间则为保甲。一民一官,两者互为表里。通过张氏父子两代人的建设,九一八事变前辽宁省的警察——保甲治安体系建设已经相当完备。
辽宁的警察建设始于清末。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盛京将军曾祺遵照上谕,在盛京城内办理保甲,设保甲局于东华门内,这是整个东三省开始创办巡警的开始。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将保甲局改名为警察总局。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赵尔巽调道员姜恩治负责,制定了章程,设立了执行、司法、卫生、教练、工程五科。虽然机构已经成立,但职责等仍不明确,司法等尚未独立,下属各县的警政也还未能建立。只是初具机构而已,远未到具体的运作和实行,至于警政的实践更是遥远。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奉天设立行省,徐世昌担任东三省总督,全面负责奉天省政务。徐世昌大刀阔斧地对奉天省警政进行整顿,规范了各科职责,并制定了《巡警总局局制职掌章程》《乡镇巡警总局办公权限章程》《乡镇巡警分局办事章程》《侦探马巡队办事规则》《巡营学堂章程》等办事章程,开办了巡警教练所、卫生医院、探访局等附设机构。奉天省警政在此时大致完善。
进入民国后,经过北洋政府和奉天省的努力,警政建设大致完成。在机构设置方面,由警务处统辖全省警察事宜。在省会、营口、安东设置设有警察厅,另设有一个水上警察厅作为管辖辽河水上治安事宜。警察厅除一般行政人员外,还设有保安队、侦缉队、消防队。
在一县之内则设县警察所,根据1914年北京政府颁布的《县警察所官制》规定,一县之内设所长一人,以县知事兼任,设警佐一至三人管理警察所事务,在县内繁华地方可以设置警察分所[2]65。1918年又颁发《县警察队章程》,规定根据维持治安之必要,县内可以编制警察队[2]71。具体到县警察所的内部人员,一县之内,设所长一人,总务、行政、司法股员各一人,有的还设有卫生股员,书记长一人,收支员一人,日语翻译一人,稽查四人,巡官一人,巡长、巡警人数不等。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县域较广,为了控制广大农村地区,在全县之内划分成为数不等的区。以北镇为例,全县划为五个警察区,每个警察区设区官,巡记长,巡长,巡警。一个区警察人数不等,大致十四五人左右。同时全县设有保安警察队一队,队长一人,队员38人,作为机动警察力量[3]。根据需要和各县财政负担程度,有的县还设有马队,马队设队长一人,分队长一人,书记一人,队员人数不等,大致14名。为了加强剿匪,个别县甚至有炮队,如盖平县(今盖州市)在东北易帜后即增设炮队,辖两门迫击炮,兵41名[4]。 东北易帜后,奉天省警察格局基本未变,只是将名称改变,如警察厅改成公安厅,警察所改为公安局。
治安体系的另一构成保甲也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过程。奉天省最早的保甲机构设于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在盛京城内设立保甲总局,各地设立保甲分局。此时由于政局不稳,治安混乱,各地不想同属,较为混乱。此后政局稍稳,即锡良废保甲办预警,并颁布预警条例四十二条。奉天省真正开始建立保甲始于张作霖时期。
在张氏父子时期,保甲设置极为严密。根据《奉天保甲试行章程》规定[5]30,省城设保甲总办公所,每县设保甲事务所,各县分设保甲区,每区设保甲事务分所。各县按区村制,两区为一保甲区,一保甲区设保长一人。每村屯以十户至二十户为一甲。凡村民年满20~40岁男子均有义务,各村村长详细查明人数,编入名册。保甲的甲丁有常备和临时之分。常备丁服役六个月,临时丁则根据治安需要临时征召。每个县则根据财政收入多少分为四等,编订常备甲丁和临时甲丁的人数。一等县每班常备甲丁和临时甲丁各四百,二等县三百,三等县两百,四等县一百。对各级保甲人员,要求各县保甲事务所所长要求有军警专门知识,曾担任军警职务三年以上,或担任军队连长以上警察区官以上,或者在保卫团讲习所毕业曾办理保甲预警保卫团三年以上。各区保长须是本区土著,家资中等以上。要求曾充任军警者,办理保甲预警保卫团事务三年以上素孚众望。各个甲长须由本保甲区内品行优良,具有武力,办事精炼者充之。在夏防和冬防之时,为了治安需要,有时候还编有警甲临时游击队。每县设若干队,每队若干人,设立时,队长、分队长等各级官吏由各级警察和保长、甲长充任, 警察和甲丁混合组成[5]45。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自上而下设立的自卫团。自卫团设立的初衷仍是治安需要。据统计,全省自卫团人员有二十五万人,囊括各个县所有的警察及保甲甲丁。自卫团团长由省长担任,警务处处长副之。全省分设九个区,每区警甲二万八千人[5]49。那么,在基层,这一体系到底如何运作?我们以九一八事变后辽中县(今辽中区)的运行情况一窥基层治安体系的运作过程。
辽中县(今辽中区)位于辽宁省沈阳市西南部,距离沈阳52公里。在九一八事变发生后的9月20日,县政府即召开政府及各团体首领会议决定设立地方保安委员会。会议设立的重要内容即维持地方治安。在县长和各地方士绅的决议下,采取的主要措施是设立自卫团。自卫团每主村设常驻团丁40名,设分队长一名,每警察区设总队长一名,统带全区团丁。每村抽调马丁一名,随带枪马,共54名,驻防县城,公推总队长一名,队副一名,“专负游击之责”。在对保卫团进行动员后,10月2日,有股匪侵犯县城,县长即调附近八区马步警团四百余人前往剿堵。10月3日,公安局长又带领马步炮各队及马步团丁击溃一股百余人土匪[6]270-272。这说明由于日常的治安体系建设完善,基层的军事动员体系运转是较为迅速的,警察和以保甲为基础的保卫团的合作也较为密切无碍。在这一动员体系中,可以看到:警察在其中起到了骨干的作用;各村的团丁枪马配备齐全,动员迅速;县、区、村各级责任明确,警察团丁配合密切。
在九一八事变前,辽宁省的各个县都建立了这一治安体系,极为严密。在这一体系中,全省的青壮年大多被纳入这一体系中,再加上东北土匪经常出没,使得这一体系能够在实际中得以运转。
九一八事变发生后,东北军政当局遵照张学良不予抵抗的指示,陆续退入关内。在如何对待日本侵略的外交会议上,与会者大部分主张先请国联迫使日本撤兵[7]404。9月20日,张学良又致电吉林省公署“不准衅自我开”在日军继续侵占营口、长春等地后,9月24日,张学良又致电蒋介石,认为此事件“日军不过寻衅性质,为避免事件扩大起见,绝对抱不抵抗主义”[7]406。这表明,在军事上实行不抵抗已成为东北军政当局和蒋介石中央的既定政策。
虽然官方抱不抵抗态度,但民间抗日却马上开展起来,据估计到1932年夏秋之交全东北有义勇军30多万人[8]51。其成分,曾参与组织东北义勇军组织工作的王化一分析认为,东北义勇军由五部分组成:①正规军队和警察大队;②旧军政人员;③收编的胡匪;④农民的秘密社会;⑤青年学生和知识分子[9]。如果按各省分布,吉黑两省的义勇军主体是未来得及退入关内的原东北军,辽宁则情况复杂得多。早在九一八事变发生当夜,东北军即开始退往锦州附近。在日军进攻锦州时,所有正规军连同三个公安总队即撤入关内。那有没有可能是旧军政人员、青年学生和知识分子呢?如果说义勇军的领导、发动者是旧军政人员、青年学生、知识分子还是可能的,由于本身数量有限,作为几十万的义勇军主体则不大可能,最有可能的是收编的胡匪、农民秘密社会。这种推测是否符合实际呢?黄显声曾对此问题做过一个说明。黄说“义勇军是多数人目之为土匪的,但在九一八事变之先,全省统计,土匪不过一千八百余人。……实则义勇军既为东省老百姓起而自卫之团体……”[10]作为公认义勇军发起人和领导人的黄显声认为,义勇军还是以普通百姓为主。黄的这份报告是对内的情况说明,并非对外宣传,其认为义勇军土匪占少数,大部分是当地百姓的观点还是可信的。
然而要在短时间内动员如此庞大的民众,并将其组织、训练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普通百姓到底是如何被动员起来的呢?义勇军的一些领导人又是采用何种方式动员的呢?下面,我们以个案考察的方式对此问题做个解答。
以耿继周部为例。耿继周1885年生于沈阳市新民县南八里铺一个农村塾师家庭。1921年入东三省陆军讲武堂第三期炮兵科,翌年结业后在步兵第七旅任炮兵排长,后升为炮兵连长、营长。1927年随汤玉麟赴热河,任上校炮兵总监。在九一八事变后,耿继周辞去汤玉麟部炮兵总监的职位,带着东北民众抗日义勇军第四路军的头衔只身一人回到新民组织抗日队伍,很快组织起一支千人队伍。据记载,耿继周回到新民后,取得了当地乡绅的支持,又说服新民县(今新民市)公安大队几百人参加,于是打出“东北民众抗日义勇军第四路”旗号,正式公开抗日[8]84。事实很清楚,耿继周之所以能顺利组织抗日队伍,关键是得到了当地警察系统的支持。
再来看邓铁梅部义勇军的兴起。邓铁梅早在1917年即考入本溪县警察教练所,毕业后任本溪县警察大队班长,1927年升任凤城县警察大队队长、副大队长、大队长,还曾兼任安东(今丹东)、凤城、岫岩、庄河、本溪、桓仁、宽甸七县联防区副指挥。1930年调任辽宁省警务处督察员。九一八事变后,潜回凤城县联系了原部下在凤城县四区小汤沟子顾家堡子动员乡村民众进行抗日。对邓铁梅如何组织抗日义勇军的经过,后人有过较为详细的记载[11]。邓铁梅潜回凤城后,联系了几个人,说服大家共同举事抗日,这些人都是邓在任警察局长时的部下。通过这些人,动员了大量农民加入抗日自卫军。
这两个例子共同点是:动员武装起义时候领导人都是只身一人;都取得了当地人的支持;当地人都有警察或者保甲队长的身份,耿继周甚至取得了整个公安队的支持。这说明,耿继周和邓铁梅在起义的最初阶段,获得原有的治安体系支持是武装起义和动员民众参加义勇军的关键。
考察其他几个义勇军兴起的过程,唐聚伍部、甚至一些土匪在起义的发起阶段都获得当地民团或者警察系统的支持。相反的,一些县如果警察、保甲不曾支持,则义勇军发展不起来。如海城县,在九一八事变后,县长即牢牢控制警察队,甚至将公安警队派出与义勇军交战[6]274。
在义勇军兴起的过程中,辽宁基层治安体系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其作用常为人所忽视。在义勇军兴起的过程中,辽宁的治安体系主要有三个作用:
1. 提供了民众动员的渠道
在组织和发动民间抗日武装对抗日本侵略,如何将民众有效组织和动员起来是首要问题。最早认识到以治安体系动员民众抗日的是黄显声。在张学良确定以外交解决为主导方针以后,黄显声即制定民间抗日的方案。他先是以警务处的名义制定了动员民众抗日的方案。方案中对民众抗日武装的编制、奖励办法、经费来源等都作了详细规定,100人者,以上尉待之,率武装骑兵250人或者步兵500人以上者,当任为上校营长,率武装骑兵500人或者步兵1 000人以上者,当任上校团长,不满100人之部队,当俟与其他部队合并,俟达定额后,委派检阅,然后付给编成费[12]。这个方案解决了民间武装合法性的问题,对如何动员民众并没有明确指示。然而在具体动员方式上,各路起义军却是殊途同归。
以邓铁梅为例,作为一个外乡人与凤城县并没有多少联系,仅仅是因为在凤城县做过几年的警察局长。然而在如何发动起义的问题上,邓铁梅却回到了凤城。邓铁梅起义的发起人共有八人,如表1。
表1 邓铁梅起义发起人
表格根据《邓铁梅组织抗日自卫军片段》一文制作[11]。
通过对起义的八名发起人的出身、经历和邓铁梅的关系进行考察。这些人是邓铁梅武装起义的发起人,也是邓铁梅部的核心。这些人与邓铁梅既是朋友也是当年的部下。然而,这些人除王者兴、云海青外都做过保甲长或者村长。保甲队长是在治安网络体系中处于最底层的领导,一般都由本村本屯有较为威望人担任。这些人熟悉本土风情,与各方关系较为密切,有一定的组织和动员能力,甚至熟悉使用枪械,有一定的军事常识。在整个治安网络体系中貌似不十分重要,但却是实际行动的执行人。在这个网络体系中,公安局长又是整个县级网络体系的中心点。
在东北抗日民众救国会也曾有成立五十八路抗日义勇军的计划。仔细考察该计划中的五十八路义勇军,仅其领导人,有警察或者保甲、自卫团出身者占有三分之一以上人[1]99-106。可见,以治安体系为动员渠道进行抗日既是东北军政当局上层的意见,也是下层基层动员人员的实际路径。
2. 提供了兵源
在九一八事变前,辽宁各县的警察数目,多的如沈阳、新民600多人,少则小县200多人,全省58个县,加上几个警察厅,总数约26 000人左右*根据《东北年鉴·公安》部分统计,由于个别字数不清晰,数字或有错讹,但大致如此。。另据省警务处计划,如果自卫团建设完成,辽宁的治安体系内总人数约25万人[5]49。也就是说,在九一八事变前,如果对原有的治安体系进行完全动员,数量是极为可观的。但是在九一八事变后,个别地区和县迅速沦陷,实际上无法进行有效动员。那么治安人员在各路抗日义勇军中到底占有多大比重呢?
以东北抗日救国军第五十六路刘景文部为例,在起义的九个旅中,以原警察大队和自卫团一、二两旅只占有两个番号,然却在总共10 000人的部队中占有总数的一半,有5 000人之多[13]。而且,这两旅是刘景文的绝对主力,在多次战斗中由这两旅担当。其他的义勇军如王显庭部的义勇军一路军,以黑山县警察为核心,又得到各地十余个民团武装的支持,队伍发展到2 000余人[8]87。
可以肯定的是,在义勇军的最初发动阶段,警察或者保甲人员应该是占有重要地位的。对一般的农村青年来说,他们有使用武器的经验,部分甚至有一定的战斗经验,受过一定的训练,是义勇军最为优秀的兵源。
3. 提供了武器装备和有一定军事素养的人才
原有治安人员加入义勇军对义勇军的发展、壮大和军事装备的提供具有重要作用。据1923年统计,警务处给各县发放七九枪、三八枪、自来得枪2 559支,子弹3 339 189发[14]。后来随着警队的扩大各县公安局所拥有的枪支数目也随之增长,如新民县即有660支枪[15]。据估计,辽宁光警察系统拥有的制式枪支当在两到三万之间。后来为了加强各警察队的火力,在各县的公安队中普遍配备了炮队,装备有迫击炮两门[16]。据熊正平回忆,在九一八事变前,黄显声曾将东北军历次入关所得20万支旧枪悉数发放给各县[17]。也就是说,在九一八事变之前,官方有据可查的枪支即在20多万支。除了制式枪支以外,在办理保甲和保卫团的过程中,各县一再请求修造抬枪“以资防守”[18]。此外,在办理保甲、自卫团的过程中,要求各自卫团必须自己携带枪支。可知,原散落在自卫团手中的枪支恐怕也不少。
在各路义勇军的最初发动阶段,枪的问题始终是个大问题。耿继周在回新民时仅仅带了两挺机枪,邓铁梅的自卫军初起,甚至没有一支枪,仅有民间自用的抬枪。但是,当警察等加入后,枪支的问题就很容易解决,甚至有迫击炮。另外像东北义勇军第二军团创始人李纯华也回忆说,当时携带武器的人员当中大部分是地方保甲和炮手[19]109。在锦西民团被解散后,收缴的武器有一万之余[19]102。可见,在各地民团即原治安体系中枪支并不少见。
另外在治安体系中也培养了一批具有军事素养的人员。辽宁的警察最低层次也经过警察教练所培训。根据一般的学习规定,奉天警察传习所教练班学习的科目与军事相关的有军事学大意、简易测图、操练、武术。学习时间为六个月[20]。即一般的警察都有一定的军事常识。另外,在治安系统中,也启用大量退伍军人。当他们加入义勇军后,对提高义勇军的的军事素质具有重要作用。
综上所述,以警察—保甲为治安体系通道动员民众加入抗日义勇军是卓有成效的。这既是以黄显声为首的东北军政高层的计划选择,也是下层进行实际动员时的自然选择。实行这一殊途同归的选择原因在于日本在快速推进侵占东北的同时,军事力量并未深入到各县,原有各县的治安体系仍旧完整保存了下来。另一方面,在张氏父子统治东北期间,为了防止土匪侵扰和强化基层控制,不断加强基层保甲建设,将所有农村人口纳入治安网络体系之中。这是东北义勇军能通过治安体系进行动员的基础。但是也应该看到,这一动员体系受到官方和当地士绅的影响很大,实际上这一体系也受他们控制。如果获得他们支持则义勇军能很快发展起来,如果他们投降甚至反过来与义勇军作战,义勇军发展将会遇到困难。再一个,这种通过治安体系动员的义勇军所受的军事训练极为有限,遇到严格训练的日军很容易溃散。而且这种义勇军队员往往以本地人为主,以保家号召,战争不能长期化。所以,几万人的义勇军经过日本一两次围剿即所剩无几,其固有的缺陷暴露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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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王宝善. 新民县志(警察)[M]∥民国十五年石印本. 台北:成文出版社, 1970.
[16] 石秀峰. 盖平县志(政治志卷四)[M]∥民国十九年铅印本. 台北:成文出版社, 1970.
[17] 熊正平. 沈阳、锦州沦陷记略[M]∥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编委会. 全国文史资料选辑(第6辑). 北京:中华书局, 1950:9.
[18] 呈军省两署为民间自卫购枪不易,请准由各县监造抬枪以备购领而资防守请备案文[M]∥于珍. 奉天全省警甲报告书》(第二编公牍类). 奉天:天作新印刷局, 民国二十五年:220.
[19] 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 辽宁文史资料选辑:第四辑[M]. 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 1987.
[20] 奉天警察传习所教练班学科即教授时间表[M]∥于珍. 奉天全省警甲报告书:第三编图表类. 奉天:天作新印刷局, 民国十四年.
【责任编辑李威】
Establishment of Public Security System in Period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and the Rise of Militia in Liaoning after Mukden Incident
ZhangZhijian
(Museum of Marshal Zhang’s Mansion, Shenyang 110011, China)
The original grass-root public security system of Liaoning in the period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is analyzed and studied. The function and influence of the system on the rise of militia in Liaoning after Mukden Incident are proposed. It considers that, the public security system of Liaoning has the effects as follow: public mobilization channels, providing a number of military cadres and the troops, weapons and supplies.
Liaoning; public security system; militia; Mukden Incident
2016-04-11
张志建(1983-),男,浙江衢州人,张氏帅府博物馆馆员。
2095-5464(2016)04-0445-05
K 264.39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