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随着反腐和各领域“深改”的推进,我国国企系统高管的频繁“落马”暴露出国企高管权力约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在高管权力约束环节上的失灵亟需通过更加科学、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来强化内部权力制衡,减少企业内部漏洞,从而增强企业经营管理的稳健性。在“深改”背景下,本文将以我国国企高管权力的特征为切入点,对高管腐败、高管权力、企业内部控制之間的关系进行梳理,探讨国企高管权力各维度对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机理和程度,并就此提出一定的建议和展望。
【关键词】高管权力 内部控制 国企改革
一、引言
十八大以来,中央不断加大反腐败力度,其中国有企业系统中暴露的问题尤为突出。截至2015年底,国企系统因各类违法违纪而被查处的高管已有一百余人,其中担任所在公司或集团一把手职务的接近六成,从分布范围看,能源、建投、电信等领域成为腐败重灾区,占比达50%。国企高管的频繁“落马”在不断挑动社会神经的同时,也体现出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特别是高管权力制约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新常态下,国企改革和市场化进程不断推进,国有企业在不断提高经营效率的同时,高管权力也在不断膨胀,再加上国企高管的“双重身份”,使得国有企业在内部控制上存在隐患。因此,在公司治理层面上,探索实现科学的国企高管权力约束机制,增强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降低经营风险,强化决策的科学性将使企业在追求绩效的同时更加稳健。
针对“深改”下频发的国企高管腐败现象,是否高管权力越大越容易抑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反过来,内部控制质量的提高,是否能够有效的约束高管权力的滥用,从而防止腐败增强企业的稳健性呢?高管权力各维度对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有多少?解决好这些问题将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理论分析与文献回顾
“深改”十分重视顶层设计,《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强化权力运行和监督体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
(一)高管腐败
从十八大以来“落马”的国企高官来看,其腐败问题涉及财务管理、招投标、融资、人事调整等多个方面,并且内部串通的集体腐败成为国有企业腐败的一个共性。这表明虽然在国企制度设计中存在相互制约的多人决策机制,但是显然在公司治理特别是高管权力制约上存在漏洞与不足,这也就不难理解像中石油、中移动等央企的腐败窝案为何频现报端。
(二)高管权力
高管是指掌握企业实际经营决策权的CEO、总经理或总裁等。Finkelstein权力模型是目前测度高管权力的主要模型,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在这一测度方法下,高管权力通过组织权力、专家权力、所有制权力和声望权力四个维度来衡量。考虑到我国国有企业部分信息的涉密性以及在信息披露机制方面尚不健全等,本文以①政治关联②两职兼任③职务数量④任职期限⑤董事会规模⑥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等维度来衡量高管权力的强度。另外,这些变量影响下的高管权力哪一项会对内部控制的影响更大更突出?有待进一步的实证分析和检验。
(三)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涉及企业的组织架构、岗位设置、权力分配与监督、薪酬设计、内部流程与审计、信息披露等,是企业为实现其健康、可持续的发展而采取的系统的、制衡性的管理制度安排。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实现可靠性、合法合规性、经营效率以及风险防范等目标,降低经营风险。目前,在理论研究中,“迪博·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数”是反映中国所有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水平与风险管理能力的指数,该指数在设计上以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借鉴了国内外权威的指数研究成果,采用了科学的构建程序和方法,具有很强的可靠性。
(四)高管权力与内部控制的影响关系
国内研究方面:刘焱,姚海鑫(2014)研究发现,高管权力会干预审计委员会专业性作用的发挥,审计委员会专业性对内部控制的监控作用将随着高管权力的增加而逐渐被削弱。赵息,张西栓(2013)研究发现,高管组织权力、能力权力会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产生显著的负面影响,且有效的外部监管机制也会对高管权力产生重大影响,进而提高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内部控制与高管权力之间存在反向的相互作用关系。胡明霞,干胜道(2015)认为,管理层权力越大,越可能诱发高管腐败行为,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高质量的内部控制能够抑制管理层权力对高管腐败的诱发作用。杨德明,赵璨(2014)研究认为,要抑制国有企业高管隐形腐败,就应当限制高管权力,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国外研究也表明,富有权力的企业高管如CEO能够干扰企业内部制度主体的独立性,削弱董事会治理履职。
三、国有企业高管权力与内部控制有效性
国内外关于高管权力的研究较多,然而由于我国国有企业体制和产权归属上的特殊性,国企高管因其政治“捆绑性”使得其在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上的权力被放大,在权力制衡以及内部控制上问题突出。为何国企高管们容易滋生腐败?从我国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情况来看,虽然其作用范围自上而下,既涉及到企业董事会层面,也对基层岗位的员工有监督性要求,但对高管这一层面的制约作用却相当有限。有效的内部控制能通过实现公司治理上的权力分散和制衡促使高管做出符合股东利益的决策,然而国有企业的高管如CEO、总经理、总裁等通过政治关联、职位兼任、个人威望等对企业内部管理施加控制和影响,而且其权力越大则其受到的监督越弱,造成企业内控机制在高管层面的失效,从理性经济人的角度看,高管在缺乏监督时权力寻租欲便会增强,极易出现凌驾于内控机制之上的行为,从而通过自身权力和影响使其在如在职消费、人事任免、招投标、投资并购等方面为自己谋利,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经营的漏洞和风险。
四、结论与展望
从高管权力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关系来看,为了降低风险获得长期利益,公司治理机制应该更加体现在企业经营绩效的稳健性上,并应就高管权力各维度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做出针对性的制度调整和安排,对国企高管的权力进行适当的约束。那么,高管权力各维度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如何能够强化内部控制从而有效的抑制高管权力的不利影响,以及是否应该在高管权力约束和内部控制设计上综合考虑企业绩效提升与稳定性的关系?今后作者将以中国沪深两市国有上市公司为面板数据,通过实证研究对这些问题进行严格的模型设计和数据分析,找到我国国有上市公司高管权力各维度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关系及作用机理,最终形成一篇完整的硕士论文。
参考文献
[1]郭军,赵息.董事会治理、高管权力与内部控制缺陷[J].软科学,2015(04).
[2]胡明霞,干胜道.管理层权力、内部控制与高管腐败[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5(03).
作者简介:宁方良(1989-),男,汉族,籍贯:山东泰安,硕士研究生,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专业:企业管理,研究方向:财务管理与资本运营。